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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角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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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开始于对角巷——我是和我弟跟着海格大叔一起去的。路上有一片人跟我弟握手(我弟超棒的,我不用说你们也知道)。
那些人握完了之后都会用余光无意识地扫我一眼。问题就出在这里:只需要余光的一眼,他们就统统被我惊天动地气壮山河的美貌迷倒了。“迷倒”的意思是说,他们横七竖八得倒在了路上。
即使我只有十一岁,我也知道这是很不好的。我非常愧疚,决定以后好好学魔药学。我希望以后能自己制作一堆苏醒药水随身携带,一旦有人被我迷倒就喷。要不然良心上忒过不去了,是吧?
试校服的时候,我和我弟碰见了那个头发梳得油光水滑的家伙。那家伙鼻孔堪比烟囱,直直地指着万里无云的天花板。由于他对海格大叔表示了鄙视,我和我弟都不喜欢他。
后来我们去买了魔杖。我非常有先见之明地让我弟哈利先进去给奥利凡德先生做了心理准备工作,省得迷倒了他不好买魔杖。我弟非常靠谱,他的工作很成功:我进去的时候奥利凡德先生只是一阵眩晕而没有晕过去。当然了,昏暗的环境也功不可没。
试了无数根魔杖之后,我终于遇上了最契合我的那根。十一英寸,花楸木和凤凰羽毛。奥利凡德先生很高兴,因为这根魔杖刚做出来没几天,可谓新鲜出炉。据说还有一根魔杖同样很有意思,跟我的魔杖共享了一棵花楸树的木头。那根魔杖是十四又四分之一英寸的,龙心弦。我不知道为什么我记得这么清楚,这都是好几辈子以前的事儿了。
奥利凡德先生很高兴,我倒挺郁闷。为什么我的魔杖就不能和我弟有点关系呢?连没鼻子杀人狂都能跟他共享了一只凤凰的羽毛,我却不行。这真是让我很郁闷。
在我遇上我的花楸木凤凰羽毛魔杖的时候,杖尖射出一点非常亮的白光,照亮了整个店——也不可避免地照亮了我的脸。
结果很令我愧疚的事又发生了。我们花了好长时间才把奥利凡德先生弄醒。用十四加隆买了我和我弟的魔杖之后,我们非常高兴地回家了。好吧,那也不算什么家。……那些德斯礼们毫无幽默感、无聊、脾气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