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2、出戏的老王 ...
-
江边垂杨柳,摇晃似条鞭。
山城的母亲河边多了几处观景台,在大坝上延伸出去的玻璃台子,把绝胜风光都占尽了。再搭上长椅,三三两两的人流,或耳鬓厮磨,或嬉闹游戏,或谈天论地。一时之间,饭后的茶余乐趣全都集于此处。
秋天有风,也有人牵起长长的风筝线,逆着风奔跑。吊桥的头尾不过百来米,一圈下来竟也大汗淋漓,好不痛快!
梣音站在江边,身边是周宏。
长发的美除了披散在脑后的温婉,也不乏被风吹起时的灵动。老套的男女情爱,他的手穿过她的发。不是在抚摸,是在捕捉发间的风。
梣音穿对了衣裙,飘飘扬扬,低眉杏眼,脖颈纤长,宛若要升空的神女。
左右不过几只离群的白鸟,她伸出手掌心,倒了一些吃食,痒痒的触感,让她心情倍好。
不久也是不远处,母亲河两端的大小船只都要被登记管理,统一而定的码头设在江河入海口,由宽至窄,蜿蜒到山城的最底层。少有人乘坐艄公撑的船,美则美矣,但保证不了安全隐患。游船从南到北而来,南方小山城在秋末转初冬之时,一瞬间热闹起来。
像穷苦闭塞的时候,一周一次的大赶集。只不过,这赶集成了天天有的常事,再也不新鲜。
“我刚来山城的时候,它还不是这个样子。”她的脸盘迎着夕阳,闭上眼感受。
“那时候没有多少车辆,没有多少楼盘。”
“也没有多少外地人。”她顿了顿,话中带了笑意,“可能就只有我一个。”
“这种感觉就好像,山城穿上了一件它不怎么情愿的衣裳。”最后一个音落下,她有迷茫,有怀念,但在这基础上,她更多的是满足。
他话少。
不出一言以复。
情人之间的眼神流转被诗句歌词写烂,即使是单相思的卞之琳,写出的一首《断章》,折服了成千上万少女的芳心。
“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
她闭眼,他看她。她睁眼,他看她。
目光永远只为一人停留。
从他回来的时候,他就不管她叫“姐姐”了,他深知他们年龄上的差距,他不喜欢。姐弟恋在山城还是个不为世俗所承认的感情,俗话说,女大三抱金砖。但女大五六岁呢?是老牛啃了嫩草了吧?但她不在意,他又怎会在意。
“音音。”他已经可以完整清晰的吐出一句话,原来他的声音这样好听。
叠翠流金。一个音节一个音节的上去,重叠成一句话,要表达出一个意思。
我从未停止过自己对你的迷恋。
她睁眼,看着他,眼神不解。
关于那次他的离去和漠视,他们之间不说破。从来都没有谁等谁的一个解释,往往是她多看了他一眼,心就动摇,人就向着他去了。感情是两个人的事,谁也插不了手。
旁边都是人,他向她靠近。
皂荚的清香如昨,在她的鼻尖,在她的心底。
是她先踮起脚尖,却被反客为主。他拉紧她,大衣敞开,围住她,手臂结实有力,纤腰可断。
他的神色如此平淡,可额头上却出了细细的汗,她知道他在怕,怕她会一瞬间将他推开。
可是周宏啊,她不舍得。
她先吻上去,鼻尖碰着鼻尖,气息流动。
他忽然张开嘴,含住她的小嘴,吮吸,要吞入腹中。
她腿软,他将她高高抱起,托在两只手掌上。
此时,她高于他。她轻轻顺着他的头,以安抚,以暗示。
江边的护栏上,她调皮的往后一跃,像是要脱离他。他心里一惊,要伸手再次抱紧。
却不想她只是落在护栏上,双腿夹紧他的窄腰。
一股热流,是晚风,四面八方朝着某处涌起,带着不可抵挡的欲望。
夜深了。
昏黄灯光下密不可分。
自制力让他深知此地不行,他不想她受委屈。他的头蹭着她的前额,眼却是一刻也不落下她。
“冷吗?”他的声音在她的耳蜗深处响起,蛊惑的哑,恰到好处的让人迷恋。
“我都在你怀里了。”傻瓜,这样还冷吗?
