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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第一百四十七章 光与影(下) ...

  •   结果,轩风后悔把话说得太满。

      首先,是她珠算水平大大退步,别说全国第一了,以她现在的水准,连个安慰奖也未必捞得到。其次,是预算的项目实在是太太太繁了!且不说人口,单村庄就以千计数,要把它们与流动人口表一一核对,统计出正确的人数;还要做占领区粮食的明细表和总报表,若非维烈已把基本数据都系统分类好,她真的会算到累塌。最后,是她还有别的功课要忙。虽然金雀花佣兵团长走了,她的副官却更加严厉。所以三天下来,少女眼下已出现睡眠严重不足的铁证。

      “你买化妆品的目的,不会就是遮掉那两个黑眼圈吧?”

      “闭嘴!”

      贝姆特叹了口气:“够了,我把这个月的薪水预支给你,别干了。”轩风狠狠瞪了他一眼:“不要!薪水有薪水的用处!而且我已经做掉一半了,你别小瞧我!”

      “我没小瞧你,你做得很好也很认真,只是这样下去,我怕你会累死,凯渥鲁夫已经在怪我虐待你了。”贝姆特又是无奈又是关怀地道。轩风斜睨他:“我若现在退出,是不是只能拿到一成报酬?”

      “这个…自然,但应该也够了……”

      “不够!远远不够!”轩风掰手指,“我要买衣服、鞋子、袜子、内衣、粉底、唇红、指甲油、护手霜、防晒膏、爽肤水、眉笔、眼彩……行不啷当这么多东西,没五个银币怎么够!这次若不一次买齐,下次放假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贝姆特听得眼冒金星,当他回过神时,少女的身影已从食堂消失,又窝回宿舍埋首加班去了。忍不住叹了口长气,青年也起身离开了餐厅。

      当夜,趴在桌上打盹的轩风被一阵笃笃声惊醒,抬头一看,大吃一惊。

      “喂!”

      “我问过了。”年轻的城主趴在窗台上,认真地道,“你说的东西一大半这里没有,所以你只需要一枚银币就够了。”

      “你半夜来这里,就是为了说这个?”轩风觉得快昏倒了。

      “因为我不想揩你油啊!你做得这么辛苦,到头来发现是在做白工,不生我气才怪!我可不想再吃芋头和白箩卜了。”

      “你……”轩风深吸一口气,吼道,“你傻子啊!我怎么会做白工!钱多了我不可以买其他东西,或存起来啊!”贝姆特一愣:“对哦。”

      “白痴!”

      “可是,你做得这么辛苦,不就是为了买化妆品?现在化妆品没了,我当然要问问你,还干不干。”

      “呃。”这回轮到轩风窒了窒,“真的一点化妆品也没有?”

      “粉底和唇红有。”

      “这就行了!我可以买高档货!”

      贝姆特浮起困惑之情:“我真搞不懂,你要这两样东西干嘛?还不如一瓶护手霜实用。粉底你要练剑,一出汗就糊了;唇红人家是贫血的人才用,你嘴唇这么红,要来干嘛?存心浪费!”轩风被他说得大动肝火:“你懂什么!女孩子的爱美之心!玛莎她们都有漂亮的新裙子可以下班穿,有首饰可以戴给男朋友看……”

      “你又没有男朋友。”

      “我想戴给你看!”

      “……”贝姆特的眼睛瞬间睁得两倍大。轩风满脸通红:“你别误会,是因为我只能穿给你看。谁叫我是大姐头,一个男人也不敢接近我,怕被你扒皮。”

      “我明天就向大家澄清误会。”

      “不用了,反正我也没有喜欢的人。”轩风垂下眼,自嘲一笑,“我是个爱慕虚荣的女人,没有男人的赞美就没法过日子。”贝姆特皱眉道:“你现在这样就很漂亮了。”

      “呵呵,贝姆特,你的恭维真生疏,一听就知道没泡过马子。”

      “我是没和女□□往过。”贝姆特有点不高兴地道,“难道你就交过男朋友了?”轩风笑眯眼:“没·错,我是交过男朋友,而且是交过很多很多。”

      “……你真花心。”

      “不,我不是花心,是无心。”少女一手支颊,笑容璀璨,“我与男人交往只为汲取赞美和物质享受,从不投注感情进去,所以我一点也不花心。”

      “你在找你的心吗?”

