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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孽缘的开始 那天,任时 ...

  •   那天,任时洛染了一个奶奶灰的头发,穿着拼接灰黑色块的西装,应自己老情人明子年的邀请,出现在了对方的婚礼上。任时洛坐在角落里面,以新郎朋友的身份,坐在角落里,保持着微笑,看完了整场婚礼。
      回到家里,任时洛望着自己空荡荡的房子,有一种空巢老人的感觉,那一刻他才真正觉得自己买的房子过于大了。或许,自己应该去散散心,写点东西,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了。
      拿起手机,任时洛拨通了自己编辑的电话:“我想出去散散心,回来之后,我会带着一本书的稿子回来。”
      “好,玩的开心。”电话挂了。
      任时洛收拾着自己的行李,在网上随便订了一张机票,准备前往英国。
      时间是第二天早上九点半的飞机。
      已是深秋的泰城早就没有了初秋的柔和,凛冽的风吹在脸上带着几丝冬风的泼辣。任时洛一只手拉着箱子,一只手系着扣子,走出了家门,来到了机场。
      九点,任时洛更新了自己的微博。一张机场大厅的图片,配字是:又要开始一段靠才华吃饭的艰苦历程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都是粉丝及好友的点赞和各种留言。
      任大大,有没有佳人同行啊?
      任男神,你去哪!带上我啊!
      散散心也好,希望你能够写出更优秀的作品。
      ……
      任时洛是个小有名气的作家,但是很谦虚,为人谦和幽默,在第一本书出版之后很短的时间里面就收到了大量粉丝的关注。平时更新微博很勤快,这个更是应了广大粉丝们的口味。
      登机之后,任时洛关了手机,等到飞机进入平流层之后,他从包里拿出了一本《巴黎圣母院》看着,旁边的一个带着眼罩的男子早就长着嘴睡着了。
      一个小时之后,旁边的眼罩男子醒来之后,很没有形象地擦了擦嘴角的口水,摘下墨镜,放到一边。
      男子的眉毛很有英气,很好看,他望着旁边看书看得入迷的任时洛一眼,然后开口:“我以为这种书只有我们家那种老古董才喜欢看。”
      任时洛惊讶地抬起头来,看着男子。
      男子继续说:“对,就是这本《巴黎圣母院》,我爹老喜欢这本书了,成天抱着,我以为只有他那种老古董才会看这种书。”
      任时洛淡淡地笑了一下,说:“这是世界名著,可能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怎么喜欢看这种时代性比较强的书了吧。”
      男子眯起眼睛,说:“说的好像你已经不年轻了一样。”
      任时洛笑着收起了书,没有再说话。
      一会男子可能是有些无聊,又开口说话了:“我叫易奉之,你叫啥?”
      “任时洛。”
      “哦我知道,你就是那个最近挺火的那个靠颜值出名的小鲜肉作家,仔细看看你,你是张的挺好看的。”男子大大咧咧地把胳膊搭在任时洛的肩膀上,看着任时洛有些尴尬和生气的表情,哈哈地笑了起来。接着,又说:“你写的书挺好的,我妹特喜欢看。”
      任时洛最反感的,就是别人说他是靠着颜值出名。现在总是有人认为“男作家都是靠颜值出名的”,不免这种诋毁也会出现在任时洛的头上,每次听到或是看着这种话,任时洛都会生气很长一段时间,然后把自己更多的精力投入到专栏的写作中,为的就是证明,他不是靠着自己的颜值出名的。
      任时洛对这个长相英气名叫易奉之的男子没有什么好感了,干脆就不说话了。但是后者没有感觉到他的愤怒,依然乌拉乌拉地说个没完没了。
      “我记得我之前撇过你的书一眼,里面的故事不老套,挺好的。”
      “我这次出来是被我妈轰出来的……你是去英国哪里?”
      真是个话痨。任时洛暗暗地想着,抬起手,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
      没有得到回应的易奉之扭过身子,抬起手在任时洛的眼前晃悠了几下,成功地将任时洛的注意力拉了回来,接着问:“你要去英国哪里?”
      “我就是去散散心,具体去哪我也不知道。”
      “好巧,我也不知道去哪里,要不我跟着你吧!咱俩一起也有个伴,多好!”易奉之自来熟地嘿嘿地笑着。
      任时洛点了点头,没有表情的脸上其实是写满了不情愿的。
      谁要和你做伴,你这么话痨,你自己一个完全可以自嗨好吗!任时洛内心吐着槽。
      得到了任时洛的肯定,易奉之高兴地抬起手了,揉搓着任时洛那头奶奶灰的头发。后者忍了忍,没有炸毛。
      对,异国他乡能和个中国人一起也不算差,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对就是这样。任时洛在心里面暗暗地想着。
      “你吃薯片吗?柠檬味的。”易奉之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包里掏出来一包薯片,正在“咔咔”地啃着。
      “谢谢,我不饿。”任时洛托着下巴望向窗外。
      “窗外有什么好看的啊,你继续看你那《巴黎圣母院》啊!”易奉之嘴里嚼着薯片,望着托着下巴看窗户的任时洛。
      “为什么?”
      “你看那本书的样子会让我想到我爹。”
      任时洛的脸部肌肉有些抽搐,但是他的理智还在。
      “我爹在我八岁就去世了,我印象里的他总是会捧着《巴黎圣母院》看,我听我妈说,他是研究这本书的。”易奉之收起了嘻嘻哈哈的表情。
      任时洛听着,内心的对这个眼前这个人的厌恶有些消退了,一点同情涌了上来。
      “你看书的样子很像他,而且你不爱笑,一脸老气横秋的样子,也很像,我觉得你的脾气一定也很臭吧!”易奉之的话,又成功的把任时洛心里升出的同情的火焰个掐灭了。
      果然,同情什么的给他有点太暴殄天物了……任时洛想着。
      对方还在乌拉乌拉地说着,任时洛左耳朵听,又耳朵冒,心不在焉地,对于他的话已经不在意了,因为他知道这个人是个说话不过脑子的逗比。
      “你多大了?”易奉之用湿巾擦了擦沾满薯片渣的手和嘴。
      “二十五。”
      “你比我大四岁,那我得叫你哥。”
      “嗯。”
      “时洛哥?”
      “嗯。”
      “你饿了吗?”
      “有点。”
      “那你吃薯片吗?”
      “什么味的。”任时洛抬起头来问。
      “黄瓜味的。”
      “我吃柠檬味的。”任时洛挑剔地望了一眼黄瓜薯片。
      “柠檬的我吃没了,你刚刚怎么不吃?”
      “刚刚我不饿。”
      “那你吃不吃柠檬味的蛋糕?”易奉之拿出几个包装起来的蛋糕。
      “我不爱甜食。”
      “时洛哥,你好挑食,难怪你这么瘦。”易奉之伸出手攥了一把任时洛的手腕。
      任时洛楞了一下,接着把手抽了回来,接过了易奉之手里的蛋糕,咬了起来。
      任时洛被抓手腕的时候有些狼狈,因为之前明子年经常做这样的动作,力道,和易奉之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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