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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二年前的你还会爱我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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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求你别再编故事了。”江聆宇有些不耐烦地打断了她,“我也不管你从哪儿来的,你自己知道该去哪里吧?我这儿是宿舍,不方便留人的,你起来收拾收拾,我送你出去吧。”
女人显然对江聆宇的态度有些生气,微微地压下一口气,还是保持微笑,说:“我刚才已经告诉你我从哪儿来了——江南,你最向往的地方。我当然知道我该去哪里,我此行的目的,就是寻找你的痕迹。另外,美女这个称呼真的很滥俗,我不喜欢。我的名字叫金珊。你喜欢叫我珊珊。还经常问我,为什么在你生命里,姗姗来迟。”
江聆宇的表情明显地抽了抽。
金珊眼里岂会放过她的一举一动?!
“你是不是觉得我的名字很俗?”
“呃,我没有。”江聆宇矢口否认。
金珊有些无奈又有些不屑地说:“我们一开始认识的时候,你听到我的真名,也是这样一幅表情,你那点儿文人的臭脾气,真是十几年也没变。”
江聆宇再度语塞,金珊说话的语气中的熟稔感,让她越来越不安。她现在唯一的目的,就是把这个女人打发走。
“好吧,就算我以后……以后可能会认识你,但是现在,我们毕竟不算熟知,我马上要去上课了,你在我宿舍里待着,也不合适,不如先起床,出去走走看看?”
“我还没睡够,哪儿也不去。”金珊翻了个身,把自己的头埋向衾枕之间。
“唉,你这样,不太好吧……”江聆宇从卫生间冲出来,却只能坐在床沿上,对着金珊的后背,她发觉自己根本对眼前这个女人无计可施。虽然她身材也很娇小,可是自己在体格上,根本不占多少优势,总不能大清早的把个人拖出房门吧,那周围的人看了,就更会奇怪了。
“有什么不好的?你宿舍里放了很多现金吗?”
“那倒没有……”
“那你把值钱的东西带走就是了。”
“……”江聆宇屋里最值钱的,也就银行卡里的2字头,以及桌上摆着的电脑。
“其实,在我眼中,这整个屋里,最珍贵的,也就你这个人了。”金珊闭着眼,声音从被子里透出来,鼻音很浓,瓮瓮的,听不太清晰。
江聆宇听着她这声音,没来由的竟也鼻头有些酸酸的。那样的表白,她在游戏里,曾对许多女玩家说过,却从不曾听人对自己说。她突然就觉得,若有一个人真的如同这话里的这般珍惜自己,即便是女人,又有何妨?!
两个人,都沉默了。
床头的闹钟,又突然发了飙。江聆宇被吓了一个激灵,猛地从床沿站起了,床上躺着的人儿也吓了一跳,转过头看了她一眼,眼皮儿微红,睫毛上,有些湿润。
江聆宇看着那眼睛,一瞬间又陷入失神,那样含情的眼睛,她觉得美得不真实。她知道自己必须躲开那目光,却又忍不住去追寻那目光,待到捕捉到了那目光,却又怯怯地,瞥一眼就低头旁顾。
“我,我去上课了……你还想睡的话,就好好睡一觉吧。”江聆宇知道自己天秤座不懂得拒绝的毛病真是要不得,可是偏偏心比语气还要软。
“嗯。”金珊露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笑,从鼻子里哼出一个音,简短到听不出感情色彩。
“那,那我走了……”江聆宇前一刻还在想着怎么把这个女人弄出房间去,现在却想要她出声把自己留下来陪她。
“嗯。”还是这样不咸不淡的一声。
江聆宇隐隐有些失望,默默走到门口,取下鞋架上的鞋子,换上。
“唉。”
“嗯?”
“我饿了。”
“哦,那你起床,我带你去吃早餐啊。”江聆宇从鞋架旁抬起头来,看着床上那位没有任何表示,眨了下眼,“要不,我给你带点儿吃的上来?”
