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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缘起 雨天偶遇, ...

  •   今年的秋雨好像格外的冷,英落哆嗦着裹紧她满是补丁的破衣裳。她想今天是不能继续讨饭了,不如回家。
      这是英落离开师门的第一个秋天,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的轻松快乐。在师门的时候她总想着快出师门,到那时候就可以仗剑天涯锄强扶弱。可是后来她真的出了师门,面对的却是生活的困窘。她打了个哈欠,颇有破罐子破摔的感觉。“反正我就是个怂人嘛。”
      英落是在贫民巷里出生的一个女孩。她听父亲说她出生的时候是春末,恰逢花朵开到荼蘼随风而落,竟有几分凄美,所以为她取名为英落。可落英虽然缤纷,却始终表现的是一种忧伤,就好像她命运的序言。
      她从八岁开始就投入凌志仙人门下做弟子,学做一个法师。
      和山中多数弟子不同,她能成为凌志仙人的徒弟是父亲求来的,父亲说他只希望她能有机会见识一下这个世界的精彩,而不是埋没在贫民巷里为生存而挣扎。她始终记得父亲带她拜凌志仙人的时候那近乎卑微的祈求眼神。就算父亲没说她也知道,那天父亲把床底那个罐子里的钱板板整整的整理好数了一遍又一遍然后恭敬的交给凌志仙人,她猜那应该是父亲一生所攒的所有的钱了。就这样她成了仙人的弟子。可是那时的她没想到,从拜师那天起她就没有一天过得快活。
      那时候她很用功,是所有弟子中最有悟性的,山中术法比拼时总是鲜有敌手。可是后来就不停的有人找她的麻烦。最开始是放在卧房的东西不翼而飞,然后是饭盒里的死老鼠,再就是莫名湿了的床铺——————她不明白她到底做错了什么。她每走到一个地方总有人用眼角撇着她,笑着说一些悄悄话。或是她走到的地方,她的同门们就停止讨论只是看着她。她想她一定是天煞孤星才会这样孤立无援。很久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些难为她的人只是中了一种毒,名为嫉妒。
      直到有一天有人撕了仙人的秘籍,而那秘籍恰好是英落正在看的那本。英落找到秘籍的时候,秘籍就零散的放在了她的榻上,她环顾四周,看到的只是同门幸灾乐祸的眼神。她知道事情大了,她找不到是谁撕了秘籍,所以独自领了罚。从那天起英落变得沉默,她知道也许沉默低调更适合在这里生存。可是就算再难过她也必须忍受,因为只有她学成了,才能走出贫民巷,做一个法师,过自己想要的生活。从那时起她变成了一个小透明,一个没有人在意,时时安静修习术法的透明人。
      凌志仙人是个闲散的高人,平时也很少教给徒弟什么有用的术法。不过你别小看他,英落曾亲眼看到他只是一抬手就将来山中挑衅的人打倒在地。凌志仙人是江湖上术法最厉害的高人,这一点几乎无人不晓,故此挑衅的人甚多,可英落从未看见有人接上过仙人的一招半式。
      仙人有一个大大的术法秘籍的书房,所有弟子都要完成他所安排的课业。即使他不教什么,弟子也要有所成就,毕竟不能给师傅丢脸嘛。至于多大的成就要看你的悟性了。不过仙人高兴的时候还是会点拨一些弟子练习的,只是受点拨的弟子多为名门之后。英落没有那个福气,随着修习术法的加深,英落渐渐觉得就算她拼尽所有悟性修习术法也格外的艰难,好在她格外努力,总不是最差的。
      一切都改变在十八岁那年的一场术法比赛上,她技不如人被打伤,郎中说她的身体因为过度劳累恐怕时日无多。她没有哭,甚至嘴角还牵出一丝苦笑,颇为无奈的暗骂自己是个蠢材,修习术法累病了却还是败给别人。那天起她拜别仙人下了山,最后的时间她想留在贫民巷感受一下没有讨厌术法的生活。
      贫民巷依旧落败,家里的棚子已经塌了。想想过去的十年真的好久,久到物是人非,父亲不在了,这世上也只剩她一个人,其实这一生也没什么值得留恋。
      贫民巷其实并不是一个巷子,起码现在不是。传说很久以前这里是个富朔之地,可一夜之间忽然落败,只剩一些断壁残垣,故而引来流浪者的聚集。故被人命名为贫民巷。
      英落无处可去,又回到了贫民巷。适逢秋天,没有御寒的棉被,秋雨潮湿,让日子显得格外难熬。英落每天都要去后山采点花,这样等去市上讨饭的时候也可以以花回赠,总算不白拿别人的钱财。在一群讨饭的人当中她这么特立独行的人总会被教训教训的,可后来她让那些想教训她的人明白了法师的可怕。
