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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日沐休,唐仲池不用老早的就起床去上朝,因为也起得晚了些,但是即便再晚,也是吃了早饭在院子里与刘氏消食走了好久了。见唐凝还没有出现,便不赞同的和刘氏说:“凝儿此时还没有起床,这在自己家里还好,若是将来嫁了人,岂不是被人嫌弃?”
刘氏平时也经常责备唐凝睡懒觉,此时听了唐仲池的话倒是不高兴了,“凝儿以前为了这个家起早贪黑,每日累得倒床就睡,现如今日子好过了,你还拘着她不让她睡觉不成?”
唐治跟在后面翻了个白眼,神一样的起早贪黑,阿姊以前再努力再累的时候都没有起过早好吗,贪黑倒是有。但是作为儿子,也不能此时拆娘的台,只能闭口不言。
唐仲池一听刘氏的语气有些冲,忙又回转道:“不过,有我在,别人是不敢嫌弃她的。
唐治摇摇头,爹这骨气呦。
这时,唐凝终于从房中出来,伸了个懒腰,错过了去饭厅一家人吃早饭的饭点,只能叫丫头们去厨房给她端几样吃的来,自己则回去洗漱。
小白笑道:“早就给您留了一份,温着呢,我这就去端过来。”
唐凝点头,正在洗脸,有个小丫头从房间外走进来说道:“姑娘醒了,老爷让我告诉您,吃完了早食去他书房一趟。”
唐凝奇怪,书房是唐仲池办公的地方,他们都很少去的,有什么事情需要去书房里说,点头说道:“好的,你去告诉老爷,我一刻钟后就到。”
那小丫头得了信,行了个礼就回去复命了。
走在新家里,三步一小景,五步一回廊,去书房的路上需要经过一处小池塘,里面栽了些荷花,初秋之际,荷花已落,却还有些莲蓬,透明的池水里,一条条小鱼在里面游来游去,唐凝瞧着也心情很好。
到了唐仲池的书房门口,唐大站在门口当值,见她过来,忙敲了敲门,对里面说道:“老爷,姑娘来了。”
里面唐仲池的声音传出来,“请她进来。”
唐凝还未走到门口,唐大便已经给她推开了门,唐凝冲他笑笑,“多谢唐大伯。”
唐大忙道不用,心里却很开心。他们四人跟着唐仲池多年,是他的私扑,唐家几人都是他的主子,唐凝和唐治这些小主子,未来侯府的主人都对他们十分礼遇,这让他们心里很是熨帖。
唐凝进来,见唐仲池已经放下手中的笔在等着她了,唐凝笑眯眯的问道:“爹爹在书房这么重要的地方接见我,最好是有什么非常重要的事情哦。”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唐凝已是能感觉到唐仲池对于不能与他们打打闹闹十分在意,觉得自己被排斥在外了。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不能求关注求抱抱,但是那眼睛里故意泄露出来的委屈每次让他和唐治看了都以为自己做了天大的错事。
此时,唐仲池听了她这段几乎是十分不恭敬的话不仅没有生气,反而高兴起来,也如她般笑眯眯的道:“就你凭嘴,还要有非常重要的事情,那我这里确实有一桩非常重要的事情。”
唐仲池在唐凝疑惑又期待的眼神中,继续说道:“不知道你的婚事算不算是大事。”
唐凝倒是愣了,这是古代啊,虽然民风也不算保守,但是哪里有父亲来与女儿提及婚事的。
唐仲池见她如此,倒是叹了口气,“你过了年便十八岁了,这个年纪,说小也不小了,我知你是个十分有自己想法的,只能亲自问问你,你如何想的,月前,肃王家的二小子来与我求娶你,你可愿意?”
“蒋时渊?什么时候的事情?”唐凝奇了,她还当蒋时渊没有以前那么执着了,原来是直接放大招了吗。
“羌国使臣来之前吧。那时忙着这个事情,便暂时放下来,前几天他再来,与我又提及了此事。”唐仲池很随意的回答了唐凝的问题,又问道:“凝儿,你的意思?”
