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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我和小可爱约定下午三点在大礼堂见面,然后我才得知迎新晚会他也是要上场表演的,而且是合唱。

      当我到大礼堂的时候,他正在排练,穿的十分正式,黑色西装西裤搭配上黑色皮鞋黑色领带,整个人显得挺拔了不少,也比平时穿休闲装的他多了一分沉稳和大气。

      他看到了刚进大礼堂的我,笑弯了眉眼,我朝他招了招手找了个空位坐下。

      我刚坐下就有人走了过来,我抬头一看,竟然是丁栎洋,我有时候真是搞不懂,为什么有些人总是不撞南墙不回头,就算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呢?

      他像是没看到我对他的不待见,径直走过来:“陈学姐,没想到你今天会来迎新晚会,我还以为你会因为躲我而特意避开不来呢。”

      我移开目光,投至在台上认真合唱的沈睿钧:“你觉得狮子会因为一只小小的兔子而放弃吃肉吗?”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这么比喻,愣了一会儿,不过很快就调整了情绪:“没想到我在学姐眼里竟然是只可爱的兔子,而学姐竟然自比狮子,这样是不是有点托大了?”

      我在内心暗自得意,我就知道他会上当:“狮子搏兔,亦用全力。虽然对付你这种战五渣,我觉得根本不费吹灰之力,但是谁叫我心地善良呢?我更喜欢将兔子困在笼子里,而不是放在森林里随时被吃掉。”

      我想他一定明白我的意思,比起放任他给我造成隐藏的威胁,不如直接将他放在我眼皮子底下看着,这样就算他闹出什么幺蛾子,我也能及时发现。

      他静默了一会儿,顺着我的眼神看去:“没想到学姐你竟然喜欢这种类型的男生啊,我记得他似乎是叫沈睿钧?我记得上次听好多学长学姐八卦过你们两的事。”

      我微微皱眉,怎么总觉得我和他之间的事情全学校都知道,不过这样也挺好,免得有太多女生对他生出觊觎之心,毕竟他长得那么可爱,笑起来心都化了。

      “学姐,你不觉得你和他并不合适,而我们两个不论是性格还是喜好都很相似,难道不是我们两个人更搭吗?”

      我却告诉他,我和他之间首先有一点就不合适,他轻蹙眉头,有些不解:“你喜欢站在聚光灯下,享受那些迷恋的眼神,并为之乐此不疲,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你什么都能牺牲,我却完全不同,我喜欢安安静静地看着一个人,我喜欢就这样看着他笑得轻柔而安静,更喜欢他不经意间的小举动。”

      “你不光是外表张扬,就连个性和做事方式都是一样,如果要打个比方,那你就是波涛汹涌的大海,令人心向往之,可是也同样充满危险,所有人都能看到,而他完全不一样,”我每次只要想到他总会露出幸福的笑容,明明只是看着,就已经感到异常满足,“他是风平浪静的大海,只有我能看到他深藏在内心的暗潮汹涌,只有我知道他的炙热美好,他就像个小太阳一般,有他,世界一片光明,无他,有命空长百岁。”

      我不知道说话的时候展现出了怎样的表情,不过他看我的眼神却有些许无奈,好像是知道根本不可能成功在我心中占据一席之地的样子。

      “学姐,我上台咯,你的男神来找你了。”说完便抬步离开,那聚光灯下才是他该生活的地方,却永不会是我想要到达的地方。

      沈睿钧径直走到我旁边的位置坐下:“我这身装扮怎么样?总感觉不是很适合我,有些别扭。”

      我上下打量了一番,边点头边赞叹:“古人诚不欺我也,人靠衣装马靠鞍啊,你看这白白嫩嫩的小脸蛋,这正装一穿,领带一戴,还真是人模人样的。”

      他就这么盯了我一会儿,保持着脸上僵硬的微笑,整个人都散发着:好气哦,可是还是要保持微笑。

      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心中暗暗嘀咕:难不成是最近又变漂亮了?

      然而面上却是一脸害羞:“你就算这么看着我,就算你喜欢我的脸,我也不会不好意思的。”

      他又看了我好几秒,用有些颤抖的声音冲着我说道:“陈佳莹同学,我迟早有一天会被你气死,你就不能正经一秒吗?一秒就行!”

      于是我非常听话地收敛了所有的神情,一秒变正经,看得他是目瞪口呆,指着我半天说不出话。

      好不容易缓了过来:“我认为奥斯卡小金人不颁给你绝对是他们眼睛瞎了。”

      我一脸傲娇,摆了摆手:“其实我也这么觉得,要是我进军演艺圈,可能那些女明星都要失业,更严重的会因为我的出现而选择狗带,只有我才能为这黑暗的世界带来光明和希望,我就是光明女神!”

