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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第二章
今天说书先生讲得是传奇人物盗帅楚留香,说他如何破了神水宫的天一神水被盗案件,而作案者竟然是誉满江湖的七绝妙僧无花。
那说书先生虽然看起来年纪老迈,但声音却比二十多岁的年轻小伙子还要洪亮,等他开口以后,客栈众人,不管是特意来听说书的又或者只是来吃一顿便饭的客人都屏息凝神听他言语。
待到凌玲铃下楼时,正说到楚留香如何识破了无花真面目,这位说书先生真是舌灿莲花,一时间,众人皆心荡神怡,惶惶中只觉得自己就是那风流盗帅楚留香,不禁大声叫起好来,喧嚣难禁,不过几刹那,众人又皆屏气凝声,只因一个戴着五彩斑斓面具和身披五彩斑斓披风的身影突然在楼梯口出现。
又几刹那,众人哄堂大笑,只觉得从未见过如此滑稽的装扮,一时间就连说书先生也没法子再说下去了。
不过他没有显露出那种听众注意力被人拉走的尴尬神气,也没有笑,更似乎并不觉得这有什么可笑的,只是稳坐于高台之上,等众人安静下来。
要是一般人遇到此时的情况,只怕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然而凌玲铃却不动声色,只是找了个空位子坐下,甚至是好整以暇的叫店小二送了几个酒菜来,就开始自斟自饮、吃饭菜、听说书了。
众人见此,一时皆静默无言,那被众人围住的说书先生便又开始炫耀他的好口舌,继续说楚留香的风流传奇,众人也就又被不再关注这装扮奇怪之人。
凌玲铃既不觉得被人看有什么不妥的,也不觉得不被人看有什么不妥。她还是在吃菜喝酒,这里的酒也很好喝,这里的菜也很好吃,还有什么比睡了一个好觉之后又能再吃到好吃的菜,喝到好喝的酒更令人觉得开心呢!而且还有故事听,故事里的人物也是个老熟人,无花,那确实是一个非常出色的男人啊!
不过,他却并不是众人心中以为的一朵从天上不小心堕入凡间的白云,他反倒是从淤泥中长出的一朵黑莲花,她吃过他烹调出来的天下间首屈一指的素菜,听过他弹的不流凡俗的琴音,和他在一起待了七天七夜,他当然是个和尚,但和尚也是男人嘛!那也确实是令人愉快的七天!
可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没想到他现在沦落到了这样的地步,喝了天一神水自尽了?凌玲铃绝不相信无花那样的人会自尽而死,但这和她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是吗?
吃饱喝足,凌玲铃觉得她应该离开了,她本来打算花上五年的时间将这个世界的国家版图走遍,去观看与她原本的世界大不相同的风土人情,但旅途之中总是会遇到一些事情让她耽搁,固然有些是好事,如同遇到无花,不过更多的就那么令人喜悦了。这些事情导致她的旅程时间大大加长,四年了,到现在也不过走了一半的路,看来是任重道远。
凌玲铃走到柜台去结账,不过看到柜台处坐着的青衫男子的脸和他温和的笑容时,她又把要说出口的话咽了回去。转而向这位客栈老板租了一个房间。
她现在觉得无奈极了,因为旅程的时间肯定又要加长,但谁让旅程中总有这样子可爱的烦恼出现呢!
