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2、第四十三章:全场最佳——刘允 ...

  •   谈玄亮接过谈玄瑜的圣旨,有意策马往前走出几步,“圣旨到了,咱们江湖兄弟有能说上话的,出来接个旨呗。”
      天印没说话,子微也没说话,龙镜月没说话,风天一没说话,刘允失魂落魄地像是没听到他
      们在说些什么……龙若岚努了努嘴,“你面前站的那个不就是我们的新盟主吗?龙若云,这圣旨接不接可都在你的一念之间,整个武林的安危也就在这一念之间。”谈玄瑜、谈玄亮二人都是一脸错愕,月无声摸了摸下巴,没想到这个年轻女子就是武林盟主,她何德何能?
      龙若岚这一招将军可真是恰到好处,假如是别人,这接旨或者不接,倒也不是很有干系,只有龙若云不能接,她一旦接了就再也难以撇清与朝廷的关系,反而会被怀疑为奸细。

      龙若云道也不是傻的,虽然没有什么绝顶妙招,打太极还是会的:“我虽然是盟主,也不能独揽大权,不知道其他掌门有什么看法?”

      “什么圣旨?”扶风剑派刘子新问。这些武林人士都是满头雾水,但因为顾忌自身身份而没有开口。只有刘子新,不讲究那些虚礼。
      听这话的言下之意,朝廷竟然不是想直接动兵,而是想要招徕这些人为朝廷效力吗?子微和天印当即对视一眼,太虚观和无字门受的是百姓的香火,也有朝廷的供奉,修得是无上道,一只脚却还踏在红尘中。若是龙庄接受了朝廷的招贤,一是可以解决大军压境的危机,二是借此兴许可以化解江湖和朝廷的冲突。
      可也有几点弊端,一是虽然解决了眼前的问题,可是长期磨合的难题却无法解决,得制定一套特殊的管理制度。
      二是若是朝政清明还好说,若是皇帝昏庸,朝中大臣贪赃枉法,江湖人士难道也得为虎作伥吗?
      三就是输在这‘朝廷鹰犬’四字,江湖人士最看重的就是名誉二字,轻易不可能冠上这个‘鹰犬’的名号。
      “都是江湖中义薄云天的侠士,怎么可能甘做这朝廷鹰犬?”有脾气暴躁的普通门派弟子,竟然想直接冲上去动手。
      耳听有人出言不逊,谈玄亮二话不说取出腰间长鞭,卷住那人腰间,用力一抽甩了出去:“敬酒不喝喝罚酒。其中利弊各位可想清楚了,莫叫这些不识大体的喽啰坏了大事。”
      身边的同伙还有要动手的,听了他这番话也不得不稍加犹豫。那位年轻文士轻轻咳了一声,吸引了众人的目光。
      武林中人定睛一看,哎哟不得了,这位竟然是,南海鲨剑门的门主的月无声。鲨剑门在南海多行不义,而且与朝廷来往甚密,为武林同道所不齿。当年只有二十余岁的月无声,单枪匹马独闯中原,要夺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号。
      武林中各门派都派出了高手与之交战,无一能胜。
      最后一日决战,扶风剑派的刘景恒,以半剑惜败,龙镜月险胜,被推举为武林盟主。这事说起来很有些不光彩,任谁连日来多与高手交战也会损耗极大,尤其是与与刘景恒一役之后,月无声被剑气所伤,到了第二日仍然没有复原,龙镜月才有机可乘,将其击败。
      “是你?”龙镜月猛地从座位上站了起来,长袖轻抚,“时过三十年,你也是年过五旬,却依旧气血充盈,不露疲态,看来是进境不小。”敌强我弱,看来情况有些不妙。
      “岁月,来去匆匆不留情面,身上的功夫总是不进则退。阔别数载,贤伉俪的武功大约已经登顶,再对上你们两个,我也不见得有胜算。”中年文士看上去颇有风度,讲话也是文质彬彬。面上礼数周全,实际上却是暗指二十年前中原武林用车轮战,他长途跋涉,又连番对敌,自然气力不继,要不然也不会败在龙镜月手下。

      “刘景恒做了我的妹夫,就在半日之前,恰被一个小辈刺伤了,要联手对抗大约是不能了。”龙镜月脸上隐隐有落寞之色,她隐隐能察觉到月无声身上的气势,这些年她也算苦练不辍,只是久居龙庄,过惯了养尊处优的生活,她一直以为自己还是天下第一,可是却被龙若云挫败。
      这一败,曾经忽视的三十年时光似乎又变回了一座山,压在她的背上,压得她喘不过气来。
      天印禅师虽然年事已高,仍然声音洪亮,中气十足:“既然都是习武之人,中原也罢,南海也罢,你怎么能和朝廷勾结,妄图覆灭我中原武林呢?”
      子微师太跟腔:“不过是因为三十年前惜败于我中原一事,阁下也是一派掌门之尊,对于些许成败却如此耿耿于怀,说出去就不怕天下英雄耻笑吗?”
      月无声早已识破了他们的激将法:“说我心胸狭窄也罢,宽宏大量也罢,也不能当饭吃。倒是你们是降是战,是进是退,还是快些给两位大人一个答复,不要耽误了大家的时间。”
      谈玄瑜目光闪烁,龙若云接触到他的目光,扬了扬眉毛。
      “先前龙十七承诺过诸位,无论如何都会助大家逃过此劫,如今机会就摆在面前,诸位可愿意接受吗?”

