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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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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12月31日,本世纪最后一日,我十七岁又三百六十四天,正是无胸无脑的Lolita。
入行第三百六十四天,我唱过哆啦a梦,当过知名访谈节目的客串嘉宾,靠街头卖唱养活自己,一周五次通告。
此外,我一事无成。
老麦领我至红馆后台化妆间,一路恨铁不成钢,叮咛我莫要再板扑克脸,谨记微笑,微笑,常笑运头好。
我一如既往,不好意思地吹了吹挑染成紫色的刘海,亲了老麦一口——本圈是非多,唯有姑妈帮衬我。
还有,你没看错,正是九龙油尖旺区红磡畅运道9号。
我有一种美妙的预感,当我推开那扇玻璃门,人生就会华丽大逆转。
此时十九点三十二分,离本次跨年个唱开场尚有二十八分钟。冷黑玻璃门衬出一张面无表情的死人脸,惊悚的熊猫妆令人略微失望,因为我看上去仿佛在说你个细路仔闪一边去,虽然我的内心已是灵魂激荡。
我对麦姐点点头,她推开了这扇意义非凡的门。
十九点三十五分,偌大的化妆间居然已是清场,空空荡荡。光线晦暗,只打了几盏昏黄小灯,恍惚中像是有迷蒙雾气升腾弥散。
文艺电影里都是这么演的。坏掉的街心路灯下,夜色温柔,一定会有两个素昧平生的人,女子姿态妖娆,缓缓吐出烟圈,心头痒痒挠的男子凑上去:“Hey,借个火?”
当然,偶尔也会有姑娘问姑娘借个火,或者小伙子问小伙子借个火。
总之,这种神秘又浪漫的气氛,不发生点什么,着实枉顾作者一片痴心。
我一眼就望见了黎家瑜。
她的鬓角已是打薄,短短黑发向上集中梳起,发胶固定,上身着深麻灰混纺小西装,里衬芦苇灰军装衬衫,懒懒斜倚,胳膊肘搭在皮椅的扶手上,随意地翘起二郎腿,脚上的仿旧漆皮长靴锃亮,正专心致志打俄罗斯方块,姿态悠闲,哪里像是二十五分钟后万人山呼万岁的国王?
——不好意思,她应是女王。
往后十年,每每见她,莫不是人头攒动,尖叫四起——黎家瑜的臣民向来数量惊人。只这一次,我瞧见她形单影只,想来是近日收养三只街头流浪猫仔,正值福报光临。
老麦一把抓过我裸露的手臂,烈焰红唇笑出一朵玫瑰花,讨好道:“家瑜,这是梁语晴。”说罢狠狠瞪我一眼,眼风凌厉。
我赶忙伸出右手,点头哈腰,咧嘴问好:“Hello你好,我是梁语晴,请多指教。”
黎家瑜的视线从俄罗斯方块上移,逡巡了一番我的胳膊,再上移,认真地打量我的脸。
我承认,那一瞬间,我如同她那些变卖家财陪她浪迹天涯的臣民一般,堕进她的眼涡。
她画了深重眼线,那一笔像是勾进我的心窝,从此旁人这般妆容再逃不过风尘之色;她的眼神却保存稚子般的清澈,仿佛月夜一汪幽泉,未曾受过俗世纷扰。
那一抹琥珀色中,映出我呆呆的脸。
“你好,我是黎家瑜。”
我并没有反应。
老麦轻咳一声。
她摸摸光洁的额头,笑道:“怎么了,有东西吗?”
