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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痴儿不识夫子礼,半卧荒山作猿啼(一) ...

  •   正是一年甘州城的寒秋,洞庭湖外七十里的这座小城,被月光披上了一层静谧的面纱,城外的山坡上,却有一个矮小的身影在没过腰间的青草间奔跑。

      这是狗娃儿每天都要经历的事儿。这天他又悄悄从外面回来,左右打量了一下庭院,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忙碌了一整天的父母都已经睡下,养的鸡鸭也都挤在笼圈里不时发出咯咯的声响。

      他悄悄推开柴门,睡在门口的旺财懒洋洋地抬起头看了他一眼,他急忙把手指竖在嘴边,大黄狗抖了抖耳朵便识趣地低下头继续沉沉地睡去。

      狗娃儿蹑手蹑脚拿木桩子顶住柴门,然后翻进了自己的被窝。

      对于狗娃子这个农家子而言,每天晚上能够溜出去,到山上戏耍已经是他最快乐的事情了。

      甘城是一座小城,相对于此去五六十里的株洲城而言,便是小的不能再小,可麻雀虽小但五脏俱全。

      城里有一个已经古来稀的老先生,开了一家私塾,可老先生自视盛高,不是高门大户难以入他法眼,而这穷乡僻壤的十里八乡也倒腾不出七八个有钱人来,就说这个城东头乐善好施的李员外,还有就是西城这个一毛不拔的毛老财,把这些个鸡零狗碎的乡绅算上,才勉勉强强凑了个整,这老先生倒也是教的不亦乐乎。

      说起来,听老一辈讲,这老先生年轻时候曾也是乡里的良生,虽然没混上个一官半职,但比起平头百姓那自然是个体面人,大家见着了都得躬着腰叫上个老先生,这老人家也是乐得听这些奉承。

      虽说他的这些个学生们最后都去了他最是不齿的商道做那铜臭买卖,他倒也是一反常态,不以为逆。

      城里还有一座稻香楼,算是方圆十里顶好的去处,狗娃儿记得小时候,他爹沈老头就时常搓着手念叨,这将来狗娃儿娶媳妇了定要去这稻香楼摆上几桌摆摆场面,说这话的时候,沈老头一脸的向往。

      而其余的什么药馆,衙门自然是一应俱全,还有杂货铺子,青楼窑子赌赛国,虽不能让外头来的花街柳客流连忘返,但对于当地的三流公子与行脚的客商们,也是算得上快活。

      由着甘城出去七十里地便是名满天下的洞庭湖,再往回折二十里,便是一州之府的株洲城,再往北去则是坤州并州。

      对于从未离开过甘州城的狗娃子而言,爹爹偶尔提起的这些地方总归太遥远了,他从山上跑个来回尚且要两个时辰,这五十多里的株洲城,怕是要备齐家里的狍子肉走上小半个月方才能到吧。

      狗娃子躺在床上,伸手摸了一下自己身上的麻衣,不禁有一丝凉意,他忙坐起来一看,发现身上的衣服已然湿了半截。

      他这晚上是去找山里头的朋友玩了,他之前在山涧见到了一头遍体红毛的猿猴,身上伤痕累累,躺在水边人事不知,便仗着胆子把他拖进了附近的一处山洞,之后还时常去看望。

      狗娃儿记得有人说,这万物生灵皆有灵性,他倒是觉得挺对,这山里跑的,水里游的,天上飞的,你要是不去伤害他们,他们也不见得会伤害你,只是有些秉性坏的,那就真真是没救了,但不与他们结交就好,爹爹也曾说人心有好有坏,终究是好的多,大抵是如此吧。

      朱猿一开始身体虚弱,当他幽幽醒转,睁眼看到狗娃儿,便是十分害怕。狗娃儿甫一进山洞,这大猴子便把自己藏起来。

      只是待到后来时日长了,狗娃子又是给他送草药,又是给他带吃的,也不曾有害他的意思,每日每次来,就站的远远地端详他,心中怯意便消了几分,待到一季过去,天气渐渐凉爽下来,狗娃儿就带着朱猿出了山洞,狗娃儿偶尔会对着这朱猿说些小话。

