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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锦幕之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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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德坊的七经街是四品以上官员住宅的集中地,平日里清净而少有闲杂人等来往,宵禁之后更是只有巡逻士兵徘徊。这天夜里,京兆尹的府门却被人大力拍击,急促而激烈,如同战鼓声响。
门卫打开红木大门,只见一位黑衣女子站在门外,皮肤冰白,乍眼看去不像活人,却贵不可言,不等他看清,黑衣女子已经一把推开他,头也不回地去了内宅,颇有拦路者死的气势,一大批随从紧跟着她进去了。
试图阻拦的侍卫们一看到迎面亮出的令牌,纷纷惊悸退下,如同遇到礁石的潮水,无一例外。黑衣女子脚步匆匆,竟一步也未停滞。京兆尹被惊动了,一见来人脸色大变,刚想下跪便被女君伸手制止。
女君目光如刀,声音依旧冷冽但语速加快了:“你弟弟呢?”
李成对下人喝道:“快!把小少爷喊来!”
小少爷半夜被喊醒,一肚子火气,他来到客堂的时候连眼睛都没睁开:“大哥,半夜三更的干嘛呢?你不睡我还睡呢。”一抬头看到女君,他的睡意顿时就消散了。
“是你啊,见死不救的那个。” 李志没想到还能再见到她,竟然有些惊喜。
李成一巴掌呼在他的脑袋上:“怎么说话呢?这是……”一触到女君的目光他自动消音,讪讪地把手从弟弟的头上收了回去。
那目光也谈不上凌厉,甚至不带什么情绪,但是被她一看,李成只觉得被一桶雪水兜头浇下,浑身的血都凉了下来,顷刻间忘了要说什么了。
这位可是深居在重重禁宫之后,治理天下的主人,执掌无数人的生死,说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毫不为过,又哪里容他多言?
没有李成的聒噪,女君毫无阻碍地看清了李志。她看人的方法简直令人毛骨悚然,似乎要透过人的血肉看到骨头里去,贪婪而热切。
李志却没有害怕,近在咫尺,他看到女子的眼睛里渐渐亮起了光彩,像是漆黑不见天日的水面上浮上了一轮弯月,温柔而悲伤。
那是女子见到思念了很多年的心上人才有的光芒,遮不住,也挡不住,刹那间便照亮了亘古的长夜。
不知为何,那目光让李志感到有些难过,他忍不住柔声道:“怎么了?”你为什么要这么看着我啊?
李成怕弟弟再说出什么能让他们被抄家灭族的话,小声地说:“这是宫里来的贵人,不得无礼。”
渐渐地,女君眼里的光消失了,那是消弭了所有的希望,归于沉寂的黑暗。
她的眼睛里涌起了水雾,像是受了天大的委屈,胸膛剧烈地起伏,却像是痛苦到了极致,没有力气,千言万语都被哽在了嗓子眼,哭不出也说不出,只是难过地看着他。
李志急了:“哎,你别哭啊,你见死不救我又没有怪你,再说了,你本来就没有义务救我。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
长风呼地灌进大堂,她的身形颤抖起来,单薄得几乎站不住,突然,她垂下眼睛,大步经过李志的身侧。大批随从立刻跟上,一行人转眼间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中。
那双红红的眼睛不停地在李志脑海中出现,让他的心里颇不是滋味,他忍不住问李成:“哥哥,她脑子是不是有病啊?”
李成魂都被他吓没了,连忙捂住他的嘴,看了看四下无人才作势要掌脸:“你可住嘴吧!”
“她到底是谁啊?”
李成脸上笑开了花:“咱们家要飞黄腾达了。”
“飞黄腾达?哥哥你要升官发财了?”
“不是我,是你。”
李志莫名其妙:“我?我怎么了?”
“我问你,若是让你娶刚才那位贵人,你可愿意?”
