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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红楼一梦(三) 捉虫 ...

  •   说到就要做到,周晟既然已经决定卖文字赚钱,下午一上完课,他就赶到书店,买了一些纸张。

      古代的识字率极其低,就连民国时期的文盲率都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这样的情况,可以想像到纸张的价格是多么昂贵了,周晟只买了几刀纸,就几乎花光了原主所以的积蓄。

      不过做生意哪有不用花成本的,因此周晟安慰自己,高投资,高回报。

      晚上一家人吃完饭,他就进房间,把纸拿出来,准备构思大纲,他打算改编罗密欧与朱丽叶,用这本来试试水,先不对《红楼梦》下手。

      莎士比亚是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海外早就已经有他的存在,所以周晟会在书的序言解释,这本书改编于海外著名剧作家。

      明清时期,很多的基督教徒会来中国传教,有地位有身份的人都知道海外的存在,所以他改编海外故事并不会引人怀疑。

      首先这是一个悲剧的豪门爱情故事,朝代就设在唐朝,男女主角都出身世家,这两个世家长期敌视,官府曾经调解,但是没有用。

      两家一个住在城东,一个在城西,常年不相往来,但是男主角与女主角的恋情打破了两家敌对的状态。

      有一天男主角出外上香时在寺庙偶遇女主角,对其一见钟情,在强烈的追求下,女主角心动了,不知道对方身份的两人相爱了。

      但是真相总有大白的一天,两人终于发现了对方的身份,在爱情的作用下,两人偷偷私定终身。

      随后,男主角因为冲动杀了女主角的族兄,被官府流放,在流放前一晚,两人成为真正的夫妻。男主角一离开,女主角被迫嫁人,她为了毁婚,于是假死,结果被偷偷回来的男主角知道,随后伤心欲绝的殉情,清醒过来的女主角不愿一个人生存,最后也自杀。

      两家在两人死后,知道真相,深深的后悔,随后渐渐消除恩怨,和好如初。

      这样的爱情在古代是错误的,因为古代讲究家族与父母至上,任何违背家族利益和父母决定的人都会被惩罚,男女主角的爱情就是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篇小说就叫《明珠之死》,暗合女主角的名字加结局,现代的小说的标题都是怎么吸引眼球怎么来,但是古代的却不是这样,要么简单朴实,比如《莺莺传》,要么文艺清新,比如《红楼梦》。

      周晟不知道这小说对不对人们的口味,但是他觉得明清时期市民阶级都挺开放的啊,什么妖魔鬼怪都接受,没道理就不接受这种催泪的爱情啊。

      人们的底线,你不试试看,你永远不知道尽头在哪里,周晟希望真的是这样。

      周晟仔细修改不当的地方,直到没有错误时,才停止检查,他把稿子整理好,打算这几日到书店投稿,明日先去问问书店待遇。

      第二日,周晟下完课,早早赶到书店,他找到一个空闲的伙计问道:“你们这收话本吗?”

      伙计没回答,他转过头去大喊:“掌柜的,有生意来了。”

      掌柜放下手中的事情,前来问道:“这位客人,有什么事吗?”

      周晟:“你们这里收话本吧?”

      掌柜:“收啊,怎么不收呢,您想要投稿吗?稿子拿来看看。”

      周晟递过稿子:“就是这个。”

      掌柜翻看了一阵子,随后道:“可以,我们这里收话本是按照市面正常价格来的,如果销量好,我们会给作者加钱。”

      周晟:“掌柜的,你们这销量如何?”

      掌柜:我们这啊,销量不错,不是我吹牛,我们总东家是薛家,金陵薛家,你知道吧,我们有很多渠道,只要你的话本好看,我们可以把它卖到京都去。”

      周晟见掌柜的不像说假话,而且薛家确实经商有道,他决定道:“那我以后就在你们这投稿了。”

      掌柜拿出一部分银两给周晟:“好勒,这是你的一部分稿费,另一部分月尾看销量的情况再来给你。”

      周晟接过银两:“那就拜托了,我先走了。”

      掌柜“好勒,再见了,一路走好啊。”

      周晟离开书店后,拿着稿费去肉店买了一些猪肉,顺便拿了一些人们不要的猪下水和猪骨,然后回家。

      “四娃,你怎么买了肉回来?”家里人都在田间干活,只剩下周母在家织布,她见周晟提着一袋肉回来,惊讶问道。

      “娘,我今天挣了一些银两,所以打算买些肉给你们庆祝庆祝。”

