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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侠来看看咯 ...

  •   一

      雏棠国自棠高祖平定天下以来,百姓安居乐业,官吏清廉,国泰民安,一片祥和。
      这雏棠国民风淳朴,但有一特点,那便是不论贫富,皆钟情于养狗,想当年棠高祖也甚是喜爱遛狗,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就是“犬,乃人之友也”,通俗点,那就是“狗狗是人类的好盆友”!
      今日万里无云,真是个卖狗粮的好天气!
      蓝衣少女搓了搓手,撸起袖子,对着街上大吼一声:“卖——狗——粮——嘞——上好的狗——粮昂~”
      一时间,街上遛狗闲逛之人纷纷侧目,看相向这间小狗粮铺。
      这位蓝衣少女便是这间狗粮铺的店主,名为秦思蔻,芳龄十七,两年前便在这街上开起了自己的狗粮铺子,这附近的街坊领居看她一个单薄的小姑娘,年纪轻轻便在这繁华的京城街头来开起小店来,对她都是赞赏有加,很是照顾。
      秦思蔻自觉聪明一世,能够想到在京城这么个最最繁华的地方卖狗粮,真真是机智无比,自己这两年也确实赚了一些积蓄,然而失策的是,她没想到,自己安安心心靠狗粮赚钱吃饭,竟然还能有人来和自己抢生意!
      秦思蔻瘪着嘴看到街上正准备过来买狗粮的顾大叔走到自己的小店面前,在对面也吆喝了一声卖狗粮之后,头也不会的拍屁股走人了。
      这已经是被抢走的第二百九十八个顾客了,对面的小妞是摆明了要个自己过不去的吗?
      士可忍,抢生意不能忍!
      “对面哒!”
      秦思蔻大吼一声,出了自己的小狗粮铺便直直冲向街对面。
      所谓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思蔻先是站在店门口打量一番。
      黄金狗粮?哟呵,店名不错。柳眉烟眸?呦呵,长得不错。但这有用么?没用哒!我们是卖狗粮的,我看这店里摆的狗粮……嗯,也就那样吧。
      “你们老板呢,叫他出来!”秦思蔻抖着腿子,撑在柜台前,活像个地痞流氓。
      “我就是。”柜台前的美人面色如常,瞥一眼秦思蔻,便又低下头去继续算账。
      你就是?哇,那真是太好了啊!
      那美人葱指在算盘上乒乓拨着,片刻后黛眉微蹙,抬起头来,“你这般看着我作甚?”
      心虚了吧,自责了吧,本姑娘的死亡注视从小到大就没失手过!
      “我今个儿来是来找你算账哒!”
      “算账?”
      “没错!”秦思蔻继续抖腿,“你说说自从你来了这里,拉走了我多少客户?你不觉得我们需要好好谈谈么?”
      “……”

      二
      秦思蔻拨拨有些凌乱的头发,揉着屁股一瘸一拐的回了自己的小店。
      妈耶,什么叫蛇皮美人?这就是蛇皮美人!本姑娘找她好好谈话,不听就罢了,怎么还动手丢人呢,这点小伤倒是不怎么打紧,要是丢了面子可咋办!
      看来今日运气不好,那便不开张了吧。
      秦思蔻向来自觉,丢脸了那就回屋里呆着去,隔天面子就自己长出来了。
      秦思蔻打理了会狗粮,准备关了店门嗑瓜子儿去。
      忽然街上传来一阵骚动之声,路人甲乙丙们皆倒吸一口凉气,下意识加快了脚下的步伐,偶尔能听见一句“那倒霉世子又出来遛狗了”,秦思蔻一愣。
      倒霉世子······
      赶紧关门嘞!
      “等——一——下昂——”
      “嘭!”
      狗粮铺子的门迅速被关上,秦思蔻摸了摸门缝,确保不会有任何一只苍蝇能够飞进来后,深深的松了口气。
      “臭丫头你给我出来!”
      出来?不存在的,大佬您慢慢遛狗去吧哈哈哈!
      “你出不出来!”
      “世子爷啊,人家今日身体不适,已经准备歇下了,不送了您嘞!”
      路人甲乙丙以及思蔻口中所唤的世子名叫沈弥缺,是当今初王府上独子,自小便喜爱在府中养些狗儿,长了一副好皮相,却是京城里出了名的小霸王,当然了,十几载恍然过去,他现在是京城里的大霸王,此次前来找秦思蔻,也是为了一点子私人恩怨。
      沈弥阙咬牙站在小狗粮铺子外边干瞪眼,忽而大笑一声,“本世子走了,那姑娘你可得把门,关,紧,些啊!”
      哟呵,这货准备走了?
      “世子爷您放心,关的贼紧呢!”
      思蔻趴在门上细细听着外边的动静,翘着屁股听了半天也没个什么动静了。
      那就是真走了吧,小样。
      思蔻对着门比了个鬼脸,拍拍手,扭头准备进里屋。
      走一步。
      再走一步。
      见鬼,走不动了是个什么情况!
      秦思蔻低头,盖是自己的裙角被门缝给夹住了,失策失策。
      思蔻只得把门开开,将裙角给揪出来。
      木板门被渐渐打开,思蔻感觉外头射进来一股强光,一个高大的身影背光而立,看不清那人的脸,但思蔻觉得那人仿若从天上掉下来的大将军,妈耶,好威武,好霸气!

