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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hapter1-1 无止尽的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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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剧般的世界,容不下我的存在,黑暗之中,没有人愿意将救赎的手赐给我。
手上的疼痛感在水中隐隐作痛,却比不上心中的痛。
浴室内一片漆黑,唯有门与地板的缝隙有那一丝丝灯光透进来,但却依然比不过那仿佛永无止尽的黑,最后,光也被黑暗吞噬。
爸爸在门外大吼了数个小时,我依然是假装没有听到。
“顾微晴,给老子出来!”他的怒吼如同雷声一样刺激脑门,却在左耳听见后,又从右耳出来。
还要再快一点。
望着浴缸中已被稀释过后的血水,我不禁叹了口气。
我的身体,像被染上了黑,永远的无法摆脱。它是束缚着我的一条绳子,让我永远无法脱身。
外面突然没有了声响,我拿起浴巾,蹑手蹑脚的离开了浴室,眼睛看到的东西因为刚才失血而成了一片漆黑。
只见爸爸跌坐在地板上,上半身趴在桌子上,紧皱着眉头,浑身酒气让我仿佛快要感到窒息。
反正,也不是第一次了。
我瞪了他一眼,尽管他是不会有任何感觉的。
死了算了,我睁大眼睛,恶狠狠的盯着他,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这种想法了。
几次想要拿菜刀,将他的喉咙割上一条深红的线,或是在他还有意识时,一刀一刀,在他身上用刀划上百刀,这都无法平息心中对他的恨。
走进厨房倒了杯水,打算将他泼醒,但很快的,我又放弃了这个念头。
将水放在桌上,抓起门前衣架上黑色附有帽T的外套,打开家中大门,户外的冰冷空气如同水般洗净了屋内的酒味。
两手插入口袋,寒风是唯一能够提醒我,我还活着的事实。
怨恨著一切,我讨厌活着,我也不想要活着。
凌晨的便利商店在黑暗中,成了太阳般的存在。
门口的男人见到了我,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微晴,好久不见。”他颔首,无视我手上那又红又肿的手腕,强行牵起我的手,便要我骑上一旁的红色重机。
带上安全帽,才听见他说:“我们来比赛,看谁先到老地方!”
我冷笑,一脚踏上机车,试了一下刹车,便一鼓作气往前冲。
这大概是我唯一能够感到自豪的一项能力了。
砂石伴随寒风,拍打双颊,在几乎无车的马路上,骑着重机奔驰。有时候,会想要永永远远都这样。
像只飞鸟一样。
我想成为飞鸟,那样就可以在天空中自由翱翔,没有人会阻止我;我想成为蓝海,那样就可以拥抱跟我同样的人。
持续加快速度,我仿佛能跟风融合在一起。
抹了一个弯,到达王睿凯口中说的“老地方”,夜晚的宁静像是要吞噬我。
“喂!微晴,要不要进去喝一杯?”他指了指“老地方”新建的一间咖啡馆。将安全帽脱下来,乌黑亮丽的头发随风吹拂,以及只有戴着一边的十字架耳环。
我摇摇头,发动起机车并骑上马路。
所谓的老地方,其实就是学校后山山腰的一块空地,原本刚发现这里时,这里还是一片空旷约有一平方公里的空地,那个时候,我喜欢在这里看星星,不过现已新建咖啡馆,星星也被灯光取代了。
大约是有一年多没来了,所以现在我才发现原本的景物跟印象中的都有点差池。
后照镜照出了王睿凯那张无奈的脸。看着镜子,我以冷笑做为回应,便加快速度驶向山顶上。
过了约半小时,我在山顶上另一块空地停下。夜晚的星星,每一颗后面都有一个故事。而那颗头顶上的北极星,就像是那群人正面对着我。
“婊子,只会以大欺小。”那时的“那群人”其中一人就隔着窗户,看见在洗手的我,便恶狠狠的瞪了我好几眼。
接着,其他的人随即附和:“是阿!贱人耶!故意踢张孟宸不道歉也就算了,还考试作弊。”我想要摀起耳朵,不愿意听见任何事情。
然后,我见到坐在位置上的张孟宸,趴在桌上,似是在哭。
我该幸灾乐祸吗?那个害我的人现在正在哭耶!可是我却完全高兴不起来。我讨厌那群人那样的眼神,以及故意要讲大声给我听的那些冷言冷语。
我想要逃避,闭上眼睛,然后再睁开眼睛时当作完全没有这回事,下一秒再以微笑面对他们。
虚伪,我恨他们的自我中心,就跟爸爸一样。
如果可以,我下辈子不会再选择当人。如果可以,我想要当风,在无形之中将那些话冲散在空气中。
看着夜晚的星星,还有山脚下那座城市,我突然有种念头。
我想死。
而且最好是死的不要那么痛苦。
“有些人,出生就是含着金汤匙出生,所有人都会绕在那个人的旁边,那个人一开始就注定成为风云人物。可是有些人,一出生就处在不公平的世界,所有人唾弃他,不愿意与他相处。阿凯,你又是哪一种人?”我讲的越来越小声,我不过是......想引起注意而已。
过了许久,仍没听见他的回答,我在心中冷笑,他大概是不会回答了。
“微晴,妳的名字是谁取的?”果然,他没有回应我,反而是立刻转移了话题。
我暗笑他的迂,他是这世界上最了解我的人了,却仍提出这种问题。
我耸耸肩,手机按下快门,将星空拍下来设为桌面后,便跨上机车驶向回家的路。而他,并没有跟上来。
记得与王睿凯第一次相遇,是在凌晨三点的夜店里。
衣衫不整的我接过吧台调酒师免费调出的高酒精伏特加,是他替我挡了下来,那个时候我的余光见到调酒师不怀好意的笑容。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只能用玩世不恭来形容。
一开始他替我挡下酒,我以为他是正人君子,只是不愿意见到我正中调酒师的下怀,在夜店包厢里与调酒师发生关系。
后来,才发现他其实只是想看看我的反应会是怎样。
不过我的反应倒是出乎他的意料。
我向他点点头表示谢意,便没有与他有太多的接触,完全没有表现出有不满或是意外的表情,直直走出夜店。
对于我已经喝了六杯酒,却没有醉,他倒是很意外。
后来混熟了,他才说他从我进去夜店时就注意到我了。他说,没有一个人会穿着长裙,脚穿丝袜,还穿外套进去夜店。
他还说,他喜欢清纯一点的女孩子。
对于他的这句话,我一直以鄙视的态度面对他。虽然我跟他说过我一点也不清纯,我很放荡,感情生活也很乱,但他还是一直缠着我。
再后来,我迷上飙车,才发现他也是飙车族的一员。
再后来,就没有后来了,我只希望他这种人不要靠近我。
因为,跟我靠得太近的人都没有好下场,我再也不想看到那些人的伤心表情,更不想看见那群我自以为是好朋友的人垂弃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