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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12章 军训 青春有种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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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为了方便联系赵叔他们,李逸云买了一部二手手机,想到此时不是用餐时间,李逸云打电话让常志清过来帮忙。
两人搬了两趟才算把东西搬完,同时他们还要忍受房东婆媳彷佛看小偷般的眼神。
此时寝室里一个人都没有,不过想到一中是c城最好的学校,里面很多学生的家境都很不错,因此李逸云很快释然。
同常志清去餐厅与赵叔说明了情况,李逸云又去找张芳华。
他接下来十天都不能来餐厅,因此他需要赵叔把每天的收益交给张芳华,然后再由她存进银行。
同张芳华说完,又保证自己会和陈晨互相照顾,李逸云才离开小区。
全封闭式军训需要自己带被子,枕头,贴身衣物以及日用品等一大堆东西。
第二天李逸云穿着迷彩服背着行囊赶到操场,他就被眼前超过预计的人群吓了一跳。
“靠!一看到外语校的那些学生我就想吐!”
“家里再有钱有势又怎样?还不是一样要军训?”
话音刚落,周围响起一片带着恶意的笑声。
之前因为要进一中读书,所以陈晨同他讲过这方面的事。
除了普通高中,一中还有一所于嘉外国语实验学校。
学校由一中和外省一家著名企业合办,迄今为止,已经办了三届。
于嘉带了点贵族学校的性质,里面的学生家庭非富即贵,只是与一般宣扬炫富文化,不以教育为本的贵族学校不同,于嘉的校风很是严谨。
前世李逸云听说于嘉时,隐约知道高中部统共三百多名学生,留学生中有百分之六十以上进入世界排名前两百的高校深造。
这使得于嘉在c城独树一帜。
不过有句话叫背靠大树好乘凉,办学初期,为了打响名号,共享优势教育资源,于嘉依附一中成立,后来经过四年,于嘉脱离一中独立。
此时位于东区城郊的校区已经修建完成,等到明年,于嘉外国语实验学校的学生就会搬去那里。
一中和于嘉学生间的矛盾由来已久,一中的学生觉得于嘉的学生靠祖上荫庇,千好万好不如有个好爸好妈,至于于嘉的学生,他们觉得一中的学生都是假道学,假清高,嘴上说不要,心里却想要的不得了。
两边的学生在对峙时各有优势,一中的学生人多势众,于嘉每个学生的脸上都是一个大写的diao字。
陈晨曾经眉飞色舞的同自己讲起这些事,那时候李逸云还以为她讲述的是一个血雨腥风的江湖,不过想到谁都有过荷尔蒙分泌过剩的青春时期,因此李逸云也没太在意。
集合点名结束,几百名学生被十几辆军车浩浩荡荡的拉向两百多公里外的军事基地。
这是李逸云第一次参加军训,前世庆城县中没有组织军训,后来他没有上过大学。
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讲,周围的这些学生也是第一次参加军训。
车厢里全是学生激昂的讨论声,李逸云受他们的影响,心情多少有些激动,但他已经习惯将所有事藏在心里,因此在近三个小时的路程中,除了回答身边几个同学偶然间的提问,他始终保持一种淡漠的表情。
这使得他和周围的人以及气氛有些不搭,并且在时间的流逝中逐渐凸显。
对于他的这种特性,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不同的看法。
有的觉得他沉稳,有的觉得他装蒜,但不管那些人用怎样的一种眼神看他,都不能引起李逸云任何情绪上的波动。
车厢里的讨论声逐渐减小直至消失,军车终于到达目的地。
李逸云有些晕车,听见前面的教官简单讲了几句话,他随着人潮上楼。
周围嘈杂的声音始终没有消失,李逸云的宿舍位于五楼,二十人合住的大寝室,在找到自己的床位后,他放下东西开始铺床。
房间里逐渐弥漫着汗臭和脚臭味,李逸云躬身拉开旁边的玻璃窗,心里暗道自己的运气不错。
铺好床,又在对面狭窄且拥挤的洗衣间洗了把脸,李逸云听见楼下传来尖锐的口哨声。
一大群人匆忙下楼,从这一刻开始,他们的军训生活正式开启。
李逸云前世吃过很多苦,大概是因为这个原因,军训对于他来说似乎也就那么回事。
只是苦了那些从小娇生惯养的学生,军训的第一天,很多人昏倒,好不容易挨到吃饭的时间,面前简陋粗糙的食物再次引得他们怨声载道。
只三菜一汤,汤里不见任何油腥,荤菜里全是大块的肥肉,加上此时的天气,光看见就让人没有食欲。
围坐成一圈的七个人跑了四个,不到五分钟的时间,周围再度响起一阵尖叫。
菜里尸体保存完好,体态肥硕的菜青虫,到了这一会儿,即便是李逸云这般不怎么讲究的人,也被弄得食欲全无。
洗完碗回宿舍提了开水瓶,李逸云才去找陈晨。
他们如今所在的这个军事基地很大,除了一中的学生,还有很多高校的大一新生。
C城是座很特别的城市,人们生活富足,但生活节奏却比其他一线城市慢上许多。
