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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我爱的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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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不是很想。”江莫迁抿着笑意,放下手里的钥匙,光是想,就能想象出话筒另一半盛岑岑此时的赌气模样了。“但是怕你太想我,所以我提前回来了。”
盛岑岑嘴硬:“谁想你了?我才没有那么闲呢!我每天可有好多好多事情忙着呢!”
“是吧,所以今天中午吃了什么呢?”江莫迁投其所好,开始询问盛岑岑的一日三餐。
“啊,我中午吃了红烧狮子头,汤汁是昨晚上蹄膀收的汁,配上几颗小青菜,那滋味,方圆十里都找不到更好吃的了!”盛岑岑回想起盛爸爸特地给她留的狮子头就心痒。
“嗯,伙食不错,那晚上你想吃什么呢?”江莫迁撤下风衣,挂在卫生间的衣架上,等隔天来打扫的阿姨送去干洗。
盛岑岑慵懒地伸了伸脚趾,肥嘟嘟的脚掌心也连带着卷了一下,“小伙子你是想请我吃晚饭嘛?可巧不巧,我现在不在海运城啊。”
江莫迁有些意外,“你不跟我报备一下地理位置嘛?”
“嘿嘿嘿,我在陈庄,周末回我爸妈家了。”陈庄是靠海运城的一个古镇,当初盛岑岑替父母买养老房的时候就提前考虑好了,古镇人流量大,热闹,交通发达,连带着的医院设施也很完备,是个养老的好地方。
“什么时候回来?”江莫迁提前赶回海运城也还没有吃晚饭,心里盘算着海运城和陈庄的距离。
“过完周末就回去啦,回去就找你玩了,江莫迁先森,不要太想我哦!”盛岑岑似乎听见楼下盛妈妈已经在喊她吃晚饭了。
“晚饭不要吃太多了,”江莫迁脱了衬衫,露出隐约的腹肌,又在电话里叮嘱了盛岑岑几句,两人便挂了电话。
过了二十分钟,江莫迁从卫生间出来时已经换了一声干爽的衣服,拎着外套和钱包,顺便也带着盛岑岑叮嘱的特产,出了门。
门外候着的是公司的车,江莫迁平时喜欢自己开车,只有偶尔遇上推不掉的应酬和晚宴的时候才会用上公司的司机。这次从海平城回来是临时起意,一路上确实是乏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才谈恋爱没多久,明明也出差才几天,却特别想念盛岑岑的笑。这种笑大概是充满魔力的,能让人解乏。
所以才会在电话里不似寻常那样地嘱咐盛岑岑晚饭少吃一点,因为他想和她一起吃饭。
陈庄离海运城不远,满打满算也就四十分钟的车程,江莫迁到陈庄给盛岑岑打电话的时候,盛岑岑正牵着家里的白白遛弯。白白是盛爸爸养的哈士奇,平常就被盛爸爸养蠢了,到了盛岑岑手里的时候,已经蠢的无法挽救了。盛岑岑一边拉着白白不让它去草坪撒泼,一边接江莫迁电话。
“咋的啦,江先森?”盛岑岑一下被白白拖了几步,忍不住吼:“白白,不许过去!”
陈庄人多,江莫迁没听仔细盛岑岑的后半句也不在意,所以当他找到盛岑岑和盛岑岑边上那只正在盯着小摊贩手里窜着的冰糖葫芦棒的傻狗的时候,颇为无奈的笑了。
“你怎么突然来了啊?是想我了嘛?来,白白,叫姐夫,来姐夫。”盛岑岑蹲下来揉白白的毛茸茸的头。
江莫迁很意外地在见女友的同时,莫名其妙认了一个弟弟。
于是就这样,两人一狗很和谐地隐匿在了古镇的车水马龙中。
陈庄作为一座古镇,最不缺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小玩意儿和甜点。从南到北的稀奇小吃,几乎都能从这座古镇的步行街找到。
江莫迁偶尔过年会带家里的老人来度个假,这些年,老祖宗懒得走了,更喜欢清净的寺庙,就来的少了。对这片熟门熟路的依旧是盛岑岑。
盛岑岑一听江莫迁还没吃饭,本来想着带他回去吃的,但是一拍脑袋总觉得自己是不是被白白同化了,越来越蠢,两人才谈恋爱多久啊,十天还不到,不由地吐了吐舌头。
江莫迁自然地牵过盛岑岑手里的牵引绳,白白是只哈士奇,是只胃口能和盛岑岑媲美的哈士奇。
在盛岑岑走神的片刻,江莫迁已经简短地和白白打了个招呼,但是奈何他手里的特产太吸引人,即使是密封包装的,白白依旧对它的产品图片垂涎三尺。
“你不能吃的,”江莫迁半蹲摸了摸白白的头,白白在盛岑岑面前还比较乖巧,最起码不敢耍小狗脾气,只能无辜的舔了舔江莫迁的手。
盛岑岑再回过神看到的就是这么一副岁月静好的模样,她爱的人,和她的狗,就在身边,即使人群熙攘,依旧走不散。
盛岑岑蹦跶着改去挽着江莫迁的胳膊,不知道为什么看见这一幕只想离江莫迁更近一点,盛岑岑一路抿着嘴偷笑。
大概是因为被陌生人牵着矜持了许多,一路上白白也没有要扯着要去观望各种玩意,一对情侣牵着一条狗走向步行街,很是养眼。
快到步行街的时候,盛岑岑带着江莫迁去白白一直做美容的宠物店寄了白白,询问了宠物店的店员关门时间,才放心地交了白白,临走的时候对上宠物店员指向门外等候的江莫迁的暧昧眼神,偷偷地比了一个嘘的模样,宠物店员心领神会,笑眯眯地对盛岑岑夸男朋友真帅。
盛岑岑自豪极了,她的男神怎么可能与常人一样呢,那是在她心里供养了许久的人啊。
所以江莫迁看到的就是较于盛岑岑进宠物店时更灿烂的笑容,自顾自地牵着盛岑岑的手,“在想什么?笑的那么开心?”
