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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幻灭 ...

  •   读高一的小晴很喜欢《灌篮高手》,不仅因为里面女主角的名字叫晴子,更因为那个叫樱木花道的少年。搞怪的性格,高瘦的身材加上令人刮目相看的篮球天赋,樱木花道成为无数少女的梦中情人,小晴自然也不例外。青春期情窦初开的小晴,很希望在现实生活中能遇到这样一个帅气的真命天子。
      一个对所有人除了小晴来说很平常的下午,她遇见了那个让她心动的男生。
      那天下午,烈日毒晒着大地,刺眼的光芒让人睁不开眼睛,小晴急冲冲地踩着自行车赶到学校上课。快到校门时,一个高瘦的男生背向她挡在前面不疾不徐地走着,她焦躁地按下车铃,大声喊道:“同学,让开!”
      那男生回头看了她一眼,就这一眼,让小晴尝到了“一见钟情”的滋味。那对漆黑的眼珠闪耀着明亮的光芒,纯澈得令人惊讶;挺直的鼻梁上有一颗小小的痣,帅气中透着一丝可爱;黝黑的皮肤,使整个人很有阳刚之气。令小晴激动的是,男生剃了个平头,配上高瘦的身材,活脱脱现实版的樱木花道。正在发愣的当口,小晴的自行车轮磕在了一个小石块上,“哎哟!”来不及跳下车的她,从车上摔了下来。
      男生走过来,关切地问道:“你没事吧?”
      “没事。”低低的声音显出女孩的尴尬。
      “咦,你的胳膊流血了。”男生指着她的胳膊说道。
      “没,没什么。”女孩不敢抬头,站起来推着车就走。
      ……
      男生看着这个女孩满脸通红,一瘸一拐地往前直跑,不禁好笑,哪有这么害羞的女生嘛。
      小晴再也无法忘掉这个男生,课堂上,她在书本上画着一双双眼睛,一张张嘴唇,都是以那男孩为参考;课下,她会在走廊上张望,对面二楼走廊上那穿白衬衫的男孩可就是下午遇见的那个人?日子就在期盼中慢慢流逝,小晴再也没看到过那个男生,直到一个阴雨的下午。
      那天,小晴和好朋友小萌围着篮球场散步,其实是小萌拉她出来倾诉心事,因为下着小雨,篮球场上几乎没人,比较静谧。学校在篮球场的建设上比较慷慨,整个场地面积很大,四个篮球场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大篮球场。小晴和小萌走到第四个篮球场,才发现有两个男生正畅快淋漓地拍着篮球,全身的衣衫都湿了。两个女孩甚是惊讶,张大了嘴看着不断奔跑的他们:谁爱篮球爱到这个地步?
      “喔~”一个男生举起手欢快地叫起来,他刚才来了一记漂亮的扣篮。似乎觉得欢叫都不够表达他的喜悦,他又围着球场奔跑,经过小晴她们时,男生愣了下,然后继续向前跑。男生停下来时,小晴也愣了下,顿时脸红呼吸急促起来,这不正是自己朝思暮想的那个人吗?
