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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除法。会有余数…… 除法?只不 ...

  •   自认为是个看破红尘六根清净的人。
      因为那些所谓的言情小说、武侠小说、玄幻小说、科幻小说……都已经被我看得没有味觉了。

      委屈。因为心里难受,所以情节严重的还会哭。
      难受。因为无法自拔,所以情节严重的哭不出来。
      思念。因为太想你了,所以情节严重的会一辈子都这么想着你了。
      记忆。因为时间太漫长,所以说要永远不忘记的,也会被遗忘。

      喜欢周杰伦的音乐。
      喜欢午后红茶的奶茶口味。
      喜欢带着假的nike帽子招摇撞骗。
      喜欢在阳光慵懒的周末,一觉睡到下午两三点多。
      喜欢甩甩头发对着众人大喊我的**精神——“我是**,我怕谁!”

      喜欢摆弄着自己精心挑选的手机链。一大串,或者是一个大的毛茸茸的东西。
      喜欢嚼着某某护齿的口香糖骑车狂飙。
      喜欢……

      喜欢的太多了。就都没在意那些自己不喜欢的。
      于是,那些不喜欢的好想也和喜欢的差不多了。
      可是。不喜欢的又怎么能等于喜欢的呢?!

      因此,就有了除法。

      ——这是哪门子定义和推论嘛!

      ——懂不懂啥叫高谈阔论呀?!就是瞎掰嘛!要的就是那种意境。

      ——哼!是够有意境的。但就是哪壶不开提哪壶。无聊哇!

      言归正传。
      除法,是有余数的。

      好了,说是随笔。但这章是在只能算得上是凑数的。
      所以,废话我也不会多写了。

      总之。
      生活,是需要细细品味的。
      也是需要我们这群有生命的人珍惜的。
      ——————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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