李志说:“当然……”顿了顿,不愿意三个字还是没能说出口,只是含糊地摸摸后脑勺。
李成看出了弟弟的口是心非,慈祥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这不就对了。”
小少爷微不可闻地喃喃:“谁要娶她啊?一点儿都不像女人。”说的时候怕哥哥听见,特意把声音压低了。
一直没有告诉她,向她求救是因为她长得很好看,被她买了似乎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屋檐下的羊角灯在风中微微晃动。
走出京兆尹府,女君低下头,一瞬间心如死灰,她难过地想:延海,怎么办呢?我这辈子大概都不会爱上别人了。
成云唤道:“陛下?”
“他很像他,”女君顿了顿,又道,“他不是他。”
天地苍苍,人海茫茫,她再也找不到她深爱的那个人……她很想跨越生死不顾一切地去抓住他的手,却一直未能如愿。
叶延海。女君沉重地呼吸,待此间事了,我就去陪着你,永永远远地陪着你,好不好?
成云不肯放弃女君,在她的劝说之下,女君终于愿意去陪都卞安散散心。
卞安自建都之日起已历经四百余年,都城规模宏大,居民过百万。
十八条纵横主街道分割了浩浩城池,街面宽达五十步,人来人往,车水马龙。除了三六九等的大盛百姓,还有西域胡商及海外异客夹杂其中,商业活动主要集中在九市,六在道西,三在道东,分别为西市和东市。东市更为繁盛,毫不夸张地说,这里汇聚了天下的财富,包括西域名贵的香料、乐器、良马等,南方的丝绸、茶叶、瓷器以及大洋彼岸的象牙、翡翠等等。
很多年后,坊间还流传着卞安的街道是用金砖铺成的,墙壁是翡翠绿石堆砌的,连门前的狮子都是红玉玛瑙雕刻的,虽有夸张之处,却也相差不远。是时,琉璃工艺初兴,从海外传来的琉璃盏堪称价值千金,但是卞安的富商连下人屋里都人手一盏。更有富人醉后在行驶的马车上挥洒铜钱,下起金钱雨,引起争相哄抢。这在后人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情,也远远超出了他们所能想象的极限,是以此类记载多被被定论为杜撰。
由此可见,不分时代,所在阶层都限制了人们的想象力。
卞安又称不夜城,到了子时,整座城市依旧灯火辉煌,歌舞升平,欢声笑语不绝于耳。
兴旺的市场贸易催生了一大批财豪巨贾,比如胡安,此人钱财无数,东市最繁荣的华阳街半条街的铺子都在他的名下。此人最喜炫富,店铺门口的街道上空以名贵的锦缎遮阳,绵延看不到尽头,美名曰锦幕十里路,一里一黄金。
女君一行人乔装打扮到了华阳街,恰好碰到胡安的手下在换锦幕。原有的锦幕风吹日晒褪了色,颜色半旧,有半幅垂在了地上,沾满了尘土。每次换锦幕之时都有不少人哄抢,这次也不例外,一旁有不少人在巴巴地看着,等着将被丢弃的锦缎捡回去。
人群拥挤,锦幕挡道,女君一行人只好在一旁等待。
成云十分看不惯胡安这种铺张浪费的奢侈行径,义愤填膺道:“这些商人实在可恶,有钱也不是这种浪费法啊,花不完了可以施舍穷人嘛,非要搞这种花里胡哨的东西。陛下,等您大婚之日,迎接君后的路上都要用这种锦缎铺地,花团锦簇,主色调用喜庆的大红……”
这也能转到她的婚姻大事上去?女君对成云实在佩服,装作对换锦幕的过程感兴趣,没有接腔。
青轩如实评价:“俗!俗不可耐!说实话我一直不明白,成云你好歹生在官宦人家,打小接受的是名门闺秀的教育,你的母亲香丰夫人又是出了名的好品味,十几年的熏陶都没能拯救你的可悲审美吗?从这方面来说,你也算是持之以恒精神可嘉了。”
成云掩口笑道:“听你这话就知道你上次相亲又失败了,都说父母媒妁之言婚姻包办,太中大夫又是你父亲的下属,你竟能让人家小姐宁死不嫁,这本领我可比不了。说吧,你是怎么把太中大夫家的小姐气跑的?”