“你不是要带学生上早读吗?”金珊的话里,分明有一种看破了江聆宇的小伎俩的通透。
“现在六点五十,还有半个钟头呢,来得及。”江聆宇挠了挠脑门,“我给你买好了,拿上来,再去,不会迟到的。”
“那,我要你陪我吃呢?”
“呃……那我就跟同事说说,让她帮忙看看吧。”
“有什么好吃的?”
“嗯……学校给我们发一袋牛奶和一个鸡蛋,我去取。校门外可以买早点,包子馒头油条都有。”
“我要吃米粉。你说过的米粉。”金珊依然是合着眼,发号施令。
“啊?”江聆宇根本不知道自己跟她说过哪种米粉。
“就是你自己早餐常吃的那种,不要太辣,我可比不了你。”
“哦,好的。”
江聆宇打开了房门,朝左右看了看,确定邻居们尚未有动静,很快地闪身出了门,把房门关上。门关上的瞬间,又觉得,不跟金珊说一声“我走了”,是极其不礼貌的事,想隔着门说,又怕声音太高,被别人听到;专门拿钥匙开门,就为说这么一句话,又显得太没必要,她在门口转了两回身,又呆立了几秒,终于在说还是不说的纠结中,挪向了教工食堂。
金珊睁大了圆圆的眼睛,静静地听着那若有似无、既熟悉又陌生的脚步声渐渐消失,眼中的泪水终于滑落到枕头上。她慢慢合上眼,近乎无声地轻轻抽泣。
深夜时,借着手机的微光,在看清楚旁边躺着的人是谁之后,她就已经确认,自己是穿越到了江聆宇的床上。床头闹钟旁的台历告诉她,这天应该是2005年6月的某一天——但是这月份也未必准确,因为江聆宇经常想不起来翻台历,她对生活的小细节,常常会忽视。
曾经有一次,她跟江聆宇戏言,如果有哆啦A梦的时光机,就回到十几年前,看看年轻时候的江聆宇到底是个什么样子,而江聆宇听完,拥紧了她在怀里,双唇贴在她耳边,笑着说:“还是不要了吧,我年轻的时候,肯定看不上你的。”她当时就不服气地转过头,双手捏着江聆宇的腮帮子肉,轻轻向外扯:“你说什么?!再说一遍?!”
她捏得并不重,江聆宇也并不痛,却依然做出一副疼得龇牙咧嘴的样子:“老婆,我的脸本来就大,你还扯……”
没错,那是大她一轮的江聆宇,却也是童心未泯的江聆宇;是拿她当孩子般宠爱的江聆宇,更是需要她真心疼爱的江聆宇。
她夜里抱着年轻的江聆宇时,心中充满了失而复得的庆幸与不可置信的奇妙之感,但更多的,怕还是对眼前人既熟悉又陌生的复杂感受。她身上有自己熟悉的江聆宇的味道,但年轻而张扬的气质是自己陌生的;她长着自己熟悉的眉眼,然而熟睡的模样却几近陌生,不同于自己见惯的那般;自己拥着的身体,分明就是熟悉的江聆宇,但相对清瘦的手感,却如此陌生。即便这种陌生感让她很不安,金珊也还是牢牢地抱着了眼前人;即便她觉得所谓的“穿越”肯定是自己的一场梦而已,却依然贪恋梦里有江聆宇的感觉。若这个梦可以做得长一点,就尽量醒得晚一点。
金珊并不知道为何从前的戏言竟成为了真实发生的事。在“穿”到年轻江聆宇的床上来之前,她只不过是在江聆宇曾经走过的地方寻找一些关于她的回忆。她并不确定自己的举动,究竟是何种用意,她似乎觉得自己永远也无法忘记江聆宇,却分明又害怕某天再也想不起她的样子来。她一面坚信自己对江聆宇的爱是不可改变的,却又隐隐质疑:在俗世生活的麻醉下,这份只能缅怀的爱,缺了回应,还能让自己痛多久。
遇到江聆宇之前,她的感情生活平平淡淡,上学的时候认识了现在的老公。交往不久,就认定了他是自己要托付终身的人,用她的话说就是,“再去找一个能包容我的人,还不知道要多久呢。”
