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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的前世今生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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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老公是盲仙(上)
艳阳高照的午后,高三五班的教室里,英语老师正对着月考试卷激昂陈词,而台下却总有那么几个瞌睡虫,明目张胆的掩在竖起的书本后,睡得好不惬意。
我瞥了一眼睡得浑然忘我的同桌廖凡,露出姨母般慈祥的微笑,却在桌子底下,狠狠的踩了她一脚。
廖凡当即惊醒,条件反射的抹了把唇角。
“有敌情?”
我几不可察的点头,用眼神将廖凡的视线引向讲台。
英语老师正一边铿锵的引经据典,一边恶狠狠的向刚睡醒的廖凡甩了一记眼刀。吓得廖凡一哆嗦,赶忙正襟危坐。
离下课还有3分钟,我已习惯性整理书包,笔记本合上的一刹那,却被廖凡抢了去。她盯着我的笔记本看了好半天,差点没留下口水来。
“哇塞,易晓苏,最近你的笔记简直犹如通关秘籍,写得越来越惟妙惟肖,出神入化了。”
“好说,好说。”
我云淡风轻的将笔记本从她手中抢回,恰逢下课铃声响起,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抢出了教室。
廖凡在我身后拼命喊“等等”,而我虽人小个儿矮,步子却极快,直把她追得气喘吁吁。
“易晓苏,今天星期五,晚上大风他们约我们去K歌,你去不去?”
“不去。”我果断摇头,不带一丝犹豫。
“明天周六,高仔的老妈帮他请了个复旦的教授,详解近五年高考的数学试卷。邀请我们一起过去旁听,你去不去?”
“不去。”
“周日……”
“不去不去。”
看我如此杀伐果决,廖凡简直气得眼冒金星,指着我的鼻子叫道。
“易晓苏,你还有没有一点同胞兄弟手足之爱。自从上次你遇到电梯事故,住院回来之后,整个人就都变了。不和我们去补课也就算了,出去玩都请不动你了。上了一天的课,居然还精神抖擞,从前那个上课哈欠连天,最会摸鱼的易晓苏,曾几何时改竟邪归正?对了,你现在还变苗条了,目测似乎还长高了3公分。我暗中观察了你很久,总觉得你变漂亮了不少。老实交代,你这么反常是不是背着我有男人了?”
廖凡如此义愤填膺式的试探,已是不止一次,我照例轻飘飘道出说了八百遍她们也不信的答案。
“你说的一点也没错,我早已瞒着你们婚配嫁人,所以课余时间全部奉献给了我的亲亲夫君,只能见色忘义,亏待各位损友了。好了,我的好基友,公交来了,下周见。”
说着,我便一个轻快的箭步窜上了公交汽车,徒留廖凡心有不甘的留在原地变成遥遥的一个小点……
学校离家不远,不过两站路我便从车厢里蹦了出来,一天平淡无波的眼神立时火热激动了起来,欢快的朝那款款落坐在候车亭里的人影飞奔过去……
85路公交站台,是这个城市里最普通的一个站台,却因为有他的存在变得完全不同。
宽阔的马路边,阳光倾撒而下,人们慌忙的行走在自己的轨迹上,显得凌乱而熙攘,唯有他安静的坐在那里。
他就那样端正而闲适的坐在那里,腰杆笔直而挺拔。利落的短发贴在耳后,唯有额前几缕调皮的发随风飘动。俊挺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漆黑的墨镜,却难掩他出众的五官。白瓷般雪亮的肌肤,在阳光下折射出耀眼的光芒。而他的唇边那一丝若有似无的弧度,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温暖。最让人沉醉的是,他的身材堪称完美,一双傲人的长腿,纵然是屈膝而坐也英挺得不可一世。
只是,他那隐藏在衬衫袖管里的左臂不易察觉的孱弱,而指节分明而修长白皙的右手,则轻轻捏着一杆白色的盲杖,与他满身上下的出尘,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是的,他是盲人,一个双目失明的残疾人。
可是这又有怎么样呢?