青轩被戳中痛处,俊脸扭曲了一下:“我陪她逛街,晌午她想在酒楼吃饭。我就选了旗楼……”
旗楼是卞安排名前三的名贵酒楼,出手大方,听起来挺正常的,成云对青轩太了解了,当下挑了挑眉:“然后呢?”
“我让她点菜。她点了金钱吐丝,那么能行呢?我吃虾会起红疹子,然后我就让她换一样。”
“情有可原,然后呢?”
“然后她就换了凤尾群翅,这道菜太油腻了,对姑娘的皮肤不好,我便建议她换成了鹦鹉莴笋和抓烧里脊。”
“抓烧里脊不油吗?”
青轩哑然了一下:“可是我想吃啊。接下来她点的菜不是太辣便是味道不好,我都真诚地给了她建议……”
成云不会翻白眼,这一刻对此深表遗憾:“你别相亲了,还是指望陛下给你赐婚吧。陛下,君后的人选可从王孙贵族里选拔,家世清白的大臣家里也可以考虑,各地也要上呈人选……”
“你不就是想让孤立君后吗?”女君随意地指了指锦幕:“不如这样,等那幅锦幕落下,孤看到的第一位男子立为君后,如何?”
成云目瞪口呆:“立君后是件大事,怎么能如此儿戏?”
女君振振有词:“怎么能说是儿戏呢?这是命运的安排,是孤的天命之婿呢。”
正在此时,五彩斑斓的锦幕沉沉坠下,露出了一张笑脸。
神使鬼差地,女君抬眸看向了对面,恰好对面的人也转过头来看向她,脸上的笑容还未来得及散去。
郎艳独绝!世无其二!
连青轩都忍不住感慨了一句:“这人长得也太好看了吧。”
女君喃喃:“是你?”
雪焰公子疑惑地拧眉:“你是?”
女君有些不悦:“我好像不是那么容易被忘记的人。”
青轩忍不住道:“这才两个月,你失忆了?”
苏别鹤的脸上有些许尴尬。
成云笑道:“你有双胞胎弟弟吗?”
苏别鹤丝毫没有身为美人的高傲,乖巧地摇摇头。
青轩摸着下巴:“那就只剩下一种可能了,你记性不好,只能维持三天?”
苏别鹤小心翼翼地举起手。
“什么?”
“七天,能维持七天。我对无关紧要的人……”
女君怒道:“无关紧要?”
苏别鹤缩了缩脖子,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成云笑出了声:“主子,他可真有趣。”
青轩说:“看着挺机灵的,原来是个傻的。”
女君心软了,接受了自己是无关紧要的人的事实:“你还记得你的真心被卖给谁了吗?”
“不记得了。”
女君垂眸,看到了他腰间系着的碧玉珠,不动声色地问:“你怎么会有这颗珠子?这可是上罗国的国宝,举世无双。”
然而名贵并不能唤醒美人已经失去的记忆,他想了想,说:“忘记了,可能是谁送的定情信物吧。”
定情信物?女君又有发怒的趋势。
不等女君发作,苏别鹤回忆了一下,又道:“也可能不是。我只记得它的原主人特别特别美丽,所以我一直带在身上。”
女君的嘴角上扬:“你自己这么好看,还会觉得别人好看吗?”
苏别鹤点头:“会啊,比如你就非常好看啊。”
猝不及防的一句话让女君短促地笑了一下,犹如冰花盛开,清冽耀眼。她听过的恭维话不计其数,却都没有他一句随意的话让她听来开心。
成云惊住了,她已经很久很久没有见过主子笑了。这是哪里来的妖孽?干的好,快!多来几个!让陛下沉迷男色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