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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最是难忘故乡事 ...

  •   “我从未著书立传,该从哪说起呢……”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我既激动又局促。
      袁女士打开录音笔和笔记本,坐在离我很近的地方,说:“就从你认识沈宁那天开始吧。”
      “那可是很久以前了……”我长舒一口气,准备投入回忆。
      袁女士笑道:“方淮,你才24岁,语气倒像是84。”
      我也笑:“真的是很久以前。我俩可是从小学四年级就认识了……”
      那是1996年的秋季,四年级开学的第一天,沈宁穿着一条姜黄色短裤和一件破了洞的小背心站在我们班的讲台上,彼时,外面正是凉风瑟瑟,秋雨绵绵。瘦弱矮小的他在老师身边微微发抖,嘴唇泛着青紫,两只手攥着裤边,不停地揉啊揉啊。
      老师说他是新来的转校生,以后就是我们的同班同学了,他自我介绍的声音如蚊子一样细小,让大家连他的名字都没有听清。
      在确定了这是一个不怎么有趣的新同学之后,大家失去了关注沈宁的兴趣,而我,却因为他不应季的衣着对他多了一分留意。
      沈宁的短裤背心一直穿到了十月中旬,某个周一,我发现他终于换衣服了,一条藏蓝色的粗布裤子,和一件咖啡色的羽绒服,略大几号,穿在身上晃晃荡荡的。
      我把这当成有趣的事讲给万叔听:“万叔,我们班新转来的那个怪咖终于换衣服了,直接从背心换到了羽绒服。”万叔是我家的司机,也是我的朋友。每天放学路上,我都会跟他念叨念叨这一天在学校发生的事,他很随和,也愿意与我聊天,跟他说话,像是平等的朋友,而不是大人与小孩。
      万叔不喜我的态度,他说,那孩子的衣服不应季,可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应该被理解和尊重,嘲笑别人,是最令人不齿的低劣行为。他不准我再称呼沈宁“怪咖”。
      我欣然应下,反正也无所谓,不过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人。
      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没有再跟万叔聊起过他,因为他的存在感实在太低了,又安静又胆小,第一天的自我介绍过后,似乎就没再在班里说过一句话,而且寒冬已至,我猜,他短时间内不会再换衣服。
      提醒大家班上还有一个沈宁存在的,是他惊慌的同桌,一个小公主一样的女孩儿……某天语文课上,她尖叫一声“恶心”,把他推倒在地。
      下课后,女同桌添油加醋地跟其他同学描述着沈宁指甲里黑乎乎的泥垢、蹭的看不出本色的书包、和脏得发亮的袖口,有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坏孩子还吓唬同学们说沈宁身上可能会有虱子……于是,大家争先恐后地去“参观”,却又不肯走近,仿佛他是瘟疫一般,稀奇而又肮脏。
      十岁的沈宁并不坚强,也没有朋友,被孤立和嘲笑之后,只能躲起来偷偷流泪,直到把自己哭晕在厕所,才得到老师的关注,班主任将他送去医务室,对全班同学说,以后不要再欺负沈宁同学了,他没有妈妈,挺可怜的。
      老师的一句话让班里炸了锅,大家像得了什么重大消息一样开始热烈讨论,老师则转过身继续板书,粉笔划在黑板上吱吱嘎嘎的声音异常刺耳。
      “老师,沈宁的病什么时候能好?”我问。
      “营养不良而已,休息休息就没事了。”老师头也没回。
      放学,我问万叔,营养不良是不是很严重的病,万叔蹙眉,表情有些凝重。他一下就猜出“营养不良”就是“乱穿衣的怪咖”。此后,他便时不常地在放学路上问问我沈宁的近况,因此我对沈宁的关注也逐渐多了起来。