在她几乎相信自己的生活平平淡淡才是真时,她爱上了江聆宇。她们的爱情,来得莫名其妙。双方都不算拉拉,虽说人人心里一座断背山,但在彼此动心之前,她们也已认识两三年了,相处的次数不少,却完全没有丝毫来电的迹象,而她还在这期间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她们最后,把动心的原因归结于某次同宿,费洛蒙和荷尔蒙的联合作用。尽管那次,两人之间也就是抱着睡了一觉,而抱抱的原因是天儿实在是太冷,空调打到30度跟没打似的。被江聆宇抱了半夜之后,金珊觉得江聆宇对自己的关注度明显与之前大不相同,比如会在见面时给她带些小甜点,也会在她晚归时,发一条微信,问她是否到家,相处时对自己的态度也越发亲昵顺从,或者说,宠溺。而金珊自己也觉得对这个女人有了些暧昧不明的情愫,喜欢依赖她,同她腻歪,见不着时,心里会特别想。
终于两个人在一起听了一场新年交响乐之后,迂回委婉地挑明了关系。之后,就如胶似漆,蜜里调油了。
爱上江聆宇之初,她在享受爱情的甜蜜之余,也颇觉恐惧。她并不是个愿意付出真实感情的人,怕一片真心交付与对方,换来的却是欺骗与辜负,所以她二十几岁的生涯中,真正爱上的,也就这一次。她感觉自己对江聆宇的爱,在改变自己惯常的生活习性与思维方式,这无疑是可怕的。爱一个人,让自己都不认识自己,让自己都无法掌控自己,这对金珊来说,是无法接受的局面。所以,对江聆宇的爱,她选择浅淡而持久地维系。然而,江聆宇却如同热血的少年人,一头扎入她的情爱彀中,彻彻底底,毫无保留,仿佛年轻十二岁的是她江聆宇,而年过而立的才是金珊。炽热的爱,是容易灼伤人的,何况两人对待这份情爱的态度还如此不一致。于是,患得患失,若即若离导致的猜忌吵闹,成了她们恩爱岁月里的另一种常态。
毫无疑问,江聆宇是她最爱的人,不过,在她通透的思想里,却一直认为,再深的爱与痛,都会随时间的流逝而淡化。只是,在江聆宇离开之后,她的举动,完全颠覆了自己一贯的想法,她突然很害怕时间冲淡她们之间曾发生的一切,那种想让江聆宇的余温留在身边的感觉,竟强烈到驱使她四处追寻的地步。
循着一个离去的人的脚步,追忆她曾经的感受,在金珊眼里本来是极其可笑的幼稚之举,但是,她在昏迷了半个月之后,再经过一个月的调养,在医生确定她身体无碍时,便毅然只身踏上了从前江聆宇走过的路途。
她只记得,自己在从哀牢山的南恩大瀑布返回的途中,遇到了大雨,穿上旅行雨衣的她,也还是淋了个内外湿透,而眼前的水汽越来越重,一片绿野中,白茫茫的雾色蒸腾着,直到什么也看不见——直到,她再次看见江聆宇。
她当然很疑惑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自己穿越了,却也很庆幸,这穿越的时空弧度,尚好,让她遇到了与自己年岁相当的江聆宇。不想再去纠结怎么来,也不想再去担忧去向哪里,她只想再跟江聆宇,好好地,爱一次——如同江聆宇在十二年后那般投入感情,哪怕这个江聆宇是2005年的江聆宇,哪怕她们本该有的交集,是十年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