      “……”轩风的表情僵了一下,许久,才缓缓启口,“你怎么知道?”贝姆特回她一脸诧异:“听就知道了,你说你无心,又和许多男人交往,那不是找心是什么?”轩风呆了半晌,按住额角,喃喃道:“你…真是个会抓重点的男人。”

      “你才是奇怪的女人。”青年探出身,专注地凝视她,“为什么做这种无聊的事?你的心不就在你的胸腔里吗?何需寻找?还是…你被什么东西迷惑了?”少女笑了:“嗯,我是被迷惑了,被叫□□情的东西。”

      贝姆特皱眉:“你看起来不像那么浪漫的女人。”轩风笑得更深了:“那我看起来像什么?市侩的女人?虚荣的女人?”

      “不。”贝姆特没察觉对方是在捉弄自己,认真思忖,“你……看起来比较像彷徨的小孩子,我是这么觉得。”轩风收起笑容,但是过了一会儿,她又笑起来,只是笑容比先前多了些什么:“贝姆特,你呢,真的是一点泡马子的经验也没有,好嫩好嫩啊。”

      年轻的城主全身发抖,好容易忍住咆哮的冲动,咬牙道:“我是说我没泡过马子。”他现在觉得眼前的少女的确是另一个世界的生物——难以理解!

      轩风凝视对方,青年灰色的双眸在星光下宛如真正的纯银,闪烁着澄净的光芒,通透明朗,这是双容纳了海与天的眼,又不乏锐气和坚毅,充满让人心服神仰的英睿昂扬。

      一股奇妙的预感涌上少女的心头:她似乎,会被这个男子吸引,然后沉沦。

      摇摇头甩去让她吓了一跳的胡思乱想,轩风再度绽开好整以暇的笑容,用轻佻的语气道:“没泡过马子也该有点常识,女人都爱听好听话,你却老是说些冲撞的言语,难怪到现在还是光棍一个。”贝姆特回嘴:“我喜欢当单身贵族不可以吗?”

      “可以可以,只要你老了别后悔。”后悔放过我这个千娇百媚的大美人!轩风撇嘴,换了只手撑住脸颊,“话说回来,放假那天,陪我出去逛逛吧,当我的导游。”

      “不要!”

      少女眼中窜起火焰:“喂!拒绝女士的邀约,是世上最失礼的行为!你这个大笨蛋!”青年也激动地吼回去:“就是不要!我绝不要再经历那种酷刑!”轩风眯起眼:“什么意思?你曾经陪女人上过街?”可恶!是哪个女人敢抢先?玛莎?还是绿?

      “嗯。”贝姆特脸色铁青,“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天,那个恶梦般的日子。我和父亲陪那十一个购物狂上街,被为了打折品疯狂的女人冲得东倒西歪,那种狠劲,连最凶残的强盗也比不上,实在太可怕了!她们还一视同仁地让年幼的我捧着像山那么高的礼品包走在大街上,害我一回家就累瘫在地。后来不管父亲跪地哀求也好,用钱收买也好,我都不踏进市集一步!”轩风沉默半晌,道:“那十一个购物狂,别告诉我是你妈和你姐。”

      “除了她们还有谁!”

      啊啊——这个男人,真的是傻子吗!?轩风差点抱头呻.吟,好容易忍住,妥协道:“好吧,你不陪我逛街也可以,送我一套衣服,记住,是时下最流行的衣服。”贝姆特耐着性子好言拒绝:“我没有女人的衣服。”轩风扔给他一个大白眼:“傻子!没有,你不会买啊!”贝姆特终于忍不住吼道:“我为什么要帮你买衣服!”

      “就凭我是伊莉娜的好朋友,就凭我辈份比你大。”轩风抬起下巴,狐假虎威。

      “……”贝姆特气得七窍生烟,只觉眼前的女孩简直是不可理喻,一点不复平日精灵慧黠的模样,还是这才是她的本性?想到这里,他直觉不对,凝神端详那张秀美端庄的小脸,对上一双漂亮的棕黑色眸子,其中有狡黠、有顽皮、有悲伤、有自嘲、有迷茫、有等待——唯独没有浮华。一瞬间,青年觉得这双眼好像坚果,一颗等着人敲开它的坚果。

      “轩风,你到底想要什么东西?”当察觉时,他已脱口而出自己也为之一愣的问题。

      少女收起笑意,眸底的神采却陡然亮起来:“你说呢?”

      “我不知道。”贝姆特摇头,他只是直觉她并不快乐,并不想笑,还有不想要新衣服、新裙子,她真正想要的是…是……是什么呢?

