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这不买办婚姻还恐怖。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卖身”给无极宫?太没人性了,我要到国际法庭告他们!!这是侵犯人权。我在心里忿忿地想着,完全忽视了很重要的一件事,我,就是传说中的他们的主子,告倒了主子等于砸了自己的饭碗。再说,这是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儿。民不与官斗,无极宫财大气粗,谁都不想触这个眉头。我思量再三,把一切假设都扼杀在摇篮里,换句话说,一切皆有可能,惟有为这世界的三六九等讨说法没可能。我不是马丁路德.金,我创造不出来《We have a dream》,所以还是不要自讨没趣,一边凉快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