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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混混沌沌的迷茫日子 第一章混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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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混混沌沌的迷茫日子
阳城地处南方不临海地区,多丘陵地带。冬季酷寒,夏季炎热。六月,久未下雨的阳城愈发闷热。
这股子热气像是一张大网罩在阳城,压得城里的人喘不过气来。为了贪得清早难得的一阵清凉,上班的、上学的、就连买菜的都出门得越来越早,做清早生意的比如那些卖早点的、卖菜的也出摊得越来越早,整个阳城在天气的压迫下提早了运作时间。
李嘉木也是赶早出门的一员,不是她的意愿,但无奈她妈妈周华英作为她的真人版闹铃,按点叫她起床,当然,这个“闹铃”可就比别的闹铃厉害不少,因为关不住,除非起床。周华英每天早上给自己定了五点半的闹铃,一响就开始喊:“嘉木!嘉木!起床!”这个时候李嘉木连眼睛都没张开就胡乱应一句:“哦!起来了!”而后几分钟,周华英会再次喊她。如此每隔几分钟往复循环几次,李嘉木才磨蹭磨蹭地从床上爬起来。起床的动作倒是开始得很早,但是过程实在太久,效果也不甚显著。不过,倒是无需心疼周华英起个大早叫女儿起床,毕竟在整个过程中,两人谁的脑袋都没有离开过枕头。这种看起来努力勤快积极上进实则影响睡眠浪费时间的起床方式是母女二人独有的,耗费精力,乐此不疲。所以说,基因的力量是巨大的,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李嘉木迷瞪着双眼,坐在车上闭目养神。尽管只有十五分钟的公交车程,她能在屁股贴合座位的一瞬间闭上双眼,又在学校公交站牌处准时睁开眼睛,和其他学生一样,排队下车。她的理论是能多睡一会儿就绝不清醒。当然,这种嗜睡的习惯看起来是个很厉害的本领,却也难免失误,坐过站也是常有的事,李嘉木倒是不在意,她出门很早,但是就是不想进学校,她一想起闷热的教室就难受,坐过站也不过是给她一个名正言顺的理由在外多走走,吹吹风,醒醒觉。她早上不在家吃早餐,通常都是在学校门口的一个面摊那里点一碗面,迷迷糊糊地吃完。赶早抢凉却抵不过夏季温度实在高,加之公交车人多,下车时已经是汗涔涔,加之吃了面,更加热。李嘉木拿纸擦了汗,坐在面摊凳子上,伴着阵阵清晨的凉风。早修下课铃响,她抬腿走进学校。
三中是阳城最好的中学,在阳城这种小县城却能做到每年二本以上升学率达到90%以上,每年必出几个清华北大,尽管和外面大城市的学校比起来并不算什么,然而在阳城,三中就是代表了教育的最高水准,家长们都是想尽了办法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去。三中早上时间安排非常争分夺秒,6点10分到6点50分早修,半个小时的早餐时间,然后继续早读课。不过对于初中生还是没有那么高要求,学校要求住宿生必须上早修,走读生可上可不上。李嘉木同学从初一刚刚进学校开始就不上早修,对她来说,早修时间就是早餐时间。
夏天的教室,因为人太多而面积小比室外还要热上几分,李嘉木慢悠悠地走进教室的时候,同学们正好都在食堂吃饭,教室里只有几个上早修的走读生坐在教室,风扇虽然老旧,吱呀吱呀地却也刚好把之前的热气吹出去。她放下书包,伸了个懒腰,笑了:“哈!神清气爽!”
这时,一本草稿本啪地砸在李嘉木头上,她夺过本子顺势往前面砸去,说:“嘿!好你个谭献!我每天最幸福的时刻你总来破坏干什么!”
“我都读一早上的书了,你现在还来个神清气爽,真好意思的!”
“你读一早上的书关我什么事啊!”
“你这个呢就叫做不思进取,不光不思进取,前面的人想来拉你你还甩掉别人的手。你说你每天这个时候来干什么,早读课还早,早修又赶不上,觉没睡好,书没读好的!”
“我乐意行了吧!”
“当然行!”
谭献转过头去,接着看书。李嘉木也不理他,拿起水壶打算去打水,走到教室门口停住又折回谭献座位前,伸出手,说:“拿来!”谭献抬起头,一脸茫然:“什么啊!”嘉木拿起自己的空水壶砸在他桌上:“蹬鼻子上脸是吧!”谭献闻言,突然反应过来,笑嘻嘻地拿出水壶:“不不不,我错了,您大人有大量!”李嘉木板着脸接过水壶就走,出教室门的时候,突然绽开了笑脸。
谭献,李嘉木的前桌,前任同桌,前前任后桌,他不是像李嘉木一样的半吊子,他是标准的学霸,年级前十,老师眼中的乖宝宝,不爱违反纪律,上课认真听课,长相斯文。李嘉木第一天去学校报道,周华英带着她报名时,刚好谭献就坐在一旁的位置上看书。周华英指着谭献跟李嘉木说:“嘉木啊!你看看这不愧是三中的学生,你看看人家浑身的书卷气,你什么时候能沾上点边啊?”李嘉木撇撇嘴,回应:“有的东西不是想有就有的。”然后扭头过去看,究竟是个什么人让她第一天就被自己妈妈嫌弃了。谭献这时正好放下书抬起头看向这边,天气很好,丝丝阳光透过玻璃窗洒进来,洒在他脸上,精致白嫩的小脸上嵌了一双大眼睛,正和李嘉木四目相对。李嘉木有点愣住,一会儿,快速走到谭献面前,掏出口袋里出门前抓的瓜子,说:“你好!我是李嘉木。初次见面,小小礼物,不成敬意!”“你好!我是谭献。”后来李嘉木经常会给他带各种各样的小零食,小玩具,给他打水,想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去讨好他,想和他混熟,想和他成为朋友。随着时间推进,两人的关系是越来越好,越来越熟,可李嘉木没有如周华英所说沾上谭献的书卷气,倒把谭献带上了无赖气。李嘉木总是在和他吵闹吵不过时,指着他说:“你就是传说中的斯文败类!”谭献而后就悠悠地来一句:“谢谢夸奖!什么时候你能学学!”嘉木气极,又无可奈何。很多年后,李嘉木回想起来,她果然还是从小就肤浅,看一眼就着了他的道.
