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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One.尘埃散尽,终至北城 ...

  •   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参天大树为它们遮风挡雨,一片生机盎然,大树的叶子介于嫩绿和翠绿之间,在阳光下闪着金色的光。刚下了雨,天边接起一条彩虹,在蓝天白云的映衬下,更加绚丽多彩。偶有鸟雀叽叽喳喳地呼朋引伴,趁着好天气一起外出郊游,使得这静谧的气氛也热闹起来。
      而这所有,都呈现在一个偌大的房间里。房间整体呈绿色调,新绿的床铺,茶绿的蚊帐和茶枕,墨绿的书桌,书桌上有一台精致的水晶绿台灯和一束插在同材质花瓶里的香槟玫瑰,玫瑰应是放了有些日子,垂着脑袋不再如盛放时一般娇艳欲滴,最让人诧异的是书桌旁随意搁着的行李箱。
      一女子坐在窗前,观察着这外面的一切,她身着米色长裙,及腰的长发在身后松松垮垮地扎成麻花辫,她用右手撑着脑袋,手腕上戴了一串檀木念珠,面无表情的脸上一片闲适,眉间却暗藏着化不开的忧郁。
      良久,她站起身来,向窗沿伸出手,却在触碰到窗沿的那一瞬,像是意识到什么,猛然收回手。指甲和金属相碰,发出一声清脆的响声,她又透过窗户看了眼外面,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出了房间。
      女子站在走廊上,一只毛色雪白的波斯猫迎面扑来。她微微往后仰了一下,很快稳住身子,一手抱住它一手为它顺了顺毛,随后把它放到地上:“十九,你先自己玩会儿。”
      下了楼,一个围着围裙的中年妇人立刻向她走来,恭敬地半低着身:“顾小姐,请问现在要吃早餐吗?”
      城南握着刚才带下来的小瓶子,低头看了它一眼,闭了闭眼,声音透着疲惫:“吃吧。”
      吃完了饭,城南走出别墅,外面等着一辆车,是她熟悉的那辆越野,车上却再也不会有她熟悉的那个人,她低着头,在原地顿了一会儿,掩去眉间的伤痛,才抬头走过去。车外面的男子一身正装,见她来,打开后座车门,用手护着她的头让她坐进去,她进去以后,替她关上车门,从另一边进入车内。
      城南摇下车窗,抚了抚手腕上的念珠,吐出一口浊气,看向窗外,目光悠远:“走吧。”
      车应声而开,男子似犹豫了一会儿,开口道:“你……真要回北城?”
      城南没回首,就这么点了点头,“是,”,沉默了许久,又添了一句,“好好照顾朝往。”
      男子似乎很不赞同,皱了皱眉,语带质问:“朝往刚没了爸爸,你又要让他失去你吗?”
      城南转过头来,直视男子双眼,眼睛里具是认真,又似乎带了些不忍:“我迟早得回去。”他迟早要面对。
      男子沉默了一会儿,小声嘟囔:“至少等过了这段时间再走啊。”
      城南摇摇头,又看向车外:“我是他的软肋,我在这里,他会和不悔一样。”
      男子这一次沉默了良久,声音有些嘶哑:“我们会保护好你……”
      “不会有疏忽么,”城南打断他的话,闭了闭眼,坚定得不容置疑,“不悔为我而死,我不会让他的儿子……也为我而死。”
      男子张了张口,再也找不到话来反驳她,城南望着窗外,靠近窗户的手紧紧抓着座椅,如若她转过头,男子会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车里恢复沉静,只有呼呼的风声在吹,吹进城南和男子的心里。
      车最终停在了一座墓园外,城南打开车门下了车,男子跟在她的身后。走了一段路,墓园渐渐空旷起来,每个墓之间相隔越来越远,她顿了一下,没有转身,声音平静:“你就在这里等我吧。”
      “好。”男子停了脚步,这里在他的视线范围之内,即使出了事他也能及时救下城南,况且,现在不悔已死,也就不会有人再费尽心思来绑架她。
      城南看着眼前的墓碑,墓碑上的男子面无表情,却自带邪气,长相雄雌莫辨,倒不是说他女气,只是太漂亮,让人实在难以相信这是个男人。
      城南把手里的小雏菊放在他的墓前,撩起裙子就这么席地而坐,和不悔对视。相顾无言了一会儿,她拍拍裙摆,皱起眉头,像是有些恼了:“你以前不总爱叽叽喳喳地说个不停吗,现在怎么都不说话了?”