      “哇,好帅啊。”小萌花痴地叹道,双眼不离那个男生,忘了刚刚自己还在向小晴抱怨那个蠢呆同桌不懂她小女儿的心思。
      “……”小晴没有回答,继续认真走路,眼角余光却一直追随着那男生。
      “你认识这个男生不?他是哪个班的?”小萌用胳膊肘撞了撞小晴。
      小晴突然被惊醒似的,语无伦次地答道:“不,不知道。”
      小萌见她这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大声取笑:“被帅哥迷得丢了魂啦。”
      小晴扯了扯她的胳膊:“快走吧……”话未说完,上课铃声响了,于是两人离开了球场。
      离开球场时,小晴假装蹲下来系鞋带,拿眼睛偷瞟左方向那两个依然欢快跳跃的身影,疑心他们是不是不准备上课了。起身走了好久,她忍不住向左边看去,猛然看到那个男生拍着球跑过来,她赶忙转过脸,一颗心剧烈跳动得差点冲出胸膛。她屏住呼吸故作镇静地朝前走,不敢太快也不敢太慢,生怕露了怯。
      教室里,班主任正在里面大声宣布着什么,原来要分班了。理科成绩并不好的小晴早就选了理科,为什么?她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和刚熟悉起来的同学依依惜别后,小晴去了一班,小萌去了五班。小晴慢慢走到一班教室时,这个理科班只剩下最后一排座位,她只得胡乱找个座位坐下。旁桌显然已经有人,放着一本数学书的桌上还铺着NBA球星海报,小晴断定这个新同桌一定是男生。
      看着新环境,新同学,小晴感到些许不自在,她望着窗外叽叽喳喳的小鸟静静发呆,这是遮掩不自在的好方法。嘭!有人不知道从哪儿窜到小晴的身边,她吓得站起来,一个高瘦黝黑的男生坐在了她身旁的座位上,正是刚刚在球场上见到的那个男生!一颗心差点停止跳动,小晴几乎站不住了,她赶忙坐下来假装看书,书却是倒的,她慌乱地将它翻转过来。男生却连招呼都没和她打,她不由略感失望,看来他对自己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一天的时间,小晴就发现男生和她并不是一路人,他上课几乎不听讲,下课就直奔走廊,和一帮混混模样的男生打闹,甚至就在教室的角落娴熟地抽烟。这一切并未阻止小晴接近和认识这个男生。她发现常与这个男生打闹的一群男生中,有一个叫小腾的最近和好友小萌走得很近,于是,她总爱有事没事地问小萌关于小腾的事情,顺便也就知道那个男生的一些事了。
      原来这个男生叫小贝,在一个不和睦的家庭长大,爸妈经常吵架,无暇管他,他什么时候上学,爸妈不关心,他晚上什么时候回家,他们也不关心,久而久之,他越来越喜欢与一些不爱学习的男生在外面逛到很晚才回家,也学会了抽烟打架,沉迷网络。
      “想不到他是那样可怜。”善良的小晴知道这些事情后,总是同情地盯着在走廊上和同学打闹的小贝。她决定帮助他。
      课堂上,在小贝发呆神游的时候,小晴会轻轻敲下他的桌面;小贝作业交不出来,她则会一点一点地为他辅导;甚至,下晚自习时,那些狐朋狗友迫不及待地等在教室外面,她会提醒小贝“早点回家吧”。努力的效果并不明显,小贝照样不认真听课,照样不会写作业,也照样晚上在外游荡至深夜才回家。
      一天晚自习后,小晴为解数学题在教室多待了一个半小时。她从学校出发回家时,已是晚上十点四十,校园小道上早已人迹寥寥,校外繁华的街道上,也稀稀疏疏没多少人。小晴踩着自行车经过一个小巷口时,一条黑影猛然从里窜出来,将她吓得从车上跳下来。惊魂未定的她,看到面前站着一个年龄相仿的男生,只是男生的打扮过于成熟,上身黑色紧身衬衣,下身黑色皮裤,右耳垂上的耳钉在路灯的照耀下反射出刺眼的光,一头黄色的头发用啫喱水定了型。光这身打扮就让人害怕。
      小晴连忙调整车头方向,准备踩着自行车快速逃离。
      “小妹妹,急着回家啊?”黄发男孩抓住她的车把,嘻嘻笑道。
      小晴急得要哭出来:“你干嘛呀?”边说边试图脱离男生的掌控,甚至考虑必要时扔掉自行车。
      “我没什么别的意思哦,只想和你交个朋友。”黄发男孩见她一个劲地挣扎,越发来了兴致,死死拽着她的车把不放手。
      “你,你到底要干什么?你再这样,我叫人了!”小晴冷汗直冒,由硬闯变成了急急后退。
      “哎哟,这么晚了,哪有什么人哟。”黄发男孩得寸进尺,伸手来抓小晴放在车把上的手。
      “啊!”“啊!”小晴害怕的尖叫声和黄发男孩惨痛的叫声混合在了一起。她还没反应过来,黄发男孩就已倒在了地上。她惊惶地抬起头,看到小贝不知什么时候窜了出来,只见他满脸怒容,凛冽的眼神如一把寒光闪闪的刺刀,让人忍不住打冷噤。一大群男生站在他身后,全都一言不发。
      黄发男孩很快就从地面爬起来,他就这么毫无预兆地被打倒在地,顿感颜面尽失,手指着小贝的鼻子吼道:“你他妈吃错药了,敢打老子?!”
