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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健忘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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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又要相亲。爸爸正在洗澡,妈妈忙着准备零食,我偷偷地逃出了家门,跨上第一辆从我眼前驶过的轿车,溜之大吉。
司机只顾往前开,不问我去向何处,真是与众不同,善解人意。说实在的,我还真不知道去哪儿,但总不能一直开下去吧,我可不想把钱浪费在出租车上。
“去景山动物园。”
司机斜着脑袋瞄了我一眼,慢条斯理地说:“我这不是出租车”。
“啊?我拦得可是出租车。”
“可你上的却是我的车。”
他说话的时候很冷漠,却没有赶我下车的意思,倒像是一只狼看到羔羊误闯进他的窝。
“那我下车好了。”
“我正好经过景山”
捡到便宜是好事,我滔滔不绝地侃了起来。对于我的问话,他要么沉默不语,要么懒洋洋地回一句,要么用怪异的眼神瞟我一眼,那神情仿佛我某年某月欠了他的钱忘了还似的。
逃了‘“劫难”,又占了便宜,我高兴过了头,车早已过了目的地,驶上了城南大道,我竟没发觉,待我向窗外一看,马上惊叫起来;“停车|,停车。”
对于我的喊叫,他充耳不闻,继续不疾不缓地驶着。
“驶过头了,没听见吗?”我愤怒地抗议,他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慢条斯理地回答:“车是我的,我想开哪就开哪。”
我猛然一惊,想不到他仪表堂堂,却自甘堕落,拐骗像我这样姿色平平的大姐姐。
但,我向来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又岂会败在一个毛头小子手上,我故作镇定地问:“你准备开哪里?”
“杭州。”
“杭州离温州不够远嘛,你若想耍我得开美国才行。”
“不,杭州够我们重温旧梦了。”
重温旧梦?我碰上一个精神分裂者?我不得不提醒他我从未有幸和他这样的帅哥经历过什么美梦,没想到闻言他勃然大怒,。一个急刹车,车停在公路中,任后面排成长龙,一双眼睛虎视眈眈地瞪着我。
“你还不认识我。”
“我说过没福气碰上你这样的帅哥。”
“那你干嘛老向我放电?还给我写肉麻麻的情书?”
什么时候有过?此人病得不轻,肯定被哪个没眼光的女人抛弃了,要是我绝对不会错过这样的大帅哥的。
既然他认定我是他的女友,那就将错就错好了,反正我很难找到比他更好的男人了。
“我错了,我们重新开始吧。”
“又是重新开始?我们已经有过太多的重新开始了,难道我还能相信你------你这水性扬花的女人。”
“那你想怎样?”
“你说呢?”他邪邪的笑着,像一只心怀不轨的狼。
“你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好了。”狐狸精是不是这样笑的?总之他痴迷了,车子慢慢启动,我不用担心被后面的司机碎撕万段了。
他欢快的地开着车,我很高兴找到了一个戏耍的疯子,晚上终于不寂寞了,说不定还可以挖掘出一段耐人寻味的隐私呢。
突然,他伸出右手牵过我的左手,放到唇边,轻轻地吻着,紧紧地握住。无法抽出,更不敢对抗,看来跟疯子在一起并不是那么好玩的。
“艾美,我爱你!”
说时他无限温柔,一滴泪滑到我的手上,却似烫到我。他怎么知道我的名字?难道那女人又正好和我同名?
莫非这男人真的和我有什么纠缠?我搜肠刮肚,却不曾有和记忆。莫非我失忆过?或许真的是凑巧。
我一肚子的疑惑,却不敢发问,怕触犯了他,被拧碎脖子,何不安安份份当他的女友?跟这样的帅哥交往应该不会吃亏,说不定还可以拿他当挡箭牌,应付一天一个的相亲。爸妈看到这样俊相的男友一定欣喜若狂,从此不再对我狂轰乱炸。
他没有驶上高速公路,却把我带到新城的一幢民宅。他带我来这里做什么?我心跳不止,忐忑不安。该不会把我骗来□□吧?那我可是宁死不屈的,不!死一千次都不屈。
房子非常整洁,干干净净,一尘不染,还飘着淡淡的的幽香,是花香混和着香水的味到,嫖妓留不下这样纤尘不染的地方。
“这是我的卧室!”
他带我进卧室干什么?我心又咯哒咯哒跳。但注意力很快被四周悬挂的照片吸引了,是用各种相框装着的艺术照,但相框本身就是艺术,精致无比。
“你的女友真漂亮!”
他哈哈大笑起来“你不用这样拐弯抹角地夸自己吧?难怪健忘,连自己都忘了。”
我定睛一看,傻眼了,那实实在在是我-----不。是像我的人,我的照片怎么会在他这呢?或许我有一个双胞胎姐妹。可仔细一看每一张都是我曾照过的,只是现在不在我的身边,不知在哪个同学家里。
他怎么会有这么多------
“你一定很惊讶我怎么会有你这么多的照片。你把它们分给了别人,我从他们手中买回来。”
哦!我越来越糊涂了,看来精神分裂的是我不是他。我是不是在梦游,或许我真的被逼婚逼疯了,还是我真的失忆过?
一个如此了解我的人我却对他一无所知,我真的不好意思关于我们的情感问题做任何问话,只是嘿嘿干笑:“照片比本人漂亮是不?”
他轻轻摇头:“照片只是寄托,只因本人总是那么不确定。”
他从背后怀抱住我,那样温存,让我无力抗拒,仿佛我们是千年的恋人,这是最自然的举动。
半晌,他松开了手,把我带进书房,开了锁,从抽屉中取出十几封信,上面都是我高中时的笔记。
“温瑞,你好------”
“温瑞?你是温瑞?!”我惊讶不已,脱口而出,他的眉毛又倒竖起来,忿忿吼道:“我不是温瑞,难道是瑞温啊!”
“我当然知道你是温瑞,只是你每次都比过去帅更多,所以我才会每次认不出你。”实际是比宣传得更帅。
温瑞是妹妹的同学,学校公认的大帅哥,偷走了所有少女心的花花公子。
我出于好奇或好胜跟他写过十几封情意绵绵,甜言蜜语,虚情假意的信。他每封必回,字写得工工整整,不像他行云流水般的风格,字字都显得淡漠。
他经常经过我们的走廊,别人都会告诉那就是大名鼎鼎的温瑞,近视五百度的我就会凝聚电力,向他狠狠地电上一眼,眼前其实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有一次,我们相遇在车站,他向我问好,我惊诧地盯着他,转身而去,他追过来问:“为什么不理我?”
“我又不认识你!”
他拽紧了拳头。
我依然面无表情。他狠很吼道:“我是温瑞。”
我面红耳赤,尴尬不已。给别人写了那么多封热情洋溢的信,却不认识他,这不是花心是无耻了。
温瑞没再回我的信,我也知趣地罢了笔,但没有内疚------谁叫他是惹是生非的花花公子呢。
毕业后,我们在一次业务上会面。他不计前嫌,冲过来同我握手。我目瞪口呆,不知所措,喃喃道:“先生,你认错人了不吧?我不认识你。”
“我是温瑞。”他撇下这句话,甩甩头走了。
我只当温瑞是花花公子,可以不负责任地开他的玩笑。不料,他的感情竟如此绵长而持久,而我又显得多么的浪荡而随便啊。
我丢开那些可耻的信,扑到他的怀里,紧紧抱住他,任泪水湿了他的胸膛。
你还会不会逃,下次见面会不会又记不住我。这是他反复问我的话,我不停地吻住他,怎么会呢?到哪我还能找这么好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