      又看了他一会儿,城南握紧了手,看向腕上的念珠,声音有些沙哑,眼眶里有什么东西滚落下来:“我都忘了,你已经去见你的佛祖了。”
      用手抚了抚照片,脸凑得更近,平静下来,收回手:“不悔,我要回北城了。”
      “你老问我北城到处都是高楼大厦沙城暴漫天,怎么我就是忘不掉呢?我总是沉默,你以为我是因为忘不掉苏洲,于是就会跟我生气。嗯,怎么说呢,也有一部分他的原因吧,只是更多的,北城是我的故乡,虽然那个地方曾经让我一无所有,可它是我的家,孩子白天不管怎么浪,夜晚也是要回家的。”
      “所以你让我回北城的时候,我答应了。你什么话也没说,默默地走开,我知道你很难过,所以没挽留你,拿着单反出门。然后就发生了那件事,你把我压在身下,你的血染红了我那天穿的白裙子,你的气息越来越微弱,你的身体越来越冷,我在你的耳边的哭泣一定吵到你了,你说第一次遇见我你就爱上我了,你让我笑一笑,你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很美,你说对不起又让我经历了这么可怕的场面,你说的最后一句,是回去找他吧。你老说我不把你当朋友,不然为什么阻碍不了我的脚步,这次我为你留下七个月,可见我还是把你当朋友的。今天是我们认识的一年十月零五天,不悔,我要离开了。”
      她站起来,微笑着,露出唇边的两个小梨涡:“不悔,如果可以,下辈子,我们早点相遇。”相遇得早,我就不会记住他,我就一定会在我喜欢英雄的年纪里,爱上你。
      微风吹过墓前的小雏菊,花儿相顾碰撞,发出微弱的声响,仿佛在说:“好。”

      阳光透过窗帘照到床头,城南皱了皱眉,翻了个身,习惯性地把手伸到床头去摸手机。几秒过后,也没摸到类似手机形状的任何东西。
      只得起身,掀开被子,听到一声沉闷的响声——手机掉到地板上了。她优哉游哉地套上外套,穿上拖鞋,蹲下身在床底摸索一阵,拿出手机和手机下的盖子。再优哉游哉地站起身,把盖子安回手机。打开手机看时间,已经是早上八点半。
      这是城南回到北城的第四天,这几天她都住在她闺蜜陆七家里。
      她微皱着眉回忆了一会儿,好像陆七说今天要去北中?再愣了几愣,抓抓头发,打开行李箱随手拿了件衣服就冲进洗手间。
      再出来时已是九点。城南开门下楼。
      这是北城如今为数不多的复式楼,且在中心地段。但陆七有钱任性,因为喜欢这样的格局,就买了套下来做久居之所。
      城南下到旋角处,映入眼帘的是一片杂乱,几十张A4纸以沙发为中心向四周散开,陆七盘腿坐在沙发上,膝上还放着一打纸,表情甚是严肃,以城南对她的了解,已然完全放空。
      城南抚额,走到沙发边把地上的纸捡起放到茶几上。陆七眨巴两下眼睛,把膝上的纸压在茶几上的纸之上。
      这才笑嘻嘻地望着城南,道:“南宝,早安!”没等城南回答,就起身向厨房走去。
      城南尾随她进了厨房,一言不发地打量她。末了,问:“你的拖鞋呢?”
      陆七低头,疑惑地盯着自己的双足,抓了两下刘海,疑惑:“咦,我的拖鞋呢?”复而又望向楼上,“是不是在上面?”
      等她们鸡飞狗跳地找到陆七的拖鞋,城南已经感觉到胃部的绞痛,而且呈越来越痛的局势。她脸色未变地给睡醒的顾十九倒了猫粮,才坐到餐桌前开始狼吞虎咽。
      顾十九是城南三年前在宠物收留所领养的波斯猫,当年全身多处骨折,据说没得救了。城南看着可怜,办了手续收养了它,又好吃好住地养了几个月,才算捡回条命。现在毛色雪白,极爱撒娇,没有半点曾经惨兮兮的样子。
      城南喝了两口牛奶,感觉胃里终于舒适了,才感叹一句:陆七这些年真是越发贤惠了,哪像她,纵然随着这匆匆七年改变的地方着实不少,但这不会做饭的本质是一点没变。
      边感叹,边越发狼吞虎咽地解决掉这盘中餐。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One.尘埃散尽,终至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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