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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立:那些年错过的女孩 在那些年少 ...

  •   又是一年金秋,桂花的香气又开始肆无忌惮的汹涌在还带着夏季湿润的空气里,沁人的甜香伴着耳旁飞驰而过的风灌进我的车里,通过我的鼻腔,沁入心脾。
      时间过得还真是快,这已经是我回到家乡小城工作的第五个年头。
      我承认我是一个很花心的人。才高中,明里暗里谈过的恋爱就一双手数不过来,我喜欢和女生初识的感觉。感受她多变情绪的细小变化,从心动、熟悉、迷恋到厌倦,但很快初识的新鲜感就会被琐碎的相处取代,我也就开始酝酿分手,寻找下一个目标。
      反正青春不就是用来挥霍的吗?
      林希是我在高中时代遇见过的最特别的女孩,也是在一起时间最长的女朋友,曾经有那么好些瞬间,我以为我们会在一起一辈子,只可惜太年轻了,在还在寻找的年龄遇上值得守护的人,注定无法圆满。
      很荣幸,我是她的初恋,也很遗憾,我是她的初恋。
      永远记得我初次见到她的时刻,我站在她教室的窗外,她正背对着我站在教室后排书桌前收拾书包。一条普通的白色连衣裙,一头乌黑柔顺的长发被高高地扎成一个马尾,夜晚教室明亮的灯光给她线条柔和、雪白的侧脸打上了一圈光晕,我看到她脖颈优美的曲线与黑白分明的发际线,就不觉屏住呼吸,心跳漏了一拍。
      听说一般背影好看的女孩,正面会让人失望。果不其然,当她找到书,走出教室,从我身边经过时,我才发现她只是一个戴着黑框眼镜的普通女孩。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因为那一眼,喜欢上了,所以注定得有一段故事。
      于是后来我便做着所有高中男生在追求一个女生会做的一切。会每天早上在她的桌子上旁若无人地放一杯豆浆;会下课有事没事带着哥们到她教室门口假装打闹聊天,实则偷看她;会在她放学回家的路上让跟我一起骑单车的哥们大喊她的名字。
      就像每一个在高中个性张扬的男生追求一个文静普通的女生一样,我的执着,她的抗拒。后来几乎我们俩身边所有的人都知道我喜欢林希。可是她却依旧不为所动。反而开始莫名地排斥我,例如把我送的豆浆丢进垃圾桶;看到我在教室门口偷看她,就故意躲到教室里我看不到的地方;每次放学都骑车骑的飞快,避免我与她相遇。
      虽然在大家眼里,她是个温顺乖巧的女孩,可骨子里的固执决绝却在这件事上已经初见端倪。只是那时都是青春年少,你跟我决绝,我跟你疯狂。
      于是在我那一群狐朋狗友的参谋下,脑子一热,我决定做一件在当时看来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在每周一升旗仪式上的班级代表发言上跟林希告白。
      也许在优等生看来,这确实是一件需要勇气的事,可对于成绩一直中游,不好不坏,完全被边缘化的我来说,也许就是一份检讨、几个月义务劳动的事。
      可是这件事却出乎意料的成为我整个高中时代的标签,不说到大学,遇到高中校友都是以“你就是那个升旗表白的同学呀”为认识的开头,以至于很多年后我重返高中校园拜访恩师,都是得到这样的印象评语:“你就是那个在升旗仪式表白的小子啊”。
      其实当时的我也许只是想单纯地脑子一热,想博美人一笑。现在想想,能这么单纯的喜欢一个人,并且大声地向全世界宣告,这种勇气,这辈子我都不会有第二次。
      我依旧记得那个夏天的早晨,天亮的格外的早,空气中夹杂着一丝不安的躁动。同学们都照常耷拉着脑袋,惺忪的睡眼,按照要求在操场整齐的排队站好准备升旗、开周会。
      首先是校长陈词、总结一下上个周我们的表现,指定一下下个周我们的任务,然后是某个领导出来说几句鼓舞士气的话,最后每个年级各派出一名班级代表发言。
      照例来说大家都觉得这个班级代表发言的美差大家应该趋之若鹜,实则不然,一个学期下来,基本每个班的班长学委都轮了个遍,学霸都潜心学术,不愿抛头露面,于是每次轮到我们班的代表发言都是愁煞班长、苦不堪言。
      上个星期我主动请缨,可把我们班长乐坏了,主动要求给我修改演讲稿,我一口回绝了,废话!给他看了演讲稿,我还上得了台?
