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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一) ...

  •   我看着眼前原本温婉大方的女子,哭的昏天暗地,再不复往日的形象,心里不禁有些疑惑。问世间情为何物?
      我是一名最平凡的爱情杂志编辑,一月工资勉强温饱,如果不努力工作,谁也说不好明天的我会不会露宿街头。
      但是,人人都说我好命,有一个有钱温柔的千金大小姐做朋友,然而我总说不出口其实从一个打字员偶然成为一个编辑与她毫无关系,这似乎已经成为人之常情,理所当然。
      眼前的女人是我多年的朋友,陪伴了我整个青春,从高中到大学在之后毕业了,依旧不曾离开,她带给了我所有关于温暖的记忆。
      她叫苏念初,是苏式集团的大小姐。苏式集团,曾经风光无限的枫都巨头,因为一场意外,破产了,如今没倒闭,倒不温不火的发展起来了,虽不复往日辉煌,倒也是够平常人羡慕上好一整子的了。
      然而她并没有什么架子,性子温和,对谁都温柔,只是几乎只有我见过她私底下疯笑的样子。人人也说我性子淡漠,但也只有她让我分享那些不轻易说给旁人的事。
      回到现在,别人瞧见了,定要跌破眼镜。她此时,摇晃着身子,一手执话筒,一手拎着瓶烈酒,唱着Kelly high翻全场的《stronger》,边泪流满面,还不忘喝几口酒,再吐的撕心裂肺。
      我倒是静默了,在一旁边担忧边迷茫地看着她。虽说是爱情杂志编辑,然而关于爱情,我却从未尝试过,也许是内心深处的一点点小自卑使然吧,我总是惧怕外界绝大多是感情,连她都是费了好半年劲,才成为我的朋友。
      一曲歌毕,她安静下来坐在我身旁,说:“夏夏,我有时真的好羡慕你啊。”
      我并不吃惊,但也问道:“我有什么好羡慕的,无父无母,没房没车,指不定哪天就连工作都没了,然后饿死街头。”
      她突然就笑了:“你看你啊,就是这么洒脱,拿得起放得下,还总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冷淡模样。”
      这还是第一次,我从她嘴里听到这么拗口又逻辑不通的话,感情到底是一种怎样神奇的事物啊!
      她好像看出我的疑惑,又好像陷入了回忆的泥沼,眼神变得涣散,过了不久,开口:“我给你讲讲我们的故事吧。”
      我知她心里难过,默默地将桌上字体飞扬的请柬和笑容刺眼的照片收起来,听她倾诉。
      她说,其实她早有预感,他和她最后不会在一起,因为两个家庭的背景,因为他父母的强势,也因为,他们之间早就隐隐存在的分歧。
      易程锦,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这样一个男人或者说凤凰男会如此好运的被念初爱上且忘而不能。
      她却说,是他救赎了她,让她从童年的黑暗走向光明,从自卑到自信,带给了她许多最难忘的第一次,第一次喜欢一个人,第一次喝醉,第一次逃学,第一次打架……
      这些问题少女几乎都做过的事,却是她最难忘的小美好。
      我有些急,想打断她的话,怕她再说下去,突然发现还是忘不了放不下,放不开他的手,明天的婚礼就会直接过去抢人了。
      我见过易程锦的未婚妻,暂借称作未婚妻吧,毕竟明天才办婚礼,谁又知道婚礼上没点变数呢?我私心还是希望他和念初在一起的,虽然他那么多次伤了念初,但是初恋在一起,多美好,何况念初心底里还是没放下他。
      扯远了,他的未婚妻,钱斯丝,说实话,听名字就可以料到他们的结局了,所以他们结婚,我也不是很意外。毕竟,前程似锦。他的未婚妻,是煤老板的女儿,长得还不算丑,有点儿黑,不高,配易程锦足够了。
      她说,她知道他娶她的目的,只是依旧希望她来还给他她曾经许下过的诺言,连她的爱一起给他。
      她还说,好怀念从前啊,他还在的时候,没想到一下子,那么快地,她就失去他了。
      她怀念着当初,而他,前程一片光明,真真是应了他的名,极其容易的,前程似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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