      秋雨连绵,英落觉得这几日仿佛病的格外的厉害。可是为了有饭吃,她还是坚持挨到了集市。可是刚到集市就看到了个奇景,好多姑娘围着一个摊子不知道争相抢购着什么。英落远远的看着只觉有趣。她离着距离远,也听不清她们在说什么,她细看抢购东西的姑娘多为大户小姐的丫鬟的打扮,她猜东西应该是卖给小姐的。她照例蹲在墙角讨饭,觉得那些事情都跟自己没有关系。装作自己不存在,不去打听别人的事情,是她早就养成的习惯了。
      天气真是说不清楚,刚刚放晴的天气忽然就下起了瓢泼大雨。英落最怕雨了,现在最重要的是找个地方避雨,她知道她的身体状况再淋一场雨,患上感冒恐怕会死的更快。正想着,她加快了脚步,一不留神就撞上了一个人。只听见东西洒落的乒乒乓乓的声音。她定睛一看撒的好像是小姐们用的胭脂之类的东西,盒子都很精致,一看就价值不菲。啊,她想起来了,这不就是刚才那个受欢迎的摊子嘛,自己怎么就撞到这来了,还有刚刚那些买胭脂的人呢?可是转念一想,自己碰洒了这么贵重的东西,恐怕这个事情不能善了。自己是绝迹不能赔得起这么贵的东西的,她是应该赔笑脸道歉,还是色厉内荏的装蛮横,要是动起手来她应不应该还手呢,要知道一般人是打不过法师的,撞撒了别人的东西还打人的确显得不太好——————
      英落内心正想着这无数的可能性,只听一个声音拉回了她的思绪。“姑娘,还好吧?”她抬眼看是一个卖货小哥,郎眉星目温良如玉的样子,显然他也正准备收拾摊子,摊上的东西被她撞撒,他却丝毫没有责备她的意思。她不是不想道歉,只是他太过耀眼,以至于她看了好久都不自知。英落觉得他是第一个能让自己觉得自惭形秽的人,要是自己长得再好看一点就好了,要是自己的脸上没有红色的斑点,要是没有长久以来病痛折磨导致的黑眼圈,要是自己不是穿着乞丐的衣服,要是————-——是不是自己就有机会多看他几眼,多跟他说几句呢?
      “姑娘?”那个男子又叫了一声。英落终于回神,赶忙赔笑:“撞撒了你的东西,我也觉得很愧疚。但你看我囊中羞涩,必然是赔不起的。”男子也笑了,一副好说话的样子:“姑娘若是真的觉得歉疚就帮我收起这摊子送回我的住处,我们先躲了这场雨,再商量赔偿吧。”英落觉得这个请求的确是没理由拒绝的,何况自己一身乞丐的装束,必然不会像千金大小姐一样担心别人轻薄。更何况自己是法师,又有何可怕?可是自己脏兮兮的模样实在是不好意思拿那些香粉,故而一时间手足无措。男子好像看出了她的忧虑,于是说:“你撞撒了一半的香粉,要是不快一点另一半的香粉也要被淋湿了。”英落叹气,只能依男子的意思收拾摊子。
      将香粉送到男子家已经是午时,外面大雨滂沱。英落和那男子的身上都有些湿。英落看着外面的雨有些犯愁,实在想不明白男子领一个乞丐回家指望着乞丐赔他什么。男子好像看穿了英落的心事,一边拾掇他的那些胭脂水粉一边说:“姑娘撞撒了我的水粉,固然赔不起,却没有不赔的道理。那些水粉一盒就价值十金,我也就是个生意人,就渴望赚点小钱,姑娘若是不赔我岂不是亏大了?这样吧,我恰好缺一个帮手,姑娘不如留下来跟我卖胭脂,工钱恰好能抵你撞撒的那几盒水粉。限期三个月。”
      英落在心里暗暗叫苦,果然男子的谦和就是个表面,商人可真是都不吃亏的。显然他不准备放过自己,就样这算了。虽然她很欣赏这个帅帅的胭脂小哥,但是不代表她愿意做白工呀。可是自己无理在先,弄坏了他的香粉,不如委婉拒绝。拿定注意后,英落换上了一副招牌笑脸:“这位胭脂小哥,我也不是什么姑娘,就是一个要饭的。我要是给你帮忙怕是你的胭脂都会卖不出去,到时你的损失更大,岂不是得不偿失?”
      只见男子转脸看向她,又摇了摇头:“非也,非也。听闻东街集市上有一个特立独行的乞丐,喜欢以花赠给那些给她钱财之人。我觉得此举甚是风雅,如今更觉姑娘容貌不错,很合我的胃口,姑娘且不要妄自菲薄。”
      英落想他为了让她白做工居然煞费苦心的赞美一个乞丐,真是用心良苦。看来她必然是躲不过了,于是道:“三个月太长,我只能接受一个月。”
      “三个月管吃管住,你看可好?”
      “嗯,每个礼拜都有红烧肉吃我就答应。”
      “成交。”
      英落想她是因为红烧肉答应了给他白做工,绝对绝对不是因为他长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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