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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犹大之窟 ...

  •   犹大之窟,这个名字在魔界也许并不算很有名,可但凡盗贼一定听过它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它是如何形成的,也没有人知道它是何时形成的。只是300多年前有个愚蠢的妖魔无意发现了它,而展现在那个家伙面前的,是数之不尽的稀世珍宝,据说价值连整个魔界第三层也无可比拟——而这个洞窟,就此闻名。
      至于那个发现它的妖魔?

      谁知道呢?忘乎所以又大叫大嚷,想必是很快就被别的妖魔干掉了吧。
      毕竟在魔界,命从来不值钱,而贪婪这种东西,也从来不缺。

      传说中的财宝又最后落在谁的手上了呢?
      这当然也不可能得到答案,混乱无序的争夺中,就算再多的珍宝也很快会消耗殆尽,最终不知所踪。
      当然什么也不会剩下。

      犹大之窟,是个不吉利的名字。毫不掩饰曾经在此发生的鲜血淋漓的毁约与背叛。而至于生王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作为据点——当然不是他自觉背叛了我或者什么毫无意义的问题,仅仅是因为这里是个地方,距离冰河之国,非常的近罢了。

      当然同样,也距离那个以冰河之国为属桥的传说中的失落王者之城很近。

      失落王者之城这种叫法大概并不准确,但是对于那个城堡原本叫什么我既不知道也没兴趣知道。只是几天前在躯那里修复身体的时候,遇到过一次行踪难定的游刃。

      在他口中,很久很久以前那城堡曾经属于一个极其傲慢自大的妖魔,而后来经过漫长的岁月,那大妖魔终于忍受不住漫长的无聊,而悠然自得的死去了以后,它所建立的这座城堡,就落到了它唯二的两个儿子手中。大王子冷酷严谨,一切以最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二王子残忍古怪,以玩弄弱小的妖魔为乐——共同点都是很强,在魔界未曾遇到过对手,就像它们的父亲一样,天生下来就是会成为王的家伙。可是后来,城堡来了一位女性妖魔。那妖魔及其高傲也极其强力——当然与二位王子相比是不能抗衡的。于是作为臣子与战士,她留了下来。再之后,两位王子,因为这一位的存在产生了矛盾,小分歧积累成不满,小摩擦堆积为怨恨。最终,原本的关系崩裂,再也无法修补。魔界两只最强的妖魔相互厮杀,然后一个死去,一个失踪,于是城堡失去主人,而魔界亦没有了主宰——正式进入了混沌纪元。

      当然我在培养槽里被那家伙半强迫着听了半天太过详细以至于真实度不可考的狗血红颜祸水版魔界野史之后记住的并没有多少,心得没有,收获就更没有——因为整个过程中我都在计算砸坏躯一个高级中号培养槽要干多久的白工来赔偿。

      好吧,扯远了。

      .

      其实从技术的角度来说,犹大之窟位置隐蔽,易守难攻;宽敞广大,地面平坦,整个空间一览无余——不管怎么看,的确是一个作为据点的好地方。
      只不过作为坟墓,我觉得似乎太大了一点。

      生王双手被我钉在地上,腹部被一根圣光气质化的长棘贯穿。此时已经不再具备任何危险性。我坐在他身上,手按着他的额头,隐藏在颅骨之下的,就是他的核所在之处。
      “有什么遗言吗?”
      我问道。

      “我想活,我不想死。”
      生王此时失去了一贯的自信和老谋深算,只是长叹了一口气,然后咳嗽几声,吐出一口血沫,这样低声说道。
      “我想活下去,我不想死。”
      甚至带着几分恳求。

      “为什么呢?”
      玩弄猎物不是个好习惯,可是我似乎也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说说理由,说不定我会改主意。”

      “其实我原本不是妖魔,严格说来,我以前是个半妖。但是在知道这一点之前我一直在人界生活,并且以为自己是个人类——只是跳的比别人高一些,跑的比别人快一些,比别人聪明一些。有时候能看到一些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罢了。”

      “那不是挺好的吗?”