我六魂七魄回归,赶忙摇头。
她站起身,活动活动手腕,理了理袖口,方抬头对向老麦,老友一般拍拍她的肩,道:“新年快乐咯。”
说罢,她转头朝我伸出右手:“交个朋友。”
天知道我的脑子一片空白,十七年老父老母加上老麦的谆谆教诲此刻尽毁,只晓得两只手紧紧握上去,话都讲不出。
黎家瑜的手指修长,手心温热,握上去非常舒服。
她稍用力,方抽出手,不甚在意笑道:“VIP区尚有空座预留,两位今晚若无其他安排,不妨同我迎接新年。”
老麦并未等我回应,即刻表示荣幸之至。
我从未如此崇拜亲爱的姑妈。
1999年的最后一夜,我坐在九龙油尖旺区红磡畅运道9号的人海中,台上是本港万人景仰的神祇,我们一同,伴着世纪末的钟声,迎接2000年。
我十八岁了,入行第二年的第一天。
第二次见到黎家瑜,是半年后,在本港名流霍超仪的生日私人Pa。
老麦不知从哪弄到请柬,上头竟写着我的英文名烫金字,叫我吃惊不小。老麦得意洋洋,命我需盛装赴宴,力挫群芳,若是能教哪家豪门公子看上,便是锦上添花,再好不过。
老麦的无边神力总教我有些吃不消。可她总有办法,教我乖乖脚蹬九公分高跟鞋,攥着Ferragamo还是别的什么晚宴包,跑到一群陌生人中间发呆。
老麦觉得我应该胸怀大志,重振麦家震天雄风。第一步,是要钓到豪门公子的。我瞅瞅自己B-cup的本钱,觉得老麦的宏图伟业若是执行起来,着实有些困难。每每想到老麦的理想注定照不进现实,我总是不忍心打击这个三十五岁高龄的女人,便违背本心,遂了她意欲一统江湖的梦想。我安慰自己,大约老麦结了婚,便没工夫一统江湖了。
所以,为了老麦的好心情,此刻我倚在一棵无比枝繁叶茂的梧桐树下,远离喧嚣人群,发着抖,像本港任何一个瘪三一样,瑟缩地点上一支烟,舒爽地吸了一口。
烟是个打发时间的好东西。尤其在这种我不认识你,你不认识我的地方。若是有油头粉面的小哥过来搭讪,保持沉默,面带微笑,对准他厚厚的粉脸,轻轻吐一口烟圈,便是最好回答。
我一手夹着烟,从晚宴包里掏出老麦拿来给我镇场子的陀飞轮瞄了一眼,再吸半包烟,差不多就能打道回府了。
我埋头继续悠闲地吐烟圈。
“Hey,借个火。”
一把低沉的女声。
我抬起头,望见黎家瑜精致的正淡淡微笑的脸。
容我心跳半分钟,只因她的每次出场都似王家卫出品,加一层滤镜晕染,寸寸光影都随她流转,明灭生息。
今日她妆容恰到好处,上身是蜂蜜色缎面翻领晚宴西装,中调灰紧身牛仔裤配扣环装饰机车靴,领尖扣衬衫的金扣扣到第一枚,禁欲气息极浓,作十足中性打扮。
我将尚未燃尽的烟头抵上她的,几秒钟后,她背倚我身旁,右手插进牛仔裤口袋,懒懒倾吐烟圈,道:“出去逛逛?”
丝柏的冷香混杂烟雾,深深浅浅萦绕在我鼻端,我望见头顶蓊郁繁盛的梧桐,枝桠开出层层叠叠的鸢尾花,冥火一般蔓延到天际。
我站直身体,狠狠吸了一口烟,伸出满是汗渍的右手,摸摸空空如也的肚子,道:“容我填饱肚子,好有力气与你畅谈人生理想。”
黎家瑜愣了一下,很快便露出你很搞的表情。她耸耸肩:“无妨,我陪你。”
老麦教育我,淑女不可以放声大笑露出后槽牙,不可以开怀畅饮醉后耍酒疯,不可以拼命吃喝饿死鬼投胎,总之成为一名优秀的淑女,是要一生与女性本心作斗争的。
我抗议道,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旁的女生若想成为淑女,只需对本性略加修饰即可,我却是要重新做人的。好比本港风靡的整容手术,底子好的小美女垫个鼻梁,打个针,便可对外宣传小李嘉欣了,我却是要做足全套换张脸,方可让老麦含泪振臂叫卖走过路过不要错过。
老麦平生最爱读物便是《Gone with the Wind》,我始终无法理解她对高壮黑船长的满腔春情究竟源于何处,但是老麦一直拿斯嘉丽作为我人生的向导。她认为一个女人在经历两次婚姻后,还能钓到英俊多金口才好的高壮黑船长,就凭这一点,就足以成为千万女性的人生向导,□□!