“这不够。”他要她更多。
她羞,略带冰凉的小手穿进衬衣,指腹触及温热的胸膛时,他额头上青筋微露。
他直直看住她,无言,在默许。
男人的胸肌也性感,肌理的弹劲,起伏不定的凹凸,是她先要沉沦。
他却抓住她的手腕,鼻息粗重,扑在她的脖颈之上。引领着她,去往下。
她挣脱,他放手。
不怕,多的是时间。
不见了月光,灯忽闪忽明,他背着她,走在江岸边。
阿舅已经转到普通病房里静养,过不了几日就可以出院,嘴巴上硬得很,不待见周宏,却也没有实际行动来阻止,也许是心有余力不足,可能是默许赞成看好。人要被扭转观念是这样的快,哪怕是曾经的仇人。
阿妈不去菜市场摆摊,她在出租房的楼下租了一间铺子,做做简易中式早餐。面相白净,慈眉善目,左邻右舍都管她叫“早餐西施”。刘莘从小嘴挑,阿妈的手艺是被她给磨出来的。山城的特色小吃应有尽有,米饭做出来的花样层出不穷,炸米果,芋头果,糍粑粑……还有各种扁肉拌面,外乡学来的筋道口味,生意火爆。
门卫老王时常来光顾阿妈的生意,从炸油条到烧麦,一天一个花样。憨厚老实的老王是个光棍。早年丧妻,妻子是警察局的一枝花,因公殉职,他终生未娶。但命运蹊跷,牵错线的事时常发生,可姻缘签却算得很准。他前些日子,到山城的月老庙里求了个签,是个上好的签,签上只有数字,“四十九”。
解签还要多交钱,他自己省吃俭用,但想起一个人的脸来,却毫不犹豫的递给神棍一张红票。神棍有模有样,穿的个阴阳卦的破道服,打赤脚,撸起一截袖子,眼睛半闭半睁,天机仿佛在里面。
“七七四十九,你们是前尘磨断的苦难才成就这辈子的缘分啊。”他又拿出狼毫笔,看得出这笔墨纸砚的功夫是上等品,他随手一挥,姻缘符就有两张。
阿妈和老王可能会走到一起。刘莘嗅觉不灵敏,却也发现了一些端倪。
老王经常去江对岸的山城里边给阿妈捎东西,一来二去,味道就变的暧昧,阿妈嘴里不说,心里头甜着。她知道他最爱吃的是小笼包,她就会给他留着一笼。刘莘闹着要吃也才尝到一个,阿妈总是哄着她,说下次多给她蒸一笼,她才作罢。很多次,老王值夜班,阿妈给他送米酒汤圆的夜宵,和他说几句话,等他慢慢吃完,才依依不舍的上楼。老王的摩托车总是为阿妈而骑,去这去那,把山城绕了个遍,美景寻了个完。
不是只有小情人才会你侬我侬,两人年过半百了,浪漫情趣化作柴米油盐的斤斤计较。
直到有一天,阿舅出了院。上了刘莘家饭桌的,还不是周宏,而是老王。
老王穿的一身正经衣裤,早些年买的皮鞋擦了又擦,才踏进阿妈刚拖好的地板。他对她笑得很欢,她回以眼神,倒水削苹果,默契的让阿舅直咳嗽。
老王从裤兜里掏出一个红色小包,针脚缝的紧密,阿妈记性好,这是她送给他的。那上面还有一粒黄色扣子。老王的手粗糙,很是珍惜的打开,里头又有层纸袋子。老王给阿妈买了一条银项链,是山城里头找人定做的,样子虽老气且俗气,爱意却是藏在里头的。
阿妈笑意盈盈的要老王给她戴上。老脸一红,叫阿舅看得直别扭。
老王的手过去半辈子都没有这样哆嗦过,扣了好半天了,才把它戴好。
阿妈找来上世纪的玻璃镜子,仔细照着,春光明媚的笑容让她看起来美极了。老王眼神都看愣了,阿妈问他一句“好看吗?”,他只会不停地点头,等反应过来,舌头也打结,磕磕绊绊才回一句,“没见过你这么好看!”
只是条银项链啊,可是戴在心爱的人身上,要多好看就有多好看。
阿舅也不想多说,他直接和老王喝起小酒,他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把老王灌醉。
老王的酒量是一顶一的好,早年在外承包工程做的时候,没少陪大老板喝酒,熟能生巧,天赋异禀,早就养成了十足十的好酒量。
阿舅倒是烂醉如泥,本想着逼老王酒后吐真言,他好试探老王,却不想自己力不从心。把老王逗得哈哈大笑,看向阿妈的眼中的爱意更是一刻也不想藏着掖着。
但他知,阿妈接受他还需要一段时日,她永远也忘不了育晟,她的先夫。
他也忘不了自己的先妻,可人是群居动物,不是说习惯了一个人就可以独居,而是一个人之后更想要个伴,而他想和阿妈做个伴。他也知,阿妈也想和他过下半辈子。
无子无女,把刘莘和梣音更是当做女儿来对待。刘莘和梣音去医院上班的时候,他在楼道底下的小窗口那,探出早已秃顶的头,不是顺溜的嘴皮子也能吐出大段大段的安全嘱托和关爱。他是门卫,保护着一栋楼里的居民安全,也保护着自己的这个家,他感觉自己不再年老,一切都有了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