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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其实就一章啦 ...

  •   瓶口
      (一)老于
      元荼省二水市三道街,紧邻市北老客运站。我的“零售副食”,朝九晚七,第五个年头。
      客是杂的,油光满面的秃头、脸上敷着腻子的胖妇、头屑盖肩的村农。天南地北乡土话为一瓶三块五的矿泉水同我从白天纠缠到晚。喷口炸出的的锅包肉沫、烧麦渣让人永远捺不住反胃的冲动。
      每每这时我便无比想念程欢,想念她得闲来坐的任何一个下午。
      程欢是这里为数不多的“常客”,三年前搬进站边公寓。比起初来的细语低眉,现在她俨然学会同操皮肉生意的姑娘一样,连月赊账买套,坦荡许多。
      但程欢同她们不太一样,终究是有异数的姑娘。
      程欢得空总在下午,五月寓中湿冷背阴,楼栋上下一帮天天盘算占便宜的光棍,逼得她不得不躲来店里。也不闲谈,也不好窸窸窣窣吃个零嘴。照旧是掀帘一声“进了”,翘脚藤椅上,一包“哈德门”呕到天黑。最后一根恨不能啃秃烟屁股才出门拉生意。夏至天长,程欢久坐无趣,捧来一本书,消磨到我清点货柜,打烊回家。
      “这么早。”她抬头惊呼“晚班车客流多得是,摸黑出来的最不爱砍价,你七点就关张到底会不会做生意。”
      “晚上阴气盛,人心浮,易生乱子,忌买卖生意。黄历讲的。”
      程欢似听非听,或不介意,硬不接茬。只狠命嘬完指缝的烟。反驳样伸过脸,口中舌头一拧一蹙,舌尖皱缩三折绞作波浪,乳白烟雾便如倒流香般循道而泄。
      “迷信,你随意,我去挣口粮了。”
      “你今晚回不回来,不回的话套带够了没······”
      出口我就暗暗叫错。她蓦然回首,目光淬一滴惊讶屈辱,转脸化作艰涩,尚且不算尴尬。“老于,你废话真多。”程欢无意识抹上滑至肘部的肩带。气息悄然,欲言又止,片刻完美憋回,撇脸无谓衍笑,一派恣肆。
      “不过还是要谢谢,存你这话,你要优惠,就你一人啊,走了。”
      年轻人脚步总是快的,我远远望着她。
      二水市临北地,五月入夜,程欢套一盘扣褂子、吊带、短裤,踩双塑料凉拖晃出和兴街。一阵风起,天就凉了。
      今天关门太早了。
      但是我要开始工作了。
      (二)顾先生
      程欢怀孕了,我的孩子。
      我已然娶妻生子,倘若细说娶的是已故丈人的赌场,也不无道理。他欲令爱余生可依,我欲揽利一步登天,自然一拍即合。我迎娶他的财富,捎带他的女儿。老先生并不贪,自不奢望忠贞厮守,只在弥留之际,央我替自己照顾好她。
      我说我尽量。
      他显然不甚满足。浮肿泛紫的涨脸漾出诡谲的讽意与幽愤,断续着目露凶光,濒绝化作乞求,最终沉寂于暗。
      其后我尝试着接纳我的妻,接纳她的骄横与不忠。整整十年收效甚微。今晚在松明街,神州酒店顶层家宴正酣,面对一众亲友,我们甚至又大吵了一架,“表哥”猝死,她供佛于室,戒欲斋素。争执尽头双方均声嘶力竭,各种恶毒,我冷笑说你随意,不顾他人劝阻,摔门离开。不过是一缕安宁粗俗的烟火气,于她就这么难。
      后来我打算去市北客运站找欢儿,我那从来不懂得拒绝的姑娘。她总说人失意时根本不需要“静静”,那不过是难寻依傍的托词。感到忿忿就该来这种拥挤狼狈的地方疗伤,饱览众生匍匐游走的碌碌窘态,然后心满意足回身啃自家难念的经。而我可以来找她,随时欢迎。
      “你是不是跟所有客人都这样讲?”我把头枕在她的小腹上。
      我发间轻柔摩梭的手指微微停住,她眯起水汪汪的桃花眼,“是呀。”
      然后扳着我的脑袋,毫不客气地掀我下床,“你给我滚。”
      回忆到这里总忍不住嘴角上扬。我享受洞悉一切的镇定,很多事,欢儿不说我也很清楚。比如她嗔怒,她怀孕,她爱我。我也了解我的妻子,她偷欢,她背叛,她吃里扒外,她联合仇家打算今晚对我先下手为强,她做梦也没想到家宴是她人生的最后一顿饭······
      守门属下见我下楼,忙不迭引燃了□□。
      此刻我伫立在神州酒店门口。□□沉闷扫射,□□高昂升空,谁还在意一室腥稠黏腻的呻吟声。
      十分钟后,我等到了电话。
      “顾先生。”
      “辛苦了,事情办利索了么?”