所以在这场豪门生日Pa开始前的三个小时内,老麦责令我吃掉两份鸡扒饭,在我哀求的眼神中,她总算放弃逼我咽下第三份的打算。我十分理解老麦的苦心,她是个好姑妈,一直不遗余力地试图将我打造成豪门千金的形象,可是我总是隐约暴露无胸无脑的小太妹气质,着实让她伤心。
比如现在,我发现抽烟让我的胃部较往常蠕动得更为开心,我觉得有些饿了。若不是黎家瑜在旁,我是断不会在豪门宴会即将圆满结束之时,跑过去海吃胡喝献丑的。但是我想和黎家瑜多呆一会儿,如果肚子不争气地唱空城计,她一定会说走吧我们去吃点东西,这是我万万不愿见到的。虽然我的Ferragamo晚宴包里有老麦的陀飞轮,但是作为贫穷的三线小明星,这些是老麦咬牙给我置办的行头,是要镇场子的,若是教老麦知道我当掉它们,请黎家瑜共进晚餐,老麦一定会叫我晚上到铜锣湾卖艺卖笑或者卖身给她赚回来。
除此之外就是我的三千港币了。其实若是和旁人一道共进晚餐,手攥三千港币,我一定是底气十足的,我会拍着对方的肩姿态傲然地说:走,姐买单。可是老麦告诉我,黎家瑜身家不菲,祖上世代经商,本人原在纽约念设计,入行本是玩票性质,却阴差阳错误打误撞成了一代歌神。由此可见成为歌神原本不一定要发奋唱歌,正如经济学家原本不一定是搞经济的。
总之,面对黎家瑜这样的富豪,兜里只有三千港币,若是请晚饭的话,着实算是囊中羞涩了。
当然,黎家瑜作为一名富豪,在面对我这样的贫困人士时,也是可能善心发作良心不忍的。她可能会豪爽地递给服务生一张金卡,让夜色更加迷人。可是我又想到,黎家瑜作为一代歌神,想必俗务缠身,她可能会在品尝完前菜后,接到一个电话,然后皱着她价值不菲的脸,对我说:抱歉语晴,Conny有急事找。
慌乱中黎家瑜可能会没空掏出她的金卡,结局依旧是我当掉了老麦的陀飞轮。
所以我不得不暂时将老麦苦口婆心的威胁放到一边,在黎家瑜的陪同下,跑到堆满甜品的长桌边,海吃胡喝扫荡了一番。
我声情并茂的吃相似乎感染了黎家瑜,她捻起一块马卡龙,道:“有那么好吃吗?”
我抬头道:“我胃口比较好。”
黎家瑜似笑非笑,勾起一边唇角,俯身在我耳边轻轻道:“你的胃口,的确非常好。”
她总是知道如何演绎最惑人微笑。不露齿,不出声,弧度刚刚好,教人神魂颠倒的笑容,妖精一样。
我觉得脸上有些发烫,一瞬间,脸颊却猝不及防地感受到一片凉意。
——黎家瑜的左手,夹杂马卡龙腻人的甜香余味,竟贴在我的右边脸庞。
她凑近问道:“咦?脸红了?”
