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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人,就不能放聪明点么 如果爱情在 ...

  •   如果爱情在大多数人眼里是蜜糖,即便被蜜蜂蛰了,还有人屁癫屁癫张口往嘴上抹。那对于吴小拉来说一定是敌敌畏,越是疯狂越离死不远。

      薄雾的初春,每接近天亮,万大五十米开外的学生公寓四楼,419房间总会准时蹦出一声重响,接着尖锐的男生,砸门声,嘶吼声接踵而来。“小拉开门,小拉,小拉,吴小拉!!”…“吴小拉,你个骚货!X你娘个B!”几分隐忍有礼过后,不出意外,最后和吴小拉牵扯在一起的只有骚货或贱婢。对此吴小拉表示习惯。至于被不善者牵连上父母,她更不介意。因为谁都知道,吴小拉是孤儿,她唯一的亲人叫木易。万大艺术系的才子,吴小拉青梅竹马的恋人,现任万大芭比校花的男友。

      嗤笑着倚在窗口,看着上身赤膊,下身只穿内裤的帅哥遮遮掩掩地落荒而逃,吴小拉觉得有过瘾极了。他哆嗦的后背上还有方才她留下牙印。多暧昧的记号,可惜他只是另一个被她咬醒的“室友”而已。放下窗幔,天有些亮了,门外传来木质拖鞋吱呀吱呀的下楼声,几秒钟后,身着湖绿色纱裙的妙曼身影扣门而入。明媚的脸庞略施薄粉,越走近,风吹开挡在她额际的新月刘海,露出半条截断眉尾的刀疤。她叫余妙叶,住在楼上靠左的520房,这个夏天从万大中文系毕业。是高吴小拉两届的学姐,也是吴小拉离开木易后的收容者。

      “这次这位帅哥又怎么招惹你了。”

      “没什么,仅仅想吻我.觉得恶心.”吴小拉轻咳了几声,眼光飘向被她踢进床底的火盆。里面的名牌衬衣是那帅哥的,可惜已经被烧出半个窟窿。“我是不是做错了。”她抬头,迎上余妙叶了然的微笑,可惜道:“它看起来很贵,拿到淘宝上卖,准能省下五顿泡面。”

      “你呀…”

      “玩火自焚。”

      “我正等着它焚呢。”吴小拉微笑,像是说给余妙叶听的,又像说给自己。

      木易走后,这样的闹剧几乎天天上演。吴小拉在万大的BBS上开了个帖子,将自己卖了出去。任何男人,只要答应接受她的不平等条约,都能在她的香闺过夜。当然这也包括吴小拉可以陪他们吃饭,调情,逛街K歌,做一些一般约会都会进行的事。只是他们必须遵照约定送足够份量的礼物,而且不能吻她,更不能上她。否则游戏停止。刚开始跟风的男人,仅仅为了刺激。毕竟吴小拉的前男友是万大第一才子,能用他的女人,也是种虚荣。可后来接连被吴小拉甩的男人多了,吴小拉的名气臭了,这场闹剧却像雪球,滚动不止。暗地里万大的男人们甚至订下潜规则,谁能真上了吴小拉,全万大的男生都得请客。这些吴小拉早有耳闻,但她不在乎。她在意的只是木易的反应,那个曾经疼她如公主的王子是否真的对她不在意了。

      “木易,我在毁了你爱的小拉呢。”

      微笑的最后只剩下冷冽,她看着镜子里的余妙叶无奈地看向她,吴小拉顺势做了个飞吻,回过身专心卸妆。

      化妆品是刚走的帅哥送的,DIOR的最新款,画在脸上有上层人士的高档。以前听小兰说过,男人最应该送女人的礼物就是化妆品,因为这样女人才有资本勾引男人,当然这里的男人是指下一任更有钱的金主。小兰是吴小拉还未被木易家领养前,孤儿院时代唯一的朋友,听说后来被有钱人家领养。那家的女主人是个势力眼,肥硕的身体天天擦着CK的毒药,像只庸俗的肥蜘蛛,斜眼睨人。小兰刚被收养后的两年过得猪狗不如,后来有一次她生了狠,乘女主人不在,发泄似地钻进她的卧室里将她琉璃梳妆台上所有的化妆品都擦了一遍。吴小拉还记得后来小兰见着她的时候,俨然成了上流社会的千金,当时她带她随便挑了家高档酒吧。小兰坐在高脚木质椅上,点了根烟笑道:“你不能想像,我被抓时那副狼狈,整张脸像只调色盘,五颜六色的。那女人冲进来揪起我头发就打。”小兰说要不是那家的男人喝住了女人,也许她就被打瘸了,所以现在她踩着高出5公分的细高跟脚踝还是会隐隐生疼。小兰的日子后来过得挺像样的,说是跟了男主人的姓,从此改叫韩兰。那男人挺疼她的,天天乘着女人不在给她买高档的化妆品。后来韩兰才知道原来那女人不会生,在生理上总是满足不了他,当初他们收养她一半是出于这个考虑。因此等韩兰长满十九岁,她把第一次给了那男人,然后带着男人20万的存折和那些瓶瓶罐罐的化妆品逃了出来。以韩兰的说法,那叫两讫。韩兰满有本事的,后来自己开了个网上化妆品店,用来转手那些有钱男人送来的高档货。吴小拉现在一半的手段是跟韩兰学的。刚开始吴小拉也没有料到自己会这有一天,但后来木易丢下她,她便知道了。她需要钱,而对失去依靠的她来说,这是最快最能报复木易的方式。