      小贝逼视着他,牙齿咬得咯咯响:“打的就是你。”
      这时身后那群男生中,一个穿蓝色T恤的男生走过来,扯了扯小贝的胳膊:“算了,算了,兄弟一场。”话音未落,小贝猛地甩开他的手,怒吼一声:“你别管!!!”男生也火起来,边骂着“神经病”,边退到后面。
      小晴早就吓得两腿打颤,她勉强镇定自己抖得如筛子般的身子,轻呼小贝的名字:“小贝……”
      小贝并不看她,只不耐烦地挥手:“你别管!还不快回家?”
      可小晴不敢回家,看情形,怕少不了一场恶斗,她索性闭着眼睛冲到小贝和黄发男孩的中间,哀求地望着小贝:“可不可以,不要打架?”
      “男人之间的事情,你别管!”小贝想也没想就脱口而出。
      小晴一个忍不住,扑哧一声笑出来,男人?
      小贝见状,有点不好意思,但是眼神一触及那个黄发男孩,似乎要喷出火来,他闪到一边再次朝那个黄发男孩挥去了拳头。战争爆发,其他人也不插手,静静地在一旁观看,只剩小晴在那里声嘶力竭地大喊“别打啦!”。
      最终,小贝和那个男孩都挂了彩。那个男孩还要动手,旁边的人死死地拉住了他,他疯狂地挥舞着拳头,一个劲地乱嚷。
      嘴角红肿的小贝自顾自地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转身拉了小晴就走。小晴不做声,乖乖地跟在后面,直到后面的人慢慢变成一团团模糊的影子,她才问:“你要带我去哪里?”
      “带你回家啊,笨死了,亏你成绩那么好。”小贝皱皱眉。
      “哦。”小晴的脸微微泛红,幸好光线比较暗,小贝看不见,她才暗暗放心。
      微风渐起,风吹着树叶发出轻微的沙沙声,路边已经不见任何人,除了小晴和小贝。小晴静静地看着右边地面上小贝长长的影子,整颗心被幸福感充满,根本忘了现在是何时,她又在哪里,直到小贝轻轻推她。原来两人站在了十字路口。
      “你家该往哪边走?”小贝望着小晴,用手比划着。
      “朝右边,要不你先回去吧,我自己可以回家。”小晴说着口是心非的话,一双眼睛都不敢看着小贝。
      “没事,我晚点回家没关系,你一个女孩子这么晚还在外面不是很安全。”小贝的话里充满了关怀,让小晴突然有了期待。
      和小贝并肩走在路上,小晴连呼吸都不敢大声,她在心里一个劲地祈祷,时间慢点慢点再慢点,一双脚在地上磨蹭,走得非常慢。小贝好像也配合她似的,左顾右盼,根本不好好走路。一条只需要五分钟的路程,他们约莫走了十五分钟。
      临到小晴家门口,两人都止了步。路灯越来越明亮,树叶被风刮得簌簌作响,远处传来隆隆的马达声,让这个夜显得更静谧。一条小黄狗从巷子里窜出来,晃着尾巴欢叫,小晴本能地往后躲。
      小贝轻轻地拉住了她:“胆子这么小,以后就早点回家吧。”
      小晴的脸红得更厉害,站在灯光底下的她显得非常窘迫,生怕被小贝笑话,她赶忙将脸侧向巷子口:“哦,刚刚没看清楚是什么东西,所以吓了一跳,那我回去了。”
      小贝没说话,忍了忍还是问道:“要不要我送你进去?”“啊,不…..我们家就在前面一点,有路灯照着路,很安全。”
      小晴急忙摇头。其实从巷子口到她的家,有一小段黑黑的路要走,她紧张与喜欢的男孩在漆黑中摸索着前进,更害怕这一幕被爸妈撞见。“好的,那你当心点。”说完,小贝就朝她挥挥手,离开了。朝前走了几步的小晴向身后看去,谁知小贝也正好回头朝这边看,她想假装没看见是不可能了,只好微笑着向他挥挥手。
      小贝很欢喜地笑起来,举起两只手大力地向她挥着,似乎在和她说:“期待明天再见到你!”
