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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第十二章 理佛 ...
关于自制面膜,我是很有心得的。前世的皮肤比较敏感,又容易出油长痘,保养品用了一箩筐,保养心得绝对比得过今世的任何一个名医。
于是在约好的日子,叫了三姐和嫂子,三个人坐在我小院子的凉亭里。初春午后,太阳不大,照得人暖洋洋的,每人脸上都敷上了我自制的珍珠粉小黄瓜牛奶鸡蛋面膜。
这个时代,也没有榨汁机之类的东西,要把黄瓜的汁提炼出来,我用了做豆浆的法。用上好的白色丝织的纱布,将切好的黄瓜包起来,然后绞纱布的两头,让黄瓜汁留出来,与打好的鸡蛋清、牛奶混成一块,再将磨好的珍珠粉掺进去。鸡蛋清可以保证面膜的粘性,珍珠粉可以让面膜粘稠一点,便于敷脸。黄瓜补水,鸡蛋清还可以去黑头,牛奶珍珠粉可以让皮肤变得光滑、充满光泽。这搭配的适当比例,我浪费了多少原料才弄成,如今做起来,手熟得很。
三个人就这样懒懒得躺了半天,让旁边的小丫鬟顺便垂垂身子,再把脸洗干净了,摸上我自制的香露,整个皮肤摸上去光滑香嫩,把三姐高兴得不行。
我对着嫂子笑,“看把三姐高兴得,若喜欢,过几日再做就好了,这又不是什么难事。怕是想出去给人看看才是真的吧!”
三姐一下子红了脸,惹得我和嫂子又在旁边笑。
三人无聊,便一边躺着,一边闲聊。
“三姐,最近就看着母亲带着你出去玩,都上哪了?能不能也带上我啊?”
“你?得了吧,你一年到头的,在外面还没呆够啊!好不容易回家了,你就老实呆两天吧。”
“什么啊,跟着叔父的时候,大多都是被他管着,哪里就到处玩了。如今回来了,就更没机会了。姐姐不带我去,说些见闻也好啊。整日呆在家里,连个新鲜故事都没得听,闷死人了!嫂子你说是不是?”
见我们都极有兴趣,三姐将了些聚会的小故事,我们听着乐了乐,快到晚饭时间,便各自回去用饭了。诸葛家,平常若不是初一、十五或者家里有事,是不聚在一起吃饭的,碰上召唤,也会有单独随父母吃饭的时候,但大多,都是各房自各在院里解决。
上官家的茶园诗会?听起来各家都到齐了,只要是有合适条件的男子的世家,都想将诸葛家的这朵名花娶回去。三姐人长得极美,大家世族的小姐中,性子也还算是不错的,又是嫡长女,这几年,各种游园茶会,据说才名也是很响亮的,一手棋下得尤其好。聪明貌美,系出名门,这样的好条件,不知道父亲会如何决定?
五门世家之中,以薛家最为积极,成日借着表姑姑,来我家探口风。不过亲上加亲,这个时候这个人选,确是不如嫁别人来得好了。嫁给上官家的二公子或者李家三公子的机会,应该是最大的。
我的心里,还是隐隐的有了担心。回家之后,母亲考了我的各项功课,琴棋书画,绣工,诗词等等,我大多马马虎虎应付过关。母亲见我虽不特别出众,但涉猎颇广,倒也还是有几分大家体面,便没有多说,只是一个劲的监督,要我在才学上多花些功夫。
至今,母亲也没有带我出去的意思。我只有大半年便及荆了,难道母亲真的要等姐姐嫁了?只怕是另有打算。我心里有些惊惶,看样子,要问问二哥才行。
于是我越发上了心,总央着二哥或三姐带我出去,却被母亲屡屡制止,还劝我不要淘气。
一日晚上,我得知三姐第二日要到卧禅寺去参加个什么理佛会,便缠着母亲姐姐,说我也想去见识一下。母亲拗不过我撒娇,又觉得大哥讲的也有理,虽然我年纪还小,去庙里拜佛也还是说得过去的。于是第二日,大哥、二哥、三姐,连同我,一起坐在了去卧佛寺的马车上。
一路上,二哥都在跟我讲,等会到了寺里应该如何如何,会有上官公子,李家公子等世家大族的子弟,也会有去年的状元榜眼及闻名大周的许多才子,如白羽公子、琴公子等来,要我没事少出声,省得说错了给诸葛家丢脸。我连忙应下,顺便对着他眨了眨眼,做了个鬼脸,惹得二哥更生气了。
大哥见我淘气,只是拍了拍我的头,笑得一脸温柔,我看着大哥,这么多年了,兄弟姊妹间,也就只有他,总还记得给我写信,得了什么好,也都不忘了我。每每收到他的来信,都有一种暖流涌进心里,这个人,虽不是一母同胞,却比二哥待我更好。我也真的把他当成了我最亲的哥哥,记挂着。
不一会儿,卧禅寺到了。
卧禅寺是一座古刹,据说建成已有300多年,走进寺中,只觉处处树木苍天,荫荫凉凉的,庄严肃穆。
这理佛会安排在寺庙的后院,是一片桃林,初春时节,有些桃花已经开了,一朵朵粉红的小花,点缀着桃树的枝干,一阵风吹过,几片粉嫩的花瓣随风起舞,飘然欲飞,一时间,我看得呆了,好美!