这里的人说话斯文有礼,脸上大多挂着和煦的笑容,但对于其他城市里的人来说,这不过是他们的一层表皮。
表皮里浓烈的小市民思想,虚荣,喜欢用看似良好的教养掩盖他们的自以为是的高人一等。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那些成年人的影响,李逸云身边的很多同学也一样如此。
喜欢攀比,满嘴名牌,因为学校没有规定学生一定要穿军鞋,因此他们最喜欢比较的就是运动鞋的品牌。
清一水的阿迪耐克,如果不是此类品牌的运动鞋,他们就会从眼神里透露出不屑和轻视。
李逸云在前世就见惯了这些,因此就算两双军鞋换着穿,他也不会为此感到难堪。
军事基地太大,所以就算宿舍间的距离,宿舍到小卖部,开水房,至少都需要走上二十分钟。
李逸云看见陈晨,不到一会儿,陈晨低着头哽咽出声。
第一次离开父母,军训太累,不习惯,想爸妈,想回家,不想再军训。
周围来来往往很多去买东西,打开水,或者去洗澡的女生,看见李逸云和陈晨的情形,每个人的眼神中都流露出强烈的八卦情绪。
李逸云是个会说话,且会抓住关键点的人,耐心劝导了陈晨几分钟,小姑娘破涕为笑,眼神也逐渐变得坚定。
此时在她的心里,似乎好好军训已经和成为她父母的骄傲这样的概念划上等号。
李逸云暗地里松一口气,说:“你把水瓶提下来,我去给你打开水。”
“我和你一起。”
“不用,你好好休息,等一下我让人帮你把水瓶提上去,对了,有没有什么想吃的?我去给你买。”
想到刚刚吃的东西,陈晨再度沮丧的摇头。
李逸云也不多说什么,等她把水瓶提下来,他才去打开水。
半个小时后,一个陌生的圆脸女生替陈晨提来开水以及一大推零食。
“哇!陈晨,谁?你男朋友吗?”
“对!老实交代!”
陈晨以前就在一中的初中部读书,因此宿舍里的人她差不多都认识,此时见众人调侃她,她连忙摇头,说:“不是,是我表哥,亲表哥。”
“亲表哥也好,男朋友也罢,反正这些吃的都有我们的一份。”
“就是,刚刚那个女生说了,你哥哥说这些零食也请我们宿舍的人吃!”
陈晨性格和善开朗,闻言就把袋子里的零食贡献了出来,也因此,李逸云很快在高一一部分女生间打出一定的知名度。
高强度的训练使得李逸云全身的肌肉酸痛,第一天如此,第二天更甚。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李逸云通常很晚才能入睡。
前世他有些神经衰弱,症状表现为浅眠,入睡困难,到了这一世,似乎一样如此。
李逸云的对面是占据墙壁三分之二的玻璃窗,窗外一大片空地,此时正在施工,黛青色的夜空下,灯光照射出机器模糊的轮廓,他猜想那里此时应该有很多人正在热火朝天的工作,但这样的轰鸣声却又衬托的天地间更加的安静。
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觉,渐渐的,李逸云的思绪出现片刻的空白。
彷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他和周围的一切融为一体,又似乎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后来不知道过去多久,李逸云才回过神,自嘲的笑了笑,想到他的经历,餐厅,未来,直至他想起张芳华,陈远洋,他才在内心深处找到一点寄托,然后安然入睡。
很多事习惯就好,到了第四天,不管李逸云或者他身边的同学,大家都有了明显的改变。
不再抱怨,不再挑食,即使看见菜盆里的菜青虫,他们也会面不改色的将它挑出,然后继续淡定吃饭。
习惯使得人内心平和,加上青春有种化腐朽为神奇的力量,因此之后的日子开始变得美好。
例如下雨,如果是暴雨,大家会因为躲过训练变得兴奋非常,如果是小雨,他们也会将它当成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李逸云不知道它有没有长远影响,但近期的效果却很显著。
为期十天的军训就在这样的一种氛围下结束。
军训结束的那一天,很多女生围着教官失声痛哭。
李逸云看向她们,脸上的神情波澜不惊,虽然他佩服这些军人,心里也会生出感慨,但他从来搞不懂这种剧烈的感情宣泄方式。
除此之外,李逸云还意外获得了一个宠妹狂魔的称号。
因为他不是在军训,就是在去找妹妹的路上。
除了每天不厌其烦的为她买零食,打开水,同时还要兼职做她的心理辅导员。
妹妹不开心要哄她开心,妹妹高兴就安静听她说话,事无巨细,但凡和陈晨有关,就没有一件小事。
李逸云对此不以为然,想着要是再过去几年,那些人大概会称他这样的人为妹控。
回去的时候,很多人都变成了名副其实的黑炭,一笑就只能看见一口白牙。
李逸云因为张芳华的叮嘱以及陈晨无时无刻的监督,勤擦防晒霜,因此他逐渐变成很多男生口中的小白脸。
但张芳华和陈晨却对此感到满意。
十天没有去过餐厅,只是餐厅的收益出乎李逸云的意料,每天差不多维持在二百六七。
等到李逸云去了餐厅又回到学校,他才明白真正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