      经过这一晚,两人的关系更进了一步,至少小晴认为如此。她发现,小贝开始很认真地听她讲解难题,下课了也不像以前那样猴急地往外窜,有时候只是坐在座位上找她聊聊天。
      高一快要结束,同学们一个个迫不及待地来一场暑假狂欢,校园里反而有着比春节还喜气洋洋的气氛。可期末考试前两天,学校就出了一件大事,星期一上午第三节课下课间隙,有同学居然在三班教室里打群架,好几名学生受伤。这让校长老师们气坏了,投身教育界这么多年,从没遇见过性质这么恶劣的行为。不出意料,领头闹事的人被开除学籍。让小晴心痛的是,被开除的学生名单中,有小贝。
      这次群架的原因很快在同学间传开来:五班的小健拉上自己班里的一群混混,要找小贝的碴,小贝也有自己的助阵团——三班的一群朋友,双方本约好晚上出去干一架,谁知话不投机之时,对方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冲到三班教室去了。一场恶斗后,大部分人都没能逃脱受伤的厄运,不同的是,受伤有轻重。刚得知小贝只是受了轻伤时,小晴还暗自庆幸,谁知,不多久,学校就公布处罚名单:三名学生被开除,其余十名学生留校察看。小贝就是那三人之一。处罚之严,令那些在学校里吊儿郎当的学生,无不灰溜溜地夹起了尾巴。
      小晴后来才知道那个也被开除的叫小健的人,正是那天晚上的黄发男生,她终于明白:一切因她而起。小贝离开当天,在教室里静静地收拾书本,没有悲伤没有懊悔,一点点地将书桌里的东西拿出来,然后整齐地方入书包。
      突然,他停住了手,凝视着书桌里那座篮球明星艾弗森的小塑像,神游良久。过了一会,他望向小晴,眼睛闪亮如初:“‘艾弗森’就送给你做纪念吧!”小晴并不知道艾弗森是谁,却忍不住激动得颤抖,这是小贝第一次送东西给她,也是最后一次了,想到这里,她悲从中来,湿了眼眶。
      小贝准备再说什么,却顿了顿,将脸转向别处。
      小晴稳住情绪,小声问小贝:“你有电话或者□□吗?”等了半天没有回应,小晴迷惑地抬头,正对上小贝犹豫的眼神,她得到了失望的答案:“没有。”她咬紧了嘴唇,低头故意盯着手上的“艾弗森”,以掩饰自己的尴尬。
      小贝慢慢走下楼,经过篮球场,在教学楼拐角消失不见,小晴站在楼上全看在眼里。甚至,当她看到小贝在拐角处顿了一下,她是多么希望他能回头看她一眼,可是她的愿望落了空,那个男孩,停留五秒后,快速消失不见。小晴再也忍不住,痛哭不已,也不管同学们的异样眼光,只让自己的眼泪满世界飞。
      红肿着眼睛回到教室,小晴将那个“艾弗森”小塑像扔进了书桌的最深处,再也见不到那个人,却每天面对他留下来的东西,无异于每天审视那个惨不忍睹的伤口,这需要莫大的勇气,小晴自认没这么勇敢。
      悠悠两载时光,如快速翻动的书页,你也许还没读懂前面书页里的内容,却蓦然迎来最后一页。小晴就在似懂非懂中结束了高中时光,她考上了本省一所普通大学,巧的是,学习成绩比她出色许多的班长辉子,和她上同一所大学。
      高考结束后,辉子组织了一场同学聚会,聚会的现场并没有常见的离别伤感,有的反而是你追我赶的热闹,一群天真浪漫的孩子憧憬着美好的未来,根本不及想,一个转身,将有多少人从自己的生命中悄然退出。所以多年后,身边还有辉子作伴,小晴感到些许满足,尽管她依然靠思念小贝度过数不清的夜晚。
      什么时候答应辉子的?小晴已经没有印象,辉子可记得一清二楚。大学二年级暴雨的夜晚,小晴和班长在外面一起吃完饭往回走,雷电交鸣的瞬间,辉子默默抓住了小晴的手,并轻声告诉她:“别怕,有我在。”此情此景,小晴孤独许久的心终于感受到了这份温暖,两人并未明说自然就在一起了。