      这马猴儿也是通人性,一来二去,便打消了顾虑,一人一猿便就此渐渐混熟了。

      狗娃子就住在这山下不远处,他爹老沈头以砍柴掏些山珍为生,这附近的住家不多,地广人稀,除了隔壁张猎户家的有德之外,便只有沈家一家老小三口在此扎根。

      说起来这山也是张猎户祖辈上传下来的,但沈张两家世世代代便有交情,上一代和这一代也没啥区别,都是你砍柴我打猎,俩小辈一块在山里露着腚奔来跑去。

      所以这两家人相安无事,还时常走动,但却是闷坏了这俩孩子:有德从小身体便不怎么好,这山里自然也不怎么去,而狗娃子则更是闲不住,成天便往山里跑,他也好与这些山精兽怪为伍。

      狗娃子生的瘦弱,但却意外地与百兽亲和。

      也幸好这甘城虽然偏僻,这山中却是没什么野兽,除了秋收季节来上几头野猪,赶上谁家运气不好,一年的收成便被这些畜生给糟蹋了之外,便也没什么野兽作祟了,狗娃子家虽有那几亩山地,但山地上的田地,怕是连这些皮糙肉厚的怪家伙都看不上了。

      对于狗娃儿来讲,这自从结识了朱猿,他便多了一个玩伴。

      说起来,这山中本来也有些猴子山魈,但却都恶的很,遇见了谁都是又抓又挠,要不赶巧你手上拽着个果儿桃儿,他还拿石头和大粪丢你,你急着掩着门面,然后便有小猴儿绕到你身后来,唰地一下把你怀里的东西全给抢走,端是些坏东西。

      狗娃儿和张猎户一家看着这些猢狲真是好气好笑又拿他们没什么主意。

      而朱猿则不同,狗娃儿从没有见过这么大的猿猴,他站起来足有两个狗娃儿那么高,臂长腰圆,自来了这甘城后山,俨然成了山中的山大王。

      自他伤好了以后,便在这山里打的那些恶东西哭爹叫娘,说来也奇怪,这猿猴原是只畜生,但性格却极有分寸,不似那班猢狲爱胡作非为,反倒是有些许人样,颇通事理。

      自从与狗娃儿结交,便时常带着狗娃儿游山玩水。这不赶巧,刚才在山里,朱猿见他从家中赶来跑的气喘吁吁,便似人一般呵呵一笑,抬起臂膀把狗娃儿架在肩上,运起神力,攀上左近的一棵大树,飞也似地往大山深处窜去,一时风驰电掣,吓得狗娃儿紧紧掰住朱猿的颈项丝毫不敢放松。

      待到狗娃儿感觉速度明显慢下来的时候,他试探着睁开眼睛,便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一片从未到过的地方。

      再往前看去,一面奔涌而来的瀑布如同一幕水帘挡在了眼前,他下意识地探出手去,还未抓到什么真信儿,却感觉身下的朱猿卯了卯劲儿,他还未来得及反应过来,朱猿便一头扎进了水幕之中,待到狗娃儿再次打量四周,却是发现自己已经置身于这水幕之后了。

      狗娃儿也不曾想这水帘之后竟然别有洞天,这个洞窟之中,有些许幽幽的荧光让他还能稍微辨别出周围的痕迹,而朱猿并没有把狗娃儿放下的意思。

      他缓步在水帘洞里走了起来。狗娃儿知道这朱猿一向目力惊人,可以在黑暗中视物,而沈家童子感觉这马猴似乎在这山洞之中寻找什么,狗娃儿也抬起脖子四处瞧了瞧,但他一双凡眼,所见之处,均是一片黑漆漆的景象,没有什么收获。

      他看着无聊得紧便不禁问:“猿儿哥,你带俺到这儿来干嘛,这黑灯瞎火的可不好玩,我和你可不一样,这黑不溜秋的,我可啥都看不清。”

      朱猿伸手揉了揉狗娃儿的背,嘴里发出呜呜的声响。

      狗娃儿又说“这要是白天来可顶有意思了吧,这地方还凉飕飕的,指不定比猿儿哥你住的那大窟窿舒服得多哩!”

