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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缘起 浮云半空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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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半空上。清吹隔池来。 ——薛道衡
我,站在这位于山顶右侧的悬崖边,看着远处云雾缭绕。仰起头,些许刺眼阳光穿过云层映入我的眼帘,刺得我睁不开眼,缓缓将视线移向悬崖下,依旧是云,除了偶尔飞过的雀鸟,还是云,其他的,什么都看不到。可是,即便是如此单调的景色,我却仍旧喜欢每天站在这个位置,不厌其烦地欣赏着这漫天的白色,还有那形状各异的浮云,任凭身边的风吹散我的头发。继而,我开始想象,如果,我是那浮云中的一朵就好了,这样,便可以任凭着风将我吹到这世间的各个角落,任凭阳光穿透我的身体,照亮身下的每一寸土地,只要我能自由地在天空中飞。是的,我想要自由,自由是自我懂事以来,一直想要追求的东西,也恐怕是我这一辈子的梦想。
对了,我忘了说,我,叫做叶倾城。为什么住在这里么?其实连我自己也不知道。自我有记忆以来,我便生活在这终年有积雪的雪山之巅,世人称之为——长白山。所谓的山顶,其实不过是一处几亩田大的平地。平地的一侧有座黑色的木屋,木屋上方的牌匾上,刻着——无梦居,那便是我的家。和我一起住的,还有我的母亲。我的母亲叫做叶倾心,是一个很美丽的女人。当然,母亲也称得上是个才貌双全的女人,琴棋书画,吟诗作对,她无一不精。在我两岁多的时候,她便开始教我读书写字。我学会的第一个词是:倾国倾城。只因我的名字蕴含于其中。而她教我的第二个词却是——红颜祸水。
“为什么红颜就是祸水呢?世人不都应该喜欢美丽的事物么?”
母亲意味深长地叹了口气,道:“正因为世人皆喜爱追求美丽的事物,所以,他们产生了独占的欲望。继而,出现了无休止的争夺,以及,战争。”说着,她低头定定地看着我,问道:“倾城,你不会怪娘吧!怪娘将你禁锢在这里,没有给你自由!”
“怪娘?娘教我琴棋书画,我爱都来不及呢!怎么会怪娘呢?”
“倾城,娘对不起你!”
“为什么对不起呢?倾城最爱娘了啊!”我微笑着抱住了母亲因为抽泣而轻颤的身躯。那时候,我以为,母亲是因为,没能让我过着正常孩子的生活,而觉得愧对我。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母亲为什么要说对不起。恨她么?我想我是恨过的,可是,她毕竟是我的母亲。所以,即使是她给我带来的伤痛,我也一样会选择遗忘。
在那之后的第二年,也就是我4岁那年,我见到了洛烨。那年冬天,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原本种在无梦居外的几株梅花,都被积雪所折。也是从那年开始,那几株梅花再也没有艳丽开放过。后来想想,这似乎正是在向我预示着,自洛烨来到山上起,命运的齿轮已经开始转动。
“倾城,”母亲牵着洛烨来到我身边,“这是洛烨,比你长两岁,是娘的朋友拜托娘照顾的。以后,你要叫他哥哥!你们要好好相处。”
我抬头看着眼前的男孩,第一眼,我便发现,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睛。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琥珀色的眼眸正定定地看着我,带着些许审视,些许惊讶。“烨哥哥!欢迎你!”
对于我的友好表示,他显然很是惊讶,但,他眼中似乎还有另一抹情绪一闪而过。我觉察到了,可是,也并不知道那代表了什么。又或许,我根本不想知道。因为即便叫了声哥哥,我们也仍旧毫无关系不是么?既然无关,又何必关切。
我微微笑了下,转身向崖边走去,不去理会身后的那道目光。
自那以后,无梦居便成了三个人的家。
白天,我除了在崖边欣赏浮云,就是在书房学习各式各样的东西。从《四书》《五经》到诗词歌赋,从琴棋书画到各家兵法。母亲曾说过,一个女子的一生,只有两种幸福,一是,嫁个好丈夫,相夫教子,这样的女子,只要她们学会三从四德,她们就可以幸福,可是这样的幸福,平淡而无味;另一条则是做一个倾城红颜,做一个君王一生唯一的爱,那是每个女人都想要的荣耀。
“书上曾说,一个君王可以滥情,却绝对不能专情。”我问。
“所以,你必须倾国倾城,必须给所有子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如果当时,我能从母亲的眼中看出些许恨意的话,是不是,我就不会在毫不自觉地情况下,走上母亲为我铺好的那条路;是不是,之后所有的事情都不会发生呢?只是,那只是如果,当时的我,只是沉浸在黄金屋中,丝毫不曾察觉到母亲的异样。
洛烨自那天起,便开始跟着我母亲学武。是的,我的母亲。她不仅才貌双全,也是一个武艺高强的女子。母亲为什么会武功,我自是不知道的,也从不去问。因为,母亲不喜欢我过问她的事情。
我不知道母亲带他去了哪里,只知道,每天回来的时候,他的身上总是伤痕累累。本来白皙干净的皮肤,一天比一天黑,而那双眼眸也一天比一天黯淡。为什么呢?