      四年级期末考完试就是例行的家长会,万叔特意带着我早早过去,还让我们班主任叫来沈宁。当时,我们家在垚关市可谓高不可攀的传奇,所以,凡是跟我家沾上边的人和事,必然得到礼遇。在班主任的配合下,沈宁开口叫了“万叔”,我记得,万叔给了他几块水果糖和巧克力,畏畏缩缩的沈宁难得展颜一笑。
      第一次见沈宁笑,弯弯的眼睛一眨不眨盯着糖果,脏兮兮的小脸攒在一起,让我想起了动画片里的“小邋遢”,没忍住,我也笑了起来。
      后来,万叔每天都会在学校门口的早点摊买一些包子、油条之类的吃食让我带去给沈宁,万叔郑重地告诉我,这是帮助,而非施舍。
      自从上次病好归来,沈宁就一个人坐在了最后一排,没人愿意再跟他同桌。万叔带给他的早点,我会趁他不在的时候塞进他的书桌,反正是万叔给他的,不论是舍还是帮助,都跟我没什么关系。
      早点送了十多天后,我收到了意外的回馈。那是夹在我练习册里的一副素描,画的是我听课时的侧脸,画纸右下角歪歪扭扭地写着“谢谢”。我悄悄回过头朝沈宁看去,他正埋头涂画,神情专注。
      两天后,我又收到了一副素描画,一只鸽子,昂头挥着翅膀,自由而骄傲。
      此后,我总会不定期收到沈宁的馈赠,实在没想到,这个小脏孩儿居然能画出这么好的画,我把它们按照日期一张一张收好,有时候也会拿出来临摹,但毫无绘画功底的我,无论如何也没法画得跟沈宁一样好。
      我很开心能够收到沈宁的画,自那以后,每天送早点的时,我都会在沈宁书桌上放两块我最爱吃的大白兔奶糖。
      万叔很快将沈宁家的情况调查清楚,他说,沈宁不仅没有母亲,父亲还是个酒鬼赌徒,这样散养的孩子很容易学坏,于是,五年级的暑假,万叔将他叫到万婶的奶茶店,说是趁着假期帮工,挣点生活费,实则是让万婶盯着他写作业,顺便给他口热饭吃。据万婶说,沈宁很乖巧,主动帮店里干了好多活儿,假期结束后却将万婶给的工资悄悄放回了收银台。
      有一次,踢完球路过万婶的奶茶店,我看见沈宁正坐在窗边,伏着身子奋笔疾书,我停了下来,头抵着玻璃想看看他是不是又在画画,没想到他突然抬头,与我看了个对眼。他第一次朝我笑,抿着嘴,像个姑娘,少顷,他还端出来一杯冰凉的白开水给我。
      每年寒假父亲都会带我去一趟英国,探望我那黄头发蓝眼珠的外祖父。外祖父很疼我,会给我买好些国内没有的玩具和吃食,而我则乐意将它们都带到学校炫耀一番。
      96年,美版动画片变形金刚新一集播出,国内后知后觉,过了一两年汽车人才又在国内火了一轮,男孩子们都为之狂热,我从英国带回来的“擎天柱”自然备受瞩目,同学们拿着“擎天柱”轮流把玩,赞不绝口,爱不释手。
      当然,什么样的热闹都不会有沈宁来凑,我透过人群缝隙看向他的座位,正好对上一双笑弯弯的眼睛。一个假期不见,他似乎又有了些许改变,白了,胖了,还笑出了八颗牙,身上穿着新买的蓝色运动衣,应该是万叔给买的吧,不错,整个人看起来清爽多了。
      我想,我应该过去跟他说句话,上课铃却不适时地响了,下午再去吧,带着“擎天柱”,沈宁应该也是喜欢的吧。
      然而,“擎天柱”却在下午失踪了。
      那是我心爱的玩具,还没捂热乎就丢了,自是又生气又难过,每个摸过它的人都成了嫌疑犯,正当大家为了撇清自己的嫌疑争论不休时,我的同桌李峰一语惊人:“我觉得是沈宁偷的,他之前经常鬼鬼祟祟地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
      “对,就是他!”
      “一定是他,看他那样就像是小偷!”
      大家随声附和,一派群情激奋。躺枪的沈宁缓缓起身,瞪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
      “不是我……”他悠悠开口,带着委屈。
      “就是你!你经常在方淮座位旁边晃悠,我都看见好几次了,你敢说没有?”
      “我也见过,他还翻方淮的书!”
      “谁不知道方淮穿的用的都是好动西,你一定是想偷了去!”
      “真的不是我……”沈宁边说边转头看向我,眼睛里都是期盼。
      我想我当时的脸色一定不好看,生生吓退了沈宁想要来触碰我的手。这时,李峰箭步上前,将沈宁一把推倒,说:“小偷!真不要脸,我们这就去告老师!”