“我男朋友被人夸帅气,我当然可开心了!”盛岑岑转头看向江莫迁,眼睛里全是江莫迁的影子,“咦?你手里拎着的是什么?是不是特产!”说完特产后的盛岑岑眼睛都亮了。
江莫迁忍俊不禁,“我以为我拎了一路你就这么无视掉了,没想到还能发现啊。”说着便将手里的东西转递给盛岑岑。
盛岑岑接过袋子一看,果然是海平城的特产,海平城的酱鸭是远近闻名的,怪不得刚刚在江莫迁的手下白白那么乖巧,估计也是被这酱鸭图片给整蒙圈了。但是酱鸭的后面还有一袋用油皮纸袋包上的栗子,看在盛岑岑的眼里不由的神情僵了僵,却又恢复了常态。
盛岑岑没有提那袋栗子,只夸江莫迁酱鸭买的好,肉食类人类的最爱。
酱鸭是去海平城必买的特产,但是栗子却不是。鲜少有人知道,海平城的栗子是独一绝,香酥甜糯,炒的栗子是常见的栗子,但是炒制手法却是门独一绝活,怎么把栗子炒均匀,炒熟,炒甜糯都是有讲究的,什么时候出锅,什么时候加糖都是考验老师傅的经验的。海平城能够格用这油皮纸包上栗子的店也是独一家的。
江莫迁回了盛岑岑说,栗子是在和政府官员吃饭的时候,其中一位青年人提起的,他正好路过那家老店便买了,叮嘱了盛岑岑回家用微博炉叮三十秒再吃。
盛岑岑闷声答应了,却也没什么异常,她以为海平城只是一座普通的城市,从那时起,再无异常,原来重提时,还会带着一丝恨意,没法释怀的,虽然已经没有了当初所有的爱恋,但是,还是会有一口恶气憋在心里,盛岑岑重情,太重情了,想活的洒脱,却被前尘往事束缚着。没遇见江莫迁的盛岑岑是作茧自缚,遇见了江莫迁后的盛岑岑只想活在有江莫迁的世界里。所以她得将从前剔除掉,那袋栗子会是普通的栗子,没有任何的感情色彩。她爱过的人,不应该变成仇人,而是陌生人。
江莫迁也不语,忙了几天几夜,现在和盛岑岑两个人走在老街的路上,他的心里是享受这一刻的安宁的。
即使老街嘈杂,添加的也是生活气息,他有一个笑起来会没有眼睛的女朋友,但是很可爱,他的女朋友有一条寄养在宠物店里的傻狗叫白白,虽然傻,但和他女朋友一个个性,也很可爱。
人生似乎这样就够了,即使公司里还有一堆忙不完的业务,但是只要把石衡那个臭小子抓回来就没事了,即使他和父亲的关系还是有些僵持着,但是总归是父子,没有什么过不去的。
江莫迁难得一次地满足于现状的安逸,没有负担地和盛岑岑走在这条老街上。
“莫迁莫迁,你想吃年糕还是青团子呢?”盛岑岑叽叽喳喳地问着江莫迁,既然认定了是江莫迁,盛岑岑自然不会扭捏,希望这一次认定她不会再受伤。
“要不炒年糕吧,虽然商业街的青团子也好吃,但是晚上吃糯米粉会消化不良。”盛岑岑自顾自地决定着。
“好。”江莫迁没有异议,事实上舟车劳顿,他已经几乎没有什么饥腹感了,现在只想和盛岑岑多呆一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