      “嗯。”
      “很好,回去等酬金吧。”对方无声地挂了电话。
      我转身背对灯火通明的大厅,面庞陷进阴影。
      “剩下的,都,收拾一下。”
      “是。”

      (三)老于
      我的手机难得一响,是程欢。
      停电的松明街后巷湿洼似雨后,几十米的路我摔得泥水满身。我始终不明白程欢跨越半个城来这鬼地方接客的用意,也听不出电话那头气若游丝的“救我”究竟包含了多少绝望。只记得她仰面躺在暗淡的月光下,浑身血污。
      我背起她说咱们去医院。
      接近零点,二水市初夏的深夜,温湿阴气氤氲周身,蒸出一层细密的汗,封锁渗透骨髓的清寒。我背着程欢,这沉默像极了每一个得闲的下午,什么都不说便如此美好。恍然间竟萌生莫名的期待,期待再也走不出这条街。
      “···畜生!”
      “······”
      “真准。”
      “什么真准?”
      “黄历呀,说今天忌讳交易买卖,一点不错。”
      “······”
      “···畜生!”
      我不知道程欢在骂谁,市北客运公寓里温柔便宜的洗头姑娘是元荼所有男人口耳相授的秘辛。她们总生着顾盼流转的桃花眼,敛眉则面孔忧郁,扬唇如三月春光。像极了明媚在人海的好姑娘。每一天都为了带着体温的钞票起早贪黑,想方设法且来者不拒。她们很少抱怨,实在气愤不过才轻轻喃喃——待客人离开之后。程欢上一次这样咒骂是在搬进公寓,历经“照例收租”后,她面色青白地捂住小腹,蜷缩在简易床角落。地上散落着几个长颈玻璃酒瓶。我站在门外问她身体要不要紧,她将我误认作难耐的客人。“你小心点进来,别碰到瓶口。”那日午后,昏暗的的破公寓,这是她对我说的第一句话。
      此刻程欢低低地喘息,冰凉潮湿的脸颊靠在我肩膀。我就从耳根不合时宜烫到颈窝,她定是察觉到了,玩味笑笑岔开话题:“老于,”
      “嗯。”
      ‘“你对我真好,”一股热流淌进我的衣领 “下次你要,我给你免费······”
      “你哭可以,别把鼻涕蹭在我衣服上呀,我刚换的衬衫。”
      “你这人废话真多。”
      半个钟点后,程欢终于躺上了和兴卫生站的病床。抬手瞄一眼腕表,早进入新的一天。我大气长舒,跟医生打了个招呼,医生盯着满衬衫上的血沉默了半晌,最终结巴着准许了我的吸烟请求。
      我疲惫地蹲在程欢病房门口,掏出一包哈德门,头顶忽而罩上一片黑影。
      闪身躲过寒光凛凛的冰锥,我一个扫堂腿放倒了来客,继而用臂弯钳住了握凶器的手,正捉摸着这人什么来头,不慎脚下一滑,被结结实实的按在地上。对方冰锥脱手卡入病房门缝,距我甚近,几乎唾手可得。
      我痉挛着伸出手,一晃而过的竟是松明街,神州酒店顶层,一群绝望的蝼蚁,满地肮脏的黑红色。
      原来如此。
      我的指尖距冰锥只剩一厘米。
      “老于!”