我爱他,今生爱他,前世爱他,待到来世,我亦会义无反顾的再爱上他……
还未及近前,我欢快的脚步已经引起了他的注意,他微微侧过俊脸,朝我走来的方向听了听,很快便笑着抬起头来,那笑容犹如三月的春风。
我三步并作两步飞奔过去,一把搂住他的脖子。
“长曦,我回来了。”
1.我的老公是盲仙(下)
云长曦点点头,大手顺着我的胳膊找到我的脸颊。而我则如同一只猫,主动迎上去,在他温凉的掌心来回摩挲。
他的味道真好闻,一如初见那般带着雨后青草的气息,沁人心脾。我就像一个毒瘾深中的晚期患者,哪怕离开片刻,都思念成魔。
此间无话,却似尽诉衷肠。
云长曦笑着轻拍我的脸颊,而后将我肩上的书包移到自己的身后,缓缓起身。
我呢,则是轻车熟路的将他手中的盲杖接过,一折为四,收在自己手中。又提起他瘫软的左臂,挽在手中,不着痕迹的轻轻揉捏。
他的左手从前是多么修长有力,如今却苍白而虚软。可仍旧是美得不可方物,每一根蜷缩在手心的指尖都仿佛是玉雕出来的艺术品,静脉在白到透明的肌肤下泛着淡淡的青,握在掌心透着浅浅的凉。怎么不让人心疼?
我们严丝合缝的缓步向前,行走的速度和步调默契得好似相伴了一辈子的老夫老妻。
老夫老妻,谁说不是呢?
我相信在这个世界上,再没有哪对夫妻,比我们更配得起这四个字了吧。
因为,我们相爱了整整三千年。
那无人置信的岁月里,我们的身世,我们的记忆,也都只是属于我们自己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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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易晓苏,一个一出生亲妈就撒手人寰,靠大条老爸东家借口奶粉,西家蹭口米汤勉强对付大的高三狗,在这个世界上,除了略有些出众的姿色,可谓再普通不过。
不过,谁说经年女配不能翻身做女主呢?
两个月前,当我和往常一样赶着去上学的时候,楼里那部经久失修的破电梯终于故障了,一路带着我从27楼,穿越去了一个叫东洲大陆的异世,从此开启了我跨越三千年的苦恋人生。
在那个光怪陆离的世界,我赫然发现自己竟然是仙尊与魔神的爱情结晶,身上流淌着堪比唐僧肉一般,让所有魔修垂涎三尺的魔魂血。而我自己却无福消受,反倒深受其害,若不抓紧时间去除体内魔髓,就活不过20岁。
当然,在那个世界,作为女主的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就去见阎王?因为,我的盖世男主会不惜一切的拯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即便一次次上刀山下火海,一次次深入万劫不复的险境,也义无反顾。
最后,和大多数女主一样,我得到了救赎,去除了身上所有的魔髓,在仙界至尊的无极山上,做了一个堂堂正正的无极仙尊,并受世人景仰。
然而,我却失去了他,失去了那个把我捧在掌心怕碎了,含在口中怕化了的,爱了我前生来世整整两千年的仙尊男主。
我的男主,他的名字叫云长曦,这个名字在东洲大陆犹如雷霆神祇,莫说无数仙修魔修,东洲大陆上诸国的万众人皇都为之胆怯。
他曾是仙界至尊,无极宗虚云峰上的云虚子,却因为我被困在混沌之境逾千年;又因为我拖着病躯远走他乡,强撑着替我无数次挡灾消难;更是因为我,双目失明后,又再废了左手,最后仙力耗损殆尽,执念成魔,却在最后关头,自殒于混沌之境……
后来,我成了虚云峰上一个人尽皆知的寡妇,守着他的石像一晃三千年。
在那三千年里,我什么也没有做,只倚靠着冰冷的石像,巴望着突然有一天,石像能生出些许温度来。可直到我满头银发,寿元消尽的那一天,也没有等到他回来……
当我心灰意懒的合上双眼,却回到了现世,回到了如今这幅芳龄18的身体里。
面对曾经熟悉的一切,却都无比陌生,无法置信过去的三千年竟原来是一个冗长的梦。
那梦境让我心碎,在起初醒来的那段时间,甚至以为自己疯了。
但是,很快,我的盖世男主便回来了,犹如初见那般对我微笑,为我展开怀抱。
无论是异世还是现世,他信守了自己的承诺,一如当初那般回到了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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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过去种种,我不禁莞尔,前世的悲绝早已经落幕,如今的我们将永远会是happy ending。
我迎着夕阳望向云长曦醉人的眉眼,再次不可自拔……
不知不觉,两人已经走到了我家楼下,云长曦放下手上的书包,轻轻挂在我的肩头,大手递过来却不见我把盲杖展开放在他的手上。
他侧过俊脸,朝我仔细听了听。
“怎么了?”
我扭捏着把他瘫软的左手抱得更紧。
“时间太短了,不舍得放你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