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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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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那个动作是什么?”
“看来你对武术很感兴趣,想学的话我可以免费教你哦!”
午后的阳光穿透枝桠,轻轻缓缓落了一身斑驳,幼小的他们微微侧头,笑暖了秋冬。
或许,她可以就这么样,散开连日来的阴霾。
——想说谢谢你,也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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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也忒毒辣了点,泼在人身上,灼烫得直想叫人跳脚大骂。
她想起幽静的山脚下蹿起的簇簇火光;巷子里铁器棍棒与身体碰撞的声音;扯下来的大把头发,或者是难听到刺耳的辱骂。
她觉得口干舌燥,不由得拧花了漂亮的眉头。
尤其在这种时候,他像个被迫害妄想症患者,歇斯底里的宣泄着不安和悲愤,恶意揣度她的想法,阴郁极了。
热气压得她心烦意乱,任何细微的声响汇总到一块儿,就像千百只放出笼子的鸭子,吵得她太阳穴突突地跳。
她的瞳孔渐渐缩成了一个点,压抑的情绪终于崩坏!
下一秒,眼前白光骤闪,四周突然诡异地安静了。
她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紧接着,一阵尖锐的疼痛传来,鼻息里蹿入了粘腻腥甜的味道。
她很熟悉的味道。
血。
阳光仿佛也被染红,面前的人神色惊慌,涣散的眼神凝起了些许微光。
他的手在颤抖,刀尖的血被他抖下一滴圆圆的红。
他望着她,突然神经质的大笑起来,猛地扬起手中带血的匕首,迎着刺眼的光,带着不容回旋的决然,再一次溅起数丈红光……
他说:那就死吧!
死吧……
方以诺乍然惊醒,压不住的惊喘使得胸口不住的起伏,她低垂着脑袋,伸手胡乱抹了把一脑门的冷汗。
又是这个梦。
不,这不是梦!
她缓缓抬头,看着窗外蒙蒙亮的天际,嘴角扬起一丝苦笑。
这不是梦,它是真实存在的,是她的回忆。
方以诺是个美女,美女的情路不坎坷一点,实在不能平复丑女的情绪。
那些年,她没少招人非议,实在是因为她长得好看,又好看的很是不凡,是个男的见了她,都得灵魂出窍、两眼发痴,一副被丘比特万箭穿心的呆傻德行。
只可惜,曾经沧海难为水,她如今招惹的,却是另一番场景。
光影微转,投掷在她右半边脸上时,可以清晰的看到,一条丑陋的刀疤,从下颌横跨苹果肌,斩断了她漂亮的眉骨,像一条红彤彤的蚯蚓,恶心吧唧地趴在那半张俏脸蛋上。
别说她五官长得怎么好,气质怎么出众,都是屁话,这些年出门一趟,没被她吓哭的小孩,她甚至要赞美一番:自古英雄出少年,小小年纪竟有这等胆识,将来必成大器!
以前,这张脸招来的烂桃花常常让她烦躁,如今这烂脸却让她十分安然。
她这人,别的没啥优点,就是活的人见人怕,那小暴脾气就像一串二踢脚,随点随着,愣谁都照炸不误。
她倒是不怕旁人嘲笑,敢嘲笑她的人基本被她惨无人道的秒杀了,自然而然也就没人敢明说她什么,至于背地里,她可管不到那么宽,只要别传到她耳朵里就行。
她其实活得没那么嚣张跋扈,不来招惹她的,她基本当空气。
她心情糟糕地瞪了一眼闹钟,又被这该死地梦扰了一个好眠。
她打了个哈欠,眼睛一闭,仰面又倒回了床上。
睡意酝酿了半天,好不容易来点意思,不知哪个不知死活的,偏在这当口给她打电话。
她头顶冒火的抓起手机,正准备破口大骂。
想是那头的人知道此人尿性,先发制人,堵了她一个无言以对:“我的大姐大!您老悠闲呐?这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在睡懒觉啊?高考第一天呐我的姐!赶紧起来去考场啊!”
方以诺一把从床上跳起来,这才想起这桩重要的事情。
没错,我们的大姐大,今年18岁,是本年里最没上进心的应届生。
她对跟着一群饱受摧残的书呆子,坐在一个屋里抓耳挠腮总结未成年心得这种事,实在兴趣不能。
她那两个学霸姐妹一向看不惯她不务正业,现在已经杀到她家门口,一门心思要在考前逼她背方程式。
因为这糟心的梦,方以诺心情不佳,谁也不想见,为了寻个清净,她打算离家出走几天。
方大姐是个行动派,想到什么就来什么,胡乱套上衣服,迈开长腿翻窗跑了。
家贼方以诺不走阳关大道,半路就被方家宅院里,最凶残的守门神兽给黏上了。
此神兽,自小跟着方以诺,受尽折磨还依然健在,看来必是“狗中豪杰”!
