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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他乡 ...

  •   “刘元,这是要送到大王子那里的马匹,千万不要疏忽了,明日定要再三检查,若有差错我们都是要掉脑袋的。”
      琉鸢连连点头。早听说了那宿勇是个火爆脾气,光是下人就踹死三个了,要是真让他抓住把柄,还不是被踹回到楚国去?
      黄沙漫天的日子,真的很难熬,选来选去竟然到了这么一个地方,可惜盘缠用完了,早知道就该跟怀连岳多要些的。
      这个地方要攒够去夏国的盘缠,至少需要半年,喂马半年不是很难,难就难在一定不能出错。这马厩的看守关的关,杀的杀,都是因为给宿勇送去的马儿出了毛病。
      这人都难控制,更何况是马了?那宿勇根本不听解释,真是太不讲理,他若当了大王,岂不是要民不聊生?
      那宿杰名声不错,但也不知道是不是装出来的,在楚国待久了,什么人是真的分不清,但什么人是假的倒是能看出一二来。
      马场管事是个欺软怕硬,又口蜜腹剑之人,每每有达官贵人来,都会让这些个手下忙到吐血的程度。
      好在这一批的马还算不错,送到宿勇那里没有被大呼小叫一番,琉鸢安全的回来,也算是幸运的很。
      宿杰坐在之前,喝着茶,杨老板招呼琉鸢过去。
      “刚刚送去大王子那批马都是这小子挑的,不如也让他给您挑?”
      “你懂马?”
      “略知一二,混口饭吃。”
      “那就交给你了,我只要十匹马,要跑的快又有耐力,精壮的最好,去挑吧。”
      这么临时的要马?好的都给宿勇送去了,这会儿挑出来的也不够那样的程度,这不是在为难人吗?这杨老板一边给他扇风一边赔笑。
      来了这地方已经有一个月了,这里的人都有些冷漠,混了这么久连个可以说话的人都没有,各个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
      问了阿古师傅,下一批马什么时候到,他就跟听不见一样,委实让人生气。
      不知今天这大风是不是刮错了地方,把这公主也给刮来了。
      琉鸢一边头疼不已,边看那公主比比划划,好像很生气的样子。
      才挑出五匹精壮的马来,剩下的真是一个不如一个,这怎么交代啊?
      “怎么就五匹?”
      “回二王子,这马场后天会一批非常好的马,不如且等等?小的没用也就挑出来这五匹还算精壮。”
      薇雅公主二话不说,随意挑了一匹,翻身上马策马扬鞭,很是威风,琉鸢心中却在打鼓,都说这薇雅公主骑术了得,又是个刁蛮任性,不讲理的主儿,这要是不满意,岂不是要找琉鸢的麻烦?
      在楚国别的没学会,看眼色倒还可以。
      薇雅才刚回来,面色凝重,下了马,气呼呼的朝着这边过来。
      琉鸢立刻跪在地上俯首:“小的有罪,没有尽心挑出让王子公主满意的骏马来。”
      杨老板见状,也战战兢兢,他是见惯了薇雅威风的,也只好跪在一旁等待薇雅发威。
      薇雅是个喜欢反其道而行的人,琉鸢如此一来,她偏要假装对这马非常满意。
      “我觉得这马不错,还差五匹,若是二哥急用,从我那里先挑过去?”
      “真的?我们的公主竟然说满意?”
      “怎么?不行吗?”
      “当然可以了,就是太过容易,二哥意外罢了。”
      薇雅撇撇嘴,转头看看琉鸢:“你们都起来吧。”
      “谢二王子、公主。”
      琉鸢随着其他人一起离开,薇雅却叫住了她。
      “你去给我拿壶好酒来。”
      琉鸢看看杨老板的眼色,杨老板点了头,她才敢去。
      回来伺候这两个纨绔子弟,还真是觉得不如去喂马。
      “你说你要去楚国?”
      “对啊!都拖了这么久了,我要去看看。”
      “你一个姑娘家,又是堂堂辽国公主,怎么能这样上赶?”
      薇雅扁嘴道:“那我也不能这样耗着吧?我都二十了,都成老姑娘了,他们都怎么说我的,你不知道吗?”
      “但你的婚事关乎国运,怎能如此轻率?”
      “不都订好了吗?那太子是有什么隐疾吗?一拖再拖?”
      “你就安心等着吧,未来楚国的皇帝就是你的夫君,是谁不重要。”
      “可他们都娶了正室,我堂堂辽国公主,去了只能当侧室,想想就觉得可气!”
      “那有什么?我妹妹可算辽国第一美人,去了以后那未来的储君肯定会被迷倒,想当皇后还难吗?”
      薇雅嫣然一笑,这话可说到她的心坎里去了,她从小就自视甚高,又目中无人,也都是这辽国的大王和这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哥哥给宠惯出来的。
      以为能听来什么重要的事,岂知是一个少女怀春的私事。
      跟红尘比起来,这里的马都差远了,不过倒也是各个都挺通灵性,很是好驯服。看着驯马师的也不算很难,虽然他们都很冷漠又不容易亲近,但想想办法多学一样,也是好的。
      落木是这里最好的驯马师,在他的面前,没有驯服不了的马匹,因为他真的很有魄力,有很有技巧。
      他是个很沉默寡言的人,平时也不和大家一起吃饭,总是自己一个人在一旁吃饭。听别人说起他,都对他颇有微词,大多都是嫉妒的言辞,说他心高气傲。
      辽国黄沙漫天,心也随那黄沙变得起起伏伏,很不痛快。晚上最是舒服,没有白天里的毒日头,爽利的风轻轻拂过脸颊,一天的疲倦都会被吹散。
      琉鸢提着酒走到远处落木的木屋前,落木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继续拿着木头攥着脚下的沙。
      “这是梅花酿,我托人带回来的梅花,才半个月味道还没有那么足,但梅花醇香已然渗进酒中,不如一起尝尝?”
      落木闻道酒香,不自觉的抬起了头,琉鸢莞尔一笑,倒了一碗塞到了落木的手里。
      落木半点犹疑都没有就一饮而尽,酒香婉转千回,五脏六腑都清香流过,好似久旱逢甘霖,又似他乡遇故知。
      落木依旧没有说话,伸出手递出碗,琉鸢心领神会,又倒了一杯。
      这个夜晚是落木最难忘的一夜,这是他第一次喝梅花酿,从未想过这世上还有这么好喝的酒。
      落木不傻,酒过三巡,缓缓开口:“说吧,想求我什么?”
      “没别的,我想跟你一样当个驯马师。”
      “这个很难,也需要很大的毅力和体力,不怕吗?”
      “怕,怕你不肯教我。”
      “那这酒。”
      “三天一坛,如何?”
      落木完全是被这梅花酿所迷,只好答应了琉鸢,反正对他来说,多一个人会驯马也不是件坏事。这一身的本事,若是有人能继承,当一回师傅,何尝不是一件乐事?