树下,三三两两,已经聚集了不少人,我没有出过门,只得等哥哥们一个个介绍。
有几位公子,即使放于人群中,也很醒目。着篮衫的,就是上官家的二公子,上官磊,旁边是他弟弟,上官茂。再旁边着青色袍子的,是李家的三公子,李斌。一身白衣的那个,就是什么所谓的琴公子,叫江鹤,头戴羽冠的,就是白玉公子了,叫王继之。众人中长得最黑的那个,居然就是薛家的公子薛绍。于我们之后才到的,是上届的状元及榜眼,令狐岌和常青。其他零零总总,还有许多,不过观之相貌、谈吐、都不如这几位出色。
女子也来了不少,五大家的小姐,差不多成年的,都来了。
我暗笑,寺庙,还真是,聚会相亲,谈情说爱的不二场所啊!
见过了众人,我便退到了一旁,站到大哥旁边,一时瞪大眼睛打量一下,一时又低下头,整个一副小孩子初见世面的样子,手里,却抓过腰上的玉佩,偷偷把玩了起来。
这玉佩,还是我和无忌扮成叔父重病回家的时候,在凛山别人给的。那个时候刚出山谷,便遇上了翻越边境的人,一个20左右的的公子,带了两个文士,一个保镖样的人物,一共四人,与我们在凛山相遇。我观其口音、衣物,再出言打探,知其是从南临过来的,想抄近路去大周,便谎称我们是从宁国游历归来,因为叔父病了,于是想抄近道快点赶回京城。两边人马因为顺路,便互相一起照顾着走了几天(其实是觉得对方不简单,监视着怕被人发现山谷),直到走出凛山,那位公子便送了这块玉给我。
我见这玉质地极佳,饶是我出来十年,见过与这块可比的也寥寥无几,心中本是打定了主意,坚决不要。但那人硬是放在了我手上,我不想过多的暴露身份,也就没有推辞了。这玉佩并不大,比我现下的手掌还小一点,只有铜钱厚,却白壁无暇,坚硬无比。玉佩上清楚的雕着一直飞鸟,混身通白,只在鸟的眼睛处,有一点天然的红点,直沁玉里。这样白壁只带一点血的血玉,我还没有见过。放在阳光下,清澈透亮,鸟儿仿佛振翅欲飞,红色的眼睛似乎要滴出血来,
我当初只觉那人器宇轩昂,长得玉树临风,气质更是出众,一双炯目,看人时灼灼发亮,像是要把人看穿。论五官,我大哥清秀绝伦,二哥轮廓分明,都是少见的美男子,却仍是逊色了几分;论气质,饶是诸葛青天天生的青媚之姿,风骨卓越,也不能将其比下。所以一遇上,我便暗暗的留了心,尽量装的平常些,只是尽力装成一个少时离家陪伴叔父的大家闺秀,如今叔父病重,急急赶回去养病。
至于玉佩,我估计着即使只论这块玉,也是价值不菲的,如果万一还有什么其他的用途,丢了就很麻烦,于是一般我都随身带着。今日外出,一时忘了取下来,我心里其实很喜欢这玉的样子,也就算了。
现在左右无事,只是听些高谈阔论,装装傻,也就拿在了手上,偷偷的慢慢把玩,一遍又一遍的,摸过玉上雕的那只飞鸟。
不好意思昨天又没有来得及,今天争取补上啊!
这章也稍稍改了点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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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十二章 理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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