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0、第 20 章 ...

  •   ·

      苏卷洱在群里和各位犯罪器物扯淡闲聊的时候,靳景已经是将段柏天手机里的资料给查了个遍,其中他得出最有用的信息是段柏天的行程。

      这里所说的行程自然不是指商务行程,而是指与古董有关的拍卖会。

      他的日程表里拍卖会共有3个,并不知道他最终决定去哪个,但是根据之前的推理,如果嫌疑人也是知道段柏天要去拍卖会的,而因此在这个节骨眼里绑架他的话,也是有可能的。

      现在不管怎么样,必须要找到有拍卖蓝宝石或是与蓝宝石相关的拍卖会,提前一步做好布置。

      案件现在到了这个地步,已经是变得扑朔迷离起来了,但是越是这样越加应该冷静下来,寻找最直接的线索。

      而嫌疑人在段柏天的别墅里留下“blue”这个字眼就是最直接也是最有价值的线索。

      因为他们不约而同在陆阳的家里也发现了“yellow”的字眼。

      如果真的是按照宝石原色来留下线索的话,那应该就是黄宝石的意思。

      “小吴你查一下段柏天这三个拍卖会哪个是有有关蓝宝石或是蓝宝石藏品拍卖的。”靳景立即安排下去。

      “是的老大。”小吴一口就答应下来。

      “阿凛,前几天发现的那具女尸现场有没留下类似颜色的英文字母之类的?”靳景并不是负责那具女尸碎尸案的,所以有很多线索都不知道。

      恰是纪凛也是负责解剖那具女尸的法医,问他的话,肯定是能知道一些什么的。

      “你说起这个,倒是发现装有死者的尸袋里有一串缺了一样不知道什么主要饰品的项链,应该是被凶手强行扯下来的。”

      纪凛想了想说道:“凶手其实极其谨慎,杀人抛尸的时候还将死者手上的指纹给磨掉,想要提取指纹确认身份的话并不容易。”

      “最开始的时候第一个装有尸体的尸袋是在一个垃圾桶里被发现的,由于夏天气温极高,三天的时间尸体足以让尸体变成‘赤鬼’,这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巨人观’。”

      “随后我们又发现了别的尸袋,但是每个尸袋所被发现的地方都是有一定的距离,且都是不相关的几个地方,凶手很显然非常有经验,懂得抛尸的技巧。”

      “我们也是在其中一个尸袋里发现的缺了主要饰物的项链,由于尸块身上的衣服都被脱掉了,发现的手指指纹又被故意磨掉,到现在我们都无法真正确定她的身份。”

      “只能从报警失踪的人之中筛选死者的身份信息。”

      纪凛说到这个也是头痛,最近遇到的尸首都是奇奇怪怪的,真是麻烦。

      “你既然说是碎尸案,死者的脖颈是被完整发现的?”苏卷洱听到这里忍不住问道。
      “是的,”纪凛点头,“凶手在杀人的时候可能具有仪式性,死者身体的其他部位都被切得很碎,而且都是被分别扔到不同的尸袋里,光是拼凑尸体已经是废了很大的功夫。”

      “就唯独脖颈到胸腔那一部分非常完整,根本不需要做什么处理。”

      “那现在死者的头部还有机会找到吗?”苏卷洱光是听他这样说都觉得棘手,但是死者的头部是辨认死者身份的关键,如果找不到的话那可能会成为一桩悬案了。

      “不知道,必须要找到凶手,不然大概率是找不到的。”纪凛摇了摇头,神情微郁。

      几人在这里讨论着案件,而群里也在讨论着,大家都天马行空、众说纷纭,主要是他们都是经历过凶杀案的“人”,而且新进群的“人”也都是背负着恶劣案件的,这么多有经验的“人”聚集在一起,所推理出来的结论也是有所不同的。

      日记本小先生:【杨枝和新死的这个死者应该是同一个人杀的。大概率是陆阳所犯的案。】

      魔星粉钻:【凶手或许是个穷逼,没钱给女朋友求婚,便抢劫女死者身上的项链,完了之后又觉得尸体不好处理,便碎尸咯。】

      拳击手套:【凶手有没可能是发泄自己的精力,随便找了一个人练手啊?】

      暴躁手机:【……我,苏苏小姐姐,您摸一摸我可以吗?就、就那么一下下就好啦βヾ(,,,,川←】

      苏卷洱&其余各犯罪器物:……

      行了,为了化“人”,真的是不择手段了。

      “靳先生,手机可以给我吗?”苏卷洱问道。
      靳景瞥她一眼,二话不说将自己的手机递过去,“密码你知道的,没改。”

      苏卷洱颇为无语看着他:“我不是要你的手机,我是要段柏天那台。”
      “你要来干什么?”靳景虽然是这样说,但还是将段柏天的手机递给她。

      “谢了。”苏卷洱并没有多作解释。

      纪凛在旁边看着他们的互动,眉梢微动,大概是猜出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了。
      他很早就出国留学了,而他的表哥虽然比他大不了多少,但他留学的时候他已经是出来工作了,两人平时也有联系,虽然没见过苏卷洱,但是也是知道他的表哥在大学的时候就有端倪了。