      毕业两年后,小晴和辉子顺理成章地结了婚。高中同学来了些,大家说起陈年往事,笑得很无力,仿佛被生活的压力抽去了魂魄,整个婚礼现场差点变成凄凄惨惨的叙旧会。小萌自然也参加了这场婚礼,席间看着小晴头上的玫瑰花,想起了什么似的说道:“你们知道吗?小贝在东城开了家家纺店。”东城是隔壁市,离这边很近。小贝?众人均没反应过来,小晴手中的酒杯却歪倒在桌上,鲜红的酒汁蔓延在白色的桌布上,很是刺眼。新郎赶忙起身,帮她料理一切,其温柔细致让大家羡慕不已。
      经小萌的提醒,大家才恍然大悟,那个被开除的男生啊。有的人在努力回想他的容貌,有的人则继续玩弄手上的酒杯。小萌一脸羡慕地叹道:“小贝的生意很不错,人家没读大学都比我们混得好,人比人真是气死人啦。”说完,往嘴里塞一大块鸡肉,囫囵地嚼着。这时,新郎站起来,举起手中的杯子:“来来,干杯,别说这些扫兴的话啦。”说完将杯中的酒喝了个干净,众人为新郎的豪爽喝彩,纷纷仰脖豪饮。
      看着众人喜笑颜开的脸,小晴却愈感孤独,她真想丢下面前的一切,去找小贝,这可是多年来得到的唯一关于他的消息。心有不甘,却知不可逆转,小晴惆怅地喝了口闷酒,偷偷抹了抹眼泪。辉子看在眼里,只是不动声色,高中时代的那场风波,他知道得清清楚楚。此刻,他只做了一件事,就是静静地走到小晴的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
      婚后,小晴就做了全职太太,次年生了儿子后,更加安心待在家,照顾一家人起居。辉子在外卖力打拼,为了多赚点奶粉钱,也为了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随着辉子在工作岗位上越来越出色,他越来越忙,很多时候凌晨两三点才回家。作为妻子的小晴就不愿意了,每天一个人睡在床上等开门声让她感到越来越没安全感。于是,吵架变成了家常便饭。
      零零星星的小吵终于导致了战争的爆发。六月微雨的晚上,凌晨两点,小晴陪辉子在餐厅吃宵夜,忍不住又抱怨他回来太晚,每天连见他一面都难。小晴正在絮絮叨叨地说着,毫无预兆地,辉子将手中的碗摔到地上,红着眼吼道:“每天都要吵两下,你烦不烦!!!”小晴吓得说不出话来,愣了半天才恨恨地说道:“我不就是抱怨了两句吗?你连这点承受能力都没有?”辉子双手叉腰:“你只是抱怨两句吗?我在外面已经够累了,回到家还要听你这些乱七八糟的话,我都要奔溃了!!!”越说越激动,越激动越要说下去,“这几年来,我知道你心里装着谁,你还偷偷去过东城!”辉子的负面情绪已经积累到了顶峰,哗啦一下,桌上的东西全都被摔在了地上,他一跺脚嘭地甩门而去。
      小晴坐在满是碎渣的地面痛哭,原来这一切,他都知道,但他从来没提起过。是的,她是去东城找过小贝,她到那家漂亮的家纺店时,店员告诉她,小贝正在中东路的分店里。可等她赶到中东路分店时,店员告诉她,小贝刚刚出发去了另一个城市。她找店员要小贝的电话号码,人家怕被骗而不肯给,她只得无功而返。是不是,有些缘分,去了就不再回来?
      小晴从地上爬起来,跌跌撞撞地往前走,看到儿子睁大恐惧的双眼光脚站在门口,拿着玩具的手止不住颤抖。她一把抱住儿子,哭得更厉害,任眼泪流到儿子的脖子上,衣服上。儿子也跟着撕心裂肺地哭起来,嘴里含糊不清地问着:“爸爸是不是不要我们了?”
      小晴将儿子抱得更紧,摇摇头说道:“不,不会的。”
      儿子将信将疑地哭问:“那爸爸去哪里了?”
