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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除法。会有余数…… 除法?只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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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为是个看破红尘六根清净的人。
因为那些所谓的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都已经被我看得没有味觉了。
委屈。因为心里难受,所以情节严重的还会哭。
难受。因为无法自拔,所以情节严重的哭不出来。
思念。因为太想你了,所以情节严重的会一辈子都这么想着你了。
记忆。因为时间太漫长,所以说要永远不忘记的,也会被遗忘。
喜欢周杰伦的音乐。
喜欢午后红茶的奶茶口味。
喜欢带着假的nike帽子招摇撞骗。
喜欢在阳光慵懒的周末,一觉睡到下午两三点多。
喜欢甩甩头发对着众人大喊我的**精神——“我是**,我怕谁!”
喜欢摆弄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手机链。一大串,或者是一个大的毛茸茸的东西。
喜欢嚼着某某护齿的口香糖骑车狂飙。
喜欢……
喜欢的太多了。就都没在意那些自己不喜欢的。
于是,那些不喜欢的好想也和喜欢的差不多了。
可是。不喜欢的又怎么能等于喜欢的呢?!
因此,就有了除法。
——这是哪门子定义和推论嘛!
——懂不懂啥叫高谈阔论呀?!就是瞎掰嘛!要的就是那种意境。
——哼!是够有意境的。但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无聊哇!
言归正传。
除法,是有余数的。
好了,说是随笔。但这章是在只能算得上是凑数的。
所以,废话我也不会多写了。
总之。
生活,是需要细细品味的。
也是需要我们这群有生命的人珍惜的。
——————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