      我依旧还记得我为了这次演讲早晨洗了我的寸头,穿了一件崭新的短袖白衬衫,黑长裤,黑皮鞋,上台之前,我还特意在墙角把鞋又擦了一遍。其实明知道大家都在底下打瞌睡,可是一上去面对黑压压的人群,脑袋还是在瞬间空白了一下。
      我忘了我是怎么把那片演讲稿念出来的,也忘了演讲稿的内容,只是记得我在第二个星期又进行了国旗下的讲话,不过这次是检讨书。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令我意想不到的是,我跟林希的关系却从另一个层面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那次表白事件之后,我除了再次当着全校的面做检讨,另外就是被罚打扫一个学期的篮球场,我们学校的图书馆就在篮球场的旁边。然后我就发现了一件我一直不知道的事情——林希一直在图书馆勤学俭工。
      她每周都会抽三个中午到图书馆整理书籍。而且基本每个周末,她都会抽一个半天来图书馆看书。曾经我制造各种机会巧合都无法产生交际的两个人,现在几乎每个星期都有大把的时间待在一起。
      也正是这段时光,让我从第一次见林希的美好瞬间挣脱出来,开始了解她的内心。
      后来我发现她是那种很温柔的女孩,有些害羞,不善于跟不熟悉的人交际。她之前对我的拒绝都是出于对外人本能的排斥,而不是对于我的厌恶。
      这种女孩,要用时间来慢慢打动。
      我记不得是被她无视了多少次,被她教育要好好学习了多少次,被她警告她在高中绝不会谈恋爱了多少次。
      我依旧帮她细细擦着展架上图书上的灰,帮她把散落在借阅架上的书籍归位,在她忘记吃午饭时给她送饭,在她难过的时候给她陪伴,也许是日久生情,也许是我的执着终于感动了她。
      那天我们分别站在同一展架的两侧整理书籍,我借着书籍的缝隙偷偷看她的脸。我早就发现,那副黑框眼镜下藏着的是多么美丽的一双眼睛,黑亮的眼珠,闪烁着春日的波光,长翘的睫毛弯出好看的弧度,我想我有一天一定要让她摘下这眼镜,让我好好看看这双美丽的大眼睛。
      :“别看了,脸都给你看出花来了”她压低声音,对着我偷看的书籍缝隙小声说,语气却带着欢快。
      :“可我怎么都看不够你呀,怎么办呐”她主动对我搭讪,让我受宠若惊,不觉提高了分贝。
      :“嘘!小声点,这是在图书馆”她眉毛皱在一起,用手比了一个“嘘”的姿势。
      :“好,都听你的”我压低分贝,有些俏皮地从书籍的缝隙望向她的脸,对视片刻,她立马躲开了。
      :“你,是真的喜欢我吗?”书架后面传来她轻声呢喃。
      像是驾驶的船儿终于从波涛汹涌的湖心挣扎到岸边,像是急转直落谷底的鸟儿终于借着一股风力展翅向上,像是千万朵桃花在一夜之间全部盛开,像是守候了一个冬季的苗,终于在春风的召唤下开出了芽。
      我心里一惊,恍若一只突然从困境中得到解救的梅花鹿,跌跌撞撞地越过那一排之隔展架,奔向林希的身边。
      :“你觉得现在的我除了你,心里还会有其他人吗?”我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一字一顿的说。
      她突然就低头笑了,“我好像也喜欢上了你”。
      就在那寂静图书馆的深处,我第一次抱住了林希。然而我却没有得到我希冀的幸福,心里空空的。
      我们终于在一起了。