      轩风有少许失望,随即释然。因为,眼前的男子是与她不同世界的人。不是物理世界,是精神世界。他是鹰,她是雀;他沉稳,她放荡;他实诚,她轻佻;他展望未来,她游戏人间;他是张白纸,她却是张糖纸——自己亲手染花的糖纸。

      他是她等了好久好久的人,从那一天,她扔掉了真心的那天起就一直等待的人。

      所以,即使他只是叩响而没有打开她的心门,她还是愿意为他而开。

      “我想要的只有一句话。”她笑了,笑靥如风,“三个字,「对不起」。”

      “……我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哈哈哈!又不是你,你这么紧张干嘛!”轩风放怀大笑,良久才收住,转为温柔的浅笑,“是我爸爸啦,他欠我这三个字和一笔赡养费,不过已经不要紧了,你让我原谅了他也原谅了男人。”瞥见青年一脸茫然,想起隐捷敏亚是零离婚率的城市,不禁又扑哧一笑:“没关系,你不用理解我说的话。”

      我也理解不了。贝姆特心道,突然想起一事,道:“对了,忘了把那个给你。”说着,他在胸前的口袋里翻找起来。

      “哇!”看清他掏出来的物事,轩风惊叹一声,小心翼翼地捻起它,“好漂亮,好漂亮,是什么花?”初看时,还以为是翡翠雕成的艺术品,一摸才发现是真的植物,一朵七瓣白蕊的绿色小花。贝姆特的回答却让她一愣:“这不是花,是草。”

      “什么!是草?”轩风无法置信地瞪着手心的美丽植物。贝姆特皱眉道:“废话,世上哪来绿色的花。它叫米亚雷特(绿株),俗称七星花,是隐捷敏亚的特产。”

      轩风爱不释手地抚摸小草,半晌才回过神:“为什么给我这个?”

      “玛莎她们没对你说吗?”

      “说什么?”轩风的眉毛抽动了一下,觉得青年将玛莎的名字叫得好溜好刺耳。

      “这是我们的风俗,每逢节假日,所有的未婚少女都必须佩戴这种草做的首饰,然后小伙子就会来追求你,不戴人家会以为你是妇女,而叫你大妈大婶。”

      “……好奇怪的风俗。”轩风想象自己被那么叫的光景,脸上划下几道黑线。

      贝姆特笑起来,摆摆手:“转过身。”轩风怔了一下才会意,将绿株递给他,有点害羞地转过去,当感到青年将七星花绑上马尾的微妙触感时,更是心跳加速,突然,背后被拍了一下:“好了!这下你就可以叫镇上的青年陪你逛街,买东西也可以打七折——那就这样了,晚安。”

      “笨蛋。”

      目送青年飞奔而去的背影,少女双手环胸,鼓起腮帮,直到第二天早上,玛莎等人告诉她七星花通常是父亲送给女儿或男人送给女友的礼物,她的心情才幡然变好。

      ******

      创世历1037年秋之月12日·下午——

      “轩风!轩风……”

      听到远远传来的呼唤,轩风诧异地垂下练习用的木剑,转过头,只见绿满头大汗地奔过来,不及喘口气,就劈头问道:“你会不会白魔法?”

      “会一点,怎么了?”轩风浮起不妙的预感,心想可别是贝姆特出了什么意外,比如从树上掉下来断了腿骨之类。绿没有解释,直接拉住她就要跑路:“快!快走!”

      “怎么回事?”出声的是在一旁监督轩风练剑的金雀花佣兵团副团长妮可,神情很是不悦,但听到绿的回答,她立刻打消阻拦之意:“莱拉团长受伤了!而且伤得很重!”

      一行人匆匆来到医护室,房里只有四个人:躺在床上的伤者,医师,铁甲佣兵团长和西城城主。听到推门声,贝姆特转过头,和轩风打了个照面。

      “你会白魔法?”他马上猜出她的来意。

      “只会一点。”轩风老实回答,瞄了一眼床上的人,她的脸色刹时黯淡下来,“不行!处理不了!”贝姆特恍若未闻,将她拉到床边,指着左肩和右腹两处伤口,沉声道:“只要把这两块地方的洞补好,其他不用管,行吗?”轩风眼睛一亮:“没问题!”

