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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 1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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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高城大学毕业,在一家中型广告公司工作,做了很长一段时间零碎工作以后终于获得了第一笔单子,一本青春概念流行志的广告。
青春概念流行志,显然并不是一份容易搞定的差事,高城性格爽朗,略有些急,天生有领导气质,却傲,不免得罪人,这份差事的酬劳并不丰厚,扔给高城,算是第一个小鞋。
高城当时头痛了很久,一天下午他经过自家楼下的STARBUCKS,看到一个男孩,也就十七八岁的样子,生得白净漂亮,眉眼带笑,一双精致的丹凤里像是缀满了星光,男孩上身穿一件白色无袖连帽衫,下面配松垮的水磨蓝牛仔裤,脚蹬一双纯白的AIR板鞋,看上去很安静,却有一种跳跃的欢欣的气质,周身似乎是似有若无地笼着一层干净纯粹的场,青春,概念,流行,高城觉得眼前一亮,于是灵感乍现。
他魔障了一样推门而入,然后命运的轨道衔接,如两个巨大的齿轮,镶嵌着转动。
男孩叫马小帅,这日下午,阳光正好,两人相识。
那次的广告高城只用了一张图,在STARBUCKS照片的背景下,一个手绘的素描男孩坐在咖啡店里,有明亮的日光。画面美好宁谧,很夺人眼球,广告最终大获成功。
自此平面广告界有一个新名字声明鹊起。
他叫高城。
接下来的故事,似乎烂俗,却又离奇。
两人相爱,高妈妈极力反对,被迫分开,高城于是远赴石安江燕工作,却遇地震,马小帅冒着生命危险去找高城,找到了人,醒来却忘了他。
高城自此性情大变。
只是,在一起的六年,真的能因为遗忘而遗忘么?就算当真遗忘,至少身体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