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52、第五十一章 多日 ...

  •   多日未曾见到阳光的翼城迎来了一缕阳光,只是此刻众人却无心欣赏,叶清离与莫离并排站在水灵身后,易水寒,凌青玄与楚亦安则隐匿了起来,药姚为安全起见也是跟了过来。
      午时到了,感受到周围气息的变化,叶清离下意识地握紧了昔扬剑,一阵娇媚的笑声传来,一道黑影凭空出现,众人皆是一惊,竟然没有任何人感觉到鬼魅的到来。
      “清离果然是赴约了呢。”鬼魅依旧是一身黑衣,眼眸中除了叶清离也没有了别人,惹的莫离一阵恼火。
      “鬼魅,你我相识一场,无论你此行是何目的,我奉劝你早日收手,回齐域不要再出现在大陆。”
      鬼魅低声笑了,“莫小离,不过几年未见,怎就变得如此幼稚了?”鬼魅的眼神微黯,她怎会想与叶清离为敌,何况……奈何任务在身,师命不可违,她要承担起齐域少主的责任。
      “你到底想要什么?”
      听到叶清离的疑问,鬼魅勾起一抹玩味的笑容,“当然是要你了。”紧接着手腕翻转,凭空出现了一件球形的法器,而法器中有一个昏迷的人。“想要他活命,就用清离你来做交换,如何?”
      “是父亲。”水灵轻咬着牙,克制着想要冲上去的冲动,握着剑柄的手微微颤动。
      “唰,”莫离的黑玉骨扇甩出银刃,“嘭嘭”两声银刃被弹开。那件法器却纹丝未动,“莫小离,别白费力气了,这禁锢没有齐域的功法是打不开的。”
      “如此,唯有一战了。”莫离神色阴沉,无论如何,他绝不会允许叶清离去做交换。鬼魅微眯了眼睛,有些不太懂莫离的反常,这与她记忆中的莫离有些不一样,随后轻轻击掌,她的身后瞬间多出十个黑影。
      “杀!”鬼魅一声令下,黑影迅速向莫离他们杀了过来,这批人是齐域培养出来的最顶尖的优秀杀手,许是鬼魅提前交代过,黑衣人们都有意识地避开了叶清离,围攻莫离的却多达三人,鬼魅手握短剑向叶清离冲了过来。
      叶清离抽出昔扬剑迎战,短兵交接电光火石之间,鬼魅的修为已然到了归一境,叶清离丝毫不感到意外,对战鬼魅也未有任何掉以轻心。
      鬼魅的身法以速度为主,诡异的难以捉摸,你永远猜不到她下一击会从何处袭来。而这点,叶清离是早就已经领教过了。
      昔扬剑舞动的没有一丝缝隙,叶清离脚下的方向也是诡谲多变,鬼魅眸中闪过一丝错愕,虽说她当年为让叶清离能在齐域活下去,确实将齐域鬼步教给他了一部分,但她却没想到叶清离竟然没有摒弃,运用的也更加纯熟了。
      鬼魅从来不敢小看叶清离的领悟能力,若她继续用鬼步与叶清离较量,怕是还没赢就被叶清离看透了鬼步的精髓,再想胜他,就是万难。想到这里,鬼魅收了鬼步,短剑从叶清离身后刺出,昔扬剑回身挡住短剑的攻击,叶清离也顺势向前摆脱开鬼魅的近身。
      “清离,即使十年未见,你也没让我失望。”鬼魅没有立刻追上去,她从齐域出来,是有目的的,她要执行的任务现在看来比想象中的还要困难,若想成功完成任务,就不得不做出一些牺牲了。
      “鬼魅,收手吧,我可以放你离开。”昔扬剑提于手中,叶清离能看出鬼魅也不想与他为敌,他能理解她的苦衷,同样也不想伤了她。
      鬼魅没有再说话,眸中闪过一抹狠辣,身影消失不见,感受到突如其来的杀气,叶清离来不及多想,昔扬剑刺出,“呲”剑刃入肉,昔扬剑贯穿了鬼魅的肩膀,同时鬼魅手中的短剑也在叶清离的瞳孔中放大,躲不掉的。
      短剑的剑刃却在即将刺入叶清离命门的前一刻改变了方向,最终只是在叶清离的手臂上留下一道伤口,虽然一瞬间鲜血喷涌,却并未伤到要害,紧接着鬼魅一掌挥出,叶清离踉跄后退撞到了禁锢着水拓的法器上,鲜血染到了法器的表面。
      “清离!”莫离虽被三名杀手围攻,同样不敢掉以轻心,余光扫到红色,就看到叶清离受伤一幕,他这一吼,怒火掩盖了理智,真元陡然暴涨,强行提升了修为,枭殁剑的剑灵有了一丝苏醒的痕迹,剑身剧烈地颤动了起来,剑气梗扫,三名杀手还来不及做出反应便通通被击飞了出去。
      而莫离突然的爆发,正在战斗的易水寒他们也都朝着叶清离所在的方向看了过去,只见被叶清离的血液触碰过的法器竟然自动融化了!
      鬼魅看着融化的法器,眼中有着一丝苦涩,果然……再也压不住喉间的那口腥甜,被昔扬剑重创岂是闹着玩的,喷出一口鲜血,杀手全都迅速退身到她的身边,鬼魅再抬起头,眼神已经平淡无奇,勉强站了起来,“任务完成,撤,清离,我们后会有期。”话落黑影就如同来时那般消失的毫无踪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2章 第五十一章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