      小晴听见儿子无助的哭声,心里针扎似的疼,她抹干眼泪,勉强撑着笑脸安慰儿子:“爸爸不会不要我们言言的,言言乖,快去睡觉,爸爸最喜欢听话的言言。”说着,领着儿子去睡觉。
      儿子慢慢睡着后,小晴清扫完餐厅,洗了澡就躺在床上。打开电视,乏味的家庭伦理剧让人想吐,她又睡不着,索性坐了起来。外面下着小雨,密密麻麻的声音敲击在她的心上,更让她烦躁。发了半天呆,不知道干什么,小晴下床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向窗外。窗玻璃上映出她的脸,比学生时代圆润了很多的脸,再看自己的一副闲太太的打扮,突然意识到自己现在过得其实很幸福。桌上堆了一些书籍,还有一些小玩意,这是辉子去外地出差带回来的礼物,有漂亮的音乐盒,有水晶球,还有一双软陶做的小鞋子等,非常可爱。
      小晴想到那个“艾弗森”小塑像,小贝走后,她开始关注篮球,尤其关注艾弗森出场的每次比赛,她想,小贝也一定正在观看这些比赛,也只有这个时候,他们才离得最近。在抽屉的角落摸索了好久,小晴才找到“艾弗森”,她坐下来,鼓起勇气静静地观察它(关于小贝的一切,她都需要狠狠鼓起勇气才敢正视),它依然很新,尽管很小,却让人一眼看出艾弗森的特性,黝黑的皮肤,个性的麻花辫,3号球衣,连嘴唇周围的短须都看得很清楚。小晴正沉湎在对往事的回忆中,窗外的雨突然大了起来,想着辉子在外面淋雨,她担忧地站起身,准备看看窗外的雨势,一不小心,胳膊碰到了“艾弗森”。啪!“艾弗森”掉在地上,碎了,碎瓷中,一个小小的鹅黄色卷纸引起了她的注意。
      慢慢打开卷纸,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进入视线:“我爱你,能给你幸福的却不是我。”小晴愣在原地,原来,爱情真的来过,一切并非幻影。一刹那,青春记忆里,那个皮肤黝黑,双眸闪亮,鼻梁上还有一颗黑痣的男生出现在小晴的跟前,勾起了无限的少女情怀。尤其是那双眸,似有心事在里面被遮遮掩掩,时而欢欣,时而忧郁,这些情绪总是一闪而过,让人抓不住,更让人揪心。外面已是大雨磅礴,小晴却感受不到,她满含泪水自顾自地想,如果当初两人能在一起,会是什么结局?是不是真如小贝所说,不会幸福?哎呀,不知道,她烦恼地抓了抓头发。听说小贝现在生意做得挺大,身边也有如花美眷相陪,还有什么可想的?也许,两人真如两条平行线,再也不会有交集了。小晴灰心地叹了叹气,走到床边,躺下来,双眼瞪得大大的,却没有焦点。
      窗外的雨滴似乎落在了小晴的心间,弄得她的心湿凉湿凉,想到辉子情愿在外淋大雨都愿意见她,她感到乏人疼爱的无助。这时,小贝那温暖的影子又在她眼前晃起来。“难道今生我们真的没有缘分?”小晴在心里轻轻叹息,又不甘心地自问,“他是否找过我?”正在胡思乱想间,一阵电话铃声打断了她的思路。
      来电显示是陌生号码,小晴疑惑地按下接听键。一个成熟又陌生的男声冲入耳朵:“请问,是小晴吗?”小晴更加疑惑地回答:“是的,请问你是?”“我是小贝。”悦耳的男声有点激动。小晴死劲地抓着手机,半晌才挤出一个字:“哦。”小贝在电话里急切地问道:“你还好吗?你不记得我了吗?”小晴忙不迭地回答:“不不不,我当然记得了,只是接到你的电话,感觉有点突然。”电话那边的小贝呵呵地笑起来:“一点都不突然哦,半月前你不是找过我吗?我在外地出差,今天回来才知道。”小晴的脸陡然羞红,一如年少时。她不知道该以那时候的语气和小贝说话,还是将社会上学到的一些技巧用在她和小贝的交往上。“怎么了?”小贝关心地问道。“没什么,你现在还好吧。”小晴勉强找到话题。“还好吧。生意不错,既家庭和睦。”小贝的话里止不住的得意。
      尽管小贝已有自己的家庭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小晴的心还是狠狠地失落了下。她正失神时,小贝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下周我要去你们那里,准备拿什么招待我呢?”
      事情发生太快,小晴来不及消化,以至于思维有点跟不上:“嗯?”