我狼狈地侧过脸,逃离她凉凉的掌心,支吾道:“才没有。”
嘴里晕开提拉米苏的奶香,我却觉得不是滋味。
黎家瑜轻笑一声,牵起我的右手,道:“走吧,到山顶看日落。”
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发现,黎家瑜生了薄茧的指尖碰到我的掌背——她竟然带着我十指紧扣。
我觉得有些别扭,右手微微挣扎一番,不想却教她扣得更用力。
“别想歪了,语晴。我们是纯洁的friendship。”
黎家瑜笑着摇摇头,似是无奈道。
我再也找不出借口挣扎,只得和她十指紧扣,大摇大摆朝山顶走去。
迎面吹来的晚风,带着丝丝未尽的暑气拂过鼻尖。落霞余晖如一层薄纱拢上苍穹,染上浅紫的光晕。昨夜的一场稀雨,倒是教这浅浅的山头一片新绿,连修剪的整整齐齐的草坪,都带了清丽的绿意。
黎家瑜终于将手放开,我不作声色地把右手在裙子上抹了一把,黏乎乎的汗着实教人不好受。
她瞥了我一眼,道:“回头记得煮百合粥,每天喝一些,宁心安神。”
心思教旁人猜到,总归是有些尴尬的。我只得点点头。
她又道:“你看上去并未成年,书还没念完吧,为何选择进入本港演艺圈?”
唉,这个问题可难倒我了。
你看我单眼皮,小眼睛,B-cup,小时候跑遍全港十八个区,小腿肌肉又结实,凭这点本钱在本港娱乐产业混吃混喝,想必老天也是不同意的。在出道前,老麦一直致力于削弱我强大又无用的羞耻感。她每日叫人盯我在旺角或者铜锣湾街头卖唱,挣来的算饭钱。
老麦那段日子一定良心不好过,因为第一天我非常害羞,只捞到十块港币,还是一位满脸同情的阿婆从菜篮子里掏出来的。晚上我找老麦蹭饭,但是老麦拒绝为我提供伙食。所以第二天我只能饿着肚子,跑到食客云集的旺角继续卖唱。我努力地活到现在,还长了十磅肉,所以我对自己还是蛮有信心的。
但是这点信心不足以支撑起我献身娱乐事业的全部动力。在我捞到那十块港币之前,老爸跟老妈离了婚,卷走一切能兑换现金的东西,连电视机都二手当掉了,连夜投奔美利坚合众国,开始他崭新的人生。老妈以令人吃惊的速度立马改嫁,临走前塞给我一万块港币,抱着我哭道:“妈妈对不起你,语晴。”
这种呼唤超级英雄的时刻,老麦以superwoman的傲人姿态,带着全宇宙最闪耀的光芒,出现在我面前。虽然老麦当时仍在一家经纪公司干着打杂的活,和一个日本人合租新界的小公寓,但她毅然决然地担任一个十岁女童的监护人,并让她茁壮成长到十六岁,着实让我非常感动,我甚至怀疑她才是我失散多年的亲妈。
当然,作者是不会任凭我的人生这样和谐又美好地发展下去的。十六岁的夏天,老妈找到我,说她查出乳腺癌,要化疗,她没钱,想找老麦借点。老妈脸上的皱纹又多了,她以前是个小明星,每天都对着镜子化妆,在我十岁生日时还送了我一双妙丽的高跟鞋。可她现在老得像旺角卖腊肠的阿婆,眼睛里没有一点神采。我有些难过。
我不好意思找老麦伸手要钱,所以我跟她说我不想念书了,想赚钱。老麦问我为什么,我说赚钱给老妈治病。她沉默了一会,告诉我中五必须念完,她会想法子给我赚钱的机会。
后来,我便在老麦的劝说下,投身本港演艺圈了。
但是老妈却等不到我大红大紫的那天了,她三个月前吞安眠药自杀,因为她不想切掉□□。大约女人一旦尝过被人当做美女众星捧月的感觉,就上了瘾戒不掉,想做一辈子的美女吧。
我心灰意冷,跟老麦说不想干了。那时老麦已带出几个小明星,甚至还搭上黎家瑜这条线,在中环买了小公寓,也算跻身本港中产阶级。她痛斥我不识时务,康庄大道摆在面前不晓得走。其实我想瞒着老麦直接走人,本港念到中五辍学谋生的姑娘一抓一大把,填饱肚子的能力我还是有的。可是我那颗善心又发作了,我想我走了,老麦嘴上不说,心里一定是难过的。我舍不得老麦难过,所以便留下来陪着老麦,看到她找到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我就可以金盆洗手,退隐江湖了。
这个长长的故事好像有一点悲伤,对着黎家瑜帅气的脸,我一点都不想告诉她这个有些悲伤的故事。
我转头望着缓缓沉下的像鸭蛋黄一样的落日,留给黎家瑜一个忧郁的后脑勺:“谁知道呢,黑灯瞎火的,乱溜达呗。”
我没看见黎家瑜脸上的表情,只知道她从我背后轻轻环住我。
她一定弯着腰,因为她的头搁在我的肩膀上,马卡龙的香甜带着温热气息拂过我耳垂旁边敏感的地方,有些痒。
我觉得我的心跳一定爆表了。
这种气氛旖旎火花四射的美妙时刻,我的手机非常不配合地铃声大作。
“小丸子又有心事,呆望雨,小丸子的脑袋中央诸多鬼主意。小丸子又再出事,鼻上碰灰,小丸子的理想构思,没人合议。”
我听到背后的轻笑,原本略微忧伤的心情愈发忧伤了。
“喂,哪位?”