      沈宁终于哭了,大喊着:“不是我,我没偷!”
      “你没妈,你爸也不管你,你这种人,肯定就是小偷!”
      “就是,有娘生没娘教的小偷!”
      大家还在叫喊着什么,我似乎都听不到了,只一味地看着沈宁趴在地上,涕泪横流,说些毫无意义的话为自己争辩……
      良久,我走上前去,几乎是用喊的对他说:“别哭了!一个男孩子,哭哭啼啼的不丢脸吗?”沈宁吓了一跳,怔怔地看着我。
      我蹲下身:“别哭了,沈宁,我也没有妈妈。”语毕,沈宁真的不哭了,看得出,他忍得很辛苦。
      我转身离去,他亦步亦趋。
      每每回忆起当时的情景,我都会很感慨,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哪里来那么多伤人的话,又怎会对自己的同学抱有如此满满的恶意。若是当初没有万叔告诉我何为善恶,那么我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当众说自己没有妈妈,对一个六年级的小孩来说,的确需要勇气,看不惯沈宁不争气的样子,一时冲动脱口而出的话仿佛用尽了身体里的全部力气,我急需休息,于是,我旷了人生中的第一次课,自己跑到操场上蹲着。沈宁也跟了来,蹲在我旁边,递来一颗大白兔。
      “擎天柱”终究没有被找回来。
      我丢了心爱的玩具,沈宁受了不白之冤,万叔为了补偿我们,给我俩一人买了一双新球鞋,还带着我们去踢了一下午的足球,我擅长运动,沈宁则体力不济。夕阳西下时,终于三个人都累了,坐在绿茵场上休息闲话,万叔说沈宁得多吃多练,我说他是画家,不擅长体育很正常,沈宁说他不是画家,他妈妈才是,他画的比他妈妈差多了。
      万叔拉过沈宁的手,端详一会儿,说:“又细又长,果真是适合画画,沈宁长大一定会有成就的。”
      沈宁腼腆一笑:“等我长大当了画家,就给万叔买一个带足球场的大房子,给小淮买一屋子的变形金刚,让你们都开开心心的。”
      听了沈宁的话,万叔乐得要命,直摸着沈宁的头说“好孩子”。万叔就是这样一个容易感动的人。而我,则在第一次跟沈宁深入相处之后,将他划在了朋友这一栏里。
      “你的父亲呢?总听你说万叔,却没听过你父亲。”听完我一口气说了这么许多,袁女士提了第一个问题。
      我:“我的祖父很早就不在了,据说也是一代风云人物。父亲顶着祖父的光环,成为打开国门后第一批出国留学的年轻人之一,在英期间,他认识了我的母亲,一位中英混血的美女,不是我自吹自擂,我母亲真的是超级漂亮。”
      袁女士点点头:“嗯,我相信,若是没有你父母亲强大的基因,你也不会长得如此出众。”
      “可惜,她在我懂事之前便罹患癌症撒手人寰,我也是从照片上看到她的样子。”我说:“母亲过世后,父亲没有再娶,一心扑在事业上,一手缔造了他现在的商业帝国,我想,不仅垚关市,甚至整个中国北方,应该没有不知道方氏企业的。”
      “的确。”袁女士说。
      我继续说:“所以啊,打从我记事开始,就知道父亲很忙,偶尔见一面,他也是严肃的,高高在上的样子,我一直很敬畏他。
      平日里,哄我入睡的、给我做饭的都是保姆,送我上学的、给我开家长会的、陪我踢足球的、听我讲心事的,都是万叔。我和万叔很亲近,万叔也不遗余力地想要将我教导成一个优秀的人,发生这件事之前,我一直都是他的骄傲……如今,我成了这副模样,万叔的心痛不输我的父亲。”
      “我看电视了,你说你不后悔这么做。”袁女士问。
      这话,我无法作答。
      在奶茶店呆过一个寒假之后,沈宁便成了万叔家的常客。我们一起做作业,一起画画,一起祸害万叔的花圃,万叔拿着他的喷壶一边骂“你们这些不省心的小兔崽子”一边追着我俩到处跑。
      万婶总会准备一桌子好吃的,等我们玩累了开饭,她端着热气腾腾的菜喊我们吃饭的样子,真像是我们的妈妈。
      有时候太晚了,我和沈宁便住在万叔家,沈宁他爸每天醉生梦死,儿子夜不归宿他也无所谓。为了方便说话,我和沈宁睡在一个被窝,万叔进来时,我们闭眼装睡,万叔离开后,再起来聊天,经常一聊就聊到天亮,无非是同学、考试、足球,还有长大以后。
      一天晚上,我们又聊到了变形金刚,沈宁问我:“你为什么相信不是我偷的?”
