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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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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城是妓,不是花魁,不是头牌,是合欢楼里最常见最普通的妓。她生的不美,笑起来倒是有几分稚气,其余只能算是平平了。
今夜,清城及笄,今夜,清城梳拢。
楼里请来的妆娘在她脸上忙着,她觉得有些痒,就半睁开一只杏眼望着妆娘。妆娘连衣袖里都满是香粉的气息,瞧她睁了眼,连忙训斥道:“快闭眼,这粉进了眼里可是刺痒的很。”清城乖乖闭了眼却仍是忍不住想瞧瞧自己如今的模样。
上了妆,清城新奇的站在镜前瞧――她从前没穿戴过这么好的东西――只有花魁才有资格被娇养。
她小心翼翼的摸了摸头上的簪子,又晃了晃头,引起环佩叮当。清城僵住身子,不敢再动。她怕摔了这些,这些东西是楼里的,不是她的。
清城是孤儿,她小时候被这里的妈妈玲玉捡回来,从此一直在合欢楼长大。被捡回来就值得谢天谢地,命是合欢楼给的所以在合欢楼里做事这似乎是无处指责。对此清城早已做好了准备,也并无怨言。
晚上,这条在白日总显得端庄安宁的路终于褪去了伪装。莺莺燕燕穿梭着同客人熟练的调笑,四处弥漫着脂粉的香气,几乎要让人溺死在这纸醉金迷中。
清城站在台上,头脑一片空白。她努力回想着楼中的姐姐们是怎样做的,模仿她们抿出了一个含蓄妩媚的微笑。却不知这笑落在她尚还青涩的脸上便露了些憨气。
台下只有零星的几声举价。
清城以十二两银子被拍下来。不是没有人出更高的价钱,但玲玉嫌那人太粗鲁就婉拒了。玲玉到底对这个自己亲手捡回来的女孩有几分怜惜。
清城的第一个客人是个书生。高瘦的个儿,细长的脸,一双不大的眼精光四射。清城不动声色的观察他,书生的手腕上有淤青和几个尖细的月痕――应当是女子的指甲印留下的。书生的衣袖边缘虽然起了毛,但被人细细的加厚了一圈,他的手腕上还有一点铅粉。
已娶妻,且妻子泼辣能干,家境不是很好但常出没花街柳巷。清城对书生作了粗略的判断。作为一个青楼女子,察言观色是最基本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