于是,凌玲铃就在这家客栈待了下来。十天下来,她只知道青衫男子姓温,名字却无什么人知晓,据说并非是本地人,而是两年前从外地而来到此开了一家客栈。这客栈又干着酒楼的买卖,一楼二楼都是设了桌凳供客人吃饭,还有一些房间充作包厢和雅间,三楼四楼方是客房,凌玲铃却没见到几个投宿的人,至于店家的房间则在后院。
那位青衫男子温老板并不时常在这,十天下来凌玲铃也就见了他两三面。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当然,这家客栈的酒也很好喝。这里的酒很好,正与她的花生米相配,只是可惜,她只剩下七十三颗花生米了,现在是七十二颗,有酒有花生米还有美人,生活自然是惬意非常。她在窗边自斟自饮的场景被许多人瞧见,一开始的时候众人皆以她的装扮为笑,后来客栈的常客们习惯了也就没觉得有什么稀奇的了。倒还有一些新客人对她好奇得很,她也不以为忤。
时移事易,说书先生也从楚留香说到了陆小凤,此二人都是江湖之中一等一的高手,盗帅楚留香的轻功可说得妙绝天下,而陆小凤的灵犀一指更是举世无双的绝技。当然,比他们的武功更有名的,就是他们的风流事迹了。
台上说书先生正说到金鹏王朝的丹凤公主是如何打动陆小凤,台下的凌玲铃正极不在意地听着,便见一人坐在了她的对面,还是个熟人,她见过他刚穿好衣服的样子,还在心中夸过他。
不过凌玲铃最讨厌不请自来的客人,所以呢,她并没有搭理他。
而陆小凤,他本来只是肚子饿了,打算进店来填饱他的肚子。可是现在,他却坐在一个姑娘对面,考虑着应该怎样和她说一两句话,好解答自己心中的疑问,他想问一问那天在珠光宝气阁里出手的是不是她。
虽然这个姑娘穿着打扮奇特之极,甚至戴着一张五颜六色的面具让人看不清她的脸,但陆小凤并不在意,他在意的只有那姑娘手里头的花生米,十天前,在珠光宝气阁里,就是有人用着这样的花生米打落了上官飞燕手中的刺向阎铁珊的剑,救了他的一命,即使最后阎铁珊还是死在了霍休的阴谋之下,可是一个能在一干江湖好手的眼皮底下隐藏的人也不能不让陆小凤在意。
霍休的阴谋已然瓦解,此人的面目却始终不清,陆小凤也没能料到,竟然会在这个地方见到她,而且看起来,并不太受她的欢迎。
虽然陆小凤从来没觉得天下间的女人都应该爱自己,但他毕竟还是一个自身有魅力且对于女人很有吸引力受女人欢迎的男人,现在不料遭了冷遇,也没说什么,只是摸了摸自己的嘴唇上方本来有两撇像眉毛一样的胡子的地方,那地方现在却连一条眉毛也没有了,笑了一笑,仿佛无意地说了一句:“阎老板死了。”
这句话是特意说给那姑娘听的,然而那听的人却没有对陆小凤有着任何的表示,即使是一个眼神也不曾落到陆小凤身上,仿若未闻。陆小凤觉得自己大概是认错了,也还是不在意,又笑了一笑,便连饭也没吃就离开了,正走着时,一个袋子从窗边飞了出来,刚落在他身上,打开一看,却是一袋子的花生米。
抬头看时,那道五颜六色的身影也靠在窗边看了他一眼,他便知道没有猜错。谜题终于得到了解答,陆小凤心里就更轻松了,现在他要去找朋友喝一场酒,会醉的那种。
凌玲铃也喝了酒,但并不很多,她时常喝酒,但却很少醉过。因为她觉得醉酒不是一件好事情,醉酒会让人的脑子发昏,等人的脑子一发昏,那么他离死也就不远了。
可是有时候想一想,人又不能不喝酒,因为江湖中的侠客们都爱喝,酒作为人际关系的一环,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凌玲铃是从不为了和谁攀交情而喝酒的,她只为了自己爱喝,她从前是滴酒不沾,因为酒是辣的,现在知道了酒的好处,但也还是坚持着不让自己喝醉,因为在醉与醒之间的状态徘徊才最有意思,既能够让人忘掉一些忧愁,又不至于让人的脑袋发昏,这种状态下,人的脑子是清醒之又清醒的,不仅是清醒的,而且亢奋。
让她维持在亢奋状态的酒量大概是在三壶,等她喝完了第三只酒壶里的最后的一杯酒,客栈里的人走得也差不多了,天也黑了下来,说书先生已经离开有一段时间了。
大金鹏王的故事今天才说到珠光宝气阁里的激战,剑神风姿即使是听人的转述也让人目眩神迷,还有那一粒花生米,说书先生也还没说是谁打出来救了阎铁珊一命,这当然是招揽回头客的手段。
凌玲铃喝完了酒,便准备上楼休息了,这时,有一人缓步走近至凌玲铃身前几步,低声说了一句:“老板有请。”
这里的老板当然只有一个,姓温。
当我回头看自己写的文时,总觉得很尴尬,原谅我吧,这是三年前的我,反正我原谅我自己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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