      小贝郑重其事地重复了刚才的话:“我说,我下周去你们那里,想约你见个面。”
      小晴有点不敢相信,只是木木地回了句:“哦,好。”
      “那就这么说定了。”小贝利落地挂了电话。
      小贝愉快的声音还在耳旁回荡,小晴依然在恍惚中。以前一直在寻找,一直在寻找,从没想过,找到了该怎么办?如今,一切是否能重来?那些空白记忆能否被填满?青春年少的梦啊,会实现么?如果说刚才小晴还有一丝睡意的话,此刻她已经睡意全无,聚精会神地看着地上的碎瓷片,似乎在里面寻找着自己的青春记忆。
      雨打窗棂的声音突然变得很大,小晴猛拍脑袋:“雨都下这么大了,辉子还在外面呢。”她一下从床上跃起来,走到客厅丈夫回来没有。按下开关,灯光照亮黑漆漆的客厅、厨房,小晴每个角落都查看了一遍,丝毫不见丈夫的身影。她抱着最后的希望走向儿子的卧室,丈夫正在儿子的床上睡得直打呼噜呢。一股暖流涌向心里,小晴蹑手蹑脚走到儿子的床边,小小的床上,一大一小两个人,朝同一个方向睡着,儿子在爸爸的怀里睡得很香,还砸吧着嘴,似乎梦见吃什么好吃的,辉子侧着身子,右手搁在被子外。小晴轻轻地将丈夫的手放进被子,仔细看了看他熟睡的脸,平静安详,似乎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不由得好气又好笑。正准备走开,胳膊被一双有力的手拉住,丈夫醒了。
      为了不吵醒儿子,两人来到客厅。“对不起,今天是我情绪不对。”辉子首先开口,一脸愧疚。小晴将头靠在他的肩上,轻轻摇了下,似乎在甩掉恼人的思绪:“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你每天忙那么晚还不是为了我们娘俩,我没给你支持不说,还尽发脾气。”辉子转身紧紧抱住小晴,长嘘一口气。小晴有点不好意思,尴尬地看向儿子房间门口,小鬼没有溜出来,她也长长地吁了口气,伸出双手轻轻地抱住辉子。过了一会儿,她像想起什么似的,抬起眼睛问:“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都不知道。”
      “你刚把儿子放到床上,我就回来了。外面雨那么大,还是家里温暖,嘿嘿。”辉子见小晴眼里流露出担忧的情绪,不免得意又幸福。小晴伸出粉拳娇嗔着锤了他几下。是夜,温柔无限,雨声叮咚,妙不可言。
      忐忑中过了三天,小晴接到了小贝的电话,他现在已经到了小晴所在的城市,问她今晚是否有时间。小晴犹豫了很久很久,心底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千方百计阻止她去,一个力劝她去赴约。最终她决定去,说到底,高中同学来访,自己没理由不接待。
      尽管装作不在意,小晴赴约前还是精心打扮了一番。白嫩的皮肤外裹着一件西瓜红的棉裙,配上略施粉黛的娃娃脸,极易让人误以为她还只是一个高中生,圆润脖子上的精致项链发出柔和的光泽,愈发衬得她的脸庞妩媚动人。小贝陡见睽违多年的她时,张着嘴半天没说话,时光对她可真是手下留情啊,对比自家的黄脸婆,他不禁有些难为情。
      说实话,在约好见面的餐厅里,时隔多年第一次见到小贝,小晴心里暗暗吃惊,当年的翩翩少年啊,如今已是这幅模样:黝黑的脸上布满暗紫色的痘痕,眼睛里当初那抹动人的光泽早就不见了影子,红得有点不健康的嘴唇从侧脸看来分外突出,尤其那一头油光可鉴的头发更让小晴心里堵得慌,若这样的打扮出现在电视剧里,她尚能忍受,只是现在近在咫尺,让她看不下去。小晴轻轻抿了一口水,对自己这么看重外貌感到有点自责,赶忙热情地和小贝攀谈起来。
      小贝滔滔不绝地讲起来,当初他被学校开除后,去了另一所学校,没过多久,他索性断了读书的心思,和叔叔到外地去打工。吃了些苦,也赚了些钱后,他去了东城,在当地开了一家家纺店。初时,生意并不好,小贝起早贪黑,一点点积累经验,慢慢的,生意终于走上正轨。如今,他在另外两个城市也开了分店,生意越做越大。2009年,他和门店里的一个员工结了婚,现在两口子各司其职地经营着三家门店。
      “生意还好吧?”小晴眼睛没看小贝,被他那长篇大论说得昏昏欲睡,她专注地盯着杯中的水,才感到自在些。
      “挺好的,”小贝得意地喝了一口面前的水,抬起头笑嘻嘻地望着小晴,“现在呀,每天进账将近十万呢。”
      “哎哟,那挺好的!”小晴故意装出羡慕的样子。
      “一般般啦。”小贝后面那个“啦”字拖得十分长。
      小晴听着有点刺耳,借低头整理自己的裙子之时,偷偷在桌下看自己的手表。
      小贝身子前倾,趴在桌上,打探机密似的问小晴:“听说你老公是一家企业的高管?”