      刘允固然不清楚龙若云的想法,不过这一切还没脱离他的控制。还得替这小两口铺这个台阶,他摇了摇扇子:“不如就请钦差大人念一念圣旨,盟主再决定接不接。不过,其实也没有读的必要了,江湖人士从来不会替朝廷办事,更别提是归于朝廷名下,还要向那些当官做宰的低声下气,这江湖再也不是自由的江湖了,隐士也不是从前的隐士了,侠客还是当年的侠客吗?向朝廷低头恐怕我等是做不到的。俗话说,宁可站着死,不可跪着生,大不了也是鱼死网破,哪怕江湖上最后一位门派的传人了,也要杀到皇宫大内,杀尽那人的血脉,不但的王子皇孙,就是皇孙的皇孙也要杀干净了。只不过从此以后的历朝历代的皇帝都会对江湖人士大为忌惮,甚至推行禁武令,勒令凡士农工商的子弟皆不能习武,久而久之,就如同后宫不能干政一样,百姓也不能习武,那么天下门派,除了丐帮之外,传人都会越来越少,渐渐地就断了传承了。若干代之后,武林不剿也灭了。”
      凤天一冷哼一声:“你不要信口雌黄,夸大其词。”
      “是,是,是。”刘允点头称是,低着头又退回人群中,末了又说一句:“盟主都站出来了,钦差大人就把圣旨念一念吧!”
      谈玄瑜果然展开了圣旨:“奉,天承运皇帝,诏曰:朕久闻太湖水患猖獗,劫掠行商,太湖龙庄系江湖名门,辖制诸匪徒,庇佑一方水土,是善非恶。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朕从未有闻身怀利刃而不受朝廷管辖者,凡百姓及武林中人皆需王法管制,若无律法治武林,何来律法治天下。然武林存在已久,自有其运行的规章制度,朕欲在六部之外另设一武部,武林盟主为武部尚书,全权管理武林事务,另设武部侍郎,制定诸多规章教条,供朝廷考核审查;除此之外不受任何官员的辖管,亦无任何官职品级,等同庶民。”
      “这,”听完了圣旨,天印和尚头上的一滴冷汗才缓缓滴落下来,首先这皇帝的理由说的是冠冕堂皇,武林中人也是百姓,怎么能不服律法管束?其次若是不服管束,若是为祸百姓,又是谁来管理?其二,他竟然肯放弃江湖的管理权,而是选择了以武治武,一来朝廷对武林的管理必定松懈,二来,这其中还有许多转圜的余地,而这些掌门们大概也就是挂个名,应个卯,这后面可做的文章可就大了。
      其三,但不知,这武林盟主由谁担任,若是自己人,可就好说话了。可皇帝真会如此放权吗,那收服武林还有什么意思?
      他心里是这么想的,于是也问了出来,“钦差大人,贫僧还有一事不明,就是这武林盟主的位置是由朝廷委任呢,还是由我们自行选取?”
      谈玄亮说:“人选由你们拟定,而后交与圣上决断。不过,这一任武部尚书却是例外,必须交由朝廷拟定,并且诏书已经拟好了。”
      “是谁?”众人大多冷眼旁观,他们都没见过皇帝,皇帝也不认识他们,自然不会把他们的名字写在上面。
      谈玄瑜展开圣旨,大家聚精会神地看去,这圣旨有头有尾,末尾空白处还加盖了国玺,只有应该填着武林盟主的那一处是空白。这岂不是说,谁的名字被填了上去谁就成了真武林盟主吗?那些掌门长老的目光在那一瞬间亮了起来,又在转瞬间黯淡了下去。论武功谁争得过龙十七?论亲疏,亲得过一张床上的夫妻吗,难道龙庄的气运真有这么强?前任盟主是龙镜月,下一任是龙若云,好容易来了个朝廷钦差,竟然也是龙家女婿。
      谈玄亮适时补充道:“皇帝属意由钦差谈玄瑜全权办理此事,大家都在钦差面前露一手,也好让钦差早日择定武林盟主的人选。”嗬,这话说得,武林第一好像没站在他面前似的。
      众人几乎要疑心这就是某些人设计好的。
      主角是那一对夫妇,他们这些人就像是戏台上的小丑,专门在一边演出各种无关紧要的角色。
      和那些道具没什么两样。好家伙,这岂不是恼吗?
      龙若狐计上心头,谈玄瑜想让龙若云做武林盟主,龙若云却是个心软不能成事的角色。假如谈玄瑜被武林人士乱刀砍死,龙若云心里定然十分悲痛,也不会再做这个武林盟主,甚至会和这些武林人士反目成仇,再者钦差被杀,朝廷震怒,龙若狐便有机会上位。
      所谓人活一世,草木一秋。这样的机会以后可不会再有了,
      她当机立断,使了一个眼色给人群中的唐门弟子,又给了自己在江湖中收拢的秘众一个暗号:动手。一个包着黑头巾的男子,分开人群向前走去。
      那边厢龙若云正要接旨,谈玄瑜踩着马鞍从马上下来。黑头巾男子已然十分靠近,一个错身冲向前去,袖子的短匕首悄悄滑落在手心,对着谈玄瑜的后背送了过去。刘允吃了一惊,唐兼之前的突然发难伤了刘景恒,毁了他的一着好棋,谈玄瑜只是个寻常书生,动辄就有性命危险,刘允的注意力几乎时刻不离他身上,这不第一时间内就发现了那个刺客。
      只是那刺客的身法灵活,他一时之间来不及援手,只能大叫一声:“小心身后。”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