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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缘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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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院子里出来,走在略微有些陡峭的石阶,我的心情有一丝喜悦一丝遗憾和一丝痛苦。
喜悦自然是能多活一年,遗憾是走的太匆忙没能拿掖在墙角下的私房钱,痛苦则有好几点,比如不能再吃白食了,不能每天睡到日升三竿,不能……当然,离开了每天在一起的师父也让我十分的……十分的……十分的高兴啊!”
哈哈哈哈哈,终于可以去山下玩了,从前只有在买饭的时候才能在山下玩会,就没见过镇子的夜晚是什么样子的。这下终于自由了!
至于师父,不必担心他。他那么老奸巨猾,世上的人都死了他也不可能死的。且那个红衣女子并没有太大敌意,要不然,我们或许早就作为地下亡魂了。
能下山很是高兴,可也有愁的地方,那就是钱。我那点私房钱虽然不多,但只吃饭的话能撑两个月左右。可山上的局势有些让我看不透,虽然那女子并没有敌意,可并不代表她不会杀我,万一她改变主意呢。所以那钱是要不得。正当我如此想的时候,听到山脚下有悉悉索索和人说话的声音。
当我想无视这声音时,一道声音传来:“那个,你可不可以救一下我哥哥。”
刚才还抱着一定不闲事的决心,听到这声音我则改变了想法。于是转头我看到一个娇小的女生:身高一米五多些,扎着双马尾,眼睛大大的,嘴巴小小的,身上穿的花花绿绿,黄色的布和绿色的布和蓝色的布和黑色布和……各种颜色的布组成了她的衣服,鞋子也是如此。
“嗯,怎么了。”我问女孩。
她指了一下天上,道:“我哥哥在上面下不来.”我抬头一看,果然有一个青年被一根绳子倒吊在树上。山脚下有许多猎人放的陷阱,一般都放在隐匿的地方,一般都会在隐匿的地方立个牌子或系块红布。这个陷阱不一般,因为他任何标识都没有。
青年离地大概三米,若是跳跃力好的人使劲跳一下能触摸到他垂落下来的手。
我对女孩道:“可以爬树,只要爬到这棵大树七八米的位置,再走到分叉的树枝那里。把绳子解开慢慢往下落,就能把你哥哥救下了。
“我知道。”女孩有些着急道:“可我不会爬树啊。”说完她的眼睛好像抱有某些希望似的放在我身上。
我微微一笑:“我也不会。”
“哈哈哈……”在这时一道笑声传来,可这笑声没持续多久,就变成了咳……咳……咳……的声音了。女孩担忧的对树上青年道:“哥,你别说话了。”
“怎么办?”女孩好像把希望全放在我身上了。
我努力想了许多办法,比如把这树砍了,可这树需要三人才能合抱,不知要砍到何年何月。比如用内功催动尖石子割断石子,可我不会武功,女孩看起来也不会……最后我想到的唯一一个可行的办法是到镇上去叫人,多喊两个会爬树的来,上树上把男人慢慢放下来。我正要对女孩说的时候,一阵微风忽然吹过,我感到一阵恍惚,等回过神来,地上已经多了一个青年。挂在树上的青年。
在刚才的恍惚之中,我似乎听到了呵呵的两句笑声,非常像那个红衣女人的声音。也似乎只有她才能做到这种事情,可我不确定。
“多谢阁下出手相助。在下长安,字剽。”
挂在树上的青年站了起来,和他妹妹一样长的很清秀,尤其是一对月牙般的眉毛,如水般透澈。他继续介绍女孩,“这是我的妹妹,乱。字窃。不知道阁下何名?”