      朱猿呼呼地喘了两口气。狗娃儿仍旧百无聊赖地到处看着,这个山洞端的是个好去处,但现在这个时候总归是有点不合适,待到来年夏令,让猿儿哥带他再来,还得捎带点瓜果,乘凉度夏岂不快哉。

      狗娃儿一边胡思乱想,一面却有些疑惑不解。他现在虽然明白朱猿的意思,但终究是不懂这大晚上不去这山里和之前交好的动物朋友们玩,为何偏偏要到这种地方找罪受。

      闲暇之际,狗娃儿把小脑袋枕在朱猿脑袋上,却感觉朱猿忽然站直了身子。他透过不远处的水幕看了看外面,发现月已中天,看来朱猿也是知道时间不早了,便又摸了摸狗娃儿。

      狗娃儿说“这时间有点晚了咧,猿儿哥送俺们回去吧,不然俺爹俺娘知道俺又溜出来玩,要把狗娃儿我的屁股打开花了咯。”

      朱猿听的咯咯一笑,伸手让狗娃儿扶牢自己,便又一头撞进了水帘之中,然后原路将狗娃儿带回了相遇的地方。

      狗娃儿想起这茬,便直叫晦气,这立秋过完,天气逐渐转凉了,这山中本就比平原之上凉的要快些。往些年的时候这山上下了大雪,而山下的人还被秋老虎热的闭门不出。

      狗娃儿自小便生的瘦小,相较于隔壁有德,虽然身体还算健康,但胳膊腿儿硬生生比有德细了一圈,这身板对于寒冷天生便没什么抵抗性。这湿哒哒的衣服已是不能穿了,他只好匆匆把衣服脱了,然后挂在床头的木杆子上,希冀这秋天的风能快快把他吹干。

      想是夜里这番冒险太过离奇,狗娃儿脱去这身麻衣之后还没多久便沉沉地进入梦乡。

      “贤伉俪家中是否还有客房,徐某想要借宿一夜,待到明日再上林屋山去。”

      “爷台哪里的话,我们这儿小门小户十分简陋,如果不嫌弃便住下,便已是蓬荜生辉,只是这山野没有什么好食好水,粗茶淡饭也不知道爷台吃不吃得惯,哎,我这就去隔壁猎户家借只麂子给爷台开开荤。”

      “贤伉俪不必这么客气,我们道门中人对吃的可没这么讲究,就拿你家吃的最普通的就行了,饭是淡饭吃的香啊,何况我们行脚的,天南海北都走遍,什么东西没吃过,不用这么麻烦。”

      “使不得使不得,爷台你是老神仙啊,怎么可以和俺们乡下人吃的一样,我这就去借这就去借。”

      “那我也就不推辞了,那沈老爹能否先引我去客房,我从荆州赶了十几天的路方才到这儿,还没睡过一个好觉哩。”

      “好好好,爷台这边请。”

      …………

      狗娃儿在睡梦中依稀听到门外有人讲话。他微微睁开双眼,那件昨夜湿哒哒的麻衣已经彻底干了,随着开合的柴门,从庭院倒灌进来的秋风吹的那件衣裳,如同一匹在空中猎猎作响的旗帜。他揉了揉眼睛,坐直了身子,一伸手把那件衣服抓了下来,七手八脚地把它套在身上,掀开一床被子下了床去。

      “爹啊,你今天怎么拿小米煮粥了,这过年都没吃这么好的。”狗娃儿挠着脑袋从里屋出来,看到他爹老沈头正在灶台边忙活,便凑了个脑袋上去一瞧。

      这小小的簸箕里装了一升小米,狗娃儿出生到现在七载。有记事以来,也就吃过这么两回小米,第一次是狗娃儿刚满一周岁,老沈头跑了十几里地去这甘城找城东的李员外,拿上好的山珍换了那么二两小米,讲起来这李员外可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大善人,看这老沈头的辛苦劲儿头还多给了一两。

      老沈头也是乡下的质朴人儿,为此感恩戴德,每年逢年过节都会去一趟城里拜访一下李员外送点山珍野味。可李员外人是极好,但那班家人仆丁却是蛮横,不过这老沈头也不以为意,他便是个好好先生的脾气,做不得恶人也和人红不了脸。

      还有一次是狗娃儿在院子里玩,这顶棚上的瓦片突然倾泻下来,砸了狗娃儿一个正着,当时便破了头流了血,急的老沈头团团转,老沈头家世代单传,老沈头也是老来得子,对这个儿子宠的不得了,当时老沈头如同热锅上的蚂蚁。

      喊来隔壁刚回来的张猎户,抱着狗娃儿赶了十几里的山路,送到这甘城里顶好的药馆(虽然这甘城也就这独一家药馆)里,这看病的赤脚郎中,伸头瞧了瞧,嘿,只是些皮外伤,可这狗娃儿哭的哭天抢地,似是吃了天大的委屈。

