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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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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争小时候总是跟个跟屁虫似的,姐姐本不大喜欢他,他还老跟在后面,十分讨人嫌。他喜欢和大孩子玩,在同龄人中也鹤立鸡群,导致小学的孩子伴提起他的名字,都是带着幼稚的崇敬和莫名的嫉妒。
他总是故作姿态,拉着身高差不多的两个小布丁让他们不要打架,受到吹捧时尾巴都要翘上天了,还装着不在意。
只是他小大人的做法伪装不了内心的敏感脆弱,思绪重重,小小年纪就添上了抬头纹,夜里的翻来覆去也悄悄在他眼下抹出黑眼圈。
这样看来,卜争是十分矛盾的人,明明多愁善感却硬要伪装出与年龄不符的成熟。
例如看电影,他会为大团圆的结局哭;却在大家都为有缺憾的收尾或痛斥、或流泪的当口冷淡地说出:“我觉得这样结尾正好。”
朋友们都觉得这个人怎么这么装逼啊。
这种人是怎么有朋友的?
在他细腻心绪的夜长梦多中,他发现自己喜欢上了身为同性的同桌。
其实也不是那么难接受对吗?他凭着直觉,没有向父母寻求帮助,就像他不肯展示摔伤的伤口与随之而来的眼泪一样。
他去查了资料。万幸那时候会使用互联网的人,与今时今日能够理解接纳同性恋群体的人,大概是一批人。
他知道同性恋者不止他一个,同性恋不是不正常。
随即他又产生疑惑,我真的是同性恋吗?
他不敢下结论,迷蒙中试探着它的重量。
这一天,他开始隐藏自己。
他学会将臭屁的毛病尽力遮掩,做一个符合中华传统美德的谦虚的人,真正与他的姓名相合:不争。
他学会八面玲珑,对周围的孩子礼貌而疏离,即便再不喜欢某个人、某个话题,他都会巧妙地避开,尽量不让人发现。
他学会从阅读中汲取力量并发泄情绪,造就了他非同一般的共情能力。
他学会欣赏完整的电影作品和成熟的音乐艺术,也会在闲暇时间去试着参透他看不懂的舞蹈。
他在隐藏自己的同时也充实着自己。
卜争没喜欢过什么人,倒不是不敢,是他不屑。
他觉得现在的一切都是父母给的,不是他自己的。他不想莽撞地,和那些被现有条件吸引来的傻瓜说出他的秘密。
他是骄傲的,一如他的名字:争。
他在发现自己喜欢同桌时,没有贸然去表露心迹,而是想办法让自己没有同桌。
于是在刻意又隐秘的疏远下,卜争发现自己也不怎么喜欢同桌了。
他的转变让父母觉得他是个令人放心的孩子,于是努力出了一个弟弟。
弟弟是很可爱,那也仅限于小时候。
卜争不大明白这个烦人的小萝卜头为什么不懂得规避问题。
只要不与父母抢嘴,就不会一人一句接嘴,最后吵得屋顶都要掀起来。
这是卜争得出的,与家人和睦相处的经验之谈。
所以上大学时,卜争选择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去离家很远很远的帝都。
逢年过节回家一趟,总被爸妈念叨。
说他不打电话,不多回家看看。
卜争却不觉心酸,甚至有点陌生。
他想起初中上寄宿学校时,冷眼旁观着舍友因想家而哭泣,心里却没有一点触动。
老师问他:“在学校怎么样?会想家吗?”
他说:“我觉得我适应得挺好的。”
那时候老师的眼光真的与话里洋溢的称赞一个意思吗?
明明共情能力很强,却总在不恰当的地方过分冷漠。
真是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