“我叫满门。”说完以后,名叫长安的男子还是一脸询问的表情,似乎我还有什么没说完。
“兄台字什么?”长安问道。
“呃……”字,什么字?我正思考着,长安已经在抱拳了,道:“失敬失敬,原来是满门兄台。”
旁边的名为乱的女孩也说道:“你字呃,好奇怪的字。”
不,我觉得你们一个字剽一个字窃没资格说我。我在心里暗想。
“兄台接下来去哪。”
“天涯之大,四处为家。”
“哦,兄台原来就是江湖中常见的浪货啊,幸会幸会。”
“什么是浪货?”我问道。
“这……难道兄台对武林并不熟悉。”
“嗯,我刚拜别师父。”
“原来是新入江湖的少侠,英气逼人,英气逼人。”长安一边说着令人尴尬的话一边道:“所谓的浪货是对江湖特定人群的一种称呼,随心所动,随心所往,追求自由,无拘无束。和江湖中的游侠,刺客齐名。
“你们误会了,我想我不是什么浪货。”
“不不不,兄台谦虚了。光冲你这句天涯之大四处为家,就知道你有浪货的天赋。”
“是。”小女孩也笑道:“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了不起的浪货的,我相信你。”
被人家这样热情的夸奖还是第一次,我有些受宠若惊,道:“承两位吉言,我若成为厉害的浪货,定是不忘两位。”
一路有说有笑,我们来到了诛仙镇。
诛仙镇就是山脚下的一个镇,离山不是很远,师父每次要吃的烧鸡或者酒之类的东西都是我在诛仙镇买的,因为买了十几年。诛仙镇最大的酒楼黑白酒楼的老板到伙计我都认识熟悉了,有时还会给我打个折。可如今我们是在诛仙镇排不上名的一家酒店在吃饭。
长安先点了几个素菜,又要了两壶茶。我因为从早上到晚上都没吃饭,十分的饿,所以想吃点肉。道:“只吃素菜怎么能行,长安兄在树上挂了那么长时间,乱小姐也焦虑担心那么久,点些肉菜吧,顺便再来一壶清茶。”
我刚说,长安就忙摆手,说不用不用,随便一吃,随便一吃。最终我们还是点了两盘肉和一壶比醉仙酿还要贵的清茶。
我自然是没钱,可长安的气质不凡,且穿着十分得体,衣服不是缎子便是丝绸做的。自然是大富大贵之家,至于乱这个小姑娘穿成这样,只是自身的趣味吧。
不一会儿,酒足饭饱,茶过三巡。长安还在那里有一搭没一搭的挑着盘子里的肉吃,乱也是低着头静静地喝着清茶。我只好道:“长安兄,我们都已吃饱了,不如就去结账吧。”
却见长安面露难色:“这……我和妹妹的盘缠早就被偷了。最近都是靠吃野果度日。满门兄先把这顿付了吧,回到家里我会两倍的还给满门兄。”
我看了看长安,又看了看乱,发现乱的头更低了,头发都已经要落到茶碗里。
于是我对长安道:“不知道令妹的腿脚如何,跑步可是方便?”
“这……”长安一阵沉吟
“还行。”这时一直低着头的乱,发出蚊子一般细小的声音。
“那,我们就在长安兄被困住的地方汇合。”
之后连跑也没说,我就率先的冲出了门外,可我没想到,仅过一会,长安和乱就跑到我的前面。一边感慨着自己的身体弱,一边转头向后瞅去:两个伙计和一个记账的账本先生正在后面和饿狼一样追赶。
由于今天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日子。且正是下午最热的时候,许多人都在家里或树下休息,街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所以我们能肆无忌惮的飞跑,从我的视角看去,看起来最为文静和娇小的乱赫然跑在第一位,已经落下身后的长安一段距离,而我则落在长安身后的一段距离。我后面就是那群家伙了。
我原本想的是,出了门便有南北两个方向可跑,我向南跑,他们俩之中最少也有一个向北跑。由于是我先跑,所以率先摆脱店里的人的概率是最大,可我没想到两个人商量好的一样,都往南跑。还都跑在我的前面。
后面的三人已经在大喊吃霸王餐,抓住他们之类的话,正是盛夏,人们浑身慵懒,加上我们速度都不慢(或许听到也不想管),一时还真反应不过来。
我对这边的道路比较熟悉,毕竟也是买过十几年的饭。前面就是一个岔路,我马上转头向这个岔路跑去。在我的想象里,由于在同一个方向我跑的最慢,所以向这个岔路跑去,兵分两路,追兵也会兵分两路。而且有极大可能为了追他们两兄妹他们也会分两个人过去,这样只会有一个人追我,我的压力就会变小许多。
当我转头一看,三个人竟全部跟我拐进了岔路,没有一个人去追那两个人。我颇有些不平:饭是三个人吃的,为什么光追我。
现在懊悔无用,悲哀无用,不平无用,有用且唯一有用的就是迈动这双腿拼命的跑。拐过一条岔路,又拐过一条岔路,始终无法甩掉身后的追兵。我虽然在小镇买了十几年的饭,可他们在镇上住了十几几十年,对地形又岂会比我差。
现在是不能停的状态,正是夏天,后面追着我的三个人肯定一身火气。一旦被抓到就是一顿揍,还肯定是那种特别狠的。可我的体力已经近乎极限了,老实说,以我的体格能跑成这个样子我已经十分讶异了。
一边跑我一边回头,后面的追兵速度丝毫不变,我却是慢慢的降低了速度,这样迟早是要被追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