      “唉。挣了钱就存起来嘛,你以后不要这样浪费了。”周母心下有些欣慰,她虽然笑着,但是嘴上依然责怪道。

      “没事啊,我以后可以继续挣钱,反正也不影响读书。”周晟怕周母觉得影响学习,连忙解释道。

      “好啊,你要自己打算好。”周母点点头,她对儿子的自律有信心,一直以来儿子都很懂事,不用她操心。

      “娘,你来处理一下这些猪肉吧,这些猪骨就用来熬汤,猪下水就剁碎用来做肉饼吧。”周晟把猪肉交给周母,虽然他厨艺还行,但是周家信奉男子远庖厨,他就不进厨房了。

      “好的,我来弄,你去读书吧。”周母接过肉,笑道。

      说完,周晟就进入房间,他还是需要复习一下之前学的知识,他可不是起点男,穿越后可以日天日地,他自觉自己还是个凡人,所以他还是需要努力学习的。

      进入房间,在书桌前坐下,他翻开书本,先是背诵了一下文章,然后写了几篇策论,最后才动手构思新文。

      他想起曾经在大学看过的《玩偶之家》,讲述娜拉的觉醒,但是他觉得古代人民肯定不会支持女性解放,这本书定然会遭受冷遇,因此只能放弃改编这本书。

      古代人民到底喜欢看啥呢?周晟有些迷惘,是《封神演义》,亦或是《聊斋志异》?

      想到封神,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可以写什么了,可以写神仙鬼怪的故事啊,这个时候还没有洪荒之说,他可以写写封神之前的故事。

      首先,故事开始于天地未开的混沌时期,三千魔神横行混沌,而后混沌至宝青莲孕育了盘古,盘古诞生之后青莲分化,其分别化为盘古斧,造化玉碟两大开天至宝及诸多先天灵宝。

      后来,盘古为了成道而开天,一共是劈了七七四十九斧,本来要劈五十方才圆满。开天损害了三千混沌魔神的利益,他们集体来阻止了最后一斧,然而代价是摧毁了九成九的混沌魔神,而盘古也因为开天牺牲了自己,他身化万物,元神化为三清,双目化为太阳与月亮,身躯化为三山五岳,自此原始混沌时代终结,洪荒时代开始。

      而开天神斧一化为三,分别是三大先天至宝,盘古幡、太极图、混沌钟。

      天地初开后不知多少年,道之化身鸿钧出现了,而后鸿钧以身合天道,至此,鸿钧非道,道乃鸿钧。鸿钧的合道让缺少一线生机的洪荒终于完全了,但由于盘古缺了一斧导致天衍四九未全大衍五十之数所以天道之下始终有着一线生机。

      洪荒时代初始,龙凤麒麟之劫,而后,六圣定位,巫妖之劫,人族兴起,接着封神之劫,然后西游之劫,末法开始,最后末法时代到来,圣人不出,天庭消隐,诸教避世。

      写了完大概的设定,周晟就开始填充具体的剧情,修修改改,足足一个时辰,到了吃饭前,他已经写了一部分剧情。

      晚上,周父和二郎、三丫回到家里,大家聚在一起吃完饭的时候,周父看到丰盛的晚餐,有些惊讶,他对周母说:“今天怎么了,这么丰盛,竟然有五花肉、肉汤和肉饼?”

      “这是四娃买的,他说自己挣了一些钱,所以想犒劳一下我们。”周母笑着解释道。

      “四娃,以后不用这么铺张浪费了,挣钱不容易啊。”周父有些欣慰,孩子长大了,也知道帮家里忙了,虽然内心很开心,但他还是叮嘱道。

      “知道了,爹,二哥、三姐,你们赶紧坐下来吃东西吧。”周晟没把周父的话放心里,在他看来,自己竟然占了原主的身体,就一定要好好对待原主的父母。

      三丫年纪小,平时家里很少有肉吃,所以她立马坐下来准备开动,而二郎也是如此。

      看到三丫和二郎的动作,周父也迅速坐下来准备吃饭,当大家都在吃饭的时候,周晟提出一个问题:“爹娘,为什么我们不做点小本生意啊?”

      “四娃,做小本生意需要成本,我们家没有积蓄了?”周母耐心回答道,本来他们也想去镇上开个小摊卖点吃食,但是孩子读书已经花完全部积蓄了,有心无力啊。

      “娘,我以后有了钱,就在镇上盘个店面,让你和爹在镇上生活吧,不要这么累的种田了。”周晟把未来的打算说了出来。

      “你有这个心思,我们很开心,但是你目前还是好好读书吧。”周父答道。

      “好吧。”周晟无奈,大家都不相信他的能力,如果不是希望钱的来路要“正”,而且不牵连到周家人,他早就去劫富济贫了,哪里还要自己写书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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