      “怎么可能?我想你应该能够理解我。人类这种生物,从来都是虚伪而卑劣的种族。不劳动而无法生存往往得到社会的同情,哪怕犯下罪行也被施以宽恕,凭借努力获取资产却反而时时刻刻被当做批判的标靶。神经病杀人不犯法,杀死入室行窃的小偷却反而获罪入狱;被诬告的人因为莫名其妙的判决获罪,诬告的人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和成本。忍辱负重可以安然存活,见义勇为却要承受冷漠。弱者从来不需要反省自己的过错,只需以哭泣和软弱为武器掩饰自己的自私,然后将所有的责任推到身边的人身上,强者身上,甚至于整个社会身上就不会得到惩罚。
      这是一个培养弱者的地方,而我憎恨这样地方。
      我应该是高傲的妖魔,可以忍受伤痛,遭遇危险,面对鲜血死亡,可是人类社会,却无论如何不应该是我的所在。”
      他嘲讽的笑了两声:
      “我啊,厌恶那样的存在,那个写作人类,读作虚伪与软弱的存在。所以连带身上一半的人类血统,我也感到恶心。”

      “后来,我因为偶然的机遇,接触到魔界的事情,也听说了关于那个失落王城的传说。后来我来到了魔界,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后来遇到了特鲁斯一族。”

      “特鲁斯一族?”

      “看来你果然是忘了。那一族并不是可以自我繁衍的种族,而是通过某种流传下来的献祭仪式,将外来成员转化为自己种族的类型。很幸运的,我得到了他们的认可。我很高兴,真的很高兴,我可以洗去那肮脏的人类之血了。至于再后来……你们来了。”

      “然后呢?”

      “我想你大概早就忘了当时从临死的特鲁斯长老手中夺走的那块镜石了吧。”
      生王又咳嗽了几声,接着说了下去:
      “不记得也没关系,不过我当时很庆幸你没有把那块镜石交给那个外来的妖魔,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它的价值——那块镜石,就是传说中失落城堡的钥匙碎片。也许你曾好奇过后来被我找到的那条魔犬,但是我想你一定不曾注意过,那条魔犬颈上的锁链,和一直被你随手乱扔的那块镜石的气息何其相似。那是守门犬,也是失落城堡的引路者。
      我从冰河之国找到另外半块钥匙碎片之后,几乎不费什么功夫的,我就从红罗手里拿到了另外半块。
      我讨厌平庸,讨厌软弱,憎恨卑劣虚伪。而这时代是我最好的舞台。”
      他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守门犬回到城堡,再过两天,失落城堡就将确实的出现在冰河之国的边沿,迎接它新的主人。魔界的新兴势力?这只是一个开始——我要的从来就不仅仅是那些,我的欲望无穷无尽,而我欣然于面对它们。”

      “我得承认,我很欣赏初次见面时你的果敢和气魄。”
      那种在妖魔眼里简直就是疯了的自寻死路,让我想起曾经一个可以成为朋友的赌徒——所以我乐于给他置死地而后生的奇迹。

      “你强大却无所事事,而我空有野心却力量不足。所以你接纳了我的到来,并且将你不需要的东西转送给我,只是为了看一场好戏而已。”
      他说道:
      “我想,我之前的表现并不差,对吗?我想活下去,之后一定会为你演出更加精彩的大戏,搅乱整个魔界,颠覆所有现存的稳定——我有能力可以办到,也只有我能够办到。
      这场交易,你所付出的只有你从来不曾需要的垃圾——百利无一害。”

      “唔……听起来似乎不错的样子。”
      我沉吟了一会,说道。

      然后在他燃起希望的时候,我忽然笑起来:
      “不过,有一件事情,你算错了。”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商人——有些东西,既然我能送,就从来不怀疑自己能抢回来——因为,我是盗贼。”
      说话的时候,手中凝聚的尖刺已然刺入生王的额头,然后,一点点将妖核贯穿。话音甫落之时,恰是妖核碎裂之时。

      实际上我从来不觉得人类有什么不好。我的父亲是人类,母亲是人类,我认识的那个幽助是人类,左京是人类,而且,我的老师也是人类。
      人类可以很强大不输给任何一个妖魔。我是一个人类,从头到尾都是,并且将一直是,而且为此骄傲。

      可惜,这话生王听不到了。

      他的确足够疯狂,也足够有气度。可惜最终他不是左京,拼了命争夺的寻找的,总是我毫不犹豫的舍弃的,所以输也输得难看。而我心中所承认的半妖君王,一直一直,只有一个,谁也难以比拟。

      .

      生王一死,犹大之窟外面的妖魔纷纷骚乱起来。除了战斗刚开始冲进来结果被雷禅解决掉的几个外,大部分妖魔对于曾经的首领和现任首领的争夺,大都抱着观望的态度。所以说妖魔,尤其是类似于盗贼这样毫无秩序的利益存在体,忠诚从来都不存在于规章之内,独善其身才是基本法则。生王带领的并非军队,只是一群贪婪而自私的盗贼。

      属于生王的死忠势力,当然不能留。可是中间派也并非属于我,而不是我的东西,我不要。
      魔界的最高法则——强者可以肆意妄为。

      身后不发一言的前国王慢慢站起来,眼光锐利,像是在等待我的命令。

      “雷禅,杀光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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