      我嗤笑一声:“我丢的要是个肉包子,肯定怀疑你!”
      沈宁楞了一下,随即也笑了起来。
      “我也有一个问题。”我接着说:“上学期,你同桌为什么骂你?”
      沈宁撇撇嘴:“那天她的手被笔头扎破,我吓了一跳,想伸手帮忙止血,结果……我的黑爪子被人家嫌弃了。”
      我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学着万叔的样子,抓过沈宁的手仔细端详:“以后等我们沈宁变成一个又帅又厉害的大画家,让她后悔去吧!”此时,沈宁的黑爪子已经被万婶洗得干干净净,指甲也修剪得整整齐齐。
      我的话惹得他咯咯咯直乐,眼睛弯弯的,白皙的脸上透着红晕,原来这才是沈宁本来的样子,清秀可爱。
      小升初的考试其实就是个过场,父亲希望我能上一个更好的初中,我说除非沈宁一起,于是沈宁也被送进了我将要就读的中学,本以为快乐的日子还能延续,却不曾想生活并不总能顺遂。
      办入学需要户口本,沈宁从家取了来给万叔,他的酒鬼爸爸发现户口本没了,问沈宁怎么回事。酒鬼爸爸不知道抽什么风,知道万叔帮沈宁后,非但没有感激,还将沈宁狠狠揍了一顿,从楼上追打到楼下,邻居们纷纷出来劝阻又不敢太过接近,那人已经疯了,赤着眼睛,一副要吃人的模样,嘴里骂着:“你和你妈一样,嫌贫爱富,你妈就是个婊子,□□,你……你就是个小王八蛋,是个有钱人就能认爸,你亲爸还没死呢!”
      第二天,沈宁鼻青脸肿地出现在我们面前,万婶小心翼翼地替他上药,万叔蹙着眉一声不吭,面色凝重,我叫嚣着要带上家里的保镖狠狠揍酒鬼一顿,却被沈宁抓住不放。沈宁的手很凉,叫人心疼,我用力回握。
      次日,万叔只身一人去了沈宁家,想要找沈父谈谈,结果,却再没能回来。夜里,父亲亲自开着车将万婶、沈宁带回了我们家,父亲说有事要跟万婶聊,让我和沈宁先去睡觉。我俩隐约觉得有事,便躲起来偷听。
      父亲说,万叔去找沈父,沈父发酒疯,硬说万叔是沈宁母亲的姘头。当然,这根本就是没有的事,沈宁跟着父亲从南方某城市搬来垚关,之前,万叔跟他们家八竿子都打不着。沈父说到激动时,轮着酒瓶子就朝万叔砸过去,俩人厮打起来,万叔错手将沈父推下了楼,当场毙命,万叔被警察带走,以上,便是父亲从警察那里得到的万叔的口供。
      万婶的哭声搅得我头疼,父亲的话也无心再听,拉着已经惊呆了的沈宁回到卧室。又是一季秋凉,冷风贯进窗户,我有些瑟缩,紧紧贴着沈宁,借一丝体温……我俩像小姑娘一样没出息地抱在一起哭,沈宁一直倒腾着一句话:“是我害了万叔”,而我,则有种说不清的恐惧,以后若没了万叔,谁陪我踢球,给我检查作业,听我说话,与我聊天,告诉我什么是帮助什么是施舍……
      哭了一会儿,我渐渐平静,而沈宁却仍停不下来,我一边抚他的后背一边说:“别担心,我爸很厉害,他有钱,一定能帮万叔。”
      沈宁还是那句:“是我害了万叔。”
      “不是你,沈宁,万叔那么喜欢你,你别这么说……”我看着窗外的星空,嘴一张一合,说着自己都不明所以的安慰。
      父亲托了关系,万叔最终以“防卫过当”定罪,并很快以保外就医的名头被接了出来,直接送回老家,我和沈宁都没能再见他一面。
      沈父死,万叔走,沈宁顺理成章地住在了我们家。不得不说,万叔还是挺执拗的。他时常和父亲联络,却无论如何也不肯跟我和沈宁通话,有几次,父亲打电话的时候我和沈宁就躲在门口偷听,他问得最多的就是我和沈宁的近况。父亲说,他一直在自责,他觉得自己是个反面教材,是不称职的家长。