      他那时候会在看到某个人信息的时候秒回,而且唇角含笑,丝毫不掩饰自己的愉悦,现在想来,那妥妥是喜欢上了一个人的表现。

      可是自从三年前,他没有再听他提起过那个人了,也没有了回复某人信息时的那种小愉悦。

      现在再碰面,虽说苏卷洱是临时特聘回来的,可是看他表哥心情荡漾和骚包不自知的模样儿,当年那个无意识牵动他心神的人很可能就是眼前这位苏小姐。

      苏卷洱接过手机之后还是装模作样地摆弄了一下段柏天手机里的资料,其实是在等接触时间够了,再通过她自身的“异能”,再默念咒语让手机变成人体。

      她的脖子上所戴有的那块千年琥珀也是让她施行“异能”的媒介,可谓是缺一不可。

      让物证化“人”这个过程说艰难不艰难,说不艰难其实也很艰难,因为意识必须要和器物同步,所以直接接触是最好不过也是效率最高的方法。

      暴躁手机是第一次被苏卷洱拿在手上,那种感觉很神奇,和别人将他拿在手上非常不一样,段柏天的手掌宽厚带着稳重,那是身居高位的人才会有的感觉。

      而刚刚靳景将他拿手里又是另外的感觉,那是一双经历过无数风霜血雨的手的感觉,让人目眩,也让人下意识敬畏,不敢动弹。

      ……这不愧是苏卷洱的正牌面首了,果然是与众不同了。

      而他现在被苏卷洱拿在手上,和这两人将他拿在手上的感觉是截然不同的,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苏卷洱算是他们饲主的关系,他们都要全赖她而活,所以他们天生对她有一种天然的敬畏——

      这种敬畏和靳景刚刚给他的那种敬畏是不一样的,苏卷洱身上带着一种未知,而她本身就很强大,是能让弱者感到害怕,强者想要挑战的强大,他身为她群里成员的一名,下意识就会对她臣服。

      暴躁手机感受着苏卷洱给他带来的柔和和威慑,与她心灵共通之后,琥珀吊坠微微闪过一丝暗光,下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经是真的化为了人形站在苏卷洱身边了!

      “艹!老子居然真的化人了!神奇啊!”暴躁手机惊喜地看着自己的身体,不可思议。

      他捏了捏自己的手和大腿还有脸颊,除了缺了人类应有的温度之外,还真的是软绵绵的非常真实。

      “妈呀!老子居然能做一回人!不枉掉入水里一回了!女人,你也真的是太厉害了!是从哪里得来的能力啊?能不能传授给我?我让我的兄弟姐妹也变成人!”

      养生搪瓷杯:【完了,又疯一个了。】

      海王星钢笔:【苏苏你用不用歇一歇吃点糖补充一下体力?】

      他的语气很担忧,群里众人也各自问候她,看着她明显苍白下来的唇色,都有些紧张。

      苏卷洱的身体其实不是很好,拥有“异能”的人大概率都是寿命不长的,毕竟怀璧其罪,异能者是违背天道的存在。

      她一方面能使犯罪物证短暂变成“人”,可是初次让他们化人的时候还是会损耗不少的体力和精神力,这些都是会让她变得疲惫和不想说话。

      就好像现在这样,她只能虚弱地回复他们:“我没事,歇一歇就好。”

      而靳景也是敏锐地察觉到苏卷洱的不妥了,而且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他是能感受到苏卷洱周遭的气场是有变化的,仿佛是突然变得阴沉下来,有不知名的物体在这附近徘徊。

      那东西肉眼不可见,正常人可能还感受不到,但是他并非是一般人,可能由于长期的侦查工作,再加上患有超忆症,他的触觉比普通人要敏锐很多,而现在苏卷洱身旁所有的变化让他无法不在意。

      这种感觉是和下午去见她时所短暂出现过的感觉一模一样的,可是他无法看出什么端倪来。

      反倒是苏卷洱的面色一瞬间变得非常差,看了看时间,都已经快要7点了,天色也开始暗下来了,也许她是肚子饿了也说不定。

      他递了一条糖给她,“先吃点垫肚。”

      苏卷洱看着那条糖果没接,神色极其复杂,纪凛在一旁也微微挑眉,他表哥虽说教养极好,但是随身携带糖果这样的做法……也实在是体贴得过分了。

      “拿着。”

      靳景见她不接,硬是将糖果塞到她的手里,紧接着右手往他自己的肩膀上一搭,仿佛是抓住了什么,差点给不知何时到了靳景身后的暴躁手机给了一个过肩摔!

      苏卷洱:……

      群里众人:【嘘——】

      口哨声此起彼伏:手机兄,我敬你是一条汉子!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0章 第 20 章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