方以诺是个粗俗的武人,于是养的狗也没女人味,如今活到了五岁,连个敢近身的公狗都没有,实在汉子得十分尽职尽责。
可怜它是个大忠大义之犬,哪怕这个糟心的主人耽误了它的终身大事,照样贱兮兮地跟着去撒欢。
方以诺想着既然都出来了,机会难得,不如去找大哥叙叙旧。
方以诺的大哥是个好人。
当然,这是她五岁前深刻进灵魂里的认知,主要原因是因为他们是双胞胎,而且大哥对她宠得无法无天,宠得她五岁了还要大哥抱着摸头拍背亲脸蛋儿才肯睡,每勺饭要大哥吹凉尝了半口亲自喂才肯吃。
她这公主病,害的她爸整天长吁短叹,生怕她以后生活不能自理,没事就让妈妈带她去娘家学学怎么自力更生。
可是她每次抱着哥哥不撒手,哭闹得厉害,冷战啊绝食啊离家出走,什么出类拔萃的事都干得出来,真乃熊孩子中的极品!
这事想来挺羞耻的,所以她从来都不跟人说。
但熊孩子总会长大的,她的成长也不过在朝夕间。
爸爸当年虽然心疼她,每次都妥协将她接回来,可他又是个不屈不挠的,过几天必定又故技重施。
那一次她闹了一个星期,闹得自己都心力交瘁了也不见爸爸来接,妈妈也是一去不复返,问起时,外公外婆闪烁其词,她敏感的小心灵直觉出了什么事,再也没有无理取闹过了。
过了半年,初冬的一个冰凉的早上,她看到了久违的大哥。
大哥显然遭受了漫长的心灵折磨,整个人都委顿了。
大哥带来了父母要离婚的噩耗,等她回了家,一切都已经面目全非。
后来,她从各种渠道听说,爸爸结婚前一天跑出去乱搞,五年后,那个女人带着孩子回来认祖归宗,于是正房失了宠,最后小三上位。
她永远都忘不了大哥的孤独无助,妈妈的黯然神伤,所以她憎恨那个男人的决然无情,临走前一把火把房子烧了,才不肯让那个狐狸精玷污他们曾经的家。
可惜她没见过那个狐狸精,否则一定要在她的贱.人脸上划上几刀解解恨!
念其小时候就有这等烧杀抢掠的胆魄,到如今18岁,成长的如此变态倒也不意外。
后来她听说,那个男人知道是她干的,废了好一番周折给警察赔礼道歉,走关系解决问题,又苦哈哈地重新盖了房子,所以大概,他们还是住在那个地方的吧?
总之,自他们离婚,她就和大哥再没见过面。
她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哪怕听到那个男人的名字都会上火,却不会因为大哥和他一起生活,就迁怒到他身上,更不会因为这件事,对大哥产生一丝疏离。
哪怕十三年没有联系,大哥依然是她记忆里完美的大哥,把她宠得任性胡闹,依然笑得春暖花开的大哥。
方以诺心血来潮说见就见,自然没有计划,出了门才发现钱包都没带。
她摸遍全身上下,就脖子上一条项链,还是昨天老妈刚给她弄来的新玩意儿,泪眼汪汪求她戴的。
这厮顺手就把它抵押了,没想到这小小一根玩意儿,竟值两百多万!
于是被两百万衬托得油光满面的方富婆,雄赳赳气昂昂的踏上了寻兄之路。
可惜她忘记宠物是不能上车的,要是把小狼这货托运了,估计整个行李舱都得废了。
为了保持好人狗的主仆情谊,方大姐为大义牺牲,选择徒步旅行。
然而,十九个小时下来,某人大腿抽筋小腿痉挛,对着夜空直翻白眼;
而某只却活蹦乱跳心情愉悦,追着尾巴原地打转。
她后悔了!
丫的!早知道这样,就该让这货追着车跑!
可惜现在天都黑透了,她抄了近道走在荒无人烟的远郊,实在找不到一辆代步工具。
虽然方以诺是一介武夫,活得实在谈不上精致,到底也是个大千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近几年到底还是把她养得娇贵了。
她想着,赶明儿去买辆车来,雇个司机,反正她有的是钱,拎着也够累的,不花留着干嘛?
可惜她觉悟得太晚,有人早就惦记着帮她花了。
原本安静的荒原里,乍然而响的汽笛声把她吓了一跳,小狼更是上蹿下跳吠个不停,全身跟过了电似的,根根狗毛都直了。
动物对危险的感知十分敏锐,况且跟了方以诺这许多年,这个不让人省心的烂主人实在很能惹事,小狼活得就像个报警器,三天两头动辄就“哇哇”乱叫。
这回感觉又来了,它撒开脚丫子就朝主人扑去,只是那车子开得飞快,“嗖”得一声从它面前碾过,它那糟心的主子就被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