是塞先生,他又喝高了。酒保找我去买单,准便处理掉这位正在耍酒疯的男士。
说起塞先生,其实他有一个非常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英文名Sebastian,虽然很久之后他告诉我Sebastian是彩虹协会的ICON,但彼时不谙世事的我委实觉得塞先生,应该是喜欢女人的。
后来我陪着塞先生无数次买醉,发现每每喝到伤心处,他总是捶胸顿足嘴里高喊“Jack”直到昏厥,而“Jack”又确乎是一个男子的名字。
但是能成为密友,大概总带着爱。我以无限爱意包容着塞先生,包括原谅他大年初一将我骗到他家,对他老爸老妈说爹地妈咪这是我girl friend梁语晴。塞爸塞妈表情很是惊恐,似乎十分怀疑我的性别。塞妈甚至偷偷摸了一把我的胸,盯着我的脖子观察良久,方才绽放欣慰的笑容。可见塞先生平日清醒时喊“Jack”的次数一定不少,真是太不小心。
而那位杰克先生一定不知道塞先生有多挂念他。
我安慰言语间流露出惶恐的酒保:“没事,你要看好他,他可能会把你当成前女友,亲个嘴什么的。”
实际上塞先生若是喝高了,会把任何有意无意靠近他的男人当成Jack,上下其手熊抱虎摸。所以他每每想要买醉,又想为Jack守住贞操时,就不得不劳烦我在一旁像赶苍蝇一样赶走陌生男子。可见男人痴情起来,不仅不要女人,连男人也不要。
那酒保哆哆嗦嗦地求我快些赶到,因为塞先生已经要开始扒他衣服了。
我挂了电话,对黎家瑜抱歉笑了笑,道:“朋友喝醉了,我得去接他。”
黎家瑜挑了挑眉:“Boyfriend?”
我鬼使神差地点点头。
她有些意外,欲言又止,望了一眼天色,道:“我送你。”
我又鬼使神差地摇摇头。
黎家瑜扔了烟,抬起长腿狠狠碾了一把,皮靴结实的鞋底挪开,那烟头的尸身叫人不忍直视。
我想我着实不该这么直白地拒绝黎家瑜,毕竟她是一代歌神,而神是不太喜欢被拒绝的。所以我委婉说道:“实在不好意思麻烦你,我四月拿了驾照,可以自己开车的。”这是一句大实话,虽然我暂时养不起车,但我确实拿了驾照。
黎家瑜道:“那劳驾载我一程,我刚才喝了一点酒。”
我垂头认输:“还是麻烦你载我一程。”为了粉饰太平,我又蹩脚地添上一句:“备胎用光了,我怕轮胎半路出故障,还是坐你的车比较稳妥。”
黎家瑜心满意足地表示荣幸之至,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真是异常愚笨。
这个夜晚本该是我和黎家瑜畅谈人生理想的二人世界,却硬生生加入了塞先生和他撕心裂肺的“Jack”,变成了拥挤的三人行。当热,机智的黎家瑜不负众望,在塞先生高呼三声“Jack”后,对着异常尴尬的我会心一笑,令我下定决心往后再也不要守护塞先生的贞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