      三
      “小爷我不管,我家村长吃了你家卖的狗粮,这会正拉肚子呢,”沈弥缺翘着二郎腿,将手中的一把剥好的瓜子塞进嘴里,“你得给我个说法。”
      秦思蔻蹲在一旁,端了一碗瓜子,飞快的剥了瓜子皮,将瓜子仁放进另一个碗里。
      “妈耶,你,你吃慢点儿嘛······”
      真是见鬼了哟!想那日沈弥缺带了浩浩荡荡一帮人来我这小狗粮铺子买狗粮的时候,我还傻了吧唧的开心到飞起,早知是如此惨烈的结局,本姑娘还不如跑路呢!
      “说话呀,”沈弥缺又抓了一把瓜子仁,顺便戳了戳思蔻,“老哭丧着脸做什么,现在我们雏棠国是和平社会,你还怕本世子把你给吃了不成?”
      “哪敢啊,”秦思蔻嘀咕一句,“我穷光蛋一个,本就收入不多,如今又被对面新开的狗粮店给抢了生意,我我我,我已经没钱赔你了呀!”
      沈弥缺打量了眼铺子里的环境。
      狗粮架子擦的锃亮,只是那上边的漆差不多已经掉光了;放狗粮展示的小盘子摆的整整齐齐,只不过那上边的花纹都快要给磨平了,丑不拉几的;再看看这铺子里的桌椅摆设······罢了罢了,那真真是好穷哦!
      “好吧,既然你这么穷,我便不为难你了。”
      哇,那真是爽呆了!
      “恭送世子爷,世子爷一路走好!”
      “别,不用送我。”沈弥缺起身,双手负在背后慢悠悠走到门口。
      嗯,就只是走到门口,仅此而已。
      秦思蔻在后头急的抓耳挠腮。
      这倒霉熊世子,走呀,你倒是走呀!
      “咳咳。”
      “世子您怎么了?”
      没事咳两声,怕是有什么不对劲哟!
      “我来之前已经打听过了。”
      “诶?”
      打听过什么?

      四
      街坊邻居门发现,这几天秦思蔻的小狗粮铺子没开门了,看那日小姑娘被对面黄金狗粮的老板娘叫人将思蔻在众目睽睽之下扔在了大街之上,莫不是伤了心,想不开了?可怜见的。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沈弥缺那日找上门来,将秦思蔻的那点子宝贝积蓄全给坑走了。
      思蔻忧伤的抱着自己的狗粮在铺子里待了好几天,生怕哪日把门一打开,就又碰上了沈弥缺那丧心病狂之徒,可是憋了这么多天,思蔻觉得再不出去,自己头顶都要长蘑菇了!
      不行不行,不能颓,我是敲击无敌阔爱到爆的落难小仙女儿,我要积极向上努力卖狗粮争取早日出任大老板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
      一不做二不休,秦思蔻将自己头顶的蘑菇拔干净,收拾一番,摆好自己的狗粮准备继续开店卖狗粮。
      要说前些天生意比往昔要坏上许多,那么今日可以说是根本没什么生意了。
      跟秦思蔻打了招呼的老顾客至少有几十号人,可来小狗粮铺子买狗粮的却一个也没有。
      一个也没有!
      思蔻恶狠狠盯着对面红红火火的黄金狗粮店,恨不得现在立刻马上就把对面的屋顶给掀了。
      “来啊,造作啊,我这有,大把狗粮昂~”
      秦思蔻祭出究级套路,妄图再招揽一些顾客。
      路人甲乙丙丁纷纷侧目。
      呵,小样,一首歌还不是照样把客户给拉回来了!秦思蔻心中暗喜,唱的越发带劲。
      “姑娘别唱了,本世子今天不买狗粮。”
      嚯!什么鬼!怎么唱首歌把这货给招来了?
      “几日不见,姑娘真是容光焕发呀。”
      “几日不见,世子您最近喜欢上了扮装成乞丐?”
      这破破烂烂的,穿的哪里像个世子哟!