      很长一段时间,沈宁闷闷不乐。我不是个懂得照顾别人的人,但在逗沈宁开心这件事上,却无师自通。父亲给他请了绘画老师,我则一有机会就给他买最新最好的画板、画笔和油彩,他最喜欢画我,正面的,侧面的,全身的,我给他当模特,一坐就是多半天……他还拿我的肖像画参加过绘画比赛。
      我一直以为沈宁的不快乐只是源于对万叔的愧疚,直到有一次我突然生病,大夜里感冒发烧,爸爸出差,家里的保姆又恰好不在,沈宁急慌慌地起身,给我熬了一碗红糖姜茶,他说,他小时候生病,爸爸就给他熬这个,喝完浑身发热,出一场汗,睡一觉,第二天就能神清气爽,他爸爸还说,晚吃姜赛砒霜,所以姜汤尽量在白天喝,至于为什么,他爸爸也说了,但是他没记住,关于姜,还有句老话是“冬吃萝卜夏吃姜”,这也是他爸爸告诉他的……至此,我才恍然大悟,失去了父亲的孩子,心里满溢着思念。
      原来,那个醉鬼也并非天生无情,他也曾如此疼爱过自己的孩子,也许当时沈宁的妈妈还没有抛弃他们,一家三口仍是其乐融融。沈宁也定是深爱着自己的爸爸,即便后来他变了,他打他、骂他,但他终究是自己的爸爸,血肉亲情是无论如何都无法舍弃的,然而,现在,他死了,他彻底失去了自己的父亲,好的坏的,慈爱的凶狠的,都没了,沈宁,彻底成了孤儿。偏偏他的父亲还是害惨了万叔的人,于是,我这唯一的朋友也变得无法倾诉。
      我惊异于沈宁小小身体里蕴含的强大忍耐力,若换了我,必不能在丧父之后,还挤出一个微笑来答谢送我新画笔的朋友……对不起啊,我的朋友,让你一个人在心里承受这许多,我伸出微烫的手,紧紧抓住他的胳膊,说:“想爸爸了吧,可以哭的,我不会说出去……”
      沈宁没哭,上初中以后他就很少哭了,只是小狗一样窝在我身边,跟我说话,讲他的妈妈,一位妙笔生花的画家,同时也热爱音乐,她时常和着录音机里的乐曲翩翩起舞,美若天仙,他生的像母亲,右眼角也有一颗跟妈妈一样的泪痣;他的爸爸,一个有着宽厚肩膀、大嗓门、高个子的男人,在他5岁生日那天,扛着他玩遍了整个游乐园;他长大的地方,比垚关温暖,一年四季都有花开,他本会说那儿的方言,可来了垚关没人搭话,很快便也忘了……
      言至此,我有些哽咽,袁女士安慰似的拍了拍我,起身为我倒了杯水:“你无需自责,你的存在也许就是他此生最大的幸福。”
      是的,袁女士说的对,于沈宁而言,我的陪伴就是他的快乐,幸好,过不了多久,我又将回到他的身边,陪他永眠地下,不再分离……久等了,我的朋友。
      在我和沈宁的关系中,我似乎一直扮演者保护者的角色,但是事实上,我在心里对沈宁的依赖,绝不比他对我的少。
      变形金刚事件后,整个垚关的名媛都振奋了,为了搞清我所谓的“没有妈妈”到底是什么情况,有人竟找上了我的班主任,班主任循循善诱,哄着我将我家的事交代了个底儿掉,当时我以为是老师关心我,还挺感动,待长大了回想起来,才明白其中深意。父亲一直说母亲在英国生活,如此一来,谎言揭穿,或花枝招展或温婉知性的阿姨们纷至沓来,我家竟比从前热闹了许多。
      我就算是个傻子,时间长了也能明白个中缘由。心里的空虚,甚至是恐惧,逐渐蔓延。父亲还跟以前一样,没有改变,也不对我说什么,万叔倒是看出我状态不好,旁敲侧击地告诉我,一个家得有一个女主人才完整,而我的父亲也应该有自己的人生。我从不在万叔跟前哭闹,我不希望被他看扁,所以,只能故作老成不懂装懂地点点头,实则心里难受得要命,这次,连万叔都不站在我这边了。