      那刻,我才发现,也许我更喜欢的只是追求她的感觉。刚开始我也许只是简单的喜欢,到后来则是因为高调追求,为了挽回颜面而迫不得已的执着,直到执着最后成为习惯。也许是内心的困惑,也许是渴求已久的东西终于收入囊中后的失落,我对林希的感情却在确立关系的那天逐渐转淡。
      可后来我才发现和她在一起的时光才是我高中时代最平静美好的时光,只是那时的我一昧享用,从未发觉。她喜欢看各类小说,也喜欢把书里的故事讲出来,而且讲的很生动。于是我们就在情侣间本该浓情蜜语的时刻,讨论着一个个穿越古今中外的故事。
      从她的嘴里,思维里,我好像经历了一段又一段人生。最怀恋我们夜晚躺在草坪上看星空的时刻,那是我第一次领略到星空的浩瀚与广博,也许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每每孤独的时候,我会不自觉地抬头望向天空,想起一个跟天空一样的女孩。
      我原以为我们就会这样平静地走完高中三年,直到我遇到了林可儿。
      林可儿是那种在人群里很耀眼的女孩。姣好的容貌、高挑的个子再加上个性十足的衣品。在高中这个妖魔化的时代,她绝对是一个特例。她和江成,一对金童玉女般的组合像是一个遥不可及的传说存在我们年级。偶尔在校园里远远看到她,我也只是多看两眼,没有别的想法。直到有一天她在我们班的教室走廊叫住我。
      :“你叫袁立对吧?”我应声回过头,便对上她卷翘睫毛下清澈的双眼,一阵暗香袭来,我的心跳不由得开始加快。
      :“是的,有···有什么事吗?”我转过身,竟有些结巴。
      她带着有些狐媚的微笑着朝我走近了些,眼神里藏着些复杂的东西,踮起脚在我耳边轻轻说:“做我男朋友好吗?”
      “轰”的一声,我的脑海里一片空白。那一刻我最先想到了林希,可是转瞬间她又消失在我的脑海。
      “好”我的声音先于我的大脑替我做了决定。最终我的虚荣心还是占了理智的上风,毕竟在高中那样一个经历青春期的时期,谁都渴望自己与众不同,飘渺的虚荣心在我心中骤然膨胀。毕竟能够拥有像林可儿那样一个女朋友是件非常值得羡慕的事情。
      我看到她的笑容缓缓绽开带着胜利者的得意,然后她越过我朝前走去,高跟鞋的回响在走廊清晰而响亮,然后转过头说了一句:“晚自习后记得来找我哦!”并向我抛来一个飞吻,眼神里却带着不知名的落寞。
      那一刻,我突然很后悔,很愧疚,却并不想改变什么。第二天我才知道,就在那天的前几天江成为了林可儿跟追求她的一个小混混打架,受伤住院,林可儿甩了他。
      也是自从那天晚上以后,我再也没有陪林希回家了。后来她来找我,我们分手了,即使她隐藏的很好,我还是看出了她的难过。就这样我莫名其妙的失去了林希,快的让我猝不及防。再后来我跟林可儿也很快分手了。很多年后,每当我想到这段变幻莫测的往事,我还是忍不住质疑自己,那个“好”字真的是从我嘴里说出的吗?
      也许我天生就是那么作死的人,喜欢挑战、喜新厌旧。总是那么不顾一切的渴求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如果说林希对于我来说是一杯温暖我岁月的茶,那么林可儿则是一块光看就可以腻掉的蛋糕。可惜人就是这样,明明一开始便知道了结局,却还是那么奋不顾身的为了那一抹不属于自己的甜腻,抛弃最适合自己的那杯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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