      几分钟后,轩风三人退出房间,走向隔壁。

      “辛苦了。”贝姆特亲手倒了杯茶给白魔法学徒,后者摇摇头:“我没帮上什么忙。”

      “不必介意,即使你不出手,以莱拉的毅力也能挺过去,你治好那两个伤口,就让她可以轻松一点。”贝姆特说着一点不像安慰的安慰,惹来凯渥鲁夫几个大白眼。

      轩风毫没在意,她早就习惯青年的讲话方式,只道:“莱拉姐姐怎么会受这么重的伤?还有,跟她一起离开要塞的人呢?难道——”

      “嗯,一大半死了,剩下的也和她一样受了伤,不过没她严重。”贝姆特表情平静,握紧的双拳却泄露了内心的愤怒。轩风咽了口口水:“是谁干的?”

      “死亡佣兵团。”

      “好耸的名字……团长是谁?”

      凯渥鲁夫愤激地插口:“他叫休得斯!是个无恶不做的大魔头!”轩风一阵无力,呻.吟道:“外公,我已经过了听童话的年纪。”魔头?她还公主咧!

      “不不,他真的是个非常邪恶凶残的人!”凯渥鲁夫急声道,“是败类中的败类!”轩风点点头,还是没概念,反而是莱拉受伤一事比老佣兵的灌输更激起她的敌意。她转向在座的另一人,好奇地问道:“那个休得斯真这么坏?”

      “以世俗的定义是如此。”

      “耶?”轩风眨眨眼。

      贝姆特淡淡地道:“一言以蔽之,就是可以毫无感觉地杀死怀孕的妇女,把胎儿挑出来吃掉的那种男人。”轩风连打数个寒噤,这才相信凯渥鲁夫的评价。

      “也是我差一步就变成的男人。”

      “……呃?”

      “首领!”凯渥鲁夫跳起来,吼道,“你胡说什么!”贝姆特合上眼,疲倦地道:“抱歉,我胡言乱语。走吧,凯渥鲁夫,我要和你商量一下。轩风,失陪了。”

      “我不可以听吗?”少女抬起头,眉心微蹙。青年回她一个微笑:“不是不可以,是不适合。”

      轩风松了口气,随即,浓浓的阴云堆上她的眉宇,不止为贝姆特那句没头没脑的话,还有他灰色的斗篷,这次竟不给她鹰扬的感觉,反而像要和地面的影子融为一体似的,沉沉地拖曳着,直到青年跨出门栏,消失在阳光里,这种感觉才烟消云散,令情不自禁站起的少女放下紧张的情绪。

      取而代之的,是一抹超越好奇的在意。

      ******

      “休得斯的目的很明确,逼我出面。”

      贝姆特注视摊在桌上的地图,眼神沉冷,“莱拉只是第一个,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凯渥鲁夫铿然道:“我这就派人通知他,不,是所有人!”

      “他下手的对象不是我们,是村民。”

      “怎么会……那莱拉?”

      “只是警告信,不然休得斯哪会留她活口。”贝姆特食指点在地图上,“他很清楚以他的实力终究不能和我们硬碰硬,所以就用游击战,而民众就是他的盾牌和补给站,一个不高兴还可以杀来泄恨……”

      “太可恶了!”凯渥鲁夫忍不住叫起来。

      青年充耳不闻地道:“我之所以说达留恩是他下一个目标,是因为他最暴躁,只要在他的驻地烧掉个把村庄就能激他出来,然后设计埋伏,拔掉我一员大将。就算达留恩不出来,也很简单,只要一直杀杀杀,杀到我出面为止。”

      凯渥鲁夫咬牙切齿,却想不出什么好对策。也不能怪他,这么无赖的战术,确实很难应付。

      “最有效的法子,坚壁清野,饿死那帮家伙,但是这么做民众会抗议,不适用……”

      “恕我插嘴,首领,没人会抗议。”

      “闭嘴!”贝姆特一口驳回,无视凯渥鲁夫的笑容继续思考,“第二个方法,围剿。立刻把狼烟发下去,设置哨点(注:隐捷敏亚受地理所限村庄都很集中,加上骑兵速度快,才能实施这个战术)。只是这个法子一来费时;二来很伤兵力,休得斯的部下都不是泛泛之辈。第三个方法……”

      “不行!”没等他说完,凯渥鲁夫就一口打断,“你绝不能和他单挑!绝不能!”