教室里的人陆陆续续地增多,同学们开始叽叽喳喳地在教室聊天,有的在过道上、走廊上吵闹,等到李嘉木打水回教室的时候,教室里已经很热闹了。她坐回位置上,同桌马灿凑过来一张脸,拿起谭献的水壶,说:“哎!同桌还是比不上前桌啊!什么时候你能主动给我打回水?”“没良心”嘉木努努嘴,“说得好像我没给你打过水一样!”“别理她!她是嫉妒”谭献回头拿过水壶,拍拍嘉木的头,“快上课了,看看书。”
上课铃响,Miss王走进教室,李嘉木扶了扶额头,如临大敌。Miss王身着连衣裙,烫了一头飘逸奔放的波浪头,涂着性感大红唇,脚踩10厘米高跟鞋,标准的热情美式风范。Miss王在班上人气颇高,很是受同学们欢迎,李嘉木却不喜欢她,因为她的大红唇让李嘉木每每看到都想到两个字:“艳俗。”再者,李嘉木对英语是实在不感冒,毫无兴趣。如此一来,英语课就成了李嘉木的噩梦。谭献说她就是太善于诡辩。Miss王热情洋溢的声音充满了整个教室,李嘉木扶着的头又在往下掉,她举起另一只托着一侧脸颊,两只眼皮不自觉地就往下掉,上下眼皮逐渐地贴合在一起。Miss王刚开始还是眼睛不时地扫过李嘉木,后来几乎就是盯着她。“轰隆”的一声,李嘉木的桌子突然向后倒,头因为突然没有手的支撑而倒在桌子上。谭献突然起立,说:“Miss王,sorry!我上课靠在李嘉木同学的桌子上睡着了,所以推倒了她的桌子。为了好好上课听课,我申请这节课站着上课!”Miss王瞪大了双眼,问:“谭献同学,你说的是真的吗?”“真的!”“那你就站着吧!”马灿一脸惊讶,偷偷给李嘉木递了张纸条,上面写着:“英雄救美啊!”李嘉木看完没好气地看了马灿一眼,伸出手一把掐住她的腰。还在上课,Miss王也才刚刚盯过这边,马灿不敢闹出太大动静,只好求饶。
下课后,马灿笑嘻嘻地调侃谭献:“小伙子!不错嘛!有前途!”谭献也不搭理她,端坐着看自己的书,马灿只好悻悻地跑出去玩出去了。李嘉木伸出手指戳戳谭献的后背,闷声憋出一句:“谢谢啊!”谭献转过身,无奈地看着她,伸出手揉她的脑袋,说:“你谢我不如去多背几篇英语作文,多记几个单词,你看你的英语!”“我知道的。”“知道就好。”
李嘉木混混沌沌地度过了她前两年的初中生涯,成绩不算差,也算不上好,原因无它,正是她视之为敌人的英语拖了后腿,班主任也多次跟她说把英语成绩提上来 ,她次次都信誓旦旦地保证会努力学好英语,可转个背就给抛到九霄云外去了。李嘉木趴在桌子上无限惆怅,想起她的英语瞬间感到人生无限渺茫:“啊!人生啊!”
晚自习下课两人一起从教学楼走出来,快出校门的时候,谭献拉住李嘉木,说:“你要不要认真地想一下,来上早修,上早修可以多点时间读英语,你实在不会的我可以教你。”“我、我······”“你还想不想升三中的高中部了!”“想啊!肯定想啊!”“那就不要犹豫了!明天和我坐一班公交车,我们一起去学校。”“那么早!”“去不去!”“去就去!”
谭献和李嘉木住在一条公交路线上,只不过谭献要多坐几站,而且早上谭献去得早,李嘉木每次总要在家磨蹭磨蹭的,早上两人就没有一起去学校了。晚上下晚自习回家,两家人图个方便,一起包了一辆摩托车,谭献和李嘉木一起回家,一个先下车,一个后下车。李嘉木下车时,谭献还在叮嘱:“你记住了,我明天在公交车上要是没看到你,你就完了!”“行了,知道了,快走!”
李嘉木躺在床上,回想起今天晚上谭献跟她说的上早自习的事,一阵头痛,在床上翻来覆去,懊恼不已:“我疯了吗?果然是中了他的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