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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和我 小小说 权 ...
我不知道我要去哪里,但我知道你一直在那里。
我从小就叛逆而又早熟。在别人家的孩子都还守在老旧的电视机前看花花绿绿的动画片时,我就已经看完了当年红遍大江南北的琼瑶剧《情深深雨蒙蒙》;在我们大院里的女孩儿都热衷于玩扮家家时,我就已经站在家里那唯一的破旧的老镜子面前涂上从我妈梳妆台上偷来的口红,望着镜子里那两瓣鲜艳欲滴的嘴唇,满意地吧嗒两下嘴,昂首挺胸地对镜子里的那个我说:“你以后一定要逃出这个鬼地方!”镜子上一些细微的裂缝都粘了黄色的胶带,胶带的一角翘着,摇摇晃晃。但是不久以后,它就碎了。
是我妈用地摊上淘来的花瓶打碎的,砰地一声,两败俱伤。那天晚上我在睡梦中被一阵争吵声弄醒,我已经习以为常了。恍恍惚惚间听见客厅里当的一声,我踮了脚悄悄走到门后,借着月光从门缝里往外看:一地的玻璃渣子映着月光打到我妈惨白的脸上,那个可怜的女人的眼睛因绝望而幽深的像一潭井,她沉默了几秒,然后转身摔门而出,再也没有回来。我知道我爸和我妈之间是没有爱情的,只是当时的年少无知,为了气另一个男人或是女人,赌上了自己的青春。很多个夜晚都是在他们的争吵中渡过,辗转反侧的时候我就会想,以后我宁愿做一个奔波的旅人,也不要在某处徘徊。
后来,我也走了,离开了那个阴暗潮湿的老房子,离开了那个略带耻辱的地方。在和我爸又一次大吵之后,终于,义无反顾地收拾上行囊,带着埋在心底的梦想,离开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就渴望着想离开,想去看看外面的灯红酒绿,想去看看我未曾抵达过的风景,哪怕很辛苦。
我去了帝都,那个繁华的地方是所有怀揣梦想的青年的朝圣地。这是一个热闹的城市,即便是凌晨,酒吧里还是人声鼎沸,男男女女都衣着精致在暧昧的灯光下舞蹈,扑朔迷离;这是一个冷漠的城市,即便是朝夕相处的朋友,谈笑间依旧隔着一层淡淡的疏离。我刚到帝都的时候,什么认识的人都没有,凭着尚可的容貌找了份小酒吧服务生的工作,工作不算很辛苦,只有晚上才会有一大拨一大拨的都市白领,画着精致的妆,喷着奢侈昂贵的香水。对了,这个酒吧有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山田。我常常站在柜台无人注意的一角,擦着手上的玻璃酒杯,然后把它们一个个挂到橱窗里。有时也会端着厚重的实木托盘在人流中穿梭。一天下来手酸得要命,拿到的工资和小费加起来也不多,交完了在地下室和别人合租的房子,来去的车费,伙食水电,几乎不剩什么,连买一支Dior的口红时,我都要算计很久。我想通过我的努力,满足我内心一个小小的虚荣,一个人虚荣并不可怕,只要她有满足自己虚荣心的能力。
我会在高兴的时候,涂上艳丽的唇膏,抿抿嘴感觉自己与这个城市并不是完全脱节的。每当凌晨酒吧散场的时候,我就独自一个人回到黑乎乎的地下室,终年冰冷而又潮湿,这里的环境并不好,室友打鼾的声音从不隔音的木板后传来,大半时间我都是混着这些杂音迷迷糊糊入睡的,但我并不抱怨,相反,我快乐得要命。