      五
      秦思蔻很委屈。
      沈弥缺说自己前些日子把王爷最爱的花瓶拿去集市上换了只哈巴狗回去,王爷一气之下没收了沈弥缺的所有财物,把沈弥缺赶出了王府。
      沈弥缺试着找过自己之前的那帮子“兄弟”,嗯,没人理,有点儿惨。
      然后沈弥缺想了好久,才想到之前来秦思蔻这儿买过狗粮,深深觉得思蔻是个可坑之才。
      于是就有了那天沈弥缺找上门来的事。
      可是这几天世子大佬钱花完了。
      于是世子大佬就又找上门来了。
      就是这么简单。
      真是见鬼了哟妈耶!
      “大大大佬哇,”秦思蔻真是蓝瘦极了,“你看看我这生意,小女子真是没钱了哇!”
      沈弥缺皱着眉点点头,“本世子知道。”
      知道你还来!
      “所以本世子决定亲自出马,来帮你。”
      哇塞,那真是爽呆了!

      六
      世子果然就是世子,沈弥缺本就长得俊逸非凡,搁门口就是个活生生的大招牌,最近几天顾客回流了好多好多,还有些新面孔,当然了,这些新顾客当中还是以女子居多,秦思蔻满面春风的数着钱钱,目送又一个女顾客离去,那大婶离开铺子时还特地往沈弥缺腰上摸了一把。
      哟哟哟,兜不住的少女心哟,羞死人了哇咔咔咔!
      这些天沈弥缺为秦思蔻赚了不少的钱,沈弥缺也就直接在铺子里住下,虽然有些难伺候,倒也划得来,至少比那些狗主子要好伺候多了。
      “今天干的不错,给你鸡腿吃!”秦思蔻给特地沈弥缺做了酱汁大鸡腿,以此鼓励他良好的工作态度。
      “本世子不想要鸡腿。”
      哟呵,有脾气了?
      “那你想要什么呢?”
      “我想村长了嘤嘤嘤!”
      不行你不能走!

      七
      最近沈弥缺总嚷嚷着要回王府继续颓。
      “来来来,我们好好谈谈。”
      “谈什么?”沈弥缺不开心,“我是世子,每天在你这小铺子门口被人揩油成何体统?我必须要回去!”
      “······”
      空气中飘散着一股味道,他的名字叫尴尬。
      “你这孩子,怎么就这么不懂事呢!”秦思蔻突然娇嗔一声,着实把沈弥缺吓了一跳。
      “来来来,我跟你算算,”思蔻自顾自说着,“王爷为什么把你赶出王府?”
      “因为我将他的花瓶换成了狗子,”沈弥缺不屑的冷哼一声,“花瓶冷冰冰的有什么好,小狗子多惹人爱啊。”
      “你看到的只是表象!”秦思蔻一脸正经道,“你这么大个人了,还整日无所事事你说王爷他能不气吗?”
      “你现在要做的,就是挣好多好多小钱钱,带回去,大声告诉王爷,你能行,你最棒!”
      秦思蔻小心的观察着沈弥缺的脸色,轻声问道:“懂了么?”
      沈弥缺眉头紧皱,过了半响,慎重的点头,“懂了。”
      嘿哟,乖哦,你懂了就好,那真是爽死了!

      八
      经过秦思蔻和沈弥缺长达一个时辰的周密计划,二人决定,打入敌人内部,彻底垄断京城的狗粮事业,万恶的七夕将至,那日每家每户有狗子的人都要出来遛狗,正是彻底将敌人打败的最好时机。
      黄金狗粮的老板性别为女,所以打入敌人内部最合适的人选自然是沈弥缺了。
      沈弥缺离别当日,秦思蔻破天荒的没有嫌弃他,还送了沈弥缺一个香囊,表示自己对沈弥缺衷心的祝福。
      看着沈弥缺哼哧哼哧跑向对面的背影,不知怎的,秦思蔻觉得有些心慌慌。
      之前顾客流失,很大的原因是因为黄金狗粮的老板娘美若天仙,知书达礼,众人仰慕所致,沈弥缺会不会也这么肤浅,一去就不回了呢?
      不回来也好,反正自己又不嫌少一个人吃饭。

      九
      混入敌人内部的第一天,沈弥缺来信了:
      思蔻,我已经成功混进来了,老板娘要我给她打杂,扳倒敌人指日可待!对了,这老板娘名字叫做廉夏,真的好美哟,你也要好好学习学习嘛,顾客流失你自己也是有原因的,比如
      下一截纸被秦思蔻撕来烧火了。
      混入敌人内部的第二天,沈弥缺来信:
      思蔻啊,本世子已成功取得了老板娘的信任,她今天也给我做鸡腿吃了,我跟你讲哦还挺好吃的呢!

