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每次困得要死的时候就很有想法,但打字总是眼花,有时候错字错句什么的,只能过阵子改了。
我真的是想到什么写什么,而且我说过这是写给我自己看得文章,所以所有内容都是我所希望看到的,不考虑的因素有很多!我的意思是,再累再无理取闹的剧情我也要这么写!你阻止不了我的略略略?
还是那句话,文是我用屁股写的,不想看门就在那里不离不弃
>门<
ps如果嘴炮可以让一个暴力倾向的人变成良民,然后积极向上热爱生活,那世界上最伟大的应该是妇联主任,科科,所以这章就是吐槽嘴炮,还是毫无软用的那种
而且我不认为艾琳·普林斯会喜欢上一个毫无用处的男人,所以我猜测男人应该信教,然后厌恶讨厌甚至痛恨巫师,所以才会用暴力来发泄对于被欺骗的愤怒,简而言之就是人渣嘛,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