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rst things first i am say all the words inside my head i am fired up and tired of the things have been,oh~ 蓉城的liberty酒吧内,台上人的一首“believer”让底下的人再一次燃到爆,“believer”是梦龙乐队今年的新专,整首歌都超带感。 人们随着歌扭着腰,摆着双手,舞动着。 一首歌毕,台下的人都还意犹未尽,吹着口哨,呐喊着“再来一首!”“帅哥,再来一个!”“来一首!” 只见台上那人闻之,笑着摇摇头,“今天就到这儿了,我家那位主子还等着我回去遛它呢,如果迟点,我怕它会把家给拆了,脾气贼大了。”“哈哈哈哈”台下的人都被这幽默的话语给逗笑了。 “大家玩得尽兴啊!”那人冲着台下做了个飞吻,这飞吻飞的让台下的不管男女都心一颤,要不要这么帅?! 台上那人是标准的大长腿,至少1米8以上,肩宽腰细,白色短T搭上破洞牛仔,一双短靴,外套一件酷性十足的牛仔衣,黑色的三七分头发,深邃的双眼,棱角分明的脸蛋,像是被上帝给亲吻过。整个人给人一种痞帅的感觉,让人见着后便挪不开眼,目光总要被他吸引。 唉,果然我帅的一塌糊涂啊。 余博陵看着那群呆住的人,自恋的甩了甩头发,便下台了,随后走向吧台那儿给自己招手的人身边。 那男人不似余博陵那种帅,只是给人一种人舒服的感觉,属于越看越喜欢的那种,他是余博陵的兄弟,林烁,也是这所酒吧老板。 “拿来。”余博陵向林烁摊手道。 “拿什么?”林烁悠哉的喝了一口特调鸡尾酒,眼睛微眯的看着余博陵。 “我的工资,唱歌报酬,是兄弟明算账。” “哥们,一个月,你在这儿连五首歌都没唱到,你还好意思向我要钱。” 林烁放下酒杯,笑着伸手打掉余博陵摊开的手掌。 “唱四首也是唱了,既然唱了就得给报酬,麻利点儿。” “得得得,给你,我真是请了尊玉佛。玉佛还唱啥歌啊,直接让我搁家里供着,每天上香拜拜得了。” 林烁在衣服内袋里拿出一个信封递到余博陵手中,余博陵顿时笑容挂满了整张脸。 看着余博陵明晃晃的笑颜,林烁不禁抬手遮住眼睛,“卧槽,哥们,你可真要闪瞎我的眼啊!” “不多说了,我先回去了,改日再来啊。” “改日你别来了,我养不起。” “腿可长在我身上,你控制不了。”余博陵还不忘拍拍林烁的肩膀,随后便走了。 林烁看着远去的背影,摇着头笑了笑,将那杯鸡尾酒一口饮尽。 现在正值盛夏,到了晚上知了也不停,月光撒下来,给周围景物都增添了些美感。 “今晚的月光真美啊。”余博陵不禁抬头赞叹道。 这时,与他擦肩而过的一个路人听到后投去一个关爱智障的眼神,兄弟,尼玛我们都走在路灯下,哪儿看的着月光,are you kidding me?! 大晚上出来遛狗也真是够奇葩的,遛狗就算了,居然还是二哈和柯基!一次性遛俩! 余博陵可真是奇葩中的奇葩,万里挑一的那种奇葩。 已经回家一趟的余博陵换了一套阿迪达斯衣服出来。 “熊样,短腿,你俩在家时能不能消停点儿。” 余博陵一想到今天家里那像是进贼的惨样儿,欲哭无泪啊,一句话怎么说来着——自己买的狗,跪着也要养完。 “算了,反正明儿我就去学校了,至于你俩,就送到我爸妈家里,先给你们打声招呼,到了我爸妈那儿,再这么调皮,他们会把你们给灭了的。” 余博陵语重心长的说道,完全不考虑那俩货听得懂不。 这时,二哈熊样突然奔向前方不远处的花丛去,这可苦了余博陵了,开始的人遛狗,现在的狗遛人。 “呜呜呜~汪!”熊样一直在花丛前转悠,花丛中传来声响,接着一个小东西钻了出来——纯种布偶猫。 那只猫优雅的走了出来,迈着高贵的步子,活脱脱一女王啊。 余博陵借着路灯看清了它的样子——体型娇小,胜于雪的白色绒毛,两只耳朵的颜色有点儿接近于黑色,而眼睛两旁的绒毛又是浅褐色,值得一提的是它的眼睛,圆大不用说了,颜色和蔚蓝深海有的一拼,美丽璀璨。 “哎哟喂,好漂亮,不愧是猫界的‘奥黛丽赫本’。”余博陵走近小猫,小心翼翼的将它抱起来,又道,“这谁家的小可爱啊,不会是走丢了吧。” 小猫安静的窝在余博陵怀里,是不是喵~一声,这时,余博陵发现了小猫脖子上的猫牌——湖贝,135xxxx0806 “下面这个电话应该是它主人的,湖贝,这名字不错啊,等等,咋有一种熟悉感。” 余博陵深一口气,看向一旁蹲坐的熊样——好家伙,虎背熊腰=湖贝熊样! 这难道也算冥冥之中的缘分?!wtf! 要不现在打电话,算了算了,这么晚了,明儿再说也行。 余博陵抱着湖贝径直就走了,直到走了十几米的样子,停了下来,我是不是忘了什么?呀!熊样和短腿! 于是乎,余博陵走无奈的反回去牵那两只还在原地的傻狗。 于此同时,另一边——某妖孽已暴走,“你们那么多人,那么多双眼睛连只猫都看不住?!!” “要是我湖贝真的掉了,你们,给我卷被子,滚蛋!” “你们最好祈祷我湖贝没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