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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桃红色 我选了桃红 ...

  •   很不适合穿休闲装,板鞋加口袋裤本是很搭调的一组装扮,可是配上我的脸蛋就感觉有些不伦不类的,也许平时妩媚惯了,偶尔换换风格还真让人不太适应。没办法,约好和帅一起吃晚饭的,那男人常年休闲装扮,如果我穿太正式的话,未必给路人一种阿姨领孩子散步的感觉。

      自从桌上菜品摆齐全后,我就没闲着。手舞足蹈的研究着春饼的吃法,东北人的传统食物吃起来还真麻烦,吃菜就吃菜,干吗要费那事把菜包在饼里。帅很灵巧的把春饼包好,完美的折合角度让薄薄的饼里没漏出一点菜汁,咀嚼的同时还不忘露出幸福的微笑。可把我给谗坏了,看的直着急。这小东西消耗了本姑娘最后一点耐心,气急败坏的把菜和饼一同塞到了嘴巴里,嘴角和手指上溢满了菜汁,样子甚是没出息。哎呦,这什么东西,好酸。我一边使劲嚼着嘴巴里的食物,一边挤眉弄眼的防止酸到眼泪流下来,帅看了笑的差点没把食物喷出去,含糊不清的赞美我吃东西的样子很有艺术性。幸亏坐在对面的家伙对我太过熟悉,相信换个人的话,绝对调头就跑,而且时速肯定能超越刘翔。

      帅问我有没觉得现在生活的很寂寞。一个人行走习惯了,就会觉得寂寞也是一种必须存在的因素。有时你会憎恨它的存在,有时则会欣赏它的迷人之处。最无药可救的女人就是在生活中懂得品味寂寞的女人,心灵上注定一辈子孤单。很不幸,我挤身其中。帅也一样,他内心的渴望汹涌的足以吞没任何感触,但思想上的固执却会让一个人把所有美好丢弃,明知将要伤害到自己还是会倔强的守在原地,陪伴他等待和憧憬的只有悲伤的寂寞。当置身其中的时间太久,你就会对寂寞这个词有另一种层面上的认识。

      “脓包,暂时借我点爱情,用来排挤一些难以忍受的感触。”
      “恩?”
      “说句’喜欢我’。”
      “喜欢你。”
      “靠!”
      “啊?”
      “你就不能说的肉麻点啊,比如‘安然,我喜欢你’或者‘我刘晓宇喜欢安然’…”
      “我不是故意的啦,再者,说名字好像觉得很别扭。”
      “你到底说不说。”
      “其实我真挺喜欢你,喜欢和你聊天的感觉,喜欢你骂我脓包,喜欢我回赠你傻娘们时的得意,喜欢和你之间的暧昧不明。”
      “刘晓宇,你完啦,竟然喜欢女人骂你脓包,哈哈。”
      “我觉得我们之间很熟悉,有说不完的话题,反正我也不明白究竟出现了什么问题。”
      “哈哈,刘晓宇,你真完了,你真喜欢上我了。只是这感觉还没明显的突现出来,等到察觉的时候必定是感情浓重的时候,哈哈,脓包,你完了你。”
      “哎,你既然让我说吧,那我就怎么想怎么说好了,但还感觉表达的不是很确切,急我一身汗。”
      “哈哈,脓包,你有时候很可爱。”
      “我本身就很可爱嘛~”
      “哎呦,你恶心死我算了!”
      “请注意那个‘嘛’字,然后用标准的普通话念出来。”
      “鸡皮疙瘩掉一地!”
      “哈哈哈哈。给你家省电费了,不用开空调都会觉得凉快。”
      “是啊是啊,你恶心人的手段太高超了!”

      我把指甲染成了桃红色,艳丽的颜色让本身瘦弱不起眼的手指变得光彩许多。很久前曾假想过恋人牵手时的美好片段,不经意间的牵手,眼神交织后的错综,而后男人表情坚定的说再也不会让你悄悄逃开…那该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幸福的一段经历,只单单憧憬一下都会感觉到身边溢满了美好。听人说染红色指甲的女人是在用手指诉说着寂寞,而我的生活里不仅只存在着一种色彩,所以,我选了桃红色,渲染了寂寞和暧昧的极致颜色。

      帅说你总能把俗气的东西展现出雅致的感觉。是啊,爱情,非常俗的话题,而我却不厌其烦的沦陷其中。哪怕是一个人的时候,也会让自己和想像中的恋人暧昧到汹涌。时常对着博客矫情,说自己是靠爱情来维持呼吸的,谁知我的生活里哪有什么爱情,一切的一切只源自于一个女人对美好的想像。囤积着太多的爱恋,但无法坦然释放,就这样自我囚禁下去,直到黄土埋身吧。太悲观了,只不过染了个指甲,怎么能扯出这么多废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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