      我呸!你怕是舌头被烫过味觉有问题!
      混入敌人内部的第三天,沈弥缺来信:
      思蔻啊啊啊啊,老板娘送我一只狗子了,我的村长有伴了哈哈哈,我跟你讲这狗子真是好可爱的喔,它在蹭我呢,不写了,逗狗子去了。

      沈弥缺你丫的怕不是有毒!我让你过去是要你去逗狗子的么!我们的事业你别忘了啊啊啊啊!
      混入敌人内部的弟四天:
      思蔻啊,老板娘说七夕要我陪她上街采购狗粮原材料,我可能不能跟你接头了。

      之后的今天,也不知沈弥缺做什么去了,思蔻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来信。

      十
      我就知道沈弥缺这家伙不可靠!
      秦思蔻百无聊赖的坐在店门口,这几日沈弥缺不在,客流量又一天天的下滑,到了今天就只有几只飞错路的苍蝇光顾小狗粮铺子了。
      思蔻每天看着对面沈弥缺和廉夏进进出出形影不离,每看一次,心里就少一点什么,思蔻觉得自己该找个大夫看看病了。
      日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了,七夕在即,秦思蔻发现最近客流量突然就暴增了。
      自己这些天一没唱歌揽客,二没有沈弥缺当活招牌,怎么突然客人又回来了?
      呀!定是沈弥缺成功打入敌人内部,扳倒敌人了!
      秦思蔻忙里偷闲,找了个时间出门溜达一圈,哼着小曲儿回来了。
      对面的黄金狗粮几天没开门,原来是倒闭了,哈哈哈,到时候定然要给沈弥缺一个大大的鸡腿吃!

      十
      最近京城传闻,圣上赐婚初王世子沈弥缺与丞相之女廉夏,择日便要完婚。
      呵,沈弥缺个大骗子,自己好心帮他存了好多小钱钱,他倒好,抱了个美媳妇跑了,那我呢?我抱着狗粮孤独终老么!
      秦思蔻越想越郁闷,转眼便到了七夕前夜,思蔻考虑多日,还是决定,爽歪歪的收拾包袱走人了。
      天涯何处不能卖狗粮,个没良心的沈弥缺,再见了您嘞!
      这天,京城内唯一一家狗粮铺子突然关门,城内百姓惊恐不已,这一慌,就慌到了当今天子乐乎阡陌耳中。
      雏棠国自高祖以来便热爱遛狗,没了卖狗粮的店铺,这是药丸啊!
      可秦思蔻管不了这些,这会思蔻正带着家当在一条小路上转悠,寻思着该去哪儿抢生意,突然旁边的小树林里发出悉悉索索的响动。
      见鬼,怕不是遇上了山贼?
      “呔!”秦思蔻大吼一声,“此山是我开,此路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先人一步,吓傻他们,然后跑路!
      “思蔻你……不卖狗粮,改当山贼了?”
      嚯!沈弥缺?

      尾声
      话说当年京城里最后一家狗粮铺子的老板娘突然就卷铺盖走人,让圣上乐乎阡陌头疼了好一阵,毕竟这高级狗粮不是谁都会做的。当晚长久以来颓出天际颓出个性的初王府世子沈弥缺主动向圣上请求找回狗粮铺子的老板娘,并且光荣完成任务。
      而沈弥缺与廉夏的婚事则完完全全是一桩乌龙事件,不过是有心人造谣罢了,也就是说,赐婚,不存在的。
      虽说如此,沈弥缺还是遭受了秦思蔻无情的一顿暴打,毕竟憋屈了这么久,秦思蔻真是觉得不打不行了。
      “去你的村长,去你的狗子,你要狗子还是要我!”
      “要你要你!”沈弥缺捂头认错。
      毕竟有秦思蔻在,那就有狗粮,有狗粮,害怕找不到好狗子?笑话!
      当然啦,就算找不到好狗子,那也要选秦思蔻啊。
      为什么呢?
      本世子有必要告诉你吗?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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