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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谙不留 ...

  •   渡天口
      第一章
      千不留像反光的白刃,在高远的蓝天下,穿梭在宽广忙碌的十字路口。
      还有七秒就要亮红灯了。
      男生运动裤下的小腿纤长流畅,蓄势待发。他五官锋利逼人,忽然一笑,又软成一池荡漾春水。他正处于自相矛盾的少年时期,既热爱太阳,又钟情寒夜,既洋溢生机,又牢记死亡。
      千不留嘴里嚼碎一颗柠檬糖,开始自顾自地跟信号灯赛跑起来。
      天气真的很不错,九月份,新学期伊始的初秋,流云一条条徜徉在深蓝的天空上,大风灿烂又明亮,呼呼地拽着人头发往上薅。男生迎风叉腰,深深呼吸,心胸舒畅得想大喊几声老子,他的笑眼纯粹而满足,浑如个抱毛线球的猫,这猫眯着眼伸个懒腰,感觉身体里都是来自北冰洋的风,湛蓝而寒冷,遥远而明亮。哎呀,他叫道,天凉好个秋,天,天高皇帝远!
      虽然这个叫做渡天口的城市,千百年来一直做着带刀护卫,护卫天子,护卫首都,从来就不是个什么偏远自由地。
      古时人常道,渡天口乃专为渡天而设,天上大大小小神仙,无论往来为何事,都必要经过此处,才能入得天宫。千不留一听这说法,就很喜欢,但对于城市本身,态度其实一般,不过他又说,可能明天,他就会爱上这里,也可能,最终对其不屑一顾。他是个容易深情的少年,也是个极其冷漠的男人。他的感情,汹涌或抽离,其实都只在瞬间。
      “花不谙!这儿!”冲着马路对面,千不留雀跃地伸长了胳臂。

      秋天的柠檬糖味道,让花不谙感到幸福,看什么都赏心悦目,这岸上不止站了一个一八五的白T少年,还有坐轮椅的老太,捏气球的小娃,棕色T恤的冷漠人,四处张望的杀人犯,应该还有她自己——正缥缥缈缈地冲白光里的千不留一笑,眼睛却没看着谁的,她自己。
      阳光那么那么汹涌。
      人们就看到,宽广的十字路口上,那女孩慢悠悠走着,她周遭没什么人,一袭鲜红孤独地晕在轻盈日光中,迷迷茫茫,左摇右晃。
      ——总感觉她已行走了几千年。
      千不留第一次见到花不谙——不,没有什么第一次见到,从生下来,千不留身边就挨着一个花不谙了。两个赤条条的小娃,同时同地降到这世上,面面相觑还不到一秒,就开始对着彼此的脸拼命嚎哭。哇哇哇,哇啊哇,吵得一双父母慌忙把两个分开,可一分开了,哭得更狠。
      两家是至交,住对门,当年四个大人共同忙创业,两个孩子就经常一起被寄养在亲朋好友处——对两个娃娃来说,却是一个又一个陌生人。
      小时候的俩人,长得一对儿金童玉女似的,各有各的粉嫩漂亮,男娃腼腆,爱笑,活泼又听话,善良又体贴,女娃安静乖巧,众人面前落落大方,多才多艺,凡是照顾过俩娃的,没有一个不夸不爱的,宝贝得都不肯撒手放俩人回家。
      可两个小孩想回家,太想回家了,只要回了熟悉的家,一个就拼命地撒欢,一个就疯狂地粘人,两父母只要离开一小会儿,男娃就能被自己的玩具车绊倒,女娃就能撅着屁股趴床底下哭着找妈妈。男娃摔倒时,撞到了女娃的小屁股,两人站起,各自收住眼泪,话不多说,立刻厮打。
      这番光景,那些亲朋好友可决计看不到。爸妈们哭笑不得,问他们怎么人前人后两个样儿呢,千不留把棒棒糖吃到脸上,美其名曰道,这是给爸爸妈妈的特权。抱着妈妈小腿不撒手的小花不谙,顶着张哭脏了的脸,也使劲点一点头。
      花影生无可恋,揪着被女儿蹭得鼻涕满天飞的裤脚,嗖嗖地冲那三个看戏的大人飞眼刀。
      “老婆,咱同病相怜啊!”于是一起冲俩小孩委屈屈地抹起眼泪来。
      慢慢地,这就长大了。一起被寄养,一起住寄宿学校,一起掰指头数日子,盼着回家,盼着爸爸妈妈。渐渐地一起骑车逃课,一起坐咖啡馆写作业,一起被人用艳羡的目光望着,用流言蜚语说着,直到高一那年,正军训着,花影静静出现在树荫下,冲花不谙轻轻一招手。
      正在站军姿的千不留,僵着目视前方的头,只看见女孩子晃着马尾辫,从左边,跑向右边,看不见了。
      千不留借老师手机给父亲打电话,才知道花影和丈夫陆人,最终还是离婚了。
      陆人出轨。他和自己的秘书在陆家客厅地板上脱得□□,两条光身子贴着地板来回翻滚,餐桌脚边的死蚊子都给粘到那硕大的□□上去。这一幕,被千不留和花不谙亲眼撞见,后者面无表情地拿起手机,点击录像。
      “地板我还没来得及擦呢,都被他俩舔干净了。”花影看着视频,冷笑道,“真给我省事儿。”
      一周后,两人离婚。
      花不谙自小随母姓,如今父亲背叛,她自然随母而去。此后,千不留再也没见过花不谙,电话打不通,□□不回复。花影和花不谙离开得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对此,陆人嗤之以鼻。

