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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山姆 ...

  •   并不刺眼的阳光透过破旧的木制天花板照下来,如果你有心去看还可以在屋顶的小缝隙里看到外边飞过的乌鸦。
      我到这个地方已经快两周了,也盯着这个画面快两周了,无法随心的动弹让我十分无奈,我不得不花了三天的时间才接受我变成了一个小孩,而且还是个小婴儿的事实。不过还算不错,至少我此刻还算衣食无忧——有一个蓄着大胡子的男人照顾我,他的头发是亚麻色的,但看上去从来都不打理的样子,像极了一撮干草,那个人总是不说话,搞得我刚开始以为他是个哑巴,不过他在照顾我方面还算周到,有时候会帮我改变一下躺的姿势,每两个小时给我喂米粥偶尔是牛奶,还会及时清理我的排泄物。虽然他在照顾我的时候脸上都是百般不愿意的样子,但我觉得他能遇到我这种不哭不闹不多事的小婴儿就可以开心的烧高香去了。
      男人从不和邻居交流,看他们的眼神总透着一股子高傲的劲。他总是出门去,但又马上回来,然后打点好我,他又出去但还是会马上回来,像是他不怎么快回来我就会死掉。哦,对了,附近的小孩们似乎都叫他老山姆。你问我怎么知道的?要知道这条街道的隔音都很差。
      男人似乎很喜欢小提琴,时常会拿起一把看上去很旧的提琴拉几个连贯音,听起来音色好极了,但他也只会拉出这么几个音然后就放下琴,发出一声深深的叹息,之后他会点起一只烟用力的吸上一口然后就丢掉,我觉得这样是为了不让烟烧到他的大胡子。
      但对于男人对小提琴的态度来说,我还是十分开心的,毕竟我生前那一段不太完美的人生里,小提琴是陪我最久的东西。于是在那一天,在老山姆拉了几个音之后,我用还控制不住口水的嘴哼了哼,那是巴赫的a小调协奏曲的第一部分,头开很有识别度。老山姆看上去惊讶极了,他扭过头,那双凸出的双眼向我这个方向瞪着,我总担心一不小心他的眼球会一不小心崩出来。不过他惊讶的表情是在太有意思了,我忍不住往下又哼了一小段。之后便看到老山姆有些火急火燎的跑到我的前头,把小提琴放到我怀里,把弓搭在我手上,那急切的目光像是想让我拉一曲。
      额,不可能的啦!山姆兄。
      我在心里边默默吐槽,对着他傻笑的冒了个口水泡泡,唾沫差点沾着琴把上,老山姆这才又是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他又把琴拿开,坐在我边上看着哦眼神远远地,大概是在思索什么。
      之后几个星期老山姆出门的次数变多了,但依旧是很快就回来然后再出去,然后又是一段时间整天不出门,坐在一边细认真的做着什么。具体时间我不记得了,你要一个一天至少要睡二十个钟头的小婴儿有什么时间的概念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反正感觉时间过了蛮久的,虽然总有一种过了一个世纪的样子,但看在我还是这个小小的样子,努力开口也只能冒着口水泡泡的吐出个“la”,我想大概最多是几个月吧。
      因为老山姆很少说话,这让我很无聊很无聊,我从来没有出门,我没有想到出门这个事,老山姆似乎也没有想到过这个问题。但就算老山姆独来独往脾气古怪,还是有个好心的妇人告诉他,小婴儿是需要晒晒太阳。于是我获得了每过几天出门一次的机会。
      我想我一定不是老山姆的孩子,至少他从来没有叫过我的名字,也没有告诉我我叫什么,甚至没对我说过什么话。那些照顾也许是别人告诉他该如何做的,还告诉的不全面,嫌弃。总而言之感觉很微妙。
      “ba……ba……”我试着努力把这发音说清楚,倒是有点要讨好老山姆的意思,要一个没人和她说话的小婴儿学会说话,不存在的,庆幸吧,我可是不一般的小婴儿。不过在老山姆又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开始每天抽一段时间来对我--额--唱谱子?!
      “mi mi fa so,so fa mi ru………”底层的嗓音是蛮好听的……而且声音太低了,压根没唱对音。

      说起来我并不喜欢欢乐颂………
      所以我真的好想打人啊…………

      又过了一段时间,感觉上像是过完了一个侏罗纪时期,但实际上还没有一年的时间,这种浑浑噩噩的感觉让人难受。刚我我顺着老山姆的心意不再冒着口水泡泡的唱出欢乐颂的谱子的时候,老山姆终于把它的东西做好了——唔——一把四分之一大小的小提琴——算你牛哔。
      于是之后的一段日子又变成了,老山姆握着我的手开始吱吱嘎嘎的锯木头。我该怎么才能告诉他,山姆兄,就算我是天才中的天才,要现在我的拉曲子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
      …………懒得写时间的分割,大概几年
      ……………………
      “Susie,从树上下来你这样像是一个十足的野孩子。”老山姆拿着一个竹鞭子背着手对树上的女孩儿叫喊着。
      “你答应我,摸着你的良心答应我,今天不练琴我就下去。”女孩抱着一根强壮的树枝,对着老山姆吼叫着。
      “不可能!”
      “那我们就是没得商量了!”
      “我知道你的小心思,要是我这破例,就会有下次,下下次!你想得美!”
      “哦,得了吧,才不会有人会要求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小孩子拉琴,刚说话不是生活用语而是欢乐颂,我讨厌欢乐颂!”
      “那我们拉莫扎特。”
      “我才不是这个意思!”
      “可巴赫对你来讲太难了。”
      “我说了我不是那个意思!才不是换个音乐家我就会下来!我就是不想要练琴!”
      “那晚上我们不吃土豆了,你下来!”老山姆不着边的说着,却是一脸胸有成竹的得意表情。
      “我不……等等,你说真的?”Susie 别过头,转了话语。
      “对!”
      “我要吃西红柿炖牛肉!”
      “也许我们可以试试菠菜。要知道你正在张身体,蔬菜……”
      “我不管,西红柿炖牛肉!”
      “要不,试试鱼汤!”
      “西!红!柿!炖!牛!肉!”
      “可以!下来!”
      “接住我!”Susie 说着就直接往下跳,然后落到老山姆怀里。
      “晚上练第一协奏曲。”
      “不可能!你都说巴赫对我来讲太难了!”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个小鬼的能力,在这小提琴方面你可像一个小怪物。”
      “……你不能要求一个才五岁的小孩去拉巴赫!”
      “练练,没事……”
      你神经病啊,练琴用这个曲子!

      ——恩,这样的闹剧在我能跑能跳开始就不定时上演——
      ——一天要我一个小孩练八个钟头小提琴,你真的不去搞谋杀屈才了!——
      ——说真的,天天吃土豆感觉自己都要变成土豆了!超级难过!我想吃红烧肉!——
      ——练琴和吃,我选择吃,不然你能怎么办,选择死亡吗?——

      当然要老山姆自己的红烧肉是什么是在上太困难了。
      不过这样的日子没持续很久,老山姆找了一份工作——虽然我知道是什么工作的时候差点没把“卧槽”说出声——大学音乐系教授。听说是朋友介绍的。嗯,那一定是个好朋友!真爱!
      不过这让我能少点时间练琴还有多吃到除土豆以外的东西,这让我非常开心。
      恩,就此心情而言,我享受现在的每一天。
      让我感到奇怪的是,老山姆一直没有搬家,哪怕他现在的钱足够他换一个地方住,当然我并不介意这个,但我总感觉这是有蹊跷。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老山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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