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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球最后的净土 ...

  •   这是地球上最后一所教堂,黑色的尖顶塌了一半,漏下的光刚好照耀在倒塌的十字架上。

      第一排长椅上坐着一个二十五六岁的青年,他双手合十,垂下的睫毛也映衬着光,几乎是透明的,皮肤也呈现出一种近乎透明的质感。他的面容无比的安静,虔诚,显得那么脆弱,却又无可撼动,像是博物馆角落里的白玉石像。但如果能够听清他在说什么,你也许会鄙视他是个不忠贞的信徒。

      他在念佛经。

      这大概是地球上最后一个可以见到旧神的地方了。现在的人类(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还能够被称之为人类),信仰新的神。九百多年前,新神的鞋底落下一粒灰尘,人类大脑苦思冥想数千年都不足以匹敌的一粒灰尘,让人类技术核爆般发展。

      于是人类抛弃了旧神,转投新神的荫蔽之下。新神的恩赐让他们不再局限于太阳系,甚至是银河系。人类把目光投向了更远的地方,他们要追随新神的脚步,去祈求更多的灰尘,更宽阔的鞋底。

      旧神的信徒为数不多,守墓人是其中之一。少年就是拥有纯正人类血统的守墓人。纯正人类血统,比在角斗场上输给清洁机器还要难以启齿。人类是脆弱,感性的。而在这个宇宙的法则里,这些是低能低效的代名词。

      地球,这个名词已经很久没有在宇宙中出现过了。他有了新的名字,坟墓。而那些没能获得新神恩赐的人(那些九百年前意义上的人类),不被允许离开坟墓,因此被称作守墓人。虽然在最开始,这些纯种人类是以被保护的名义留在地球的,他们没有去看过太阳系外面的宇宙。他们安逸,享受,直到逐渐被当做宠物,废物,垃圾。

      而当他们再想要走出太阳系时,却不被允许。新的人类像抛弃旧神一样,抛弃了他们。新人类拥有了更完美的基因,更精准的能力,他们认为旧的人类与他们的距离比人类与单细胞生物的距离还要大,已经是两个物种。他们厌弃人类原始的基因,他们厌弃他们的过去,他们把旧的人类关在了坟墓里。

      新的人类并不把自己称作是人类,他们称自己为希格斯人,以那个发现上帝粒子的人类命名。无数希格斯人的历史学家,费尽心机地搜遍了偏门角落,向全宇宙证明达芬奇,爱因斯坦,希格斯都并非当时意义上的人类,他们是现存史料中确定的最早的希格斯人。这关乎他们不可侵犯的尊严,是镌刻在镍金巨碑上的骄傲。

      这是白萤和他的教堂能够相处的最后一个下午。就在上一个太阳时里,希格斯人在这里吊死了十六个人类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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