      “嘿,没听到么?”女孩背着手笑道,“想社长姐姐呢?”
      “啊?”千不留回过神来,斜飞一眼,“你刚才说什么?”
      “社长姐姐发微信说,路上有点堵,让我们不用等她了,先去学校梧桐路,别耽误了百团大战。”百团大战是渡天大学里的社团集体纳新活动,每年按例在学校的梧桐路上举行,那里法梧高大,绿荫满地。
      “好,她没有碰到什么麻烦吧?”
      “你担心她呀?”花不谙歪头,冲他甜甜笑了一笑,“姐姐说她什么麻烦都没有,让你别瞎想喔!”
      “……总感觉你阴阳怪气的。”男生走在她身后,一步踢一下石子儿。
      “哦。”
      “……”
      “那你,喜欢社长姐姐吗?”
      “啊?”
      “嗯。”
      “……喜欢啊。但好像……也不是那种喜欢。”歪了歪脑袋,苦恼道,“学姐漂亮,干练,是个很厉害,很帅的人。她处理事情时很认真负责,又很会照顾人,她游戏还打得很好!老赢我,骗我请客,还得意洋洋的……我是有点喜欢她,但是如果不能在一起的话,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微微遗憾一下?”
      “啊,对。我忘了,你的这种喜欢,太多了。”花不谙向前走着,没回头。
      石子往前滚了两米,前头轻飘飘落下一句,“那,我好歹也算是你的喜欢之一吧?”
      千不留不再踢石子了。

      高考后的第三天,千不留和朋友们踏上毕业旅行的路途,在国土西南端的某个高原上,一座著名的滨海旅游小城里,千不留看见了陆人的车,继而望见马路那头,跟在陆人身后的,繁荫下红裙的十八岁少女。
      “难道是!”他兴奋地给老妈打电话,那头却传来低低的一句,“小谙的母亲去世了。”
      猝死。
      阳光蒸腾,滚烫,烘烘发白,忽然一阵热风,红裙翻腾。丧母的少女迷茫得像一团血雾,只知道攀附前方男人的肩膀,缠紧他的骨子,跟着他走。跟着他走,包裹着他,然后放弃自我,用匍匐的姿态去爱他。这样,一切迷惘,痛苦,执着,恨意,就都不用再苦想。去爱人的花不谙,将不再是独立完整的一个人,她只是一朵渴生的花,企图把爱一个人,为一个人奉献变成自己生命的全部,她好吸食着自己那高尚伟大、毫无保留的倾情奉献,维持她可笑的骄傲,而不至堕进虚妄里去。像花,卑微爱人,悦人耳目,博人欢心,得人浇灌才活。
      花不谙牵住陆人的手,她要原谅他,还要去爱他。虽然他害惨了妈妈,虽然她曾发誓要恨他恨到坟墓里。但他是父亲,只有他能救她。花不谙心里冷笑着。
      “小留?”陆人牵着女儿走过马路,“你,你怎么在这儿?”
      这儿是繁荫小城,阳光泛滥,空气干冷,有绝美雪山,绝美海蚀崖。
      “我来旅游,当然得在这儿!”他一直对陆人有敌意。
      “喔,这是小谙,你还认得吧?花不谙。”
      “当然认得。”却是女孩子极冷静的一句话。
      “嘿,千不留。”她故作轻松地笑了一笑,“是我,花不谙。”
      千不留知道花不谙漂亮,但却第一次感到那漂亮是有重量的,女孩阳光下微眯的笑眼,打在心上,是沉甸甸的悸动。他忽然觉得陌生,他像是在咖啡店的冷气里,观赏路边骄阳下的一朵向阳花,他看到她迷茫,沉溺,内心有许多个极端点子,想尝试疯狂,尝试反叛,残害自己,故作可怜,但是他也看到,当她在面对外人时,轻轻咽一下口水,就把所有坏情绪都按在胃里。
      莫名其妙地,不可理喻地,千不留感到内心的那个自己,双脚轻轻地往后退了一步,双手却长长地向她伸了出去。
      “我在呢。”繁荫里,他这样回答。秋天的大风里,他也这样回答。
      “我在呢。”

      红色的影子微微顿了一顿,长长的马尾辫垂在脑后,又很快飞扬起来。
      “知道啦!——快点走,来不及了!”
      那一朵红裙,神采飞扬,迅速远去,湮没在人群与阳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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