有一次,我偶然经过他的房门,听到一声几不可闻地呻吟。透过门缝,我看到他正试图想要将金疮药涂抹于背后的什么地方。可惜,几次都失败了。我摇了摇头,推门而入。
进入房门的一瞬间,我看到他抬起头,冷冷地看着我,眼中充满了防备。
“要我帮忙么?”我示意他将手上的药瓶给我。
“不需要你好心。”他无视我的举动,继续试图自行上药。
望着他一边试图上药,一边又因为伤口被牵动而疼得呲牙咧嘴,且死活不肯发出声音。我不禁“扑哧”笑出声来。如我所料,他又抬起头。与刚才不同的是,这一次,他是恶狠狠地瞪着我。
“出去!”他硬邦邦地从嘴巴里吐出这两个字。
我没有理会他,一把抢过他手中的药,道:“我来帮你吧!”说着,走到他身后。看到那个伤口的时候,我确实有那么一瞬间的怔愣。一条一尺左右的猩红伤口出现在我的眼前,触目惊心。伤口的最底端很深,仿佛是用钩子一般的利器从上至下钩入一般。
“怎么会?”
“是黑熊。”
我微微张大了嘴,看着这个猩红的伤口,却不知道要说什么。有些事情,我不能过问,也没必要过问的。
我轻轻将药涂抹于他的伤口上。我知道那一定很疼。因为我看到他手上的青筋全都暴起了。我象征性地吹了吹他的伤口,以缓解他的痛楚,却明显发觉他的身体在那一瞬间僵直了。我不以为意地看了看伤口,随即用他身旁的碎长布条覆在了他的伤口上。
一口气包扎完,我利索地拍了拍手,道:“要是想叫我帮忙,随时叫我!”说着,便走向房门口。
“谢谢!”几不可闻地听到这么一句。
我听到了,可是却并未回头。因为知道他其实并不想让我听见。是的,洛烨就是这样一个人。他不喜欢表露自己,所以与其让他尴尬,倒不如选择什么都没发生过。
在那以后的日子里,我们依旧是三个人住在一起,除了早晚饭,我几乎见不到母亲。而洛烨,怎么说呢?自那以后,我们的关系比以前亲近了。偶尔在帮他包扎新伤口时,我们也会说上几句玩笑话。我知道,他已经把我当年成朋友了。而我呢?不,我没有朋友。母亲说,这世上真正伤得了人的,除了爱的人,便是朋友。所以朋友不可信。
当时,我把这句话咀嚼了半天,却突然发现其中有一个漏洞,朋友不可信,难道爱的人就可信了么?想着想着,我自嘲地摇了摇头,母亲很爱我,而我也同样爱着母亲,所以我又怎么能不信她呢?
就这样,年复一年,我迎来了我的8岁生日,也就是开皇二十二年。是的,我所处的朝代是大隋朝,当今圣上叫做杨广。听母亲说过,他是个昏庸无能,荒淫无道的皇帝,人人得而诛之。当时,母亲说这话的时候,眉宇间透出的是咬牙切齿的恨,而我却以为,母亲是在怜悯着天下的百姓。
生辰那天的早晨,洛烨送了我一支异常珍贵的雪参。他说,那是他练武时,机缘巧合下挖到的。我信了。为什么不信呢?人撒谎不就是希望别人相信么?
可就在我生辰那天的午后,本来答应要帮我庆祝生辰的洛烨却被母亲带走了。临走时,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知道那其中有依恋和不舍。我报以一笑,轻轻地挥了挥手。从那时起,我便知道,天下无不散之筵席,没有人会永远守在我身边。所以与其伤心依恋,不如笑对未来。
是的,洛烨走了,我确实有些难过。但没多久,或者说,就在那天夜里,我的生命中又出现了另一个人。那个终我一生都无法忘怀却又每每想到心痛的人——李玄成,而他的另一个名字叫做,李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