      贝姆特有些无力地笑了:“凯渥鲁夫,我总是要出面的,不出面不行。你扪心自问,除了翔鹰和逆十字,你和其他人的队伍可是死亡佣兵团的对手?当然多对一例外。”

      凯渥鲁夫不为所动:“我不是不同意你出面,而是不同意你和他单挑!首领,难道你忘了上次的教训?休得斯说是要亲手打倒你夺得城主之位,可哪次不是用卑鄙的手段设计你!”

      “我也可以反过来设计他啊。”贝姆特幽幽吐出一句,眸光黝暗阴冷。凯渥鲁夫惊愕地瞪视他,随即给了他一拳:“首领!”

      “啊……”青年惊出一身冷汗,呆了数秒,颓然坐下,一手捂脸,竭力抹去脑中惨酷的景象,颤声道,“我…我……”

      “你这个样子,能跟他单挑吗?”

      “……”

      凯渥鲁夫一把按住他肩膀,前后摇晃,厉声道:“求你振作,首领!如果连你也变成休得斯那种人,我们就什么希望也没有了!”

      “可是——”贝姆特死命挣扎,激烈摇头的动作就像在抗拒某个不得不接受的事实,“那个男人就是我啊!他是我!是我的恨、我的怨、我的恐惧!是我的影子!不,他是我未来的样子……”凯渥鲁夫拼尽全力才钳住他,不忘回吼一句:“没这回事!”

      “是真的。他和我都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青年垂下头,凄然道,却在看见掉在膝上的东西时,怔了一下,意识恢复少许,感到从双肩传来的剧痛,忍不住闷哼了声。

      “抱、抱歉,首领。”凯渥鲁夫连忙松开手。

      贝姆特没有理他,抓起那样东西,紧贴住胸口。

      “首领?”凯渥鲁夫脸露困惑,因为主君搂在怀里的怎么看也是只女性的香囊。

      “对,没关系,还有他,他可以杀死我、阻止我……”没有听见部下的声音,贝姆特喃喃自语,“他会的,因为我背叛了他的信任,诺因。”

      “诺因!?”凯渥鲁夫大叫。

      贝姆特眨眨眼,这才真正回过神,飞也似的藏起香包,理了理弄乱的亚麻色浏海,歉然道:“对不起,失态了。”

      “不,没关系,那个,诺因城主……”

      “别说了!你不是已经知道了!他和这件事也没关系!”贝姆特打断,嗓门奇大。

      “……”

      “对不起,凯渥鲁夫,我现在情绪不太稳定,我不想冲你发火,拜托让我一个人静一静。”年轻的城主以肘撑桌,十指交握抵住前额,疲惫地道,“先把狼烟的事交待下去,待会儿我再跟你讨论细节。”铁甲佣兵团长沉默片刻,行了一礼,黯然退出房间。

      听到关门声,贝姆特合起眼,打心底叹了口气:“休得斯啊休得斯,你就不能放过我吗?地狱真的这么寂寞?”

      我不想变成你啊!为什么你就是不肯放过我!他在心里狠狠咒骂,这时,红发青年的声音清晰地浮现在他脑海中:「那个人和你真像。」

      「我没有兄弟。」

      「不是容貌,我是指气质。嗯,不过你们在精神上也可以算是兄弟。老板,你不可能没有感觉吧。」

      「我是没有感觉!」

      ……

      轻轻的笑声逸出双唇,充满苦涩和自嘲:“是啊是啊,我们是兄弟,真正的远房表兄弟,精神的双胞胎,未来的好搭档——维烈啊维烈,你真不愧是预言家。”

      不,也许,我比休得斯更不是东西。贝姆特微一苦笑:他只是懦弱而已,我却是懦弱加自私。为了不让周围的人受伤害,就去伤害另一个人;为了不让自己变魔鬼,就逼自己的朋友做屠夫。践踏了友谊不够,还要利用友谊,即使我别无他法。

      “尽量…让那一天迟些来到吧……对不起,诺因。”

      蓦地,他震了震,想起一事,全身如坠冰窖。

      不对!死亡佣兵团怎么会突然出现!?这半年,克劳德翻遍隐捷敏亚全境也找不到他们,只有一个可能:死亡佣兵团自从上次逆袭后就没离开过中城!