      驯马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想要征服一匹马,首先要做好摔马的准备。琉鸢在奋战了十天后,才顺利的驯服了一匹烈马,落木说琉鸢做的很好。
      不知天生就与马儿有着莫名的默契,还是马儿都不愿欺负这个孤苦伶仃无家可归的女子,琉鸢在这黄沙漫天的辽国,就这样待了一年。

      一年一度的跑马比赛盛大开始,在这万物复苏,铮铮向荣的春天,选出最好的斗士来,也是辽国最大的事之一。
      这一年改变最大就是琉鸢,从一个谨慎小心的人变得更加开朗,凡事不必那样深思熟虑,只要放手一搏就好。
      在马背上潇洒自如,无拘无束竟是她从想过最自在的生活方式。
      落木原不是个木头,和琉鸢的相处下来,笑容变得多了,更有人情味了些。
      琉鸢自知身份不能参加这样的比赛,但心中无限向往,也想骑着马儿纵情放肆一回。尊卑阶级在哪个地方,都是如此的重要,就连有名的驯马师落木,也只能是驯马,而无资格参加,若是可以,怕这辽国谁人马术都不会如他。
      “一会儿你只管好好看,不必管我。”
      琉鸢莞尔一笑,心领神会。
      几个骑士翻身上马,欢呼声不断,这该是最欢乐的日子。
      畅快淋漓的跑一场,不管输赢,乐此不疲。
      琉鸢也高声助威,也不知那红衣男子是谁,见他最快,消失在宽阔的草地中。
      “师傅,你说谁能赢?”
      落木没有回答,第一回合是那红衣男子胜出,好几个女子高声大呼他的名字,而他也一副唯我独尊的模样。
      几局下来,他仍是最厉害的。
      以为比赛结束了,那薇雅公主飞身上马,仰着头傲气不减:“本公主还没比呢!”
      那红衣男子礼貌一笑,做了一个请的收拾,两人齐齐开跑,起初那人落后与薇雅,后来薇雅又追了上去。
      不相上下,不相伯仲的比试才算过瘾,琉鸢饶有兴趣的看着。
      原来刚刚落木不回答,是因知道这薇雅总是要争了第一才肯罢休,勇士也只能得个第二。
      而此人竟比薇雅先行到达,半点没有公主颜面和特权,只见薇雅气恼着下了马。
      宿杰笑着起身走过去道:“这位勇士叫什么?你可是连大辽第一的薇雅公主都给赢了。”
      “在下图詹。”
      “好,本王宣布此次大赛的勇士便是这位图詹。”
      众人欢呼吵闹,唯有一人不开心,便是薇雅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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