      沈宁不知道抽什么疯,放学后拉着我回到万叔家,让我等着,自己则泡在浴室一个小时才出来,说是想跟我一起回我家过周末,我忍俊不禁道:“那你也不用把自己泡肿了啊。”
      沈宁面色严肃地说:“据说你家像宫殿一样,我怕太脏了不让进。”
      他逗我,我也逗他:“这样啊……那你还是没达标,最少得洗两个小时呢。”
      我家,阿姨们给的礼物堆成了山,我和沈宁一气儿拆到该睡觉了也没拆完。东西有好有坏,我却一个也看不上眼,一来是我见过的好东西太多,二来她们存心替代我的母亲,让我心存抵触。
      沈宁不是个絮叨的人,这天却一改常态,一边拆礼物,一边絮叨,言语还挺恶毒:“方淮,你闻闻这个,我猜,送这香水的一定是个有鼻炎的女人。”
      “何以见得?”
      “味儿这么冲,跟花露水似的,这么难闻还拿来送人,不是鼻子有问题又是什么。”
      “有道理……那你看看这个呢?”
      “送这个的是色盲。”
      “哈哈,你看这件大码童装,是不是傻……”
      “这还有更傻的呢!”
      “什么什么……”
      “哎,我说,你明天在门口贴个告示吧,让送礼的人把自己的照片和名字都贴在礼物上,要不也分不清谁送的,靠猜多没劲。”
      “嗯……好主意,等着,我这就去写。”
      第二天,一张A4纸写的告示贴在了我家大门上,歪歪扭扭的字,一看便是我俩的杰作:通知,凡送礼给方淮小友的阿姨,请附照片一张,人丑礼不收!敬请知晓!
      未及阿姨们看到,就先让父亲知道了,碍着沈宁在,倒也没训斥我,于是,我俩变本加厉,本尊还坐在我家客厅时,就敢站在二楼楼梯边上评说人家的相貌,当然,这都是父亲不在的时候,他一回来,我们就撤,阿姨们倒也不好告状。
      跟沈宁一番折腾下来,我的心情的确好了很多,释放刻薄、淘气、无礼的天性,让我觉得非常放松,彼时,我已善辨是非,沈宁对我的陪伴,我感怀于心,同时也渐渐明白,生活不似电影,人们并没什么机会为自己在乎的人挡子弹、捐骨髓,在你心里最空虚、最恐惧的时候,既能读懂你的心事,又肯陪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便可谓朋友。
      袁女士笑道:“听你的描述,我原以为沈宁是个懦弱性子,没想到也有这么顽皮的一面。”
      我说:“他性格内向,安静,不善言辞。起初由于外界原因,他甚至越来越孤僻,后来在万叔的悉心引导下,人也变得开朗不少,在熟人面前,尤其是我,都会比较放得开。其实挺遗憾的,他第一次打开心扉准备拥抱阳光的时候,万叔和沈父出事了,在我和父亲重新给他一个家之后,他又一次重建自信之时,秦芮出现了……”
      袁女士:“小伙子们在学校多多少少都惹过事,他呢?”
      我:“他不爱惹事,倒是我,青春年少血气方刚,招惹了不少是非,也打过不少架,为了不让我吃亏,每次沈宁都会动手。后面我也会挑一次我们打架的经历讲给你听。”
      袁女士:“他很护着你。”
      我点点头:“起初,他护着我,是因为万叔和我父亲帮过他,所以,他殷勤得倒像是个跟班,后来我们相处得越来越融洽,我是真心欣赏他的才华,也努力学着万叔和父亲那样平等地对待和帮助他,将心比心,时间长了,沈宁自然也就愿意将我当做家人一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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