      “嘿,一个小职员,要真是就好了。”小晴将身子往后靠了靠,不自然地笑了。
      小贝偷偷舒了一口长气,以唱京剧的手势,在空中点了几点,似乎刻意模仿那些意气风发的官员。他气愤地朝服务台喊话:“我们都坐这么长时间了,怎么还没服务员过来点餐?”
      等服务员将点餐单放在桌上,小贝一口气点了五个好菜,边点边陶醉在自己的慷慨中:“今天我请客,甭客气。”
      大闸蟹、鳜鱼、驴肉、雀肉、猪蹄,小晴听着小贝点餐,胃里一阵翻涌,只得猛喝水,以缓解心理上的油腻感,直喝得小贝疑惑地问“你很口渴?”才罢休。
      自然,饭菜上来,小晴没动几筷子,小贝则以一副秋风扫落叶的态势,将面前的饭菜一扫而空,临了才抹着油乎乎的嘴问小晴怎么没吃几口。此时,小晴已急不可耐地要逃离,根本没心思听他讲话,只是胡乱地点头。
      吃完饭走出餐厅,已将近九点,小贝建议去看一场电影,小晴客气地婉拒,说孩子没有妈妈在身边陪着睡不着。任小贝千方百计地挽留都无法使她改变心意,小贝只好放了她。这时,出租车经过,小晴赶忙挥手,逃也似的钻进车里。小贝讪讪地朝她挥挥手,有点抹不开面子。
      小晴烦躁地看着车窗外的景色,十分后悔今天赴约。她偷偷向车后看了看,小贝还在原地,烦躁不安地踱着步子。她忍不住想象,这幅情景出现在高中时代该多么美好,才想了一小会她就被自己恶心到了,赶快摇头,急于将这种想法赶出脑袋。此时,商店招牌霓虹灯闪耀着五颜六色的光芒,这个城市的夜生活才真正开始,三三两两的年轻人打闹着在街边晃悠。看到这些,小晴更忍不住为自己的青春惋惜,人生若只如初见该多好,是自己亲手埋葬了美好的青春回忆,怨谁呢?
      回到家,小晴发现辉子破天荒地在客厅看电视,往常这个时候,他一般还在办公室忙活呢。她有点心虚,手里都沁出汗来,赶忙假装提裙子擦掉汗渍,笑着问道:“吃饭了没有。”“还没吃呢,你今天怎么没做饭?”辉子埋怨道。
      小晴小步跑向厨房:“你怎么不在外面吃了回来呢?”话一说出口,她就后悔了,赶忙改口道:“家里还有一些青皮豆,排骨,你等着,我给你做一顿好吃的。”
      “好。”辉子的答话里有满满的倦意。
      就这样,小晴穿着那件西瓜红的裙子,戴着亮晶晶的项链和耳环在厨房忙碌起来。一阵烟雾弥漫后,饭菜终于做好了。她赶快跑到客厅去叫辉子,才发现,辉子已经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才想起,平时做菜时,辉子喜欢在厨房和她挤来挤去,帮她递个作料或盘子什么的。今天的确很反常,看来是太累了,她拿起搭在沙发背上的盖毯,轻轻盖在辉子的身上,在灯光下细细打量他的脸。刚到三十的他,有着同龄人所没有的沧桑,眼角的细纹在瘦削的脸上更加明显,嘴角倔强地翘着,映照着他在办公室里雷厉风行的作风。
      唉,小晴愧疚地叹气,这个男人为她背负那么多,让她免受残酷生活的打压,她还对初恋一直不忘,还在谈什么风花雪月,话说回来,自己好像爱的其实动画片里的樱木花道啊。想到这里,她抓了抓已经有点散的发髻,对自己进行了狠狠的批判。就算小贝依然俊美如初,那又怎样,现在的她所拥有的一切,都是上天对她最好的眷顾,她还有什么不知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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