在这里,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属于妆容精致的白领一族,但是她好像并没有多快乐。她常常来到吧台前,点上一杯龙舌兰。用娴熟的手法将盐巴倒在虎口处,然后迅速舔掉,再咬上一口酸掉牙的柠檬,最后猛烈的往嘴里灌很多很多龙舌兰,一气呵成。她喝酒的时候眼神是清亮的。她总是会在一首歌的时间里喝完,然后用手扣扣桌面,笑着对站在角落擦酒杯的我说,你好,再见。这时我总有一种莫名的错觉,我们仿佛是认识了多年的旧友,在酒吧的角落里一醉方休,再唱一首青春不朽。但事实是我们并不认识,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这几年里,我谈了很多次恋爱,爱过几个人,也演过几场真真假假的戏。人总会在寂寞的时候找一个同伴,相互支撑渡过最难熬的时光。后来,我又和酒吧里的一个驻唱好上了。他也是一个怀有梦想的北漂,有着流浪歌手特有的气质,蓄着半长不短的头发,有着一双沧桑的眼睛和一个烟熏的喉咙。他说,他会一直唱下去,直到有人赏识他。我说,好,那你加油。在那段时间,我爱上了他所说的□□的歌,沧桑中带点故事。半夜睡不着时,我就从床上爬起来,打开手机播放器一遍又一遍的循环。晚上听得时候,就好像置身在蓝色的海洋,冰凉的海水带着粗糙的盐粒混着海浪一遍遍翻滚。我爱上了这样的生活,也许我注定一生漂泊。
但是,生活似乎并不眷顾我。那个酒吧驻唱几个月后就出车祸,死了,带着他的梦想去了天堂。我并没有多爱他,但我还是很难过。也许是因为我在这里没有多少认识的人,也许是因为我又要一个人孤独地穿过幽深的街巷,听高跟鞋嗒嗒嗒的在空旷的巷子里回响,也许是他曾给予我过一丝温度,但是现在都不重要了。
又一个夜晚,夜凉如水,清凉的月亮了满了又缺,缺了又满,躺在木制的小床上,望着灰突突的天花板,水泥斑驳,□□粗犷的声音还在耳畔绵绵回响。海水般苦涩的泪水一滴又一滴滚落,转瞬冰凉。我知道,我又该走了,繁华留不住我,高耸的大楼也不属于我。
只愿天堂有光,你不要怕。
于是,草草的收拾了行囊去了新疆。花上自己小半积蓄买了张坐票,坐在火车上,看着窗外模糊的景象,突然想起蒙田的一句话:收拾好行装,随时准备向人生告别。低下头苦笑一下,是呀,人生不过一场旅程,所有的乘客都像一阵风,来了又走,车厢满了又空。恍惚间,我好像看见了那个经常点上一杯龙舌兰的女孩,她似乎变得很快乐,脸上神采飞扬。我真心希望她可以快乐。
下了车,便闻到那干燥炎热的黄沙特有的腥气,大股大股的热浪往脸上扑,我能感受到嘴上丝绒质地的唇膏在阳光下微微发亮,抹了一把脸,满手的沙。便从包里掏出从网上淘的□□镜戴上,顶着风,拖着行李箱继续走。也不着急找旅馆,先在人头攒动的小集市里慢悠悠地闲逛,耳边全是嘈杂的五湖四海的口音。我不害怕,相反,我觉得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很亲切,他们脸上都挂着亲热的笑容,为了生存而努力地样子,让我这个长久地呆在都市里的旅人,感受到了真真切切的烟火气息,这才是凡尘俗世该有的样子。
在一个当地热情大妈的引荐下,我住到一家小巧而又干净的小旅馆,关键是它的房租还挺便宜的。晚上安置行囊的时候,想到大妈用着半生不熟的普通话和手势时的可爱模样,异地他乡,竟也不觉得难熬。新疆晚上很冷,但是却有一整片璀璨的星河在头顶上闪闪发光,美得令人沉醉,你看啊,是多么可笑,繁华的大都市没有吸引住我,我却想抱一抱这个贫瘠却温暖的小边疆。
我叫宋词,唐诗宋词的宋词。曾经是一个和宋词一样过的华丽不羁的女孩,现在是一个漂泊完了青春之后想要有个家的平凡女孩。
这里是帝都,有着最繁华的政治中心和商业贸易基地。这里也是我家乡,冰冷的没有一丝人情味。我出生在一个家教颇严的家庭,从小就被父母告诫要远离男生,不能和他们有过多的亲密接触,所以从小到大我的朋友和生活圈子里都是清一色的女生。我的家庭很和睦,父母相敬如宾,甚至有些时候我都怀疑他们是否有过爱情。
我从小就被送去学各种各样的东西,整个童年几乎都是在送往补习班的路上度过的。我学过声乐,舞蹈,奥术,绘画,英语,直到高中毕业,我还在学习德语。这很枯燥,但我的同学学的比我还要多得多,她们当中甚至还有人去学了插花。在我工作之前,我的生活用寥寥几笔就可以一带而过:我不是在学习,就是在去学习的路上。