      我声情并茂的用朗诵的方式演绎了这段话,更是控制不住自己的表演欲直接站了起来,双手微微弯曲举起,像是享受着大家虔诚的膜拜目光,心想这时候要是有灯光打过来就更完美了,可以完美地衬托出我的高贵典雅。

      我心里刚想完,灯光就打了过来,我的得瑟笑容僵硬在脸上,眨了眨眼睛,大礼堂内一片寂静。

      过了没两秒,所有的排练人员爆发出了爆炸般的笑声,我默默地收回手坐了回去,旁边的沈睿钧笑得不能自已,看着我的眼神中充满了幸灾乐祸。

      在我前一排坐着的文艺部部长和她女朋友笑得眼泪都出来了:“我说认真的,你们两个可以考虑一下组个双人相声组合出道吧,我一定投资,实在太逗了,要是陈佳莹你想自己一个人出道也无所谓,实在是笑死我了,我感觉你一个人就可以完美演绎群口相声,没有一点突兀感。”

      其他人听到他的话笑的更欢了,我强忍住自己涌到喉咙口的笑意,拼命警告自己绝对不能笑,然而我的身体完全不受我脑子的控制,边哭边笑地指控他们:“都是你们的错,我一点都不想笑,实在是你们的笑声太有魔性了。”

      直到五分钟后大礼堂内的笑声才渐渐平息,我鼓起了腮帮子以显示我不开心了,委屈,然而他们根本不在意,毕竟这招我用的多了也就无效了。

      一只漂亮的手拿着一根奶茶味棒棒糖伸到了我的面前,而手的主人侧着头笑看着我:“乖啦,别生气了,你最喜欢的棒棒糖哦。”

      我斜睨了他一眼,这个罪魁祸首还知道来安慰安慰我,抢过棒棒糖舔了舔嘴唇,吸了一下鼻子,急忙开始剥纸,可是无论我上剥下剥顺着剥逆着剥,都撕不开这该死的糖纸,发出小狗生气时拖长的“哼嗯”声。

      坐在旁边的沈睿钧低低笑了一声,他的声音平时很清澈,现在声音一压低就和用羽毛微微逗弄我的耳朵一般,感觉有些痒,火气也就降了下去。

      明明天气很凉爽,可是我总感觉有些燥热,而且脸上也觉得烧得慌,他的手伸了过来想拿走棒棒糖,我以为他不给我吃了,就将手往后缩了缩。

      谁知不缩还没事,一缩他的手指直接触碰到我的手,凉凉的,很舒服,可是我的脸烧得更厉害了,低头小声嘀咕了一句:“干嘛抢我的棒棒糖。”

      他将身子往我这压了一压,手直接抓到了那根棒棒糖,我的视线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手转移,看他轻而易举地将糖纸顺着纹路剥了下来,然后微笑着对我说:“张嘴。”

      我像是着魔一般张开了嘴,他将棒棒糖塞进了我嘴里,歪着头看我:“好吃吗?”

      我完全感觉不到棒棒糖的味道,耳边全都是“好吃吗”的声音,还是3D立体环绕声,我别开涨得彤红的脸,不停用手给自己扇风,企图冷静下来,可是我发现根本做不到。

      我小声地说了一句“我出去透风”,便头也不敢回得往外走,生怕被他看到我的脸。

      走出大礼堂,空气中的丝丝凉意让我逐渐平静了下来,以前我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冷静到冷漠的人,我没太多的同情心,也不会多管闲事,就算见到蟑螂蜘蛛这类让大多数女生害怕的生物也只是看一眼然后离开罢了,这是我第一次心跳紊乱,甚至带有一丝窒息之感。

      我有些自暴自弃地靠在墙上,不停地挠自己的头发,把它们全部弄乱,放着不管,有些不安地抬起头,我很讨厌这种失控的感觉,可是偏偏这种感觉带来的喜欢却让我近乎迷恋地不愿放弃。

      我就这么呆呆地仰头站着,直到有东西撞上了我的腿,我往下瞥了一眼,原来是学校里的流浪狗。

      比起狗,我更喜欢猫,但是这只狗不一样,它的眼睛干净到透明,还湿漉漉的,看得我心都化了,我看了看自己身上并没有带吃的,就去学校里的小卖部买了根火腿肠,从大礼堂到小卖部的距离不算近,但是他一直跟着我,不肯放弃。

      我问小卖部的阿姨要了把剪刀,将火腿肠的外包装剪开,露出里面的肉掰开一点点喂给它吃。

      等火腿肠全部吃完,它还望着我,我心下不忍又买了一根,用同样的方式喂给它吃。

      两根喂完,它似是吃饱了,冲我“汪汪”叫了两声,我也笑眯眯地对它说“不用客气”,它似是听不懂歪着头看着我,让我想起那张表情包,给你一击歪头杀。

      我突发奇想地对着它“汪汪”叫了两声,而它似乎听懂了我的话朝着我汪了好几声,我们一人一狗就这样愉快地交流了起来。

      “你……什么时候变成的狗?都学会和狗交流了。”

      我身形一僵,明显可以听出这是沈睿钧的声音,也只有他能把揶揄说的这么好听,我想我真是无药可救了吧。

      我回过头的一瞬间,夕阳的余晖照在他身上,显得格外柔和。

      我突然想起来当时播音部面试的那天,我想要面试一个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的男孩子,现在我才发觉,这句话所形容的男孩子并不是指外表多么帅气迷人,而是那个人就算只是静静站着也能对你的心脏造成致命一击。

      那个住在我心上的人……我想我遇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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