      他们绝无可能从诺因的眼皮底下过来这里,除非……

      “你是不想弄脏自己的手,还是不忍心亲手杀我,诺因?”贝姆特啼笑皆非,“应该是后者……唉,我真是自做自受。”

      这时的西城城主还不知道,让死亡佣兵团偷渡的并非中城城主,而是他另一个宿敌。

      ******

      休得斯在洗手。

      这是他的习惯,每次屠杀完的习惯,没有什么意义,只是单纯想这么做。

      逐渐染红的水面倒映出一双没有感情的眼,分外相配,但突然,那双眼的眸光动摇了一下,细长的双眉也微微蹙拢。

      水中的倒影让他想起另一双眼,一双他认为是同类的人的眼睛。

      清澈的灰眸。

      那么英气飒爽,那么坚毅果决,那么宽容睿智。就是这双眼,蛊惑了那么多人,骗取了那么多人的信任和爱戴。只有他一个人看见,那双眼在面对他时,有多么挣扎无助,痛苦哀伤,深处蠢蠢欲动的无尽黑暗如大声咆哮的野兽,随时可能脱闸而出,吞噬那颗摇摇欲坠的良心,粉碎所有的假象!

      休得斯无法抑制地放声大笑,笑声充满狂气和奚落。

      大傻瓜!你就继续挣扎,继续逃避吧!掩饰你秃鹫的本性,装成一只鹰,直到哪天再也装不下去,凶性大发把周围的人全啄死,连腐肉也吃得一干二净!

      “不过,那小子实在是个死不认输的家伙,恐怕还有段长日子好熬……没办法,还是得由我点醒他,笨蛋小弟。”休得斯摇首叹息,俊美到近乎妖异的面容竟隐隐流露出一股温柔的波动。

      甩甩手,他走出半塌的小土屋,更清楚地看见满目疮夷:破败的屋舍,还在冒烟的火头,被烧成焦黑的木板残骸,以及正用种种花招折磨幸存村民的部下。

      休得斯视若无睹地绕过一帮□□妇女的人形野兽,既不劝阻也不上前插一脚。不是他清高,而是部下们已经为他留下三个最美的处女——他眼界是很高的。

      “老大,你过来一下。”

      几名佣兵在半堵土墙后面唤他。休得斯眼光一瞄,瞥见被他们包围的一具小身体,冷声道:“那么小的我没兴趣。”

      “不…不是,你过来一下。”佣兵们的声音有一丝狼狈,与他们凶残狰狞的面容很不搭配。察觉不寻常,死亡佣兵团长这才施施然走过去,看清了那个人影。

      那是个顶多七八岁大的女童,半个身子埋在倒塌的墙壁下,奄奄一息显然离死不远。披散的长发满是血迹,脸色虽苍白,仍可看得出是张可爱讨喜的小脸。女孩听见青年的脚步声,睁眼看向他,嘴唇噏动似乎想说什么,却只有气声吐出。

      “她…她刚刚求我们给她个爽快的。”

      “那就给她个爽快的。”

      佣兵们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休得斯恍然大悟:“原来你们喜欢看着她痛苦而死?”众人一齐摇头:“不不不,我们还没有这么残忍!”只有你有这么残忍,所以你是老大!

      “老大,你让她解脱吧。”一个佣兵硬着头皮说出喊人的目的。

      “烦死了。”休得斯毫不犹豫地拔出腰间的弯刀,淡然的语气没有同情,没有动摇,只有一丝隐约的不耐。看到他的动作,女孩眼中浮起喜悦的光彩,颤抖地伸出小手。

      青年的身子陡然僵住了,不是那个眼神,而是那个动作,勾起了他深埋的回忆,定住他高举的右臂。

      「哥哥!哥哥!」

      幼小的女孩死命奔向他,却在半途被拦住,硬生生架走,带到一堆血肉模糊的尸块旁,平放于地。头颈、两手和足踝被套上绳索。

      「不要不要不要!哥哥救我,我不要死——」和撕心裂肺的大喊相反,挣扎的手臂是那么颤抖而无力,也许手的主人已经预感到接下来的命运,和父母一样,无法逃避的命运,凝视他的棕黑色眸子溢满绝望,「哥哥……」

      扑!直直刺下的刀尖断绝了女孩的生命,也撕裂了血色的回忆。

      旁观的佣兵们都打了个寒噤,露出畏缩的表情,为如此惨无人道的行为。

      俯视女孩脸上感谢的微笑,死亡佣兵团长缓缓拔出沾血的弯刀,甩干,收回皮鞘。邪美的脸庞依然平静,冻结的眼神亦然;唯一不平静的,只有他的心跳。

      “来世,投胎做牲畜吧。”

      他低语,声音是无法言喻的慈悲温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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