我一直以来都被贴上了乖乖女的标签,我循规蹈矩,安安分分的听从父母的安排:认真学习,考上了一所不错的大学,毕业后在一家国企公司拿着一份稳定的薪水。再然后就结婚生子,过完我波澜不惊的一生。在曾经的某个瞬间,我几乎以为人生就是这样,我只要跟着走下去就好了。我天天早上对着镜子用厚重的粉底遮住因为熬夜留下的青黑色眼袋,描上精致的眼线,涂一层淡淡的豆沙色唇膏。然后跟着面无表情的人流挤上地铁,再披着星辰回家。天天如此。也许我注定过一个没有波澜的安稳人生。
直到我遇见他,一个酒吧的驻唱。他是一个怀有梦想的北漂,有着流浪歌手特有的气质,蓄着半长不短的头发,有着一双沧桑的眼睛和一个烟熏的喉咙。他说,他会一直唱下去,直到有人赏识他。我看着他被梦想点燃的双眼,清澈明亮,说,好啊,我陪你。我第一次知道梦想可以这么神奇,让一个人宁愿放弃安稳的生活,也要来赌一把,赌上青春。我知道他并不爱我,但我依然每天晚上来酒吧喝酒,只是为了听他唱一首歌,然后就走。这个酒吧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叫山田。我最喜欢的一种酒叫龙舌兰,很烈,搭配上盐巴和柠檬更是刺激。我想,我并不能在生活中寻找刺激,那么只能让舌尖体味一下这种感觉。
我注意到了一个女孩,她在酒吧打工。因为每次酒吧驻唱唱到情深的时候,眼睛总会望向她。但她并不知道,只是安静地窝在安静的一隅擦着手上的酒杯。她的眼神却是桀骜不羁的,我羡慕这样的人。我总是在喝完酒后,故意用手扣扣桌面,她便会抬起头冲我笑一下,嘴上鲜艳的唇膏在暧昧的灯光下恰到好处的散发着光芒,是Dior的蓝金烈焰。她真是一个独特的女孩,颠沛流离还对生活怀着一颗热爱的心情。让我恍惚有种错觉,我和她认识了很久,在酒吧的角落里一醉方休,再唱一首青春不朽。但事实是我们并不认识,甚至不知道彼此的名字。
后来,他们在一起了。我没有多伤心,他们都是热爱生活的人,我只是祝福他们可以实现自己的梦想。
改变我的是驻唱的死亡。刚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我的大脑一片空白,耳边似乎有轰隆隆的崩塌声。等我再去酒吧的时候,那个桀骜的女孩也走了,角落里擦杯子的人换成了一位胖胖的中年人,对生活的绝望与颓废堆积在脸上变成了横肉。我失望的走了,离开了这个有着好听的名字的酒吧。
后来,我不顾父母的强烈反对,辞掉了现在的工作。收拾了行囊,买了张去新疆的火车票,我想去边界看看,感受一下粗糙的沙尘在脸上划过。坐在火车上,手上紧紧攥住薄薄的火车票根的,看着窗外面模糊的风景,我真的很快乐。我打算游遍大江南北,看一看我没有看过的风景,感受浓浓的人情气息。我也许并不是因为酒吧驻唱的死亡,而是为我的逃离做一个挡箭牌,我想做一回自己。
我在路上,我很快乐。我觉得自己快要飞起来了,迷迷糊糊,我仿佛又看见了那个桀骜不驯的女孩,但这次她的脸上却写满了平淡。
每个人都有自己想要的生活。只愿她眼里一直有光,活成自己想要的模样吧。
我叫唐诗,唐诗宋词的唐诗。曾经是一个和唐诗一样过的平和安稳的的女孩,现在是一想要活成自己的女孩。
初次写稿。很多地方都不是很到位,文笔也青涩。希望能有人看吧哈哈哈,也希望各位大佬们能留下自己的批评与指教。
谢谢大家!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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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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