      这赤脚郎中昨夜不知是床事不谐,还是早上踩了狗屎,脾气便是极差,心中一火,抬手就是给这小小童子脑袋没流血的地方,来了一记板栗,这一手确确有了奇效,这狗娃儿立马就不哭了,只是一抽一抽抽个不停,这郎中见狗娃儿不哭了,便开了帖药,另外嘱托老沈头买点好吃的哄哄孩子。

      老沈头立马又去倒了二两小米,身上没钱便和张猎户一起都赊了半身袄子,爷俩连夜回了山上。

      狗娃子想了想那些年喝的小米粥,这滋味倒是顶不错。

      又滑又嫩比起家里的青稞面好吃了几百倍,但又有个怪事,这小米粥吃了总要放茅,这让年幼的狗娃子十分不理解,好在吃的次数不多。不然这小小童子便要怀疑起这小米是不是还有泻药的功效。

      “家里这来了个贵客哩,这米省不了,我这儿一些还是找你张叔借的呢,隔天还得还回去。你小子可千万别偷吃。”老沈头一边忙活一边对正对着小米粥伸出小爪子的狗娃儿说。

      “嘁,给我吃还不稀罕呢,爹啊,这来的是什么人啊,你这般紧张,俺刚睡觉的时候还听你说,要去找张叔借个麂子哩。”狗娃儿悻悻地收回了手,一边百无聊赖地问道。

      “嘿,是个老神仙,听说是老远的一座山上来的。”

      “有俺们后头那座山高不。”

      “呸呸呸,那咋能比呢,可是高了去了哩,真要讲啊,大概和大湖那边的那座林屋山差不多高吧,我听你们张叔说,他去过林屋山,那鹿儿兔子长得可肥了,他和他老头子去的时候,那山上也有仙人哩,不给打猎的,看他们上山不容易还给了他们回咱们这儿的盘缠嘞。”

      “这仙人还管钱的呀,我们家这老神仙也给钱不。”狗娃儿挠挠头问。

      “钱钱钱,你这娃子咋就知道钱哩,你可是知道以前我们城里这李员外是咋发家的嘛,就是李员外他爹那辈,有个老神仙也是去林屋山的时候,路过他们家里找个地方住,走之前啊,给他家指了条米商的路子,他家就慢慢地有钱咯,李员外这上一代可是和你爷爷和张猎户他爹一样光屁股在城里跑的咧。”

      狗娃子不置可否地摇摇头。心想着还没见过这仙人呢,便自个儿跑去内屋看了一眼,爹爹嘴里的仙人。

      这仙人穿的一身葛衣就合衣躺在床上,一顶大斗笠挂在床头木杆上,这老神仙留了一把大胡子,不像狗娃儿他爹的那种又脏又乱,这胡子长得又浓又密实在好看,像极了街口说书的嘴里的美髯公,就像是个虬髯客一般。一双剑眉不怒自威,就算睡着了依然神色奕奕,浑身上下,却只有这双眉毛是有几分老神仙的精气神的样子。

      但狗娃儿又犯起愁来,这过年时候去这甘城里听的书,老神仙不都是白眉白发一把年纪了吗?这怎么像是个前朝的武将,不像个神仙反倒像是个侠客。

      真要说起神人来,这山中的朱猿比起这大胡子虬髯客来说,岂不是更像个神物。狗娃儿看的没劲儿,便放下土黄色的帘子,悄悄把头缩了回来。他在家中也等的无聊,便和老沈头告了一声,急匆匆地去山脚找有德玩去了。

  • 作者有话要说:  初来乍到,多多包涵。
    首次在网络上提笔,亦算是感慨良多,接触网络小说大概已有十年,从学生时代的看盗版贴,到如今这个年岁,逐渐放弃看网文。
    大概也是因为如此之多的接触,才让我不禁有了“不如自己写写看的念头”。于是便提起笔,将心底的胡思乱想写了下来,接着便有了这么一个开头。
    这个主角,大概是有点不一样的,不同于那些个重则倾倒五岳,轻则飞剑霹雳,这本小说在这方面并没有太多的描写。主角是一个农家子弟,接触的是贩夫走卒,每户人家都有自己的难念经,也有自己的快乐。
    书里的人事都是我心底里想要描绘世界的景象,我不想,这是一个毫无人气的世界,更多的是有那烟火男女,也不想仅仅只有那么三三两两的人出现在书页之上。
    正如介绍所言,十丈红尘,跌跌撞撞。如果你能记住那小小城镇里,一个过客的姓名,我也会觉得非常开心。
    最后,祝诸君阅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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