唐凝:“我……”我了半天,不知道该说什么,她似乎什么都想了,又似乎什么都没想。
唐仲池见她神情迷茫,不是害羞不好意思,而是明显还没想好的样子,笑了笑,“不着急,你想好了再给我回信,让肃王那老家伙也着急着急才行。”
“王爷怎么了?”唐凝回过神。
“他啊,大概是被逼得没有办法,已经问过我两次考虑你和他家小子的婚事怎么样了,我每次都只说还在与夫人商议,哈哈。”
见唐仲池笑得得意,一家有女百家求的样子,唐凝不忍再看,辣眼睛的转开视线,直接转身走了。暗戳戳的想,如果他知道肃王如此着急是因为亲见他儿子轻薄他的女儿,怕他知道了生气引起什么恐怖事件,才火急火燎的想给两人定亲,先定下名分之后会不会气得去找肃王打一架。
也不能,一个走武将一个走文官路线,怕是打不起来,哎呀,那矛盾都不可调和了呢。唐凝幸灾乐祸的想。
然而,下午她就笑不出来了,刘氏可能是乔迁之宴时认识了很多的夫人,见各家夫人带来的姑娘一个个才艺十足,会写诗画画的,会弹琴种花的,会管家经商的,每人都会那么一两样,拿出手来十分抢眼。
刘氏可能十分羡慕那种闲情逸致下教养出来的小姐,一个个都步步生莲,摇曳生姿,哪里像唐凝,虽然走路姿势不丑,但是走起来那是风风火火,恍如一阵风般刮过。
这不能怪我啊,唐凝想,任何一个从现代过来,经历过现代快节奏生活的人,可不就干什么事情都要比这些古人快些了
但是她不能这么说,只能安慰刘氏道:“娘,我这不是因为经常赶着去交银楼的稿子才走路变快了嘛。”
刘氏一听有些愧疚了,半晌没有说话,等过了一会儿,唐凝准备溜之时,“不对,你去银楼又不远,做什么赶那么急,你不准推脱,在家里学些小娘子要学的针线,再念些书,学学管家,不要出去乱跑。你瞧瞧别人家的小娘子……”
“娘,你只看见了别人的好,你就看不见女儿的好了。”唐凝佯装生气。
刘氏叹口气,”凝儿,在我心里,你是最好的,可是,别人不知道啊,以后你嫁人了,这也不会,那也不会,可怎么办呢。”表情是正正经经的为她担心。
唐凝也不推脱了,与她掰开来一寸一寸的说清楚,“娘,你看别人家的姑娘,会写字画画,我也会啊,会弹琴种花,呃,这我确实不会,这个可以学学,会管家经商,我也会呀,我和您说,我设计的簪花首饰,那可是卖得越来越好了,还有啊,接下来马上就有一个旷世奇作就要问世了,娘,你忍心让一个这么伟大的艺术家就这么埋没在后院里吗?”
刘氏觉得唐凝说的和自己说的好像说的不是一件事情,被她这么一说又有点晕,只能下意识的回她,“胡说,谁将你埋没在后院里了。”
唐凝暗笑,娘你的重点不应该是伟大的艺术家吗?
见刘氏正晕乎,她忙说了句有事儿出去了就跑了,刚才与刘氏聊天的说话,她也想起来了,上次,她根据在现代的经历,设计了一系列小发夹,上面有着各种果实蘑菇的那种。用一根小铁丝撑着,很是可爱,也很有趣,在现代可是一时风靡全国,街上老老少少都戴着的。
唐凝觉得大顺肯定会更加受欢迎,问原因,因为她发现这个朝代,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在头上簪花,而且花越大越好,越鲜艳越好,注意哦,是不论男女,于是,唐凝第一次在街上看到一个五大三粗的叔叔,满脸的胡子拉扎,偏偏鬓边戴着朵鲜红的牡丹花之后,只觉得刷新了自己的审美下限。
既然大顺人如此爱美,舍得打扮,那对于新鲜的好看得的东西肯定也乐于尝试。这东西又不贵,受众肯定更广了。
唐凝高高兴兴的上街,果然见街上不少人已经夹上了蘑菇与红果果,这两种最漂亮,夹得也更多。此时已是傍晚,她刚好在金水河边见到了一贩卖夹子的小孩儿,正是那天她找的孤儿或者家中有病人的小孩中的一个。
这个孩子是个孤儿,平时与其他的小孩子躲在相国寺附近,甚至还做些偷东西的事情,那天被唐凝跟了好久,还差点被他引来一群小孩儿围殴,好在唐凝是个姑娘,小孩子不像对待男人一般警惕,在唐凝好说歹说之下,同意了她教他们做手工的事情,又见她十分无私的将原材料都带了过来,甚至见他们其中有几个人穿着太破,还将家中不穿了的旧衣拿过来给他们穿,态度就好了很多。
眼前的小孩儿穿着改小的旧衣,收拾得很干净,这也是唐凝要求的,拿着一个小盘子,上面放着各色的小夹子,他自己头上也夹了一个,毕竟是小孩子,头上夹了个蘑菇后,一下子就可爱很多,惹得来往的家长频频直看,有些带着小孩儿的,更是走都不愿意走了,愣是赖在地上要买一个。
家长犹犹豫豫的走过来问怎么卖,那小孩儿非常温良的笑着说道:“叔叔,一个五文钱。”
五文钱,家长皱眉,不贵,但是就这么个小玩意儿也不便宜,这家可能比较省,没决定买不买,另外一家在旁边听了一耳朵的,忙在旁边招呼,“小孩儿,我买一个,要你头上那个,行不行?”
小孩儿忙说,“当然行。”然后将自己头上的取下来给了他,把钱收回来小心的放在兜里。然后又从盘子里拿了一个红果果夹在自己头上。
那个拿了蘑菇的家长正高兴,放在手里看着,见小孩儿又夹了个红果果在头上,觉得这个也好看,又想买下来,登时想要掏钱,之前问的那户连忙买了下来。原来他发现每个果实只有一个,蘑菇卖了就没有蘑菇了,此时见红果果好看,可不就赶紧买下来。
买了蘑菇的家长正遗憾,又见那小孩儿拿了个小蜜蜂的夹上,他突然发现,小蜜蜂也很好看啊……
唐凝瞧着那家长纠结的模样,捂着肚子笑了好一会儿,又走了一圈,发现反响还不错,她也高兴,准备回去,转身被一堵肉墙拦住了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