      咬唇强迫自己不再深想,吴小拉将手指挪到木质化妆台的第三格抽屉。这个化妆台是她和余妙叶从万大女生宿舍楼后面捡的,她给它上的漆,上面还描了几朵她最喜欢的绿蔷薇。

      “把它卖了看能换多少钱。”吴小拉从抽屉里捞出一只水果红的PSP递给背后的余妙叶。“说是最新款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不留着自己玩么,听说这在万大挺流行的。”余妙叶前后掂量着,“看着价钱不低。”

      “有钱人的玩意,跟着我没用。你要玩你收着吧,别再问我收房租就成。”

      “我就那般刻薄么?”余妙叶娇笑,将PSP收进口袋。转身替吴小拉抓过挂在镜檐上的各式假发。“今天想用什么颜色的?”她笑道,低头挑出假发上起球的碎毛。这是吴小拉现在的习惯,每次出门总要换个造型,不像现在:直溜溜的黑发一刀子齐到耳根,冷冽微淡的瞳,稀疏短洁的眉,高耸的额,淡色饱满的唇,全凑在一张平滑尖细的瓜子脸上,有点粗糙但还是很美。她的上身依旧套着柠檬黄的棉吊带,玻璃珠子的肩带露出瘦削的鹅白肩骨。下面是翡翠绿的平脚短裤。腿上随意盖着件极大的男式帆布尼外套,毛绒的帽檐搭在小腿上,蜿蜒向下露出微翘的脚趾和脚趾下的纯白色帆布拖鞋。这样的打扮在万大是特别的,有着一种粗糙的风骚,所以总能吸引一群男人跟在后面大吹口哨:“吴小拉!吴小拉!”不,应该是木易拉。那是吴小拉以前的名字,吴小拉以前的样子。现在却只专属于余妙叶这个房东。

      “不换衣服么?”余妙叶微讶地看着吴小拉套起男衫就欲走人。她鲜少见她不化妆就出门,因为每次她的出门总是惊艳的,艳丽到让人嚼舌的浓妆,完全看不出本来的五官。

      “不,什么都不。今天,不‘接客’。”

      “天下红雨么!”

      “也许吧。”吴小拉走向门前,意味深长地对她一笑,眼角瞟了眼房间里唯一的一台二手东芝电视机,接着扭头蹭噌下了楼。

      电视下压了张豆腐块大小的照片,像是从学校的海报栏上撕下来的,上面还粘着学生会专用的502胶水。照片里一个高大俊朗的男人穿着笔挺的礼服,眼里的笑容依旧像破冬的阳光,照着挽着他臂膀的女子更加娇俏。

      “真是冤孽啊。”余妙叶微叹,照片里的男人不是别人,正是将吴小拉当作心肝疼了二十年的木易。而他身边的女人,就是今天要和他订婚的市长千金,万大现任的芭比校花赵蓓儿。她本以为吴小拉都窝在公寓里,除了上课基本得不到消息。昨晚上她特意把电视的闸头关了,为了就是不让她透过电视知道。想不到最后还是败给了万大学生会的八卦。

      的确,能进万大这种高干子弟和富商后代云集的学生,本就不是善男信女。市长的千金和艺术世家的才子订婚,自然是全世界跟着嫉妒热闹。只是苦了曾经得宠的旧人。吴小拉这一去,怕是又得招惹讥讽骂名啊。

      余妙叶不禁担心远处已搭着白色桑塔纳消失的吴小拉。“女人啊要么不爱,真要爱过,都不得好死。”吴小拉曾经奚落那些为爱作贱自己的女人的名言,现在想来却十分酸楚。吴小拉啊吴小拉,你就是那撞南山的倔驴,说别人时聪明,轮到自己就是那蠢蛋中的蠢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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