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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九岁的某一天 胡言乱语 ...
此时此刻,我在用我人生中第一台电脑输入以下文字。曾经,我也幻想过用自己的电脑编辑属于我自己的文章。我始终觉得,我会成为一名文字工作者,也许是高大上拥有无数书迷的小说作者,又或者是向凯莉一样的专栏作家还是混上流社会的那种,微博签约作家也行,反正早晚会出名。简单粗暴,因为出名或者换一种说法,小有名气,是对我的肯定,对我文字的肯定。
(一)
我热爱文字,我不夸大其词的说我热爱文艺。我喜欢文字,我喜欢看人们用文字表达出的情绪。我无法言说我对文字的爱,好像是骨子里带来的,丢不掉。说来可笑,自从不看《最小说》,连那种长长的优雅的清醒而由深刻的表达自己的情感的句子都写不出来了。总觉得像小时候做的病句题一样,语义表达不准确。觉得自己是自带写作才能的人,可真要落笔,却连狗屁都写不出来。还不如初二时写的作文好看,总会有种错觉,那是我写作的巅峰期,但愿那只是错觉。
(二)
强迫症,只是因为妈妈从小教我东西不可以乱放。偏执狂,只是因为我坚信坚持做一件事就一定会有神奇的事情发生,这也是我为什么一直坚持手机要用二十六键的原因。公主病,因为周围的环境不是我喜欢的,可以理解为被惯坏的孩子长大了。越活越老,越老越不希望新认识的人对自己了解太多。有点病态的小想法。能阳光到让别人感受到热度,也能阴暗到让妈妈感到心寒。我不知道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我想过拿其他人当镜子,来照照自己,可是我又想到,一个人居然要通过别人的眼睛来认识自己,那岂不是要活在别人的眼睛里,这太可悲了。
(三)
我爸和我说,你得改改你得脾气,一个小姑娘,将来谁要你。我同学和我说,具体说什么忘了,反正意思差不多,都是我得改。可是在我的认知里,人不都是应该做自己的吗。两个人在一起不也是因为喜欢真实的对方。假如我真的变得和他们嘴里的一样,温婉如玉,有一天突然因为什么事情我大爆粗口,岂不是辛辛苦苦建的人设都崩塌了,而且是塌的很彻底的那种。经过将近二十年的人生,我决定,还是做自己,就算没有人喜欢,还有自己喜欢啊。如果就算改变了还是没有人喜欢,那才是真正的可悲,丢掉了原来的自己,却还是没换来自己想要的。
(四)
写了这么多字才写完一个初中作文。突然佩服初中的自己,能在二十分钟内写一篇惊天地泣鬼神还能让老师在全班面前夸奖的文章。那时的自己以为命运之神青睐于我,我会一直一帆风顺下去。看来电视剧是对的,一个人的幸福与苦难是等量的,你此刻的苦难会转化成等量的幸福,同样你享受着的幸福也会变成等量的困难等着你。想想自己无忧无虑了十六年,吃点苦也没什么。
(五)
十八岁到十九岁这一年,我感觉我历了一个劫。最明显的是高考。显然我历的不太好,险些送了命。但是我发现历完劫长大了,是真正意义上的长大,不是年龄的增加。老套一点的讲,我懂得了热爱生活,我发现了生活的本质,并且热爱它。我不再是抱怨拖鞋太丑,妈妈买的沙发套太土。而是把拖鞋刷干净摆好,把沙发铺好。我会在网上给家里抢购打折的纸抽,我会留意爸爸的身体状况。我不是在麻木的活着,我是在生活,不尽生而且活着。
十九岁的某一天,我清醒而深刻的活着。也许未来二十岁的某一天,我还会迷茫,但是我不会畏惧。生存是因为活着,活着是为了生活,而我热爱生活。
这篇小东西写于我爸刚刚给我买了电脑后,我很喜欢抱着电脑在沙发上敲字,就像《欲望都市》的女主角,我很享受那种感觉。刚刚步入大学生活,难免会多了一些自己的较成熟的小想法。我就想,不如我记下来,记下来分享给更多的人看。给在这个庞大的世界茫然努力着的人们一丝力量。你不需要和谁抱团取暖,因为你就是一个发光体,闪闪发光,为这个世界增添着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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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十九岁的某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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