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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一个flag ...

  •   那些时间,那些过去的点点滴滴,是我用流逝的生命一点一点堆积起来的。我不知道未来如何,所以这本书没有结局。
      或许过了十年,二十年,我们都不是当初的那个自己了。或许我变成了一个稳重成熟,死板无聊的中年女性;或许他依旧那么年轻,那么瘦弱安静。我们在某个大街上相遇,在某个餐厅,在某个特殊到我想不到的地方,我们又一次像当初那样,望向对方的眼睛,隔得不远不近。或许我看见他和另一个人挽手过去,消失在人流中。
      我的心情或许没有什么波澜,只是会远远地看着这一幕,任由人流将我淹没。
      缘分这种东西,还真是神奇
      有过缘,最后却还是分开了。
      就像现在我们坐在一桌,几天过去我依然不太相信这个事实。这是从小到大我第一次和男生一桌!真的是活生生的男生啊!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和女同学一桌。小学的时候个子高,男生坐在前面,我却和另一个女生像门神一样坐在最后面。初中好不容易个子变得普通了,不再鹤立鸡群了,但却迎来了人生的花季。老师为了不给我们创造;更近一步的发展空间,于是变成了男男一桌,女女一桌,使得我在老师的督促下茁壮成长,终于考上当地最好的高中。;到了高中,老师虽然对座位的事情不太强调,但是刚来新班级的我们由于害羞和陌生,自然是男找男,女找女,所以,回顾我一路走过的同桌生涯,还真是可圈可点······
      他的到来,结束了我近十年的历史,仿佛打开了一个世纪的大门,我从来没有一个男同桌!!!!!!!
      每天早早来到学校,坐在那里等着他从门口进来,缓缓地走过教室,走向我的身边,静静的看着他走过来,确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或许只有我这样想,但这就够了。
      每天我们话不多,但是却能令我真真切切的感觉我们之间的关系和第一天晚上的不同。很自然,很温暖。就仿佛认识了很久的老朋友,有事情的时候说一声,没事的时候两人个忙个的,谁也不吵谁,却能感觉到,他在我旁边。
      每当一个人走在外面,或者坐在安静的图书馆时,还是会下意识的向左边看看。只是旁边没有了座位,没有了当初的那段时光。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
      我发现他的手很好看,白皙细长,骨节分明。于是在某一节政治课上,他的手放在桌子上,我便盯着他的手看了半天。我看的小心,那个傻子才不会发现我。这时,他拿起一根圆珠笔,伸出那只手,行云流水的转起笔来。我头一次看到有人能将笔转的这样优美,于是呆呆的伸长脖子向他那边看。过了一会儿,我发现他忽然停了。我不由自主的看向他的脸,发现他正盯着我看,眼里擎着笑意。我像触了电一样,赶紧把眼神缩回来。我感觉一股热气从我的下巴渐渐覆盖我的脸颊,我没敢抬头。
      太丢人了!!!!!!
      那天下午,直到放学,我都没敢在看他一眼。天知道我在怕什么,真是的,有什么嘛,又不是犯了什么错误,有什么不敢看他的······可是我就是不敢。
      那天晚上,回到寝室,我便立下了一个这辈子都没有完成的大任务:“我要学转笔!”
      于是坐在书桌前写作业后,我没有急着上床睡觉,而是坐在那里,用手支着头,另一只手拈起一根笔,慢慢腾腾的转起来。无奈我手太短,笔在我的手里就像是一个得了老年痴呆的乌龟,动起来就哆哆嗦嗦的转圈,刚转起圈来就掉到了地上。在第N次掉在地上后,我的笔终于不负众望摔掉了笔珠。
      寝室的灯也在十一点种到来的时候悄无声息的熄灭了。
      床上传来室友的声音:“方凌你今晚打鸡血了?怎么还不睡觉。”
      “这不是明天周六吗,又不用早起,我在做一件大事情。”我的声音在黑夜了悠悠的传出来。
      “你可赶紧走吧,非洲难民需要你。”娇娇的声音也响起来了。
      你们!我爬上刘瑒的床,是该展示一下我的拳脚了。
      一分钟以后,我爬走了:“你妹!不带挠痒痒的!!”
      那个立下的flag到现在也没有真正学会,只是拿着笔在手里转悠两下,便轻轻地放下了。然后依然会悄无声息的笑出来,只是这样,就会想起他,想起那个时候居然会脸红的自己。
      下周一,一定又是一个大晴天,因为,我会遇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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