      (四)顾先生
      “你最后一次见到她,是什么时候,再说一遍。”
      捱下戾气听了几十秒血浆糊嗓的喘息,我终是磨灭了全部耐心。阴了一下午的脸,两颊隐隐作痛,索性笑笑:“不问了,做掉他。”
      眼前吊绳铁链间的一团血肉生生一震,以匪夷所思的角度扭曲晃动着,前一秒的濒死之态一扫而光。人模狗样的东西,辗转求生之际,不过畜生。
      “动手,不,宴,宴会当天晚上,我看到她在松明街后巷的廉租房!之后我真的不知道啊!我真的,真的不知道啊顾先生······”
      我周身的血管仿佛顷刻炸裂,伴血液喷溅出骨子里无法掩抑的暴戾与酷虐,密密麻麻盘虬整个大脑皮层。我几乎拼尽全力箍住他的脖颈嵌他于麻绳铁网,生怕下一秒这畜生就灵肉分离。“她是的我妻子,我让你护着她,这就是你······”话只一半,一阵沉闷钝滞的喷射,红到乌亮的恐惧沾得我满身都是。
      人贱血都脏,我已经恶心到笑不出来了。身后一排毕恭毕敬的狗蜂拥上前收拾残局,手脚麻利还算懂规矩。房间里分明无人出声,我还是嫌吵,只好让他们立刻滚蛋。点一支“哈德门”——欢儿常抽的牌子。混乱的思维系统根本思考不出任何后招。
      参加宴会者无一生还,欲作接应的仇家业已全盘清算。
      截杀老于的人已然归来——很遗憾只有尸体,胸口的冰锥是致命伤。卫生站没有任何线索,再找犹如大海捞针。
      但这些都还不是最重要的。
      程欢已经失踪整整两天了。
      “顾先生!人找到了!”
      我的心突然跳得厉害。
      “谁?”
      (五)老于
      自离开医院那晚算起,今天已是第三天。
      程欢的身体以秒计数逐渐虚弱,我感觉得到。
      “你不应该离开医院的。”
      “……我……杀人了。”
      “人是我杀的。别开玩笑。”
      “老于……都……这个时候……还……争……”程欢扬手虚晃一摆,躯干微微震颤,细细的血液就顺大腿延至脚腕“你废话……真多……”
      我不禁“嘿嘿嘿”笑出声来。
      我知道,她已时日无多。
      顾先生最后还是找到我了。也见到了他朝思暮想的人。
      她静静躺在四处破絮的汽车后座,尚存温热的身体覆着霉味浓郁的毯子。整个车厢充斥着遗憾的的腥气。一双桃花眼轻阖一如睡在每个客人枕边,是他贫寒的新娘。
      我说我不再逃了。哀莫大于心死,走不远。要杀要剐悉听尊便。只是程欢在离开和兴医院前写了封信,无论如何请我交给你。
      顾先生在我身边坐下,现在的他貌似行尸走肉,全然垮了。哆嗦着拆读书信,半页纸,反复看到完全镇定下来,抬手抹干满脸的泪。
      他让我走。
      (六)程欢
      致我亲爱的顾先生:
      当你看到这条简询时,我恐己不知身置何处。曾与你起誓万事不瞒,此次恐要食言了。
      一直未曾告知你我己有孕,刚察觉时实在慌乱,思来想去还是找你商议甚为妥当。但时运稍逊,适你家宴。知你不便见我,只好在偏厅等待。远远看我的爱人掌抚幼子、携妻会友,一如既往的从容不迫、气宇轩昂,我突然觉得一切己是确幸。
      那么我的孩子,是顺理成章的赘余,还是无谓的生活琐屑呢?
      幸好一切困顿都没有持续太久。我躺在病床上,医生说我的子宫已经高度移位,将来的受孕率或恐极度渺茫。
      我笑了,我早失将来,唯有俯拾眼下,哪怕一丝希望。我愿意戒掉恣意妄为的生活,愿意忍受远离你的寂寞,愿意戴上围裙做一个平凡的妇人,为了我的孩子。
      可是这一切都在今晚,彻底湮没破碎了。
      那一刀是我刺的,怪不得旁人。不过邀请他同行。我一个人,走不了太远。若你追到我了,拜托无论如何请放他离开。
      再遇不知何时,不若永诀。平日总对你吝情,此刻略觉后悔:遑论画眉深浅,唯应一声俏,那该多好呀。
      毕竟遇到你是我此生最好的事了。
      我写不下去了,亲爱的,你多保重。
      程欢夜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其实就一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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